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 壹、目的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 之大專及中小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良品德及特殊才能之重視。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總統府、行政院。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 承辦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四、 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五、 推薦單位:國內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 學、國民小學、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 灣學校及已向政府立案之社會團體(須附相關證明文件)。
參、獎勵名額
總統教育獎每年辦理一次,每年獎勵名額以大專組六名至八名、高中組十 名至十二名,國中組十六名至十八名,國小組十六名至十八名,合計四十 八名至五十六名為原則。
肆、頒獎及表揚方式
一、 每位獲獎學生由總統頒發獎助學金、獎狀一紙及獎座一座,獎勵經費由 教育部國教署年度預算支應,其獎助學金規定如下:
(一)
大專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二十五萬元。(二)
高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二十萬元。(三)
國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十五萬元。(四)
國小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十五萬元。二、 編撰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芳名錄。
三、 每位獲獎學生得邀請一位至三位(其中一位為該校師長)對其成長最有 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
伍、推薦對象及組別
一、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 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11
學年 度在學學生(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二、 推薦組別:
(一)
大專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包括二專、五專四年級及五年 級、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二)
高中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包括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單科型高級中等學 校)、五專前三年學生、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 之海外臺灣學校高中部學生。
(三)
國中組: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學生、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 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國中部學生。(四)
國小組: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學生、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 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國小部學生。陸、推薦條件
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 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 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柒、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
一、 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 每組推薦一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及書面推薦報 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 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 推薦人就讀之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
二、 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二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 資料:
(一)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1)
。(二) 2023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如附件2)。
(三)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如附件3)。
(四) 2023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如附件4,並請依項次確實勾
稽)。(五)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
60
頁為上限(不含空白 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捌、推薦受理時間及單位 一、 初審:
(一)
推薦時間:自111
年11
月28
日起至111
年12
月30
日止。(郵戳為憑)(二)
受理單位:1.
大專組及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013 嘉義縣朴子市大鄉 里253
號);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 學校,請將高中組資料郵寄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參與全國初審。(考量 境外航空郵件寄達時間之不確定性,請推薦學校於寄出書面資料時,另 將書面資料掃描成電子檔,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同步寄至國立東石高級中 學信箱:[email protected])。2.
國中組及國小組: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教育 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請將國小組 及國中組資料郵寄至受推薦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或縣(市) 政府參與該縣市初審(考量境外航空郵件寄達時間之不確定性,請推薦 學校於寄出書面資料時,另將書面資料掃描成電子檔,並以電子郵件方 式同步寄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信箱:[email protected])。二、 複審:
(一 )
推薦時間:自112
年2
月14
日起至112
年2
月21
日止。(郵戳為憑 )
(二 )
受理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0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
號)。
玖、遴選程序
一、 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
(一)
初審:依據推薦對象、評審基準及參酌要項,進行初審。1.
初審主辦單位及複審推薦名額:(1)
大專組:由教育部辦理初審,推薦十八名至二十四名參加複審。(2)
高中組:由教育部辦理初審,推薦三十名至三十六名參加複審。(3)
國中組: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辦理初審,每一直轄市、縣(市)依各直轄市、縣(市)學生數比率排名各推薦 一名至五名學生參加複審。(各直轄市、縣(市)推薦複審最高件數如 附件
6)。
(4)
國小組: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辦理初審,每一直轄市、縣(市)依各直轄市、縣(市)學生數比率排名各推薦 一名至五名名學生參加複審。(各直轄市、縣(市)推薦複審最高件數 如附件
6)。
2.
初審評選會:初審主辦單位應成立初審評選會,負責初審評選作業。初 審評選會委員應包括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主管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 正人士等,其組成人數、作業方式,由初審主辦單位定之。初審委員名 單請於111
年12
月30
日前寄送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彙報國教署備查(如 附件7)。
3.
初審前,由教育部辦理縣市說明會。4.
初審主辦單位推薦參加複審時,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二份,並檢附相 關佐證書面資料,於112
年2
月21
日前,寄送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彙 辦(地址:61357 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
號,並請註明「推薦參加總 統教育獎」及參加組別)。(1)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1)
。(2) 2023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如附件2)。
(3)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如附件3)。
(4) 2023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如附件4)。
(5)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
60
頁為上限(不含空白 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6) 2023
總統教育獎直轄市、縣(市)推薦複審名單表(如附件5,請務必
填寫初審通過具體理由)。5.
受推薦參加複審之學生,應於112
年3
月6
日至112
年3
月30
日前進 入報名系統提供個人彩色照片(上傳格式限定為JPG 或 PNG 檔,大小
不得超過
4MB),以利後續作業。
(二)
複審:1.
複審主辦單位:教育部。2.
複審評選會:(1)
為辦理總統教育獎複審評選作業,設大專組、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 組四組複審評選會,各小組委員由教育部聘請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主 管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十一人至十七人組成,其中一人為 總統教育獎委員會委員,各小組之召集人由總統教育獎委員會委員擔 任。召開複審評選會會議,應邀集複審主辦機關列席代表。為力求遴 選公正公平,各複審評選會委員與本部及各縣(市)聘任之初審評選會 委員應做區隔。(2)
每屆複審評選會委員由教育部核聘後聘任之,均為無給職。3.
複審評選會就複審受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確認受推薦人之書面資料 是否與實際情形相符。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之實地訪視以受推薦人 就讀學校為原則,大專組之實地訪視以推薦之社會團體所在地或就讀學 校彈性安排,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海外臺灣學 校則以視訊訪視為原則,若有特殊狀況另行妥適處理。4.
召開複審評選會會議,依據送審書面資料及實地訪視資料,進行複審。大專組選出六名至八名、高中組選出十名至十二名,國中組選出十六名 至十八名,國小組選出十六名至十八名,合計四十八名至五十六名。
5.
各組複審評選會會議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召開。會議進行 審查時,應獲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二、 初審及複審評選作業應就推薦案逐案進行審查後,提出審查通過名單,
並具體敘明審查通過之理由。
三、 評審審查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
曾獲得總統教育獎者,不得再參與評選。惟不同教育階段,且提出新具 體事蹟及佐證資料者,不在此限。(二)
參加者應由推薦單位推薦,由總統教育獎委員會本公平、公正及公開之 遴選方式,邀集相關單位共同辦理審查事宜。(三)
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及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 符合本要點所定推薦條件之具體事實。四、 「獲獎名單」由複審評選會報請總統教育獎委員會審議決定之。
五、 總統教育獎委員會委員及初、複審評選會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與 受推薦人就讀學校間應避免評選工作事務以外之活動。
六、 本獎項評選結果如無適當獲獎人時,得從缺。
拾、評選作業流程
國小、國中及 社會團體推薦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受理推薦
受理推薦
教育部委託單位
(東石高中)受理推薦 高中、高職、五專
及社會團體推薦
進行資格檢核
召開初審評選會會議 召開初審評選會會議
進行初審 進行初審
評選出各直轄市、縣(市)國中組 及國小組各1名至5名,參加複審
組各1名至5名,參加複審
教育部委託單位(東石高中)受理複審推薦作業
召開複審評選會各小組第1次會議
實地訪視
召開複審評選會各小組第2次會議
評選出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6至18名、高中組10至12名、大專組6至8名
召開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委員會審議獲獎名單
頒 獎 進行複審 複審推薦書面評審 初審推薦書面評審 初審推薦書面評審
大專校院及 社會團體推薦
教育部委託單位
(東石高中)受理推薦
進行資格檢核
初審推薦書面評審
召開初審評選會會議
進行初審
評選出大專組 18名 至24名,參加複審 進行資格檢核
評選出高中組 30名 至36名,參加複審
拾壹、工作項目及時程
工 作 項 目 進 度 時 程 辦 理 單 位 簽陳、聘任總統教育獎委員會委員(兼
任遴選分組委員會委員) 111.10.3(一)至111.10.31(一) 教育部國教署 研修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及2023遴
選分組實施計畫 111.10.24(一)至111.10.31(一) 教育部國教署 召開總統教育獎委員會暨遴選分組委
員會第1次委員會議 111.11.11(五) 教育部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公告作業 111.11.14(一)至111.11.18(五) 教育部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辦理縣市說明會 111.11.21(一) 教育部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受理初審推薦報名 111.11.28(一)至111.12.30(五) 教育部及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
頒獎典禮暨晚宴活動招標作業 112.1.2(一)至112.2.24(五) 教育部國教署、桃園市立桃園高中
初審推薦書面資料評審 112.1.9(一)至112.1.19(四) 各組初審評選會、國立東石高中 年假1/20-1/29
召開初審評選會會議 112.1.31(二)至112.2.13(一) 教育部及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
受理推薦複審作業 112.2.14(二)至112.2.21(二) 教育部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公布進入複審名單
召開複審評選會第1次會議 112.3.6(一) 教育部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複審學生上傳彩色照片 112.3.6(一)至112.3.30(四) 教育部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複審實地訪視 112.3.13(一)至112.3.30(四) 複審評選會、國立東石高中
複審推薦書面資料評審 112.4.10(一)至112.4.19(三) 複審評選會、國立東石高中
召開複審評選會第2次會議 112.4.24(一) 教育部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召開總統教育獎委員會暨遴選分組委
員會第2次委員會議 112.5.1(一) 教育部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頒獎典禮暨晚宴活動工作分配 112.5.5(五) 教育部國教署、桃園市立桃園高中
召開宣導短片規劃會議 112.5.8(一) 教育部國教署、桃園市立桃園高中
公布獲獎名單 112.5.19(五) 教育部國教署、國立東石高中
製作與寄送奮發向上獎獎狀 112.5.22(一)至112.5.25(四) 教育部國教署、桃園市立桃園高中
召開腳本審查會議 112.5.29(一) 教育部國教署、桃園市立桃園高中
召開第1次短片審查會議 112.6.12(一) 教育部國教署、桃園市立桃園高中
召開第2次短片審查會議 112.6.19(一) 教育部國教署、桃園市立桃園高中
頒獎典禮暨晚宴 112.7.7(五) 教育部國教署、桃園市立桃園高中
拾貳、各單位推薦人員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
視同資格不符,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拾參、受推薦參加總統教育獎複審而未獲獎者,得由教育部擇優頒發奮發向上 獎之獎狀一紙及每名學生新臺幣二萬元。
拾肆、為鼓勵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及學校踴躍推薦報名,作業期間 相關人員依規定予以獎勵:
一、 推薦並進入複審之推薦單位業務相關人員。
二、 初審主辦單位業務相關人員。
拾伍、辦理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定予以獎勵。
拾陸、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等流行疫情,2023 總統教育獎辦理期間之各 項事務,遵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規範應變辦理。
(附件1)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姓名
性 別
□男
□女
□其他
生 日 年 月 日
請 浮 貼 二吋半身 彩色照片 一 張
身分證統一編號
推 薦 組 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組
□大專組
就 讀 學 校 全 銜
縣(市)
國/縣/市/私 立
年級 班(系)
受 推 薦 人
身分類別 □一般生 □身心障礙 (此一欄位請二選一)
□原住民 □新住民 □客家人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實驗教育學生 □其他____________(此一欄位可多選) 獲獎紀錄 □曾獲 年總統教育獎 □曾入選 年總統教育獎之複審(奮發向上獎) 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同通訊地址
傳 真: E-mail:
電 話: 手 機: 簽 章:
監 護 人 資 料
姓 名: 與受推薦人關係 通訊地址: □同受推薦人
電 話: 手 機:
傳 真: E-mail:
緊 急 連 絡 人
姓 名: 與受推薦人關係 通訊地址: □同受推薦人
電 話: 手 機:
傳 真: E-mail:
推 薦 學 校 或 社 會 團 體
承 辦 處 室
請蓋學校或社會團體印信處
(未加蓋學校或社會團體印信
視為不合格推薦)
承辦人姓名
承辦人電話 分機 承辦人手機
承辦人傳真 承辦人電子郵件
承辦人簽章 校長(負責人)簽章
※ 請於完成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本表件。推薦單位於資料送出前務必再次確認受推薦人之各項資 料,另請併附受推薦人之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供查。
※ 各校或各一社會團體限推薦1名。曾獲總統教育獎者請提供新的具體事蹟及佐證資料。
※ 若發現所推薦之受推薦人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時,取消其推薦資格。
(附件2)
2023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受推薦人 姓 名
參 加 組 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組
□大專組
受推薦人 就讀學校 (全銜)
一
、 具 體 事 實
說明:請就下列二項勾選推薦(可複選),詳述說明,並檢附具體事實證明。
□處於逆境且優良品德足堪表率
□處於逆境且特殊才能出類拔萃 說明:內容以200~280字為限。
□以上具體事實業經推薦單位確實查訪(完成查訪事宜始可勾選)
二
、 自 傳
說明:內容以600~750字為限。
(一)心路歷程 主題:
(二)未來願望
三
、 師 長 推 薦
說明:內容以120~180字為限。
說 明:請指導老師協助依規定字數填寫,完成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本表件。
(附件3)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單位)基於辦理
2023
總統教育獎遴選 作業,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蒐集之個人資料 範圍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地址、電話、自傳等。本單位蒐集之個人資料依法令規定,於本單位業務承辦人員、教育部新聞
工作小組、委辦學校及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委員會所處理及利用,除此之外,本單位不會將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提供給他人。
您依法得行使當事人權利,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
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等權利,並可前往本單位辦公處所 行使本項權利。為保障您的權利,您可以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
或提供不完全時,本單位可能無法提供您完善的服務。若您經總統教育獎委員會評選獲獎,為配合頒獎表揚作業,本單位會將您
報名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由刊物發行或電子形式,供獲獎學生芳名錄與教育部 新聞稿等公開資訊中呈現與使用。□我已了解、接受上述告知內容,並同意提供個人資料。
當事人簽名 年 月 日
若當事人未滿
20
歲,需請法定代理人表示同意並屬名□我瞭解並同意上述內容
法定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備註:
此「同意書」由受推薦人與其法定代理人(若有需要)簽名後,隨同學生
報名資料一併寄送。(附件4)
2023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
項次 項目 檢核
(完成請打勾)
一 本校(單位)推薦學生確循校內甄選程序產生並符
合在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之推薦條件。
□
二 本校(單位)推薦學生資料已上網完成報名,
並列印報名資料
□
三 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
四 檢附相關附件資料確無遺漏
□
五
報名表相關欄位完成核章確認
1.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承辦人與校長(負責人)
簽章、學校或社會團體印信。2.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承辦人及學校校長(單位
負責人)簽章。□
承辦人 學校校長(單位負責人)
備註:
此「檢核表」由承辦人務必逐項勾選確認,經學校核章後,隨同學生報名
資料一併寄送。(附件5)
2023
總統教育獎○○○○○○○直轄市縣(市)推薦複審名單表
組 別 姓 名 年級 初 審 通 過 具 體 理 由
國中組
國中組
國中組
國中組
國中組 請務必填寫:
一、本直轄市、縣(市)國中組各校及各社會團體推薦參加初審人數共有: 人。
二、本直轄市、縣(市)國中組推薦參加複審人數共有: 人。
組 別 姓 名 年級 初 審 通 過 具 體 理 由
國小組
國小組
國小組
國小組
國小組
請務必填寫:
一、本直轄市、縣(市)國小組各校及各社會團體推薦參加初審人數共有: 人。
二、本直轄市、縣(市)國小組推薦參加複審人數共有: 人。
※ 本表及推薦參加複審資料由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於112年2月21日前寄送國 立東石高級中學。
※ 評審委員簽章:
(附件6)
各直轄市、縣(市)推薦複審最高件數 (110
年額度參考) 編號 縣 市 國 中 國 小1 宜蘭縣
2 2
2 基隆市
2 2
3 臺北市
5 5
4 新北市
5 5
5 桃園市
5 5
6 新竹縣
2 3
7 新竹市
2 2
8 苗栗縣
2 2
9 臺中市
5 5
10 南投縣
2 2
11 彰化縣
4 4
12 雲林縣
3 2
13 嘉義縣
2 2
14 嘉義市
2 2
15 臺南市
4 4
16 高雄市
5 5
17 屏東縣
3 3
18 臺東縣
1 1
19 花蓮縣
2 2
20 澎湖縣
1 1
21 金門縣
1 1
22 連江縣
1 1
總 計
61 61
說明:複審推薦最高件數依每年教育部統計處1月底最新數據計算(全國學生數/縣市學生數*100%)。
1%以下(含)擬提報學生人數:1名 1%以上(含),未到3%擬提報學生人數:2名 3%以上(含),未到5%擬提報學生人數:3名 5%以上(含),未到10%擬提報學生人數:4名 10%以上(含)擬提報學生人數:5名
(附件7)
2023
總統教育獎○○○○○○○直轄市縣(市)初審評選會委員名單組 別 姓 名 服 務 單 位 職 稱
國中組
國小組
本表由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於111 年12 月30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彙報教育部國教署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