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09 學年度高二班際橄欖球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推展球類運動,延續“黑衫軍精神”,培養班級團隊精神,提 昇全校運動風氣。
二、主辦單位:本校學生事務處體育組。
三、比賽日期:110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起)開始(以體育組公布之時間為主 ,公布地點在體育組公布欄。賽程利用中午及班、週會時間比 賽,當天比賽同學請注意自己用餐時間)。
四、比賽分組:高二班級一律全部參加,於比賽日前提交名單至體育組。
五、比賽地點:本校橄欖球場。
六、抽 籤:(一)日期:110 年 3 月 24 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十分。
(二)地點:體育組。(未到班級由體育組代抽,不得異議)。
七、公告賽程:110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公告。
八、比賽制度:採單淘汰賽制。
九、比賽規則:
(一)上、下半場各十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二)比賽時間終了雙方得分相等,則由兩隊場上五位球員各 罰踢射門一次,罰中次數多者獲勝。如再相等,則由兩 隊依序推出一人罰球,直到分出勝負。
(三)班際橄欖球賽簡易規則,由體育教師於上課時另行發給 各班同學。
(四)除以上附則外,餘採用中華民國現行國際橄欖球規則。
十、獎 勵:(一)各組前三名頒發班級獎狀乙張,並請體育教師酌加體育 成績。
(二)前三名班級導師得視同學表現,向學務處提出嘉獎獎勵。
十一、附 則:
(一)身體不適合從事劇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加比賽。
(二)出場比賽必須穿著運動服裝、運動鞋,違者不准上場比 賽。(學校統一發給同色號碼背心)
(三)必須準時出賽,逾表定比賽時間五分鐘,隨即判定棄權。
(四)裁判由橄欖球教練及隊員擔任,同學應保持運動員風度 ,服從裁判判決。
(五)嚴禁發生糾紛或打架事故,如有違規,依校規處置。
(六)遇雨天或場地潮濕,於早上十一時正在體育組公布是否 延期,請各康樂股長特別注意。
(七)如班上有正當活動,必須在比賽前二天中午十二時前向 體育組申請改期或延期比賽,如經核准,對隊不得異議。
十二、本競賽規程經體育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之,修正亦同。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09 學年度高二班際橄欖球比賽報名表
班級: 年 班 康樂股長簽名:
導師簽名:
項目:橄 欖 球
序號 座 號 姓 名 備 註 序號 座 號 姓 名 備 註
1 隊長 9 隊員
2 隊員 10 隊員
3 隊員 11 隊員
4 隊員 12 隊員
5 隊員 13 隊員
6 隊員 14 隊員
7 隊員 15 隊員
8 隊員
一、 身體不適宜從事劇烈運動者﹝例如:患有痼疾、心臟病、氣喘、癲癇者﹞
請勿報名參加,導師應確實審核報名單並簽章,以免意外發生。
二、有關比賽之規定,請參閱競賽規程或至體育組詢問。
三、高二班級全部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