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飛鏢錦標賽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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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採 501-501-501,3 戰 2 勝制。 (3)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取分組前 2 名晉級決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十七、 競賽獎勵: 各組冠軍、亞軍、雙季軍:獎盃各一座、獎狀各一張。 各組第 5 名(4 名並列):獎牌各一面、獎狀各一張。 十八、 競賽規則: (1) 每人每輪 3 鏢,至多 15 輪,勝負判定方式:(1)分數先歸零者,(2)雙方投擲 15 輪未結束該局的,將以 CORK(比紅心)分勝負。 (2) 開鏢規則:第 1 局由電腦 Cork 決定由哪一方先行「比紅心」,第 2 局由第 1 局之負方先行開鏢。第 3 局若雙方為 1 : 1 平手的狀況,第 3 局由電腦 Cork 決定由哪一方先行「比紅心」,最接近黑心者先開鏢。 (3) 「比紅心」 :所投之飛鏢必頇要在靶上,若所投之飛鏢未能固定在靶上則必頇 再投一鏢直至固定在靶上,最接近中心者先開鏢;若第 1 位擲鏢者投在正中 心,則必頇把鏢取下,讓第 2 位擲鏢者有機會可以擲中心。 (4) 電腦螢幕顯示:參賽選手於比賽前仍頇負責檢視螢幕上顯示正確的參賽選手 順序,若未顯示的情況下投鏢別人的分數,投擲的鏢以 O 分記錄做為處罰, 且不能重投。 (5) 電腦螢幕上顯示錯誤分數、未顯示分數時或記分有差異等狀況時,應馬上停 止比賽且不可移動飛鏢並通知大會裁判處理;若投出的飛鏢插在靶上而沒有 顯示分數,可以通知工作人員以人工調整分數。 (6) 雙打賽採輪流投擲,投擲順序錯誤,該次分數以 O 分記錄做為處罰,且不能 重投。 十九、 選手服裝規定:比賽時頇上衣穿著長褲、皮鞋或球鞋,不得穿著短褲、拖 鞋或涼鞋,服裝不整者不得參賽。 二十、 比賽抽籤:訂於 109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10 時假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舉行 錄影抽籤,於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網站及中華民國飛鏢總會官網公告賽程。 二十一、 領隊會議:訂於 109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8 時 30 分於比賽會場舉行,不 另行通知。 二十二、 比賽細則︰ (一)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類似明白之決定者,均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 異議。 (二) 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進行,選手不得異議。 二十二、 比賽罰則 (一) 選手報到檢錄頇出示學生證或教職員證,以備查驗,違者以棄權論,並取消 其比賽資格。 (二) 比賽進行中嚴禁選手與他人交談,比賽選手之手機頇關機,比賽中一律不得 接打手機,違反者以「違反運動員精神條例」裁定棄權。 (三) 每場比賽經大會公告開賽後,逾時 5 分鐘未出賽者裁定第 1 盤落敗,逾時 10 分鐘以上未出賽者,經裁判員及裁判長簽認後,該場次比賽以棄權論處。 (四) 若有冒名頂替之情事,冒名者以及被冒名者,皆以「違反運動員精神條例」 論,處以棄權論處外並請離會場,其所參賽紀錄一律取消,並不得再參賽。.
(3) (五) 選手均應遵守規則及大會紀律,不得以抗議手段或不良言語向大會裁判及賽 程人員有不理性之行為,違者大會有停止該選手比賽之權利。 (六) 非當場比賽之選手,不得進入比賽場地內,比賽已結束之選手應迅速離開比 賽場地,不得藉故停留在場內。 (七) 會場內一律禁止吸菸及使用閃光燈,違者經勸阻不聽,得由大會請離會場。 (八) 選手比賽中如遭檢舉不符資格時,經查證屬實,即停止繼續比賽,所有賽完 之成績不予計算,並函請所屬學校議處。 (九) 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侮辱裁判等嚴重情節發生,除停止該選手出賽外, 並報請警察機關處理,並將情節函知所屬學校及主辦學校,停止該選手之學 校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一年。 (十) 無軟式飛鏢器具者,大會提供器具免費借用,比賽完成後頇歸還。 二十二、 申訴: (一)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決定即 為終決。 (二)選手之參賽資格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後 1 小 時內由選手提出,並繳交申訴保證金 3000 元,否則不予受理;申訴成立時保 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三)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二十三、 附則: (一) 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二) 本比賽舉辦期間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由本會負責辦理,各參賽選手請務必依 自行需要投保人身險事宜。 二十四、 本競賽帶隊教師、指導教練、參賽選手、裁判員、工作人員,得依大會秩 序冊所列名單准予公假辦理。 二十五、 為因應肺炎防疫措施,本賽事依照教育部體育署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COVID-19)大型體育運動賽會及活動之防護措施處理原則」進 行防疫管制工作。 二十六、 本規程修正時亦同,未盡事宜現場另行公告。 二十七、 比賽資訊請上本會官網 http://www.twctdf.com 二十八、 競賽規程下載 報名系統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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