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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榮民總醫院契約醫事技術師徵才公告 - 台中榮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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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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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榮民總醫院契約醫事技術師徵才公告

徵才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眼科部

職 稱 契約醫事技術師(留職停薪職務代理)

名 額 1 人(得依需要列備取 2 名,儲備期限 6 個月) 上網期間 即日起 至 民國 111 年 11 月 14 日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 1 至 3 項條件:

1、國內、外大學視光系、醫事技術學系或護理學系畢業。

2、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3、具驗光師、醫事檢驗師或護理師證書。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 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5、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 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6、需刻苦耐勞可配合臨時加班及輪值班。

7、熟悉電腦作業如 word、office、excel、power point 等文書處理。

8、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9、現職院內員工需附單位主管同意書。

工作項目

1、眼科各項檢查

2、眼科儀器設備保養、維修、報廢等管理相關事宜。

3、協助門診進行之相關事項。

4、上級臨時交辦之事務。

薪資範圍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11 年 1 月 7 日輔人字第 1100087200 號函核 定『契約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工作地點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本院眼科部 考試地點 本院門診前棟 7 樓眼科部會議室

甄試項目

1.筆試 (50%):眼科相關檢查筆試 2.口試 (50%)

3.筆試、口試各科成績皆需超過 60 分以上,擇優錄取。

甄試時程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4 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2.報到時間:11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8 點 00 分

3.筆試及口試日期:11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8 點 30 分

(2)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

醫事(驗光師、醫事檢驗師或護理師)證書及其他(如身心障礙手冊正 反面,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免服兵役證件或足以 證明預定退伍日期文件,現職院內員工的單位主管同意書正本)等相 關文件影印本,掛號郵寄 40705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眼科部 (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 通知或退件。

3、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 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4、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 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5、錄取 (含備取)名單將於本院網站徵才訊息中公告。

6、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7、本部聯絡人:吳美華小姐;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 82770。

備註

1. 本次職務代理時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5 月 21 日止或留停人員回職復 薪之前一日為止,自被代理人回職復薪之日起,勞動契約終止。

2. 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3. 開始考試後,逾 10 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4. 正式錄取人員公告於本院網站(中榮網站首頁),並個別通訊通知。

5. 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 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3)

臺中榮民總醫院 院內同仁報考契約醫務人員 主管同意書

單位名稱 職 稱 姓名 考試單位 報考之職務

眼科部 契約 醫事技術師

考試日期

111.11.15

所屬單位主管簽核

一級單位主管簽核

中 華 民 國 1 1 1 年 1 1 月 日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九、應繳證件(正本繳驗後發還,影本由學校留存,請依下列順序裝訂): (一)報名表、個人簡述、切結同意書。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資格順序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身份證影本及印章(請影印正、反面於 A4 紙張同一面上,出生地未註記或註記為大陸地區 請附現戶個人戶籍謄本正本 1

一、欲申請退費者,請填寫簡章「退費申請書」(附件一),並檢附相關證明 文件於各梯次認證當月底前,以掛號郵寄至「106209 臺北師大郵局第 13 號信箱(客語能力認證總試務中心)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費用以郵政匯票方式退還,不得要求其他受款方式。 三、以「其他無法歸責於考生之原因」申請退費者,將由主辦單位最終決定 是否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