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手冊:油脂輸入許可文件申辦作業
目錄
1 申請類別... 3
1.1 新申請... 3
1.1.1 新申請 - 第一次操作新申請流程... 3
1.1.2 新申請 - 基本資料... 5
1.1.3 新申請 - 基本資料明細... 9
1.1.4 新申請 - 貨品明細... 10
1.2 補正... 13
1.3 更正... 15
1.4 單證比對不符修正... 16
1.5 已通關相符修正(C2 、C3)... 18
2 常見問答... 20
2.1 問:一家報關行(或廠商或個人等)可否申請多個帳號?. . 20 2.2 問:忘記帳號密碼該怎麼辦?... 20
2.3 問:第1次申請,如何操作?... 20
2.4 問:何謂補正申請?... 20
2.5 問:何謂補件通知?... 21
2.6 問:進出口貨物之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不同時, 可否僅填列1個項次申請?... 21
2.7 問:使用工商憑證無法登入,出現「物件不支援此屬性或方 法」訊息,該怎麼辦?... 21
2.8 問:為何申請資料登錄到一半會跳回登入畫面?... 21
2.9 問:若申請資料登錄到一半跳回登入畫面,該怎麼辦?. . 21
2.10問:如何明瞭線上申請案件之審核進度?另未記下IP之收件 編號,如何得知審核進度?... 22
2.11問:如何使用口岸代碼查詢(亦將國家代碼併入查詢)?. . 22 2.12問:申請之貨品名稱資料超過390碼當如何處理?... 22
2.13問:如何得知各類簽審文件之審核人員相關資訊?... 22
2.14問:如何鍵入數量或金額等數值資料?... 22
2.15問:何謂更正申請?... 22 2.16問:何謂修正(單證比對不符修正)申請?(如何做註銷重
簽?)... 23
2.17問:電子化申請經核准後,貿易局會核發書面證書予使用者 嗎?使用者如何列印核准證書?... 23
2.18問:證書已有通關貨物放行紀錄,但需修改證書內容,當如 何處理?... 23
2.19問:如何得知證書尚有多少剩餘數量?... 23
2.20問:證書已有通關貨物放行紀錄,仍可作效期展延?... 24
2.21問:當 ( 報 ) 單、證 ( 書 ) 比對不符且單證資料均有錯時當 如何解決?... 24
2.22問:如何得知 ( 報 ) 單、證 ( 書 ) 比對結果或比對不符原 因?... 24
2.23問: ( 報 ) 單、證 ( 書 ) 需比對哪些欄位?... 24
2.24問:審核結果如為「補件」者,當如何將相關附件提供予貿 易局?... 24
3 大批資料匯入... 25
3.1 匯出EXCEL及匯入EXCEL... 25
3.2 檔案格式ODF說明... 25
1 申請類別
1.1 新申請
新申請-第一次操作新申請流程
1. 申請人填寫申請流程:
A. 申請類別選「新申請」並填寫申請理由。
B. 基本資料填寫(凡有標示「*」者,為必填欄位)。(詳見.相關 欄位說明)
C. 檢附文件填寫(如須檢附文件者,請先選擇您要檢附的資料 項目並填寫說明,上傳檢附文件時機是案件送出申請後才 會出現連結);有申請專案申請書(函)登錄者,請於檢附文 件1選擇貿易局核准發文字號,再將相關資訊輸入於檢附 文件文號登打視窗(小視窗)。
D. 點選 下一步 並按下後,系統在檢核基本資料無誤後,就 會進入下一個頁面。
E. 點選 新增貨品明細 按下後,輸入貨品明細資料(凡有標示
「*」者,為必填欄位)
F. 貨品明細填寫完成後,按下 確認 就會返回基本資料及貨 品項次摘要頁面。
G. 點選 申請書預覽列印 即可預覽欲送出資料的正確性。
H. 若是填寫專案函文號者,預覽完畢再點選 申請 後,會到 下一畫面IP與檢附文件(專案核准函)之項次對應關係建 立,確認無誤點選 申請 會跳出收件編號,並於收件編號 下方顯示檢附文件上傳的超連結。
I. 不需填寫專案函文號者,預覽完畢再點選 申請 後,點選 申請 會跳出收件編號,並於收件編號下方顯示檢附文件上 傳的超連結。
2. 申辦代理人填寫申請流程:
A. 申請類別選「新申請」並填寫申請理由
B. 確認申辦代理人資料各欄位已填寫完成。
C. 基本資料填寫(凡有標示「*」者,為必填欄位)。(詳見.相關 欄位說明)
D. 檢附文件填寫(如須檢附文件者,請先選擇您要檢附的資料 項目並填寫說明,上傳檢附文件時機是案件送出申請後才 會出現連結);有申請專案申請書(函)登錄者,請於檢附文 件1選擇貿易局核准發文字號,再將相關資訊輸入於檢附 文件文號登打視窗(小視窗)。
E. 點選 下一步 並按下後,系統在檢核基本資料無誤後,就 會進入下一個頁面。
F. 點選 新增貨品明細 按下後,輸入貨品明細資料(凡有標示
「*」者,為必填欄位)
G. 貨品明細填寫完成後,按下 確認 就會返回基本資料及貨 品項次摘要頁面。
H. 點選 申請書預覽列印 即可預覽欲送出資料的正確性。
I. 若是填寫專案函文號者,預覽完畢再點選 申請 後,會到 下一畫面IP與檢附文件(專案核准函)之項次對應關係建 立,確認無誤點選 申請 會跳出收件編號,並於收件編號 下方顯示檢附文件上傳的超連結。
J. 不需填寫專案函文號者,預覽完畢再點選 申請 後,點選 申請 會跳出收件編號,並於收件編號下方顯示檢附文件上 傳的超連結。
新申請-基本資料
1. 點選「新申請」--係指新增案件之申請。
2. 相關欄位說明:
A.〔餘額註銷證號〕:針對證書註銷之剩餘量欲重簽者,需先 至線上申請之「拾肆、簽審文件註銷或展延」,完成註銷 申請後,系統自動將該註銷證號顯示在本欄內,於按下
「帶入參考資料」鈕後,帶入歷史資料應用。
B.〔證書號碼〕:若曾申請並經核准,可鍵入已知之證書號碼,
並按下「帶入參考資料」鈕,帶入歷史資料,作為案件申 請之參考。
C.〔原收件編號〕:若曾申請過,可鍵入已知之收件編號,並 按下「帶入參考資料」鈕,帶入歷史資料,作為案件申請 之參考。
D.〔代理人辨識碼〕:如系統已設定資料,表示本案屬代辦性 質,本欄不允許資料變更且常與登入帳號相同。
E. 〔申請人辨識碼〕:如系統已設定資料,表示本案由進/出 口人自行申請,本欄不允許資料變更且常與登入帳號相 同。
F. 〔起運口岸〕:右側提供口岸代碼查詢連結功能,以26個 英文字母(A~Z)排列。點選任一字母(例:U),會先 顯示2碼「國家代碼」於頁面上方(UA~UZ);續點選國 家代碼(例:US),則顯示該國之5碼「口岸代碼」於頁 面下方(例:USAA4~USZZZ)。
G.〔檢附文件1~5〕:如有附件,請依序一一點選「文件類別 並填列該附件文號。
3. 括弧內紅色文字:詳欄位右側(或下方),係該欄位之注意事 項(例:「申辦代理人資料」(非申請人自行申辦者必填))。
4. 底線 超連結功能:按下後,提供相關資訊代碼小視窗,供點選 並顯示其資料(例:口岸代碼查詢)。
5. 標示「*」者:必須鍵入(或填列)欄位。
6. 按鈕說明:
A. 帶入參考資料:按下後,系統會檢查〔餘額註銷證號〕或
〔證書號碼〕或〔原收件編號〕欄位是否有資料,如果有,且 存在於資料庫中,則將相關資料顯示於畫面上,供使用者 參考應用。
B. 下一步按下後,如基本資料檢核無誤,系統除暫存基本資 料外,並提供 新增貨品明細 (詳1.1.2新 申 請-基 本 資 料 明 細 ),以進行貨品明細(項次)資料鍵入(詳P.9)。
C. 復原:按下後,僅保留原畫面上之初始值。
D. 匯入暫存資料:系統針對基本資料頁面之 下一步 鍵及貨 品明細頁面之 確認 鍵操作,分別進行基本及明細資料之 暫存,且僅儲存最後1次鍵入之申請案件。
新申請-基本資料明細
新申請-貨品明細
1. 於按下 新增貨品明細,輸入各項次之貨品明細資料。
2. 相關欄位說明:
A.〔貨品名稱〕:最多可鍵入390碼資料,如資料超過390碼,
可續鍵入至〔廠牌/廠名〕、〔型號/序號〕、〔規格〕欄內
B.〔數量〕:整數最多可鍵入9位,小數4位(例:100.55或
600000),其中整數部分不可用「逗號(例:1,005)」區
隔;如有小數資料,需標出小數點符號(例:0.5)。
3. 括弧內紅色文字:詳欄位右側(或下方),係該欄位之注意事 項。
4. 底線 超連結功能:按下後,提供相關資訊代碼小視窗,供點選 並顯示其資料(例:口岸代碼查詢)。
5. 標示「*」者,為必須輸入欄位。
6. 按鈕說明:按下 確認 後,如明細資料檢核無誤,系統即暫存 該項次資料,並顯示基本資料及「貨品項次摘要」頁面(詳 5.)。
7. 基本資料及貨品項次摘要頁面,最下端顯示貨品項次摘要資料,
且〔項次〕處,提供超連結,可點選連結〔項次〕,作貨品明細 資料之修改或複製或刪除。
8. 輸入之申請資料(包括基本及貨品明細資料),除經系統邏輯 檢核外,尚可點選 申請書預覽列印 鍵,印出以人工再次核對;
如資料正確,即點選 申請 鍵,系統將〔項次〕以1,2,3…依 序排序,傳送申請資料至貿易局,並顯示〔收件編號〕予使用者,
俾供其「申辦狀況查詢」之依據。
9. 請記得點選[油脂輸入申請書]及[用途及流向切結書]連結,以 列印油脂輸入申請書及用途及流向切結書,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後附件上傳。
1.2 補正
1. 點選「補正」--針對「新申請案件」經審核人員以補正結案後再作 資料修補之申請,且僅允許1次補正。
2. 相關欄位說明:
A.〔原收件編號〕:需填列「新申請」案件之收件編號(該案件 之審核結果為「補正」結案),並按下「帶入原始資料」按 鈕,以利相關資料修補處理。
3. 括弧內紅色文字:詳欄位右側(或下方),係該欄位之注意事 項。
4. 按鈕說明:
A. 帶入原始資料:按下後,系統會檢查〔原收件號碼〕欄位是 否有輸入資料,如果沒有,則顯示錯誤訊息;如果有,
且〔原收件號碼〕存在於資料庫中,系統會將相關資料顯 示於畫面上,否則,顯示查無資料訊息。
B. 下一步:按下後,如基本資料檢核無誤,系統除暫存基本 資料外,並提供基本資料及貨品項次摘要頁面(詳
P.10),以進行相關資料修補、核對及申請(詳P.11)。
1.3 更正
1. 點選「更正」--係使用者於申辦核准後主動作證書變更之申請;
惟該核准證書尚未有任何進入通關程序紀錄。
2. 相關欄位說明:
A. 〔原證書號碼〕:需填列欲變更之准件「證書號碼」。
B. 〔更正描述〕:需填列欲變更准件之欄位及更正內容。
3. 括弧內紅色文字:詳欄位右側(或下方),係該欄位之注意事 項。
4. 按鈕說明:
A. 帶入原始資料:按下後,系統會檢查〔原證書號碼〕和〔更 正描述〕等2欄位均需輸入資料,如果沒有,則顯示錯誤 訊息;如果有,且〔原證書號碼〕存在於資料庫中,系統 會將相關資料顯示於畫面上,否則,顯示查無資料訊息。
B. 下一步:詳 1.2補正 之 4 . B .說 明 (P.13)。
1.4 單證比對不符修正
1. 單證比對不符修正(=修正)係適用於經貿易局執行(報)單、證 (書)比對結果不符後,使用者選擇至貿易局修正核准證書;惟 其核准證書雖已進入通關程序但尚未有任何貨物放行紀錄。
2. 相關欄位說明:
A. 〔原證書號碼〕:需填列欲修正之准件「證書號碼」。
B.〔修正描述〕:需填列欲修正准件之欄位、原因及修正內容。
C.〔報單號碼〕:需填列14碼資料(即4碼關別+2碼年度+8 碼序號;其中4碼關別,如僅有2碼資料,需按2次空 間棒補足2個空白,例:CD 9 9 48000011)。
D.〔會辦識別碼〕:前述3欄位(即〔原證書號碼〕、〔修正描 述〕、〔報單號碼〕)資料均填列後,以滑鼠點選頁面任一 欄位鍵入處,系統將自動帶出本欄內容,使用者僅需按 下「會辦識別碼查詢」連結,確認系統帶出本欄內容之正 確與否。
3. 括弧內紅色文字:詳欄位右側(或下方),係該欄位之注意事
項。
4. 底線 超連結功能:按下後,提供相關資訊代碼小視窗,供點選 並顯示其資料(例:口岸代碼查詢)。
5. 按鈕說明:
A. 帶入原始資料:按下後,系統會檢查〔原證書號碼〕、〔修 正描述〕、〔報單號碼〕、〔會辨識別碼〕4欄位均需輸入資 料,如果沒有,則顯示錯誤訊息;如果有,且〔原證書號 碼〕、〔報單號碼〕、〔會辨識別碼〕3欄位均存在於資料庫 中,系統會將相關資料顯示於畫面上,否則,顯示查無 資料訊息。
B. 下一步:按下後,顯示基本資料及「貨品項次摘要」頁面
(詳P.10);惟僅需點選比對不符之〔項次〕連結,填列
對應之〔報單項次〕欄及貨品明細資料之異動暨核對及申
請(詳P.11)。
1.5 已通關相符修正(C2、C3)
1. 已通關相符修正(=修正)惟其核准證書雖已進入通關程序但依 據海關人員稽核後要求而修正證書。
2. 相關欄位說明:
A. 〔原證書號碼〕:需填列欲修正之准件「證書號碼」。
B.〔修正描述〕:需填列欲修正准件之欄位、原因及修正內容。
C.〔報單號碼〕:需填列14碼資料(即4碼關別+2碼年度+8 碼序號;其中4碼關別,如僅有2碼資料,需按2次空 間棒補足2個空白,例:CD 9 9 48000011)。
D.〔會辦識別碼〕:前述3欄位(即〔原證書號碼〕、〔修正描 述〕、〔報單號碼〕)資料均填列後,以滑鼠點選頁面任一 欄位鍵入處,系統將自動帶出本欄內容,使用者僅需按 下「會辦識別碼查詢」連結,確認系統帶出本欄內容之正
確與否。
3. 括弧內紅色文字:詳欄位右側(或下方),係該欄位之注意事 項。
4. 底線 超連結功能:按下後,提供相關資訊代碼小視窗,供點選 並顯示其資料(例:口岸代碼查詢)。
5. 按鈕說明:
A. 帶入原始資料:按下後,系統會檢查〔原證書號碼〕、〔修 正描述〕、〔報單號碼〕、〔會辨識別碼〕4欄位均需輸入資 料,如果沒有,則顯示錯誤訊息;如果有,且〔原證書號 碼〕、〔報單號碼〕、〔會辨識別碼〕3欄位均存在於資料庫 中,系統會將相關資料顯示於畫面上,否則,顯示查無 資料訊息。
B. 下一步:按下後,顯示基本資料及「貨品項次摘要」頁面;
惟僅需點選比對不符之〔項次〕連結,填列對應之〔報單 項次〕欄及貨品明細資料之異動暨核對及申請。
2 常見問答
2.1問:一家報關行(或廠商或個人等)可否申請多個帳號?
答:不可以,即同1個統一編號(或身分證號或護照號碼)僅 可申請1個帳號使用。另開放連結本網站之測試帳號及密碼
(guest123)供使用者先行試用。
2.2問:忘記帳號密碼該怎麼辦?
答:(1).如果清楚帳號申請時填寫的「電子郵件信箱」,請連線 至輸出入電子簽證「登錄頁面」,於按下頁面右下方「忘記 帳號密碼」,並「送出」密碼通知申請後,系統會自動回寄 密碼至指定的郵件信箱內。
(2).如果不清楚帳號申請時填寫的「電子郵件信箱」,請洽 貿易局服務專線02-23977384詢問。
2.3問:第1次申請,如何操作?
答:於取得核准帳號密碼後,進行1.1新申請(詳P.4~P.11)。
2.4問:何謂補正申請?
答:係指新申請(新增)案件,經貿易局審核,發現申請資料有 少許填寫不夠詳盡,但不構成「退件」而以補正結案;使用 者應依審核人員要求(可詳本網站_申辦/核銷查詢之壹、獲 知),再以「補正」申請類別作資料修補之申請;惟原收件 編號欄位必須與新申請(新增)案件時所填寫的內容相同,
且僅給予1次補正機會。
2.5問:何謂補件通知?
答:申請資料所填列之檢附文件有缺漏,經貿易局初審判定需補 齊相關文件,則使用者於本網站_申辦/核銷查詢之壹、獲知
後,應立即補齊文件予貿易局,俾供審核作業可繼續進行,
以完成案件之審理。
2.6問:進出口貨物之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不同時,可否僅 填列1個項次申請?
答:不可以,需分項填列申請明細資料。
2.7問:使用工商憑證無法登入,出現「物件不支援此屬性或方法」
訊息,該怎麼辦?
答:必須至輸出入電子簽證登錄頁面「憑證登入」下方,下載保密 程式及設定信任網站,有關安裝及設定步驟,請詳閱本網 站「操作手冊(FAQ)」之壹、工商憑證登入申請(WORD 檔)。
2.8問:為何申請資料登錄到一半會跳回登入畫面?
答:考量資訊安全及系統資源負載,使用者執行本網站各項作業 時,如超過60分鐘而未曾按過正處理頁面上之任一功能 鍵,則系統會強迫使用者中斷連線並需重新登入(Log on)。
2.9問:若申請資料登錄到一半跳回登入畫面,該怎麼辦?
答:請重新登入(Log on),並點選申請的簽審文件,在基本資 料頁面下方,按下 匯入暫存資料 ,以繼續未完成之登錄 作業(前提:系統針對「基本資料」頁面之 下一步 及「貨 品明細」頁面之 確認 鍵操作,分別進行基本及項次資料 之暫存,且僅儲存最後1次鍵入之申請案件)。
2.10問:如何明瞭線上申請案件之審核進度?另未記下IP之收件 編號,如何得知審核進度?
答:(1).請至本網站「申辦/核銷查詢」之壹、獲知。
(2).請至本網站「申辦/核銷查詢」之壹、申辦狀況查詢,點選文 件類別並鍵入申請日期(起)及申請日期(止)後,按下 查 詢 鍵,即可得知。
2.11問:如何使用口岸代碼查詢(亦將國家代碼併入查詢)?
答:詳1.1.1新申請-基本資料之2.F.說明(P.6)。
2.12問:申請之貨品名稱資料超過390碼當如何處理?
答:詳1.1.3新申請-貨品明細之2.B.說明(P.9)。
2.13問:如何得知各類簽審文件之審核人員相關資訊?
答:詳本網站(http://gdd.trade.gov.tw/IUSL/Home/Login.asp?
s=2)登入頁面下方之「相關聯絡窗口」連結得知。
2.14問:如何鍵入數量或金額等數值資料?
答:詳1.1.3新申請-貨品明細之2.C.〔數量〕欄位說明(P.9)。
2.15問:何謂更正申請?
答:於申辦核准後,使用者主動作證書變更之申請;惟該核准 證書尚未有任何進入通關程序的紀錄。
2.16問:何謂修正(單證比對不符修正)申請?(如何做註銷重 簽?)
答:經貿易局執行(報)單、證(書)比對結果不符後,使用者選擇
至貿易局修正核准證書;惟其核准證書雖已進入通關程序 但尚未有任何貨物放行紀錄(有關操作詳1.4說明(P.14~
P.15))。另針對已有部分貨物放行案件,如該證書涉及 配額或數量控管,則需先「註銷」該證後再以「新申請」剩 餘數量(詳1.1.1新申請-基本資料之2.A.(P.5));否則,
僅需作「新申請」。
2.17問:電子化申請經核准後,貿易局會核發書面證書予使用者嗎?
使用者如何列印核准證書?
答:(1).不會;因證書由貿易局執行(報)單、證(書)比對,如比 對相符,海關原則將以C2方式通關放行。
(2).本網站提供使用者列印證書參考用聯功能(詳「申辦/
核銷查詢」之壹、),以供本網站停機時業者通關備用;
惟因印表係以PDF檔呈現,使用者需先行安裝其應用軟 體(請至
http://www.adobe.com/products/acrobat/readstep.html下 載)始可印出。
2.18問:證書已有通關貨物放行紀錄,但需修改證書內容,當如何 處理?
答:需先「註銷」證書後,再以「新申請」剩餘數量(詳1.1.1新
申請-基本資料之2.A.(P.5))方式處理。
2.19問:如何得知證書尚有多少剩餘數量?
答:請至本網站「申辦/核銷查詢」之肆、獲知該證書之簽發數量 與核銷數量,相減後即為剩餘簽證數量。
2.20問:證書已有通關貨物放行紀錄,仍可作效期展延?
答:可以;請至本網站「線上申請」之拾肆、完成展延申請。
2.21問:當(報)單、證(書)比對不符且單證資料均有錯時當如何解決?
答:先向海關申請修改報單資料,待貿易局回覆結果為單證比對 不符後(可以報單號碼至本網站「單證比對查詢」之貳、獲 知),再於本網站進行單證比對不符修正申請。修正案件 一旦經貿易局核准,貿易局會主動進行比對並回覆結果予 海關。
2.22問:如何得知(報)單、證(書)比對結果或比對不符原因?
答:請至本網站「單證比對查詢」之貳、以鍵入報單號碼查詢,並
點選「交易編號」連結獲知不符原因。
2.23問:(報)單、證(書)需比對哪些欄位?
答:大多數單、證欄位均需比對,即使不作比對之欄位,事後亦 會進行稽核,故證書與報單資料必須填列一致。
2.24問:審核結果如為「補件」者,當如何將相關附件提供予貿易 局?
答:(1)如知道案件初審人員,請逕洽該員文件之遞送方式。
(2)如不知案件初審人員,請電洽輸出入電子簽證網站維護人 員(詳本網站「相關聯絡窗口」),以利查明初審人員後 詢問遞送方式。
3 大批資料匯入
1.6 匯出 Excel 及匯入 Excel
請匯出EXCEL,並請依填寫說明填寫;填復後再匯入
EXCEL。匯入後第一次更正申請時,若需要修改EXCEL,請
注意只需針對EXCEL文字內容刪除或修正,請勿進行刪除整 列或整欄動作。
EXCEL資料表填寫說明:
1. 項次欄請按流水號編入(請依1、2、3…編入),並請儘量依 最終用途保證書(檢附文件)排序。
2. 買方/收貨人/最終使用人公司英文名稱請輸入公司全名(例
如Inc.或Co., Ltd.等需填寫清楚)
3. 貨品分類號列欄請輸入11碼(全部為數字,中間不要有其 他符號並請不要留空白)
4. 出口管制貨品號碼欄請輸入至多7碼如5A002.a或統一5 碼。
5. 紅色字體欄為必要填寫欄位。
1.7 檔案格式 ODF 說明
1. 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簡稱ODF)是一種 規範,基於XML的檔案格式,因應試算表、圖表、簡報和 文書處理文檔等電子文檔而設置,其他方法及注意事項與
Excel相同。
2.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 ODF 開放 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 http://zh-
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 開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