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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中華民國10714日府原教字第1070003335號令訂定

一、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獎勵本市原住民族學生努力向上,並培養原 住民族優秀人才,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獎助項目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二) 生活津貼。

三、 本要點申請人資格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 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 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 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 限及研究所學生。

(二) 生活津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 專院校原住民族應屆學生,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 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本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者。

四、 第三點所稱清寒之定義及範圍如下:

(一) 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三) 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四) 家庭有重大或緊急變故致生活困難者。

(五) 經申請人之就讀校方人員訪視後認定確實家庭生活困難。

五、 第三點所稱家庭總收入,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三規定計算 之;所稱全家人口,其範圍如下:

(一) 申請人。

(二) 一等親等之直系血親。

(三)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

(四) 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六、 本要點獎助基準及金額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1、 公私立大專院校組: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2、 公私立高中職組:每學期補助新臺幣六千元。

3、 公私立國中組:每學期補助新臺幣四千元。

(二) 優秀獎學金:

1、 公私立大專院校組: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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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者,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2、 公私立高中組: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 格者。每學期補助新臺幣六千元。

3、 公私立高職組: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者。每學期補助新臺幣六千元。

4、 公私立國中組: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者。每學期補助新臺幣四千元。

(三) 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不分清寒及優秀生,由校方推薦申請學生 名單,其名額分配按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原住民族學生總人數計 算,每十人得發給一名,以其總人數除以十人,剩餘數未滿十人仍 以十人計算;全校原住民學生總人數未滿十人者,得發給一名。分 校比照辦理,各校各別平均分配名額,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一千元。

(四) 生活津貼:每人每學期補助新臺幣四千元。

七、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於受理期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1、

申請書。

2、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

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或監護人郵局帳戶影本。

4、

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 符章)。

5、

領據。

6、

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未達中低或低收入戶者,

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

切結書。

8、

學生清冊(由校方填寫)。 (二) 生活津貼:

1、

申請表。

2、

戶口名簿。

3、

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4、

最 近 一 年 度 全 戶 綜 合 所 得 稅 清 單 。

5、

金 融 帳 戶 影 本 。 八、 受理期間: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 承辦原住民族學生相關業務單位,於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九 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初審申請人申請文件及造具獎助學生印領清 冊,函文至本府複審。

(二) 生活津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校院承辦原住民族學生 相關業務單位,於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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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初審申請人申請文件及造具獎助學生印領清冊,函文至本府複 審

九、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除國小組外,各組補助名額,在本府年度預算經費 額度內予以調整,並擇優獎助。

十、 申請人如有休學、退學、戶籍遷出或喪失補助資格者,應主動告知本府,並 繳還補助款。

十一、 申請人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補助者不得申請。

十二、 申請補助所應檢具文件不完備者,本府應通知申請人或其就讀學校限期 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十三、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行政人員獎勵。 七、 研習方式和內容: (一)研習方式:專題演講、分組參觀、體驗學習、心得分享與綜合座談等。 (二)研習內容:技職教育政策與發展現況、技職教育課程類群簡介、學校實習場所參 觀暨成果展示、學校類群實作課程等,活動課程表如附件一。 八、 報名方式及原則:採線上報名為主作業時程如附件二。

附件1報名表(1份) 110年度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徵選 報名表 徵選類別 □課程模組 □教學案例 徵選組別 □國中組 □國小組 課程主題名稱∕ 教學活動單元主題 (課程模組請輸入課程主題名稱、教學案例請輸入教學活動單元 主題) 教學領域 (請輸入教學領域) 校名 設計者姓名 (至多5名) 職稱 聯絡方式 校名 請輸入姓名 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