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111 年 12 月 10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00168305 號函備查 桃園市政府 110 年 12 月 1 日府教特字第 1100316175 號函核定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簡章彙編
(含聯合術科測驗、以競賽表現入學及聯合分發簡章)
主委學校: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地 址:330044 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 8 號 電 話:03-3672706 分機 522、506、510 網 址:https://www.pymhs.tyc.edu.tw/
臺灣桃園區
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編印 臺灣桃園區
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5 日
目次
一、甄選入學重要日程表………01
二、甄選入學分發作業流程………03
三、甄選入學各項管道招生名額 ………04
四、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05
五 、 甄 選 入 學以 競 賽 表 現 入學 簡 章 ……… 19
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 ………33
附圖、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交通位置………54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簡章下載
111 年 1 月 5 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站 並提供下載。
1.「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網址:https://www.pymhs.tyc.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網址:https://art.sen.edu.tw 為響應節能減碳,不發售紙本簡章。
聯合術科測驗線上報名暨 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11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 09:00 至 111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填報,
網址: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1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至 3 月 4 日(星期 五)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桃園 市 立 陽 明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教 務 處 特 教 組 (330044 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 8 號),以郵戳 為憑,逾時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郵寄 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報 名。
3.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11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 09:00 至 111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填報,
網址: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1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至 3 月 18 日(星期 五)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桃園 市 立 陽 明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教 務 處 特 教 組 (330044 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 8 號),以郵戳 為憑,逾時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郵寄 報名資料,報名方式請詳閱以競賽 表現入學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報 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時報名 參加同區「聯合術科測驗」者,「以 競賽表現入學」辦理完成後,若聲 明不參加聯合術科測驗且繳還准考 證正本,得於 4 月 6 日(星期三) 17:00 前向主委學校申請退還聯合 術科測驗報名費,逾時不受理。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
暨寄發錄取通知單 111年3月29日(星期二)
由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 發委員會寄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11年4月1日(星期五) 09:00至16:00錄取考生須到錄取學 校報到。
以競賽表現入學 已報到學生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111年4月6日(星期三)
填妥「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 書」於當日16:00前由考生或監護人 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
公告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各校實際招生人數
111年4月8日(星期五)公告於桃園市立陽 明高級中等學校網站,
網址:https://www.pymhs.tyc.edu.tw/
https://www.pymhs.tyc.edu.tw/
聯合術科測驗 111年4月9日(星期六)
詳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 測驗簡章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暨
線上查詢 111年4月27日(星期三)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111年5月2日(星期一)至5月3日(星期二) 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寄發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
通知單暨線上查詢 111年5月11日(星期三)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資優
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111年6月1日(星期三)至
111年6月2日(星期四) 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國中教育會考 111年5月21日(星期六)至 111年5月22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暨 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11年6月10日(星期五) 09:00至 111年6月16日(星期四) 17:00止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填報,網址: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1年6月10日(星期五)至6月16日(星 期四)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 至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 教組(330044 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 8 號),
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1. 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郵寄 報名資料,報名方式請詳閱甄選入 學聯合分發簡章。
2.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報 名。
3. 報名費新臺幣280元。
寄發志願選填通知單 111年6月22日(星期三) 系統寄送至學生個人電子郵件信箱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志願選填暨郵寄繳件
登錄時間
111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 09:00 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 登錄系統」填報,網址:
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1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至 6 月 30 日(星 期四)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 至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 教組(330044 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 8 號) 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1. 系統關閉為止,逾時不受理 2. 信封註明「桃園區美術班志願選填
表」字樣。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放榜 111年7月12日(星期二) 11:00 公告於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 校網站,系統同步寄發聯合分發結果通 知單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到 111年7月13日(星期三) 12:00前攜帶相關證件(正本)由學生或 監護人至錄取學校辦理報到。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已報到學生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111年7月15日(星期五) 16:00前填妥「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 格聲明書」由考生或監護人送至錄取 學校辦理。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 甄選入學 分發作業流程
簡章公告
111 年 1 月 5 日(星期三)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111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
至 3 月 18 日(星期五) 管道一
甄選入學安置 須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送鑑輔會鑑定
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111 年 5 月 21 日(星期六)
至 5 月 22 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 111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五)
至 6 月 16 日(星期四)
管道一:
學生參加術科測驗 後,原始成績送鑑 輔會鑑定,通過者 始可報名參加「甄 選入學安置」。
管道二:
學生在國中階段若 有獲得政府機關或 學術研究機構舉辦 之國際性或全國性 競 賽 表 現 特 別 優 異,提出申請鑑定 安置,依「競賽表現 優異具體事蹟證明 文件」進行書面審 查,審查結果送鑑 輔會鑑定,經鑑定 通過者則依「以競 賽表現入學」簡章 (詳見簡章)安置入 班。
備註:
報名「以競賽表現 入學」同時報名參 加同區「術科測驗」
者,「以競賽表現入 學」辦理完成後,若 聲明不參加術科測 驗且繳還准考證正 本者,得於4月6日 ( 星 期 三 )17:00 前 向主委學校申請退 還聯合術科測驗報 名費。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111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
至 3 月 4 日(星期五)
管道二 競賽表現特別優異 須提出書面審查資料
送鑑輔會鑑定
通過 通過
不通過 不通過
鑑定 結果
鑑定 結果 聯合術科測驗
111 年 4 月9日(星期六)
依「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 證明文件」進行書面審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放榜 111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二)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到 111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三)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志願選填
111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 至 6 月 30 日(星期四)
不予 安置
以競賽表現報到 111 年 4 月 1 日(星期五)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招生學校各項招生管道及招生名額
學 校 類 別
招生名額 招生名額 總計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外加名額
備 註 以競賽表
現入學
甄選入學 聯合分發
身心障礙 學生
原住民 學生
桃園市立
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人 24人 26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美術 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桃園市立
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人 24人 26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美術 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桃園市立
內壢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人 24人 26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美術 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桃園市立
平鎮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人 24人 26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美術 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備註: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有關各校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實際 招生人數,於111年4月8日(星期五)公告於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網站(https://www.pymhs.tyc.edu.tw/)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編印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簡章下載
111 年 1 月 5 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站 並提供下載。
1.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網址:
https://www.pymhs.tyc.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
網址:https://art.sen.edu.tw 為響應節能減碳,不發售紙本
簡章。
聯合術科測驗線上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11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 09:00 至 111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填報
網址: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1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桃園市立 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330044 桃 園市桃園區德壽街 8 號),以郵戳為憑,逾 時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並郵寄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 辦理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
准考證 111年3月14日(星期一)
由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 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 入 學 聯 合 術 科 測 驗 委 員 會 寄 發。
聯合術科測驗 111年4月9日(星期六)
考場地點:桃園市立陽明高級 中等學校(330044 桃園市桃園 區德壽街 8 號)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
暨線上查詢 111年4月27日(星期三)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111年5月2日(星期一)至5月3日(星期二) 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寄發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結果通知單暨線上查詢 111年5月11日(星期三) 由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及就學輔導會審核。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
資優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111年6月1日(星期三)至6月2日(星期四) 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目 次
壹、依據………08
貳、目的………08
參、辦理單位………08
肆、報名資格………08
伍、報名辦法………09
陸、聯合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12
柒、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13
捌、聯合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14
玖、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15
拾、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15
拾壹、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通知
……… ……16拾貳、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16
拾參、試務作業申訴..………..………..….………17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17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 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 準」、「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 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 中等學校-藝術領域」及「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 才能及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目的
一、測驗成績作為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 學生鑑定之依據。
二、測驗成績作為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 分發作業之依據。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二、主辦單位: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
驗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三、主委學校: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四、招生學校:
校 名 地 址 電 話 網 址 桃園市立
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330044桃園市桃園區德
壽街8號
03-3645761
#522、506 https://www.pymhs.tyc.edu.tw/
桃園市立 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338108桃園市蘆竹區仁
愛路二段1號
03-3525580
#653、651 https://www.nksh.tyc.edu.tw/
桃園市立 內壢高級中等學校
320321桃園市中壢區成
章四街120號
03-4528080
# 214、215 https://www.nlhs.tyc.edu.tw/
桃園市立 平鎮高級中等學校
324031桃園市平鎮區環
南路三段100號
03-4287288
#216、212 https://www.pjhs.tyc.edu.tw/
肆、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 修畢九年級課程者。
二、依「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三、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者。
伍、報名辦法
一、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三、簡章下載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及下載
111年1月5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站,並提供下載。
1.「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招生資訊 網」(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網址:https://www.pymhs.tyc.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https://art.sen.edu.tw)
四、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學校報名
1.以校為單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近 3
個月內個人證件照規定格式之相片檔,填 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時 間:111年2月21日
(星期一)09:00至 111年3月4日(星期 五)17:00報名系統 關閉為止。
※逾時不受理 個別報名
1.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及上傳近3個月內個
人證件照規定格式之相片檔,填畢確認無 誤後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二)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網站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https://art.sen.edu.tw
※系統操作請洽詢電話 049-2910960*3971或3765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111年2月21日(星期一)至111年3月4日(星期五)止,以郵 戳為憑,逾時不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 特教組」(330044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並於信封註明「美術班特色招 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資料」字樣。
※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3)3672706#506、522
五、報名應繳資料
(一)學校報名(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請考生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後,自行檢 核列印並經監護人簽名。
2. 學校報名名冊:考生就讀學校自行列印。
3.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表:
請考生至線上報名填寫報名表時一併勾選,無須列印。
4. 美術性向(國民中學)觀察推薦表:請推薦人至線上報名登錄系 統填寫,無須列印。
5.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1200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使用同一
張郵政匯票,抬頭請寫「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 戶」(手續費由報名學校自行負擔)。
6. A4 回郵信封 3 個:回郵信封封面應由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直接印
出。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 11頁),以便 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結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齊,每 位考生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再依學校報名名冊順序排好,
勿拆開分類;並將學校報名名冊置於第1頁。
◎ 各 式 表 格 以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之 正 式 表 單 為主。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請考生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後,自行檢 核列印並經監護人簽名。
2. 身分證明文件、學歷證件影本 1份,並在影本上加註「與正本 相符」及考生簽名。
3.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表:請考生至線上 報名填寫報名表時一併勾選,無須列印。
4. 美術性向(國民中學)觀察推薦表:請推薦人至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填寫,無須列印。
5.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1200元。請自行到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抬 頭請寫「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手續費由 報名者自行負擔)。
6. A4回郵信封3個:
回郵
信封封面應由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直接 印出。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11頁),以 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結果通知單。※考生
個人
應繳交資料請依序(由上而下)排列。◎各式表格以 線上報名系 統之正式表 單為主。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報名登錄及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二)考生姓名有罕見字需造字者,需影印身分證正面並將罕見字圈記,註記考生姓 名、身分證號、聯絡電話、「網路報名資料需造字」字樣,於報名期間內傳真(03- 3762671)或寄信(art@go.pymhs.tyc.edu.tw)至主委學校(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 等學校),並以電話聯繫確認資料是否查收。
(三)考生應依網路線上登錄報名規定及說明登錄資料,填畢檢查無誤後,請以雷 射印表機及一般白色 A4影印紙列印報名表及准考證(准考證號碼由主委學 校編碼,勿自行填寫);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繳交清晰之影印本,
再將照片貼在影印本寄交。倘若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本委員會概 不負責。
(四)非應屆之考生若住偏遠地區無法利用網路使用報名系統登錄各項資料,請到 原就讀國民中學學校使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五)學生應依網路線上報名登錄資料,填畢檢查無誤送出後,將收到系統發送之 報名完成確認信(含一組帳號及密碼),依此帳號及密碼可查詢術科測驗成績
、鑑定結果、錄取名單及登錄志願選填,爰學生應確實校核個人郵件信箱之 正確性,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六)考生報名表與准考證之照片須為同式,且為聯合術科測驗報名前3個月內所 拍攝;照片模糊不清、規格不合或拍攝時間不符者,更換後始准予報名。
(七)報名手續一經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料,亦不得要求退還甄選入 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時報名參加同區「聯合 術科測驗」者,「以競賽表現入學」辦理完成後,若聲明不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於 4 月 6 日(星期三)17:00 前申請退還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
(八)身心障礙考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網路填寫「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應考服務申請表」(申請表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下載,網址:https://art.sen.edu.tw)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印,並檢附縣市 鑑輔會證明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由 考生簽名及加蓋就讀國民中學學校教務處之戳章),於郵寄報名資料時一併 提出申請。
(九)重大傷病考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 務申請表並檢附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正本,於 111年 4月 1 日(星期五)前以 限時掛號郵寄「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330044 桃園市 桃園區德壽街8號),信封註明「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字樣。
(十)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期 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 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十一)報名回郵信封(A4大小)郵資
件數(報名人數) 1 2-3 4-8 9-25 26-52 53-107 限掛郵資(元) 43 51 67 99 139 187
(十二)准考證之寄發、使用及補發
1. 准考證自111年3月14日(星期一)寄發。學校報名者,寄交報名學校轉 發考生;個別報名者,逕寄考生。考生若至111年3月25日(星期五)仍 未收到准考證,請洽「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申請 補發,電話:(03)3672706#522、506
2. 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應攜帶身分證件及與原報名表同式之2吋個人證 件照一張,向「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聯合術科測驗試務 中心」申請補發。
陸、聯合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
一、測驗科目內容及方式:素描、書法、水彩、水墨。
(一)素描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創作。
測驗時間 120分鐘,中間無休息時間。
測驗紙材 4開素描專用紙。
使用媒材 使用單色手繪,媒材不拘。以現場能乾燥、固著者為限。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觀察與描繪的單色造形表現能力。
(二)水彩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創作。
測驗時間 100分鐘。
測驗紙材 4開水彩專用紙。
使用媒材 國內外市售透明與不透明水彩。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色彩、造形與質感之表現能力。
(三)水墨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創作。
測驗時間 100分鐘。
測驗紙材 4開棉紙或宣紙(本委員會提供墊紙)。 使用媒材 水、毛筆、墨或墨汁、顏料。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對筆墨特質之表現能力。
(四)書法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依試題文字描述書寫。
測驗時間 50分鐘。
測驗紙材 4開有格宣紙(本委員會提供墊紙)。 使用媒材 毛筆、墨或墨汁。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對筆墨線條與文字結構之表現能力。
二、地點: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330044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 三、日程:
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 4月9日(星期六)
午別 上午 下午
節次 一 二 三 四
時間
08:10 08:20 10:50 11:00 13:00 13:10 15:20 15:30
~ ~ ~ ~ ~ ~ ~ ~
08:20 10:20 11:00 11:50 13:10 14:50 15:30 17:10 時間長度 10 分鐘 120分鐘 10分鐘 50分鐘 10分鐘 100分鐘 10分鐘 100分鐘
科別 預備 素描 預備 書法 預備 水彩 預備 水墨 四、注意事項
(一)素描測驗時間120分鐘,無中場休息時間,考生考完該科一律離開試場,等 待下一科預備鈴聲響時再行入場。
(二)試場座次表於111年4月8日(星期五)16:00公布在「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 等學校,網址:https://www.pymhs.tyc.edu.tw/)。
柒、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一、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區交通及地理位置,請於111年 4月 8日(星期五)16:00
~18:00 至「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考場(校區)查看或網路查詢(
https://www.pymhs.tyc.edu.tw/)。為了試務之公平性、完整性及安全性之考量,試場
(教室)不開放。
二、考生憑准考證入場應試,並應遵守一切相關規定。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應攜帶 身分證件及與原報名表同式之2吋個人證件照一張,向「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美 術班特色招生聯合術科測驗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三、若考生於測驗開始響鈴前提前翻閱試題,扣該科測驗成績原始分數5分;經制止 仍再犯者以零分計算。
四、測驗中考生不得有交談、暗示、代他人描繪等情事,違者得勒令退出試場,該科 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考生亦不得借用物品,初犯者扣減其該項目(或考科)原 始成績二分;經制止仍再犯者,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
五、聯合術科測驗須作答於答案卷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
(一)非考題之水墨題字或落款者。
(二)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其他與考題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者。
六、考生須於規定時間憑准考證進場,未到測驗時間不得先行入場,考生請隨身攜帶 准考證,陪考人員請在休息區休息。
七、遲到30分鐘者不得入場;測驗進行未滿40 分鐘不得繳卷離開試場;測驗時間結 束不得繼續作畫或書寫。
八、考生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題紙、試卷是否齊備、完整,並檢查試卷之准考
證號碼是否正確,如有缺漏、污損或錯誤,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九、考生進場後應即將准考證放在畫桌之右上角,以便核驗。
十、試場備有畫板及吹風機,考生可攜帶必用之書寫文具(墊布限單色)或畫具、筆 墨(軟橡皮、素描用固著噴膠、水墨及書法用墊布及紙膠帶請自備);有關個人 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需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不得攜帶下列物品入場,測驗開始時違者扣該科測驗成績原始分數5分:
(一)畫架(含桌上型畫架)、畫板、書籍、圖稿、紙張、椅凳。
(二)需插電的吹風機或其他電器(得攜帶「可攜式充電吹風機」)。
(三)不可攜帶入場之物品:具有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功能之物品(如 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
耳機類等)、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播放器等)非應考用具,或其 他有礙試場安寧、測驗公平之各類器材、物品。
十一、素描測驗時間120分鐘,無中場休息時間,考生考完一律離開試場,等待下一 場預備鈴聲響時再行入場。
十二、素描、書法、水彩及水墨,考生請自行預留時間,以便畫面充分風乾及噴膠;
如因畫面未乾致損壞畫面影響成績,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三、因各考科中間換場時間緊迫,時間一到鈴響畢,考生一律立即繳卷,不得再將 作品吹乾及噴膠,作品固著噴膠時間包含於該科測驗時間內。
十四、考生繳卷時,應連同試卷、考題一併繳交;水墨與書法所發墊紙應一併繳交。
十五、繳卷時試卷上座位號碼不得自行撕毀或剪除。
十六、考卷繳回原試場,不得繳交至其它試場。
十七、考生應考時不得飲食、抽菸、嚼食口香糖,初犯者扣減其該項目(或考科)原 始成績二分;經制止仍再犯者,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若因生病等特殊原 因,迫切需要在測驗時飲水或服用藥物,須於考前持相關證明經監試人員同意
,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十八、如有上述或上述未規範而致影響試場秩序、考生權益或測驗公平性之情事發 生,則提交委員會審議。
捌、聯合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
一、本術科測驗分數採百分制,各科以100 分為滿分計算。各科目原始成績,係以 各測驗科目評審平均分數取至小數點第2位,第3位(含)以下四捨五入計算 並登載。各科目加權成績,係以登載之原始成績依簡章加權採計方式計算。
術科測驗成績計算方式
科目 滿分 加權採計方式
素描 100 × 4.0
水彩 100 × 2.5
水墨 100 ×2.5
書法 100 ×1.0
術科加權後滿分(甄選總成績) 1000
二、本術科測驗成績採計,依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規定辦理。
三、一般生及特殊身分學生鑑定標準均採用原始分數。
四、111年4月27 日(星期三)寄發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暨線上查詢(一式三 份)。
玖、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一、申請日期:111年5月2日(星期一)至5月 3日(星期二)提出申請,以郵戳 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應依下列方式申請複查,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網路填寫「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申請表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 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址:https://art.sen.edu.tw),填畢確認無誤後 自行列印。
(三)檢附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其中一聯,影本恕不受理)。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43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
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複查費(每科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桃園市立陽明高 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330044桃園 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複查成績」字樣。
(七)複查結果於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 間,若延誤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三、複查以一次為限,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不得要求調閱、複製原卷及重閱,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拾、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請於111年6月1日(星期三)至6月2日(星期四)提出申請,以郵戳 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考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 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網路填寫「成績單補發申請表」(申請表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 上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址:https://art.sen.edu.tw),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 列印。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43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 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桃園市立陽明高級 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330044桃 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並請於信封註明「成績單申請補發」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拾壹、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通知
一、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鑑定(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一條規定略以,「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 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特制定本法。」故非本國之國民無法取得資優鑑 定之資格。
(二)申請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
資賦優異班分發之學生應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 生鑑定辦法」之規定通過鑑定。二、藝術才能(美術類)學生鑑定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第一條規定略以,「藝術教育以培養藝術人才……,充實國 民精神生活…為目的。」故非本國之國民無法取得具藝術才能鑑定之資格。
(二)申請高級中等學校美術藝術才能班分發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 才能班設立標準」之規定通過鑑定。
三、考生參加術科測驗後,本委員會將術科測驗分數送「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鑑定。
四、111年5月11日(星期三)寄發考生鑑定結果通知單暨線上查詢(一式二份),請 考生妥為保管,並自行影印備用。
拾貳、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請於 111年6月1日(星期三)至 6月2日(星期四)提出申請,以 郵戳為憑,進行補發作業。
二、辦理方式:考生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 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網路填寫「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 單補發申請表」(申請表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下載,網址:https://art.sen.edu.tw),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印。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43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 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桃園市立陽明高級 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330044桃 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藝術才能(美術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通知單」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八)申請補發僅限當年度鑑定結果。
拾參、試務作業申訴
一、考生對於本術科測驗各項試務作業認為有不符合本簡章規定致損害權益者,或對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審查結果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委員會提出 申訴(申訴書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址:
https://art.sen.edu.tw),內容應書明申訴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詳細申訴事由 與請求事項。
二、申訴書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7 日內(含例假日),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桃園市立 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330044 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 8 號),信封上 註明「申訴書」字樣,逾時不受理(郵戳或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 三、針對各項試務作業申訴,主辦單位將進行查證作業後,提請本術科測驗委員會審
議,於會議後7個工作日內,依審議決議書面回覆。
四、申訴事項經本委員會書面答覆後,若無新事證,就同一事件重複申訴者本委員會 不予受理。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
一、 考生所填報名表或繳交證件倘有不實情事,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究責任。
二、 本委員會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 規範,說明如下:
(一)本委員會之各項報名資料係依「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及其他法 律授權之規定,由考生授權使用。
(二)學生於完成本委員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委員會因作業需要,向「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與國民中學教育會 考成績資料,作為本委員會之學生身分認定參酌依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三)本委員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
、登記、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 生至各招生委員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報名學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委 員會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及由「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所轉入之 考生身分基本資料、國民中學教育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四)本委員會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 生完成報名作業後,即同意本委員會、本委員會所屬各委員學校及教育部 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 名作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 件應於報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 證明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 關證明文件亦不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本委員會將 無法進行該學生之分發作業,請特別注意。
(六)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 範圍、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 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三、 如遇重大天然災害、重大事故、法定傳染病流行疫情或其他重大疫情等,將 由相關單位召開會議研商後,統一發布緊急處理措施,考生應予以配合。除 在大眾傳播媒體發布,並同時公告於「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 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
四、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本委員會決議辦理。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臺灣桃園區
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編印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11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 09:00 至 111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填報,
網址: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1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桃園市 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
(330044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以 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並郵寄報名資料,報名方式 請詳閱以競賽表現入學簡 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 辦理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 時報名參加同區「聯合術科 測驗」者,「以競賽表現入 學」辦理完成後,若聲明不 參加聯合術科測驗且繳還准 考證正本,得於 4 月 6 日 (星期三) 17:00 前向主委學 校申請退還聯合術科測驗報 名費,逾時不受理。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
暨寄發錄取通知單 111年3月29日(星期二)
由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 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 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寄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11年4月1日(星期五) 09:00至16:00錄取考生須到 錄取學校報到。
以競賽表現入學 已報到學生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111年4月6日(星期三)
填妥「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 格聲明書」於當日16:00前由 考生或監護人親送至錄取學 校辦理。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目次
壹、依據………22
貳、目的………22
參、辦理單位………22 肆、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23 伍、報名資格………23 陸、報名辦法………24 柒、報名應繳資料………25 捌、報名注意事項………26 玖、招生錄取名額………26 拾、放榜暨寄發錄取通知單………26 拾壹、報到………26 拾貳、放棄錄取………27 拾參、申訴處理………27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27 拾伍、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28 一、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29 二、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30 三、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31 四、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等學校………32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 生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 標準」、「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111學年度高級 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及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 作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目的
落實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7 條第2項第2款及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第 8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國民中學階段參加政府機關或學 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並符合 各招生學校招生資料所訂辦法者,經鑑定通過,依各校招生條件及提供之名額予以安 置入班。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二、主辦單位: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
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三、主委學校: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四、招生學校
校 名 地 址 電 話 網 址
桃園市立 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330044桃園市桃
園區德壽街8號
03-3645761
#522、506 https://www.pymhs.tyc.edu.tw/
桃園市立 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338108桃園市蘆
竹區仁愛路二段1 號
03-3525580
#653、651 https://www.nksh.tyc.edu.tw/
桃園市立 內壢高級中等學校
320321桃園市中
壢區成章四街120 號
03-4528080
# 214、215 https://www.nlhs.tyc.edu.tw/
桃園市立 平鎮高級中等學校
324031桃園市平
鎮區環南路三段 100號
03-4287288
#216、212 https://www.pjhs.tyc.edu.tw/
肆、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
學校 類別 以競賽表現入學
招生名額 備註
桃園市立
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美術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桃園市立
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美術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桃園市立
內壢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美術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桃園市立
平鎮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美術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備註: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特色招生名額,有關 各校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實際招生人數,於111年4月8日(星期五)公告於「臺灣桃園區
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
學校,網址:https://www.pymhs.tyc.edu.tw/)
伍、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學在學期間,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成績獲前三等獎項者。
二、國民中學在學期間,參加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成績獲前三等獎項者。國 際性競賽,係指三個國家(含)以上之跨國性比賽,其主辦國之辦理單位應為該 國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且國際性競賽需提出相關證明,由該區主管機關之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相關證明請參閱【柒、報名應繳資料】)。
陸、報名辦法
一、每位學生限向一校提出申請,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學校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 名。
三、簡章公告及下載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及下載
111年1月5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站,並提供下載,為響應節能減 碳,本區不發售紙本簡章。
1.「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招生資訊 網」(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網址:https://www.pymhs.tyc.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https://art.sen.edu.tw)
四、網路線上報名登錄及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學校 報名
1. 以校為單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填畢確認 無誤後自行列印。
2. 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時間:
111年3月14日(星期一)09:00 至111年3月18日(星期五)
17:00系統關閉為止。
※逾時不受理 個別
報名
1. 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填畢確認無誤後自 行列印。
2. 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報名表件請以雷射印表機列印(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使用),並貼附必 要之證明繳交,否則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主委學校概不負責。
(二)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網址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https://art.sen.edu.tw
※系統操作請洽詢電話 049-2910960*3971或3765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111年3月14日(星期一)至111年3月18日(星期五)止,以郵 戳為憑,逾時不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 特教組」(330044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並於信封註明「美術班特色招生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資料」字樣。
※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3)3672706#506、522
柒、報名應繳資料
一、學校報名(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請考生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後,自行檢核列印 並經監護人簽名。
2. 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證明文件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 依序裝訂於報名表後)。
3. 國際性競賽需提出比賽簡章、參賽名冊、獲獎總名單等,或相關參賽 影音資料(如頒獎典禮照片、比賽現場參賽者之錄影等)。
4. 學校報名名冊:考生就讀學校自行列印。
5. 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使用同一張郵政匯 票,抬頭請寫「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手續費由 報名學校自行負擔)。
6. A4回郵信封1個:回郵信封封面應由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直接印出。
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 26 頁),以便寄發錄 取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齊,每位考生 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再依學校報名名冊順序排好,勿拆開分類,
並將學校報名名冊置於第1頁。
◎ 各 式 表 格 以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之 正 式 表 單 為主。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請考生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後,自行檢核列印 並經監護人簽名。
2. 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證明文件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 依序裝訂於報名表後)。
3. 國際性競賽需提出比賽簡章、參賽名冊、獲獎總名單等,或相關參賽 影音資料(如頒獎典禮照片、比賽現場參賽者之錄影等)。
4. 身分證明文件與學歷證件影本各1份(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及 考生簽名)。
5. 報名費:新臺幣280元。請自行到郵局買郵政匯票,抬頭請寫「桃園 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手續費由報名者自行負擔)。
6. A4回郵信封1個:回郵信封封面應由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直接印出。
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26頁),以便寄發錄 取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由上而下)排列。
◎ 各 式 表 格 以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之 正 式 表 單 為主。
捌、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二、考生對其網路線上報名登錄資料應親自核校無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三、每位考生僅能向一所學校提出申請,報名後均由本委員會將報名資料送交各校檢 核後,送本委員會審查。並將審查結果送鑑輔會鑑定,經鑑定通過者則依本簡章 各校所訂錄取方式及參酌順序安置入班,並由本委員會統一公告及通知錄取名單。
四、報名回郵信封(A4大小)郵資:
件數(報名人數) 1 2-3 4-8 9-25 26-52 53-107 限掛郵資(元) 43 51 67 99 139 187 五、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用
全部減免,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文件證明影本(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 報名日期為準):
(一)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 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
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玖、招生錄取名額
各招生學校之招生名額,請見簡章【拾伍、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
】(第29~32頁)。
拾、放榜暨寄發錄取通知單
111年 3 月 29 日(星期二)17:00 公告於「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網址:
https://www.pymhs.tyc.edu.tw/),並由本委員會寄發錄取通知單。
拾壹、報到
一、報到時間:111年4月1日(星期五)09:00~16:00,由考生親至錄取學校報 到;未能親自報到者,得由監護人代為辦理報到(須出具身分證明);亦可委託代 理人辦理報到,需出示身分證明並檢附委託書(委託書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 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址:https://art.sen.edu.tw),網路填畢確認無 誤後自行列印。
二、考生報到所須攜帶證件如下:
(一)錄取通知單。
(二)國民身分證或全民健康保險卡(健保卡)正本,驗畢發還。
三、凡已辦理報到之考生未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提出放棄錄取資格聲明,不得再參加 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違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已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時報名參加同區「聯合術科測驗」者,「以競賽表 現入學」辦理完成後,若聲明不參加聯合術科測驗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於4 月6日(星期三)17:00 前向主委學校申請退還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逾時不受 理。
拾貳、放棄錄取
一、錄取考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須先網路填妥「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聲明書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址:
https://art.sen.edu.tw),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印,並經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後,
於 111 年 4 月 6日(星期三)16:00 前,由考生或監護人親自送至錄取學校辦 理。
二、錄取學校於聲明書蓋章後,將第一聯撕下由錄取學校存查,第二聯由考生領回。
三、完成上述手續後,考生始得參加本年度其他入學管道。
四、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拾參、申訴處理
一、考生對於本甄選入學各項作業認為有影響其權益者,得舉證並以書面向本委員 會提出申訴(申訴書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下載
,網址:https://art.sen.edu.tw),內容應書明申訴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詳 細申訴事由。
二、申訴書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桃園市立陽 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330044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信封上註明「申訴 書」字樣,逾時不受理(郵戳或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
三、針對各項作業申訴,主辦單位將進行查證作業後,提請本委員會審議,於會議 後7個工作日內,依審議決議書面回覆。
四、申訴事項經本委員會書面答覆後,若無新事證,就同一事件重複申訴者本委員 會不予受理。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所填報名表或繳交證件倘有不實情事,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究責任。
二、本委員會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 範,說明如下:
(一)本委員會之各項報名資料係依「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及其他法律 授權之規定,由考生授權使用。
(二)學生於完成本委員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委員會因作業需要,向「111年 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作為本委員會之學生身 分認定參酌依據。
(三)本委員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登 記、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至各 委員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報名學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委員會報名表所列
各項內容及由「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所轉入之考生身分基本資料、
國民中學教育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四)本委員會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 成報名作業後,即同意本委員會、本委員會所屬各委員學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
,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 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 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 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 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本委員會將無法進行該學生之分 發作業,請特別注意。
(六)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
、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 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三、如遇重大天然災害、重大事故、法定傳染病流行疫情或其他重大疫情等,將 由相關單位召開會議研商後,統一發布緊急處理措施,考生應予以配合。除 在大眾傳播媒體發布,並同時公告於「臺灣桃園區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網址:
https://www.pymhs.tyc.edu.tw/)。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本委員會決議辦理。
拾伍、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
臺灣桃園區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
校名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招生人數 總學生人數:2 招生
目標 招收對美術有學習熱忱並具備基本學力之學生。
錄取方式及參酌順序
※ 錄取方式:採計最優獎項一項。
※ 符合錄取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時,錄取參酌順序為:
一、獎項成績比序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 1 美術班組(特優) 4 普通班組(優等) 7 第一名
2 普通班組(特優) 5 美術班組(甲等) 8 第二名 3 美術班組(優等) 6 普通班組(甲等) 9 第三名
※ 二、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
1 西畫類 2 水墨畫類 3 平面設計類 4 漫畫類 5 版畫類 6 書法類
※ 三、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 註
1. 國際性競賽證明須提出國際競賽比賽簡章、參賽名冊、獲獎總名單或參賽影音資料(相 關證明如頒獎典禮照片、比賽現場參賽者之錄影等)。
2. 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品類別獲 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如仍同分時以抽籤方式決定。
※本校學科與術科並重,重視藝術創作及校外教學觀摩,並附設學生宿舍,歡迎對藝術有 興趣及學習熱忱的同學報考就讀。
※相關升學資訊請點閱本校美術班網頁 https://www.pymhs.tyc.edu.tw/nss/s/art/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