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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生學籍異動名冊填寫說明
(1)本名冊係供函報復學、重讀、在校學生、畢業生更正學籍事項、轉科、
休學、放棄學籍、轉出及延修…等學籍異動時使用。
(2)本名冊所含代碼及有關數字皆以阿拉伯數字填列。代碼欄先填學校代碼 次填科別代碼,校名與科別之中文名稱請參照「學校校名代碼一覽表」
(P.73)及「高級中等學校科別代碼及中英文及對照表」。
(3)各科學生辦理「增加」、「減少」、「更正」等異動時,皆應填註原備查或 最新備查學籍文號與異動代碼及原因(學生同時具有原備查新生名冊文 號與最新備查學籍異動名冊文號時,以填列最新備查學籍異動名冊文號 為準)。異動代碼及原因參照「學籍增加代碼一覽表」(P.97)、「學籍減 少代碼一覽表」(P.99)及「學籍更正代碼一覽表」(P.102)填列。
(4)學生轉科、復學、重讀時,其學號應重編為同一學年度各該類科之學號。
轉出(含本科轉出)則新學號上欄空白,新學號下欄填列異動日期,如 107/02/26。
(5)填報「更正」異動時,表內欄位每欄僅更正一種事項,更正事項達2種 以上時,須填2個欄位,以此類推。新學號上欄空白,新學號下欄填列 異動日期,如107/09/29。
(6)本名冊之填列,須正確、整齊及清晰,有更正時,應蓋校對章,以示負 責。
(7)本名冊應依「增加學生數」、「減少學生數」、「更正學生數」區分,分頁 列印,並請依年級、科別填報,按年級別裝訂成冊。每科依學號順序列 印完後,應在姓名欄填列學生合計數,如學生合計數為2人,應填為2 名。封面上應以阿拉伯數字填列「增加」、「減少」、「更正」學生數,以 利核對。
(8)名冊應加裝封面、封底,每頁加蓋騎縫章,封面各欄應填列。封底內頁 由學籍承辦人、承辦組長、業務主任及校長蓋職名章,以明責任,同時 加蓋學校關防且註明年月日。
(9)學校應於規定期限內依程序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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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生學籍異動名冊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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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休學證明書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