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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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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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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11 學年度第1、 2、 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經本校111年6月23日110學年度第15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

一、 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施行細則、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 業要點。

二、 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

科 別 正取名額 聘期 備註

國文

2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正取2:懸缺代理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1月31日止 正取1:侍親留職停薪代理

英文

2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侍親留職停薪代理

正取2:育嬰侍親留職停薪代理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1月31日止 正取1:請假代理

物理 2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正取2:育嬰侍親留職停薪代理

生物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地球科學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地理 2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正取2:懸缺代理

公民與社會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生活科技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資訊科技 2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正取2:懸缺代理

(均需兼任資訊相關行政業務)

美術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藝術生活 (視覺應用藝

術專長)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需具備藝術生活科之「視覺應 用藝術」教師證)

體育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體育

(橄欖球專長)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需具備橄欖球B級以上教練證)

輔導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全民國防 1名 111年8月16日至

112年7月15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2)

特教科 2名 111年8月1日至 112年7月31日止

正取1:懸缺代理 正取2:公假支援代理

(辦理資優教育行政業務,具資 優教育專長者為佳)

備註:

1.初選成績遇有同分時,得增額錄取;複選成績未達一定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2.留職停薪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如因留職停薪人員原因消失申請復職,應無條件離職,

不得要求留任及任何補助。

3.代理教師薪資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敘薪基準一覽 表」辦理,倘代理教師未具代理教育階段科別之合格資格(教師證書)者,其學術 研究費按八成支給,大學畢業者為 39,144 元至 39,854 元。

三、 報名資格:具下列第(一)項及第(二)項各分次考試資格者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臺灣地區設 籍至複選資格審查前1日已滿10年),無教師法第19條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 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所稱不得聘任之情形、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 條規定之情事。

(二)具有下列資格者(依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 法」第3條規定):

1. 第 1 次甄選:具有中學該教育階段、科 (類)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第 2 次甄選:具有中學該教育階段、科 (類)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或修畢 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第 3 次甄選:具有中學該教育階段、科 (類)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或修畢該 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或具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註:凡未符合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 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之。

四、 簡章公告時間及方式

(一)時間:111年6月24日(五)起公告。

(二)方式:公告於下列網站

1. 本校網站https://www2.ck.tp.edu.tw/

2. 臺北市教師會http://www.tta.tp.edu.tw/

3.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

備註:甄選如有錄取不足額時,始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下一次甄選招考作業,請有意報考者 隨時注意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

五、 報名方式、日期與繳費

(一)網路報名 1. 報名期間

(3)

第1次甄選 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四)12:00止

第2次甄選 自111年7月13日(三)15:00起至111年7月15日(五)12:00止 第3次甄選 自111年7月20日(三)15:00起至111年7月22日(五)12:00止

2. 報名網址:https://teaenter.ck.tp.edu.tw

(二)繳費方式

報名費新臺幣300元整(匯款手續費需自行負擔),如經繳費後恕不受理退費,有意 報名者請慎重考慮。並請務必於報名截止日當天15:30前至金融機構,以匯款方式 完成繳費(帳號: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16050512700005,金融機構代碼:0122102;

戶名: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不得使用ATM轉帳;逾時匯款 致無法當日入帳者,不予受理,亦不得要求退費。匯款人姓名必須與報考人相同,

且須於匯款單上「附言」或「留言欄」註記「報考科目」、「報名序號」與「手機號 碼」等3(例如:英文科、12340939111111;如有字數限制,則以註明「報考科 目」及「報名序號」為優先)

(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持有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 診斷證明書之應考人,得於報名時申請應考服務,並將申請表(附件3)及身心障礙手 冊正反面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E-mail至人事室信箱(perstmj@gmail.com)。逾 期恕不受理;惟實際提供服務方式仍須視個別情形審核後,另行通知。

六、 報名手續:分成初選及複選二階段(取得「報名序號」並完成繳費後,始完成線上報名 手續)。

(一)初選:限第1次甄選應試者:網路報名並上傳下列資料:

1. 2吋彩色照片圖片檔(jpg檔)。

2. 網路上傳證件檔案:

(1) 請於6月30日(四)中午12時前,至本校網站(https://teaenter.ck.tp.edu.tw)

以電子檔上傳下列資料(限版面設定為A4之pdf或word格式,如為jpg或其他 圖檔格式請以word插入圖片後上傳)

A.報名表(附件1)。

B.個人自傳(附件2)。

C.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影本(藝術生活科需上傳藝術生活科之「視 覺應用藝術」教師證;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請提供符合報名資格各 款之證明文件)。

D.體育科(橄欖球專長)需上傳橄欖球B級以上教練證。

(2) 表件請自行以A4白色紙張下載列印,上傳檔案(報名表、自傳等)需使用本校格

式,不得任意變更內容。

(二)複選

1. 第1次甄選應試者:進入複選名單公告後,使用初選時所上傳的書面資料與檔 案。不需另行繳交資料。

(4)

2. 第2次、第3次甄選應試者:網路上傳證件檔案(表件請自行以A4白色紙張下載列 印,不得任意變更內容)

(1) 上傳檔案時間

第2次甄選

自111年7月13日(三)15:00起至111年7月15日(五)12:00止

第3次甄選

自111年7月20日(三)15:00起至111年7月22日(五)12:00止

(2) 請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teaenter.ck.tp.edu.tw)以電子檔上傳下列資料 (限版面設定為A4之pdf或word格式,如為jpg或其他圖檔格式請以 word插入圖片後上傳),未於規定期限內上傳或資料有缺漏者(報名表、自 傳等需使用本校格式),一律不得參加複選。

A. 報名表(附件1)。

B. 個人自傳(附件2)。

C.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影本(藝術生活科需上傳藝術生活科之「視 覺應用藝術」教師證;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請提供符合報名資格各 款之證明文件)。

D.體育科(橄欖球專長)需上傳橄欖球B級以上教練證。

七、 甄選方式:

(一)第1次甄選各科分初選及複選二階段進行,經初選錄取者始得參加複選。

(二)第2次甄選、第3次甄選不辦理初選,逕行進入複選。

八、 甄選規定:

(一)初選:適用對象為第1次甄選參加者

1. 初選採資料審查方式進行,應考人須於6月30日(四)中午12時以前以電子郵件寄 達教學影片連結至教務處教學組(acad13@gl.ck.tp.edu.tw)信箱。

2. 初選成績依高低順序擇優進入複選,如初選因成績相同致超出初選錄取名額時 得增額錄取。

3. 書面資料,佔初選成績40%。(「書面資料」指報名時,在報名網頁所填寫的個 人資料和上傳的檔案)

4. 教學影片,佔初選成績60%:

(1) 內容:個人教學影片,需拍攝到教學者臉部,無限制教學媒體。

(2) 教學範圍:依各學科所指定教學範圍,如下表所列。

科目 教學單元或內容及教科書版本

國文

以下單元擇一提供教學影片,不限教科書版本 1.鹿港乘桴記 洪繻

2.大同與小康 禮記 3.散戲 洪醒夫

英文 詳見附件7「英文科教學影片說明」

物理

以下單元擇一提供教學影片,不限教科書版本 1.重力位能一般式

2.簡諧運動

(5)

科目 教學單元或內容及教科書版本 3.光電效應

4.波的重疊與干涉

生物

以下主題擇一提供教學影片,不限教科書版本 1.呼吸作用與發酵作用

2.親緣關係的重建 3.動作電位

4.植物的光週期性

地球科學

以下單元擇一提供教學影片,不限教科書版本 1.如何以地震波的特性了解地球內部構造 2.解釋引潮力

3.解釋地轉風

4.米蘭科維奇循環與冰期的關係

地理

以下單元擇一提供教學影片,不限教科書版本 1.地圖投影

2.冰河地形

公民與社會

以下主題以翰林現有最新版本為命題範圍,請擇一主題提供教學影片,教學影片 主題之拍攝成果,均需符合108課綱的內容與精神。

1.從今年憲法訴訟法的實施,說明違憲審查制度對於基本人權保障的影響。

2.請以刑事訴訟程序為主題,設計延伸探究活動,說明司法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3.比較兩岸在國際人權公約簽署方式、情況之異同。

4.以萊豬釋憲案看我國政府體制。

生活科技

以下主題擇一提供教學影片,不限教科書版本 1.電晶體實作

2.可程式控制實作 3.3D工程製圖 4.科技專題探究實作 5.工程設計專題實作

資訊科技 遞迴的概念與實作,不限教科書版本

美術

請參閱美術上冊課本(育達/鍾政岳),擇一單元提供教學影片:

1.Lesson3百變藝術 2.Lesson4時代之窗 3.Lesson6藝術新浪潮 4.Lesson7臺灣美術情

藝術生活

以下單元擇一提供教學影片,不限教科書版本 1.設計思考與改善生活--設計與藝術的關係 2.聲光影音魔術師--動畫的奇幻世界

體育

以下游泳項目擇一提供教學影片 1.捷式

2.蛙式 3.仰式 4.蝶式 體育

(橄欖球專長)

以下橄欖球項目擇一提供教學影片 1.爭邊球

2.Maul

(6)

科目 教學單元或內容及教科書版本 3.正集團

4.傳接球

輔導科

以下主題擇一提供教學影片,不限教科書版本 1.興趣測驗結果解釋

2.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3.學習歷程檔案宣導與重要概念說明

全民國防

以下主題擇一提供教學影片,不限教科書版本 1.全球與亞太區域安全情勢

2.我國國家安全情勢與機會

特教

以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擇一提供教學影片

(單元及教材請自訂)

1.情意發展 2.創造力 3.領導才能 4.獨立研究 5.專長領域

(3) 影片格式:上傳至YouTube,提供影片連結。

(4) 影片長度:不超過10分鐘。

5. 初選成績僅做篩選參加複選教師之用,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6. 依初選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該科缺額至多8倍人員參加複選(最低錄取分數同 分時得增額錄取)。

(二)複選

1. (1)輔導科:個別晤談演練60%、專業口試30%、教育行政口試10%。

(2)其餘科目:試教或實作60%、專業口試30%、教育行政口試10%。

2. 應試時請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相關注意事項將在於複選前於本校網站公 告。

3. 參加甄選者可提供個人教學計畫、作品集、設計或指導學生專題研究書面資料 作為參考用。

4. 甄選成績未達80分則不予錄取。名單經教評會審查通過後,依成績高低順序擇 優錄取,備取若干名 (由敎評會討論後決議)。總成績相同時,錄取順序如下:

(1)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 具原住民族身分者。

(3) 修習特教3學分以上或修習特殊教育研習時數54小時以上者。

(4) 曾任選手並得到市級、全國級、世界級獎牌者。

5. 配合防疫應變措施,請應考人提前抵達考場,量測體溫,並繳交健康聲明切結 書(自行列印)

九、 甄選時間地點與榜示

第1次甄選

(7)

甄選別 初選

方式 採資料審查方式進行,應考人須於6月30日(四)中午12時以前以電子郵件寄 達教學影片連結至教務處教學組(acad13@gl.ck.tp.edu.tw)信箱

榜示 時間:111年7月6日(三)15:00後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

甄選別 複選

項目 依各科複選規定 日期 111年7月8日(五)

時間 上午08:00~08:20報到

08:30抽籤。未親自抽籤以棄權論。

地點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 榜示 時間:111年7月11日(一)15:00後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

第2次甄選

甄選別 複選

項目 依各科複選規定 日期 111年7月18日(一)

時間 上午08:30~08:50報到

09:00抽籤,未親自抽籤以棄權論。

地點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 榜示 時間:111年7月19日(二)12: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

第3次甄選

甄選別 複選

項目 依各科複選規定 日期 111年7月25日(一) 時間 08:30~08:50報到

09:00抽籤,未親自抽籤以棄權論。

地點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 榜示 時間:111年7月26日(二)12: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 十、 成績複查

第1次甄選

111年7月11日(一)15:00~17:00

第2次甄選

111年7月19日(二)15:00~17:00

第3次甄選

111年7月26日(二)15:00~17:00

上開複查作業請親自至本校人事室以書面(附件4)方式申請(以一次為限)。

(8)

十一、 報到

第1次甄選

111年7月13日(三)12:00前

第2次甄選

111年7月20日(三)12:00前

第3次甄選

111年7月27日(三)12:00前

錄取人員請於上列時間攜帶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切結書 (附件5、請務必親筆簽章)、工作守則具結書(附件6、請務必親筆簽章),並繳交 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健康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 部X光檢查),且應包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之健康檢查項目(得後補,最遲應於 起聘前繳交)至人事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二、 如有系統或網路問題請洽本校網管中心(電話02-23034381#627)。 若為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校人事室(電話02-23034381#701、703)。

若為甄選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校教務處(電話02-23034381#202、203)。

十三、 申訴電話:02-23034381轉701。 申訴信箱:pers@gl.ck.tp.edu.tw。

十四、 本校將視疫情發展,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最新訊息,調整相關甄選試務 辦理期程、方式或防疫措施,請應考人員務必於應試前1日至本校查看相關防疫公 告事項並遵守規定,如因疫情導致前述各階段甄選日程、方式及地點更動,將公告 於本校網站,請應考人留意個人身體健康及相關訊息,並配合遵守相關防疫措施。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考人如於繳費後,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具感 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居家隔離對象、居家檢 疫對象或其他經衛生機關判定不可外出者,致無法參加筆試,得檢附證明文件依本校

公告退費期限申請退還報名費。

十五、 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則:

一、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1.28修正「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經錄取人員不得拒絕兼任導師、行政職務及指導各科教學活動與競賽,否則不予聘任。

三、凡持國外學歷,須檢具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證明文件、境管局證明

出境記錄(學士至少滿36個月、碩士至少滿8個月、博士16個月以上之出境記錄)。

四、應屆實習期滿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公費教師,如有意參加甄選,應主動切結於錄取後賠

償公費,並放棄原縣市(校)分發,並於當年8月10日前向原師資培育大學償還公費並 取得證明,始予聘任。

五、為兼顧應試者於申辦教師證書期間報名教師甄選之需要,應試者應檢附修畢師資職前教

(9)

育課程證明書、當年度資格考試及格證明(如成績單)、修習教育實習成績通過證明及當 年度10月底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報名參加教師甄選。

六、參加教師甄選經公告錄取,因服法定役無法報到者,均保留錄取資格。

七、如本學年度同學科代理教師出缺,得由本次代理教師備取名單依序遞補。

八、代理教師應專任,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代理教師之獎懲,比照專任教

師成績考核規定辦理。

九、聘期超過六個月之代理教師,曾在本校服務滿一年,或在高級中等學校任教年資滿一年

以上且有進修事實者,經學校同意,始得申請公餘時間進修學位;惟未在本校服務滿一 年,或在高級中等學校任教年資滿一年以上且有進修事實之新進教師,亦得申請公餘時 間進修,惟以不修習學分數(無修課事實)為限。違者以服務成績不優良論處。

十、繳驗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法律責任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十一、經甄選錄取者,應於起聘前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

健康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且應包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之健

康檢查項目;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 或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註銷錄取資格。

十二、經甄選錄取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

如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十三、報名表件所填寫之相關資料僅供教師甄選報名及教育部研訂師資培育政策之用(將供

教育部準確掌握教師甄選考試及退離之統計資料,根據每年度教師需求情形,規劃研 議平衡師資供需重要政策使用)。

十四、甄試當日如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須變更時,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應考人請

務必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十五、為應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敬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請及早就

診,避免參加本次甄選;如未有症狀者,進入本校校園請配合警衛量測體溫,並全程 配戴口罩。

十六、於本校戶外空間或教室以外之室內場所活動,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

外1公尺、室內1.5公尺),倘無法維持,則應全面配戴口罩,教室內則應儘量拉開間

距,以維持社交距離1.5公尺為原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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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修訂理念與特色 壹、修訂理念 基礎化學的課程乃在掌握普通高中教育的目標。在高一、高二兼顧人文社會 與自然領域的學生。以學科能力為體,學科知識為用,延續九年一貫課程以能力 為學習指標的精神,著重基礎的化學原理及應用,將生活化教學內容融入教材脈 絡。 選修化學接續基礎化學教育,以自然領域的學生為對象,加強進階深化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