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申請及領取獎學金常見 Q&A
Q:什麼時候可以申請獎學金?為期多久?
A:原則上9~10月間向學校申請,為期約一個月,學校彙整後向本會申請。
實際作業日期請參閱本會網站及學校公告。
Q:為什麼每年獎學金項目名額不太一樣?
A:本會獎學金為基金孳息、或捐贈人年度捐款,須累積足夠利息之項目才 能發放獎學金,故項目名額歷年不同。請同學留意最新學年度公告之 獎學金項目及名額分配表。
Q:請問獎學金「發放名額1名」,意指「每校1名」還是「全國學校1名」?
A:是「全國學校1名」。
Q:我可以申請幾項獎學金?
A:98學年度起,每位同學最多申請2項獎學金,但因名額有限,因此每人 最多只能獲配1項獎學金。
同學申請本會獎學金後亦可再申請其他單位的獎學金,惟如獲得其他 單位的獎學金,請放棄領取本會獎學金。
Q:申請獎學金需要哪些文件?
A:申請表、成績單、學生證(或在學證明)為基本文件,如果申請獎學金 項目具有條件限制(如清寒、單親、身心障礙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 件。
Q:成績單至少要多少分才可以申請?
A:成績基本條件如下:
1.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 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
2.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80分以上。但高級 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得為70分以上。本會 以全學年學業成績高低順序為擇選標準。
3.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70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109學年度或 最近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例如:109學 年度未選修體育而於108學年度選修體育,請填寫且註明108學年度體 育成績,並檢附108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以茲證明);無體育成績等第 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
4.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之國際 性比賽前三名,且全學年度德行、學業、體育成績均在60分以上者,
得提出申請。
Q:我的成績單是等第制,要怎麼填申請表?
A: 本會審核時採百分制,但為順利對照,請將「等第成績」和「百分制 成績」均填入申請表內,並將學校「等第績分平均(GPA)單向轉換為 百分制成績對照表」附在成績單後面。
Q:我是清寒或特殊境遇學生,需附哪些證明文件?
A:原則上以政府機關證明之「低收入證明」最具效力,惟考量取得不易,
本會視實際狀況接受學校證明文件、村里長證明文件(清寒證明等)。
Q:我是單親學生,需附哪些證明文件?
A:以戶口名簿為主要證明文件。如有特殊情況亦可提供相關文件(如父母 死亡證明、植物人證明等等)。
Q:我是身心障礙學生,需附哪些證明文件?
A:以大專校院「個別化支持計畫」(ISP)、高中職以下「個別化教育計 畫」(IEP)學生,出具身心障礙手冊為主。惟情緒障礙學生須提有效之 鑑定證明。
Q:我沒有身心障礙,但我父母有,這樣符合「身心障礙」的申請條件嗎?
A:自100學年度起,申請條件為「身心障礙」者限學生本人,如父母身障 者則列為「其他證明」。
Q:我申請的獎學金有戶籍限制,需附上哪些證明文件?有父系或母系的限制 嗎?
A:以戶籍謄本為主要證明文件,父系或母系皆可。
Q:我是一年級新生,可以申請獎學金嗎?
A:除「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學金」開放 一年級新生得以使用上一學程成績申請外,一年級新生只能申請上一 學位學程獎學金(例如:111學年度大學一年級新生,110學年度成績 單為高中三年級,故只能申請獎學金條件為高中或沒有學歷限制之獎 學金)。
Q:我已經畢業了,還可以申請獎學金嗎?
A:已畢業同學可向畢業學校申請本會獎學金,並經由畢業學校送件。同學 可以向畢業學校洽詢。
Q:申請條件「四年級在學學生」和「XX 學年度四年級學生」有甚麼差別?
A:「四年級在學學生」指「現在就讀四年級學生」以三年級成績單申請獎 學金;「XX 學年度四年級學生」則指「當學年度是四年級學生」、即現 在已經畢業的學生以四年級成績單申請獎學金。
Q:我是轉學生,要向新校還是舊校提出申請?
A:視該學年度評分學校而定,一般來說向舊校提出申請。(例如:111學年 度轉校者,110學年度成績單為舊校提供,故向舊校提出申請)
Q:我是五專(或二專)學生,可以申請獎學金嗎?
A:除部分獎學金特別限定外,原則上五專及二專同學可申請條件為「專 科」或「大專校院」、或無學歷限制之獎學金;另五專前三學年亦可申 請條件為「高職」之獎學金。
Q:我是夜校學生,可以申請獎學金嗎?
A:除獎學金限制條件外,本會未限制日校或夜校學生申請。然各校初審考 量不同,請同學以學校公告為主。
Q:我是公費(軍費)、在職專班學生,可以申請獎學金嗎?
A:公費(軍費)、在職專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Q:我可以自己送件嗎?
A:自98學年度起,一律經過學校進行初審後發函至本會。本會不受理個人 送件。
Q:我把申請文件交給學校了,學校會把所有申請文件都送出去嗎?
A:自98學年度起,除指定學校獎學金外,未指定學校獎學金每項每校最多 推薦3名,故學校進行初審時即進行第一步審核作業。
Q:整個獎學金申請文件審核流程是如何?
A:同學檢送申請文件→學校進行初審→學校發函檢送初審通過之申請文件 至本會→本會進行複審→董事會審查通過→公告得獎名單。
*109學年度起「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未來主人翁) 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由該會進行複審。
Q:我要怎麼知道有沒有獲獎?
A:本會收受申請文件時不會另為答覆,得獎名單由本會網站和學校公告。
同學可以上網查詢或向學校詢問。
Q:我獲獎了!該怎麼領取獎學金?多久能領到?
A:請向學校領取或從本會網站下載本會收據格式,填寫相關資料,由學校 用印後發函給本會,本會統一收齊得獎學生收據後將開立支票寄給學 校,由學校轉交給得獎同學。程序約一個月,請同學耐心等候。
Q:獎學金支票有兌換期限嗎?
A:根據票據法,同學需在支票上開票日期後一年內兌換,如逾期,支票將 自動失效,屆期未兌現者,視同放棄。
Q:我還有其他問題……
A:相關詳情請向學校洽詢,或參考本會網站(https://scholarshipinfo.mo e.edu.tw/)「申請規定」,或洽詢本會承辦人員(電話:02-7736-5640),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