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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8學年 學年 學年 學年度 度 度 度全國 全國 全國 全國青少年中正盃 青少年中正盃 青少年中正盃 青少年中正盃保齡球錦標賽 保齡球錦標賽 保齡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保齡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競賽規程 競賽規程
經教育部108年8月5日臺教授體字第1080026146號函核定 教育部體育署108年8月26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80029355號函備查辦理
一、宗 旨:爲培養我國青少年選手,向下扎根並厚植我國國際競爭力,特舉辦中華民國108 學年度青少年中正盃保齡球錦標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中等學校、楊梅保齡球館。
六、比賽日期:108年9月18、19、20日(星期三、四、五)。
七、比賽地點:楊梅保齡球館。(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209巷15號) 電話:03-478-8766
八、參賽資格與分組:
(一)國中男、女子組:限在學學生(以學生證為憑)並於民國9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
(二)高中男、女子組:限在學學生(以學生證為憑)並於民國88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
九、比賽項目:
(一)個人賽(6局)。
(二)雙人賽(12局)。
(三)團體四人賽(24局)。
(四)全項(為前述各6局之總分,18局)。
(五)盟主賽採階梯挑戰賽制:
全項排名4.5.6名之選手比賽一局,總分最高之選手取得第二階段挑戰排名第2.3名選手 之資格,以一局決勝負,得分最高之選手獲第三階段挑戰賽資格,與排名第1名選手比 賽一局,如排名第1之選手獲勝則為冠軍,否則加賽 1 局,以決定冠軍。註:本賽制遇 缺不補。
(六)個人賽、雙人賽前4名另進行對半決賽。
(七)團體四人賽前4名另進行貝克氏對半決賽。
貝克賽方式(Baker format)
1.團體組之比賽球員應在同一局賽程中,相繼地以固定順序輪流投球。
2.採三戰兩勝。於對半決賽之兩名輸者將皆得到銅牌。
十、盟主賽資格:入選全項(個人、雙人、團體)18局總分,男、女子組前6名。
十一、報名方式:
(一)由各學校單位或各縣(市)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組隊報名,每隊四位選手,隊數不限。
(如參賽人數不達四人者,可自行組隊,亦可報名參加個人組或雙人組的比賽,但不同 縣市組隊成績不予計算。)
(二)請於108年9月11日(星期三)以前使用線上報名系統完成報名,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資 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三)報名費:每人新臺幣壹仟元整,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 餘款。
十二、比賽規則:本比賽採用世界保齡球總會(World Bowling)所頒布最新規則實施。
十三、同分之裁決程序:
(一)個 人 賽 、 雙 人 賽 、 團 體 四 人 賽 、 盟 主 賽 , 各 賽 制 發 生 總分相同時,則由每位 選手加投一球以打破僵局。加總分數最高的團體將為僵局之勝者。團體的投球順序需與 最後一局時相同。打破僵局所使用的一對球道及投球先後順序需用抽籤方式決定。假使 打破僵局為一人以上的項目時,每投完一球後需與對方隊伍輪流。
倘若一球仍無法打破僵局,下一球則於所使用球道的另一道進行,投球先後則與第一次 相反。重複此規則,直到打破僵局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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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供熱身球道給同分的隊伍使用。熱身時間由大會裁判長決定。在比賽投球前,需讓 每位選手於比賽使用球道練投一球。
(二)排名較高之選手/隊伍有權決定投球順序與其先投球之球道。第二輪之投球順序與球道 則是與第一次相反。假使打破僵局為一人以上的項目時,每投完一球後需與對方隊伍輪 流。
倘若一球仍無法打破僵局,下一球則於所使用球道的另一道進行,投球先後則與第一次 相反。重複此規則,直到打破僵局為止。
十五、報到時間:108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十六、獎 勵:
(一)男、女各項前三名均頒發獎牌(盃)與證書(獎狀),四、五、六名頒發證書(獎狀)。
(二)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保齡球種類列為競賽種類時,依規 定本賽事將不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三)本賽事除國中組、高中組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四)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六條第六款規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 校體育總會或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指定,該學年度前二款賽會運動種類或項目以外經教育 部核定之錦標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該辦法申請甄試:
1.參賽隊(人)數為十六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八名。
2.參賽隊(人)數為十四個或十五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七名。
3.參賽隊(人)數為十二個或十三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六名。
4.參賽隊(人)數為十個或十一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五名。
5.參賽隊(人)數為八個或九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四名。
6.參賽隊(人)數為六個或七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三名。
7.參賽隊(人)數為四個或五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二名。
8.參賽隊(人)數為二或三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一名。
(五)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 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網址:issport.camel.ntupes.edu.tw) 歷年簡章。
十七、比賽細則:
(一)本次賽事為配合錄影轉播,將調動部分決賽時間。
(二)比賽服裝之規定:
1.男子球員一律不准穿著短褲、牛仔褲、褲管有鬆緊帶之長褲及將襪子外穿在褲管上。
2.女性球員可穿著長褲、半長褲及褲裙。
3.所有參賽男、女球員穿著之保齡球衣(POLO衫、圓領T)褲,應以莊重舒適為原則。
4.前列各項為本會訂定,並依據世界保齡球總會之規範執行,不合規定者,不得參賽。
(三)賽前請向所屬縣、市保齡球協會、委員會檢查所使用之保齡球,並請攜帶驗球卡報到, 以備查驗。
(四)本賽事業已依規定要求各單位辦理公共意外險等相關保險事宜。
(五)執行委員會為本大會最終裁判單位,球員必須絕對服從執行委員會裁決。
十八、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電話:02-2741-6677;傳真:02-2741-5522;
E-MIL:[email protected]。
十八、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暨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