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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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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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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共6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

110 年度第二梯次(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書

學生姓

林 小 明 生日 964 8

族別 阿 美 族

身分證

字號 H 1 2 3 4 5 6 7 8 9 性別 男 聯絡電話

家用:03-3322111 手機:0930-111111

戶籍地

桃園市 大溪永康1 中正 路 段 1 15 樓 聯絡地

同戶籍地址。 □: 市 區 里 巷 號 樓

學校

國小

國中 高中

高職(五專前三年)

大學/專(五專後二年)

學校全銜 桃園市立仁和國民中學

性質

日間生

啟智學校

年級班級 就讀科系

年級

學系(科)

以下由初審單位(校方)確實勾選 (※以下部分由審查單位填具,申請人勿填寫。)

身分資 格確認

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

具原住民籍身分(不需繳驗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至本府原民局)

具有正式學籍者且現就讀該校之在學學生。

符合補助對象(擇一,國小組無須勾選):

清寒生(70分以上)大專院校___分 高職___分 高中___分國中75.52分。

□優秀生(大專院校80分、高職80分、高中75分、國中80分,無任一科不及格;及格分數為60分以上)

大專院校___分 高職___分 高中___分 國中___分。

繳驗證 件

申請書。(附件1)

切結書及學生證影本(須蓋有當學期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附件2)

領據及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附件3)

109學年度第2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證明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章樣)

清寒證明:

低收入戶證明書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家庭狀況訪視表(附件4);請勾選其中一項。

請學生名冊紙本核章【國小 國中 高中職 大專院校】(附件5至附件8)

電郵寄送學生名冊電子檔 (10028970@mail.tycg.gov.tw)

初審 (校方)

符合。不符合, 。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複審

符合。不符合, 。 承辦人: 科長: 局長:

【附件1】

請核職章 請核職章 請核職章

注意!

(2)

第2頁,共6

(國小至大專院校生一律填寫)

本人 林 小 明 就讀於桃園市立仁和國民中學,茲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清寒

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願據實切結未領取「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 學生獎助學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 生獎學金」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等獎助,如有虛偽欺瞞等情事,除應退還所 領獎學金外,涉及法律部分願接受法律上之處分,特此具結無訛。

具 結 人: 林 小 明 或 (簽名或蓋章)(指申請人:學生本人)

身分證字號: H123456789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0 日

證件黏貼頁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

學生證必須蓋有當學期註冊章,若無請提供在學證明 提供在學證明者請以 A4 紙張大小附在本頁後

私章

【附件2】

(3)

第3頁,共6

金融帳戶(受款人須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請擇一填寫(郵局或銀行) 郵政存簿儲金簿(請盡量提供郵局帳戶) 銀行存款存摺

局號:0121375 帳號:1112345 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 戶名: 林 小 明 銀行代號: 戶名:

立帳郵局:大溪郵局 銀行帳號:

※若申請人無法提供個人帳戶,擬由監護人代領者請填寫監護人關係並敘明原因:

※本人 林 小 明 尚未開戶 無法提供個人帳戶,同意將款項匯入 林天天 (其它: ) 監護人金融帳戶。

中華民國 110 年 9 月 10 日

(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黏貼處 )

請提供郵局帳戶,以利匯款作業

領 據

茲領到「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計新臺幣 零 萬 肆 仟元整。

(請依各組金額以國字大寫填寫為:零或壹或肆或陸)

【大學/專(五專後二年)組壹萬元、高中/高職(五專前三年)組陸仟元、國中組肆仟元、國小組壹仟元】

此 致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具領人(同金融帳戶戶名): 林 小 明 或 (簽名或蓋章)

具領人身分證字號: H123456789

戶籍地址:桃園市 大溪 區 永康里1鄰中正路段1 巷 1 號 5 樓

私章

非提供申請人帳戶範例:

本人 林○明 尚未開戶(帳 戶凍結) 無法提供個人帳戶,同意 將款項匯入 王○人 (

其它: ) 監護人金融帳戶。

由監護人代領 者請填寫原因

【附件3】

(4)

第4頁,共6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

家庭狀況訪視表(適用申請清寒獎助金填寫)

申請人姓名 林 小 明 族別 阿 美 族 性別

身分證字號 H123456789 出生

96 年 4 月 8 日

連絡電話 1.

03-3322111

2.

0930-111111

住址 桃園市大溪區永康里 1 鄰中正路段 1 巷 1 號 5 樓

家庭狀況

父 林天天

父母離異或 亡故,監護 人姓名

父母離異,監護人:林天天(父)

母 王小美

兄 1 人 姊 1 人

現住房屋

自宅

學校宿舍

借宿(親友)

弟 0 人 妹 2 人

租屋

家庭現況 簡述

(校方填具)

由校方訪視人員填寫

個案診斷

(校方填具)

家境清寒標準: (請校方勾選,可複選,以下請於簡述敘明)

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家庭有重大或緊急變故致生活困難者。

經申請人之就讀校方人員訪視後認定確實家庭生活困難。

申請人在校 及家庭情形

簡述

(校方填具)

由校方訪視人員填寫

初審

(校方填具)

符合,請核發獎助學金。

不符合。

就讀學校訪視人員

核章/簽名

/陳○玲

※粗框部分務必由校方填具,申請人勿填寫※。

1.已提供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免附本表;

2.申請「優秀獎學金」者免附本表。

請核職章

【附件4】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桃園市 106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職員工保齡球錦標賽競賽辦法 一、宗 旨:推廣中等學校體育活動,促進教職員工身心健康,增進校際友 誼並養成國民正確休閒活動習慣。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 四、協辦單位:東東保齡球館。 五、比賽時間:106年11月25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東東保齡球館(桃園區天祥五街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