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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一個創意發祥的年代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一個創意發祥的年代

我們生活在一個文化創意的年代。生活的周遭被充滿創意的事物包圍,生活 的空間充滿了創意的印象,而生活中充斥著各種天馬行空的想法。過去,工業化 的生活,人們的生活被生產箝制,一切以物的功能性主導而無法表現自我,但現 在的人類已經從消費生活必需品中解放了,美感與質感成為生命追尋的目標,藝 術產品不僅是在櫥窗中單純的擺飾,甚至把藝術當作使命,投入生產與財貨或是 服務的產業,使藝術具有商業價值,也就是文化產業的誕生。

相較起來,低投入成本的文化創意產業是台灣目前國家發展重點的產業之一,

所謂文化創意產業是文化產業加上創意產業。目前,各級單位的政府部門都在積 極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從 2002 年行政院開始將「文化創意產業計畫」放入

「挑戰 2008 國家重點發展計畫」,意旨整備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機制與設置文化創 意產業資源中心,到了 2010 年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揭示了基本原則與 方向,並明確的規定產業內容及範圍,聚焦於重點產業與適用的對象1。政府部門 亦投入大量的資金在文化創意產業之上,在總體預算來看,如中央政府在 2015 年時,對於文化產業支出的預算就有 317 億元,佔總體支出總預算將近 1.6%,

而地方政府文化支出預算則有 316 億,占地方政府文化支出預算 3.04%2,由此可 見,文化產業對於台灣國家發展的重要性。

文化創意產業除了受到國家與地方發展的重視之外,在台灣民間擁有許多文 化創意產的資源優勢,如台灣的創意環境、人才、多元豐富的文化為台灣最為珍 貴的社會資源,也因此,台灣有足夠的潛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根據《2015 臺灣

1 資料來源:文化部,《2015 台灣創意產業發展年報》,2015 年 12 月。

2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統計,《2015 年最新文化統計》http://stat.moc.gov.tw/ImportantPointer.aspx#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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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的統計資料,下表顯示了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與台 灣文化創意產業家數。

表 1-1、2009~2014 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家數概況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家數 59597 60011 61063 61532 61900 62264 成長率(% 0.69 1.75 0.77 0.6 0.59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資料,2015 年 11 月

表 1-2、2009~2014 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營業與成長率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營業額(百萬) 645441 764471 786129 759631 780442 794447 成長率(%) 18.44 2.83 -3.37 2.74 1.8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資料,2015 年 11 月

在表 1-2 可以發現,在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在近年來不斷的成長,如 2009 年 文化創意產業總體的營業額 6454 億到 2014 年總體營業額達到 7944 億,接近 8000 億元大關;文化創意產業家數也如表 1-1 所示,在 2015 年達到了 62,264 家,

並且分散在各個文化創業領域中,而文化創意產業的總營業額在 2014 年也達到 7,944 億,相較於 2013 年有 1.8%的成長。

表 1-3、2009~2014 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 GDP 比重與內外銷比例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文創產業營業額占 GDP 比重 4.98 5.41 5.49 5.17 5.13 4.94 內銷收入(億) 5665 6615 6725 6797 7072 7176 內銷收入比例(%) 87.8 86.5 85.6 89.5 90.6 90.3 外銷收入(億) 788 1028 1135 799 731 768 外銷收入比例(%) 12.21 13.45 14.44 10.52 9.37 9.67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資料, 2015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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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 1-3 所示,臺灣的文創產業營業額占 GDP 比重 4.94%,相較於其高 科技產業、電子等出口導向的產業,台灣的創產業有將近 9 成內銷本地,也因 此,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最大的市場是台灣本身,說明了本地市場對於文化創意 產業的重要性。

回到地方的尺度來看,文化創意產業創造的產值,嚴然成為都市經濟發展 不可或缺的一環,特別是文化創意產業的特性,因為文化創意產業的規模,是 地方有能力可以控制、發展的,而一個地方一個城市發展文化產業除了依賴政 策之外,還必須跟城市的複雜環境互動,所以經濟地理學就成為文化創意產業 分析的路徑,從地理的視角,觀察社會與經濟的鑲嵌如何構成具有地方特色的 文化創意產業。

產業群聚,視為地方經濟發展的經典策略。高雄市自從 1966 年設置加工出 口區以來,不僅成功創造產業群聚效果,也帶動高雄當地的經濟發展及勞工就業,

後來隨著台灣經濟轉型也成為台灣產業出口導向的經濟典範。並且,在發展型國 家的引導下,在高雄發展重工業,如造船、煉鋼、石化等,然而在產業的轉型之 下,新的工業生產模式取代過去的加工出口及重工業發展。高雄市政府在產業轉 型之下開始將發展重心轉往地方的文化產業,在文化產業的發展過程中,當然地 方政府仍然沒有忘記過去產業群聚發展出的優勢,因此,地方政府將群聚的模式 套入到了地方的文化產業的發展,如同高雄市的駁二藝文特區,原先是由地方藝 術工作者與地方志工將廢棄的空間改變成為藝術家聚集的地區,高雄市政府文化 局在 2006 年的時候接手,在此舉辦了許多的活動,如高雄設計節、好玩漢字節、

鋼雕藝術節、貨櫃藝術節等,並引進大型廠商進駐,如誠品書局、帕莎蒂娜、火 腿藝廊、POI 客製衣3,也將一些閒置空間改為藝術家進駐的基地,成為高雄文化 創意產業群聚形成地理集中的典範。

3 資料來源:高雄市文化局駁 2 藝術特區網站,http://pier-2.khcc.gov.tw/home01.aspx?ID=1,瀏 覽於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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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產業的群聚在尺度上,並非只有大尺度,諸如區域或是國家等 級的,產業的群聚也可以小如一個鄉鎮、一個村落或是一個實體建築的空間 (Porter, 1990)。與此相呼應的是來自於民間自發性的微型群聚—共同工作空間(co-working space),共同工作空間是一群微型企業、團隊或是獨立的工作者,聚集在 一個空間,透過互助合作中所形成的一種新型態工作模式。

共同工作空間最早源自於美國舊金山,起初的概念很簡單:「需要獨立空間 的專業人士聚在一起工作,彼此集思廣益,更勝過一個人單打獨鬥」,因此,透 過這樣的工作空間特性,吸引對「共同工作」有需求的創意人進駐。尤其在資訊 時代,新型態的工作模式加上自由的空間,共同工作空間儼然成為一波風潮,從 舊金山灣區擴散到世界各地(Spinuzzi, 2012),這股風潮隨後影響到台灣。

一台電腦、一支手機、跟永遠連得上的 WI-FI 熱點,隨時隨地都能創業,

這樣全新的辦公形態,已經從國外吹進台灣!根據調查,全台有一百多處

「共同工作空間」,不管是個人或青創團隊都可以進駐,每人每天只要花 一、兩百元,就可以擁有微型辦公室,而不同的團隊,透過討論,更能激 盪出火花。4

共同工作空間不是簡單的空間租賃,同時,也是一種知識與資訊交流的場 域。特別是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的團隊與工作者,他們需要大量的靈感與點子支 撐他們的事業,創意人寄生於共同工作空間中透過空間這個實體的媒介,使文 創工作者與團隊可以在此彼此交換資訊,激發出創新的靈感。如果從文創團隊 成長歷程的角度來看,共同工作空間是個鳥巢,孵育新創團隊,讓開始起步卻 缺乏資金的年輕人一個圓夢的地方。同時,共同工作空間也是城市創意氛圍的 生產基地,城市中的新創團隊或是藝術家透過微型的群聚,生產這座城市特有 的氣氛(Scott, 2000)。

4 引用自顧展瓏、施幼偉,《共同工作空間 創業夢想發源地》,華視新聞,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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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高雄市共同工作空間其組織運作與地方的互動為例,企圖以共創 空間當作一個微型文化創意產業群聚,透過新經濟地理學的研究途徑,分析這 種新型態的工作場域,如何去吸引文化工作者進駐、如何營造空間的特色,以 及內部的成員如何利用創新的優勢設計文化創意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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