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11 學年度高一高二班際排球比賽競賽規程
一、 宗 旨:推展球類運動,培養班級團隊精神,提昇全校運動風氣。二、 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三、 比賽日期:112年3月6日(星期一)起開始(以體育組公布之時間為主,
公布地點在體育組公布欄。賽程利用中午時間比賽,當天比賽 同學請自己注意用餐時間)。
四、 比賽地點:本校排球場。
五、 比賽分組:(一)高一組 (二)高二組。
六、 報 名:(一)日期:自112年2月13日(星期一)至 112年 2月24日 (星期五)下午五時截止。
(二)方式:1.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C4Tmh1MyXugi8BtF6 2.需登錄學校gmail 帳號。
3.每班最多報名一隊,每隊最多報名12人。
七、抽 籤:(一)日期:112年 3月3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十分。
(二)地點:體育組。(未到班級由體育組代抽,不得異議。) 八、比賽制度:採單淘汰賽,賽程於112年 3月 3日(星期五)公告於體育組
公告欄及本校網站最新消息處公告。
九、比賽規則:
(一)每局五十分決勝負,先得到五十分之班級獲勝,一隊得 分達二十五分時交換場地,發球權繼續。
(二)除以上附則外,餘均採用中華民國現行國際排球規則。
十、獎 勵:(一)各組前三名班級頒發獎狀乙張,並請體育教師酌加體育 成績。
(二) 前三名班級導師得視同學表現,向學務處提出嘉獎獎勵。
十一、附 則:(一)身體不適合從事劇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加比賽。
(二)出場比賽必須穿著運動服裝、運動鞋,違者不准上場比 賽。
(三)必須準時出賽,逾表定比賽時間五分鐘,隨即判定棄權。
(四)裁判由排球隊員擔任,同學應保持運動員風度,服從裁 判判決,如有疑異應向巡場教師提出,以便處理。
(五)嚴禁發生糾紛或打架事故,如有違規,依校規處置。
(六)遇雨天或場地潮濕,於早上十一時正在體育組公布是否 延期,請各康樂股長特別注意。
(七)如班上有其它教學活動,必須在比賽前二天中午十二時 前向體育組申請延期比賽,如經核准,對隊不得異議。
(八)排球校隊每場比賽只能下場1人。
十二、本競賽規程經體育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之,修正亦同。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11學年度高一高二班際排球比賽報名表
班級: 年 班 康樂股長簽名:
導師簽名:
編號 球衣號碼 職 稱 座 號 姓 名 備 註
1 隊 長
2 隊 員
3 隊 員
4 隊 員
5 隊 員
6 隊 員
7 隊 員
8 隊 員
9 隊 員
10 隊 員
11 隊 員
12 隊 員
一、 身體不適宜從事劇烈運動者﹝例如:患有痼疾、心臟病、氣喘、癲癇者﹞
請勿報名參加,導師應確實審核報名單並簽章,以免意外發生。
二、 參加比賽同學,賽前務必有充分的熱身運動。
三、 報名最多十二名球員(包括隊長),作為製作獎狀之依據。
四、 如無球衣號碼,可免填寫。
五、 比賽規定請參閱競賽規程。
六、 排球校隊每場只能下場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