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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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B+級(14~17分);敘寫平實,文辭尚稱通順者,得B級(10~13分);未能恰當連結甲、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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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同時說明陶潛對於「人子」、外公對於阿啟伯的心情,解讀適切,文辭順暢,且文章能適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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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mm之原子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並力 求字跡清晰及字體大小適中,否則致評閱人員無
˙務必使用黑色墨水的筆(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 0.5mm〜0.7mm 之原子筆)書寫,不得使用鉛
本參考試卷為 111 學年度起適用之學科能力測驗國文考科國文(二) :國語文寫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