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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校外自主學習申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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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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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 校外自主學習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

說明:

1. 校外自主學習申請以該年級彈性學習時間為限,並以三節課為單位。

2. 申請者須繳交各週學習內容之進度規劃及預期達成的目標(格式不限);續申請者另須繳 交前次申請之校外自主學習完整成果報告(格式不限)。

3. 本申請表需經學生填寫、家長同意,敬會導師及自主學習指導教師後,並填寫自主學習校 外學習單位同意書,由學生於截止時間前交予註冊組完成申請,並經校內自主學習小組審 查通過後,始得執行。

4. 其餘說明請詳閱本申請表背面。

學號 班級

座號 姓名

手機

號碼 e-mail

校外 場地

單位全銜:

單位地址:

申請 時間

2/23 3/2 3/9 3/16 3/30 4/13 (可複選) *需於2/17 13時前申請

4/20 4/27 5/18 5/25 6/1 6/8

(可複選) *需於4/7 13時前申請

繳交資料 檢核

□各週學習內容之進度規劃及預期達成的目標。

□前次申請之校外自主學習完整成果報告。(首次申請者免繳)

家長 同意

茲同意_________號,本人子弟_____________

110

學年 上表所列申請時間,於上表所列校外地點自主學習。期間應依自 主學習計畫執行,交通自行處理。校外自主學習時間的人身與交 通安全,願自行負責。

家長簽章:_______ 聯絡手機:_______

中華民國

111

年__月__日 敬會

導師

敬會

自主學習指導教師

(2)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校外自主學習申請說明

一、 校外自主學習須有其必要性,不得申請在家、補習班或家教。

二、 學校特色活動期間不得申請校外自主學習。該時段若已公告分發 至校內外微課程、校隊培訓,不得申請校外自主學習。

三、 校外自主學習須獲得家長與該單位之同意,學習地點以學術研究 單位為主。

四、 學生申請校外自主學習,須檢附各週之進度規劃及預期達成的目 標(格式不限);於校外自主學習後,須繳交完整成果報告。

五、 通過學生須至學務處拿個人點名單,並於每次校外自主學習隔日 交回點名單,完成出缺勤紀錄,逾期以曠課登記。

六、 第一梯次校外自主學習需於

2/17(四)13

時前完成申請,第二梯次 校外自主學習需於

4/7(四)13

時前完成申請,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七、 第一梯次校外自主學習申請結果將於

2/22

前公布,第二梯次校 外自主學習申請結果將於

4/19

前公布。

(3)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 自主學習校外學習單位同意書

茲同意貴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學 1 1 1 年 □ 2 / 2 3 、 □ 3 / 2 、 □ 3 / 9 、 □ 3 / 1 6 、 □ 3 / 3 0

4/13、□4/20、□4/27、□5/18、□5/25、

□6/1、□6/8

下午 1 時至 4 時於本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自主學習,

學習期間須遵守本單位之規定。

貴校學生至本單位之交通自行處理,自主學習時間的人身 與交通安全,須自行負責。

學生簽章:_______ 聯絡手機:________

家長簽章:_______ 聯絡手機:________

---

校外學習單位證明或承辦人簽章:________

貴單位未來是否願意繼續提供此學習機會給建中生?

□願意,聯絡人: 。聯絡電話: 。

□暫時無法提供 □其他: 。

中 華 民 國 1 1 11 11 1

(4)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 自主學習場地借用申請表

說明:

1. 自主學習場地借用申請以該年級彈性學習時間三節課為單位,且以下表所列場地為限。

2. 本申請表經承自主學習指導教師同意後,由學生於截止時間前交予註冊組以完成申請。

3. 第一梯次自主學習場地借用須於2/17(四)13時前完成申請,第二梯次自主學習場地借用須

4/7(四)13時前完成申請,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4. 學生完成申請後始得執行,各場地將由負責老師核實幫學生請公假。

學號 班級

座號 姓名

手機

號碼 e-mail

場地 □莊敬四樓會議室

申請時間

2/23 3/2 3/9 3/16 3/30 4/13 (可複選) *需於2/17 13時前申請

4/20 4/27 5/18 5/25 6/1 6/8

(可複選) *需於4/7 13時前申請

學習內容 預期成果

自主學習指導教師 同意

敬會 導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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