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稱的全神性,非是中國文化大學張創辦人曉峰先生,所稱 的全神教,蓋民國 75 年 3 月 1 日其墓誌,節錄上總統書及七十自 述,文曰:「我今後欲完成的三項志願是一、中華五千年史之撰述 二、華岡學園之創辦 三、全神教之倡導。全神教並非另創一宗教,
乃以中國儒家學說為中心,蓋其心量寬宏,中道而立,集各教之精 義,兼收並蓄,潛移默化,相忘於無形,使各大宗教能融合貫通,可 為世界大同奠定其真正基礎。」其中「「中道而立,集各教之精義,
兼收並蓄,潛移默化相忘於無形。」是可以被接受遵行的。但以中國 儒家學說為中心,則他教可能異議四起,且儒家學說內部不同詮釋頗 多,如何擺平呢?
唐君毅先生曾指出佛教的傳入,刺激也幫助了儒家建構成其形上 學,也就是儒家的吸納、包容和發展是進行著的。而進為儒退為道的 思想,也普植知識分子人心,原儒純儒,通儒大儒之爭,思想已似難 有「中心」。何況全神教發展的過程中,人的因素,根本未論及呢?
但其「使各大宗教能融合貫通,可為世界大同奠定其真正基礎。」的 趨勢卓見,我們是贊同的。祇是個人以為,就該問題的瞭解上,蔡元 培更具革命性論法,更具行動力道。尤其其逕「以美育代宗教」,直 接指出宗教融契的道路,是更深層,是更具創發性的也更能引發相關 議題的討論。
世界十大宗教,依美國愛德華•J•賈吉編著意見,他包含儒 教、道教、印度教、佛教、神道教、伊斯蘭教、猶太教、東正教、羅 馬天主教和新教。雖其中儒教是否為宗教仍有所爭議,如李澤厚先生 以為,儒家是半哲學半宗教的。因具有宗法崇拜的事實,儒家或儒教
或孔教,是可以寬鬆宗教視之的。以儒家思想為教義的宗派,是實際 存在在華人社會的。此外新興宗教,更是不斷出現,不斷地消失,但 它們如同名門宗派一樣,對有其宗教理想,有其宗教崇拜對象,有其 宗教圖像,有其一定宗教越昇修煉方法,不管從教義、教儀、教團 言,他們各自有一套識別系統,以求自異於他宗教。以基督宗教言,
同樣是信仰無形無相的上帝,也是一種信仰的宗教,但他已分裂成羅 馬天主教、東正教與新教。同時為其信仰源頭的猶太教,也是一神信 仰。儒教以孔子及孔廟配享之門徒,為信仰對象,道教則是中土發展 的宗教,神祇眾多,而印度教的創始者是眾多的,但其教徒有具體而 明確的意識,即一種稱為羯磨(Karma)的神力操縱著人的每一次輪 迴。(愛德華•J•賈吉編,劉鵬輝譯,1991:53)而佛教信仰較為 國人所知,它也有著眾多教理及教儀,並以釋迦牟尼佛為創教教主。
此外日本信仰的神道教,原是一種古老的部落信仰,且一直是泛神主 義思想下,以各種思想為內容的粗略結合體。伊斯蘭教則有穆罕默德 先知和真主信仰,也奉古蘭經為教理。粗略檢視各大宗派,可知各宗 派特色豐富,宗教教理各成系統。
因為宗教係最深層的文化結構,其彼此對話已難,何況要作宗教 融契。普世宗教的生存發展往往從族群而漸擴展。因此宗教與族群的 發展密不可分,宗教勢力的擴張,和族群武力和文化發揚是相倚相生 的。而宗教也有增進族群團結,鞏固族群勢力的效果。西方軍隊的隨 軍牧師,中國軍隊的軍師,其他宗教人士在爭戰中扮演的角色,均有 初民社會巫師角色的影子,而「族亡教亡」,乃歷史的常態。因此勝 利軍隊,燬壞對方神祇,並殘酷迫害異教徒,也是必然的。因為族群 的戰爭,是人對人的,神對神的。
「我們論及的神蹟,被運用到預言上,至今未變,所有預言是真
正的神蹟。它獨獨照樣,能被承認是「天啟」的證明。假使神蹟不能 超越,人類預言將來事件的自然能力,則使用任何預言來為神聖天 職,或來自上天的權利作證明,終歸是荒謬的。基於以上種種,我們 能推斷,基督宗教不僅是從開始即伴隨神蹟,甚至今日,仍然沒有任 何一個理性人們不相信它的。不很充分地,說服我們這種真實的唯一 理由,被信仰轉變並贊同的任何個人,本身是自覺有神蹟進行著的,
神蹟推翻所有認知的原則,並使其決定,和習慣和經驗,截然相反的 事物。」(David Hume, 1975:131)
在宗教的歷史發展中,既然有這麼多慘痛不堪的歷史事實,如何 發展全神的宗教呢?首先是宗教人士,要捐棄自我宗教神最神的看 法,因為它是宗教衝突最大的根源所在。不管是唯一真神上帝、阿彌 陀佛、阿拉真主,均要發揮博愛慈悲,平等尊重精神,來對待宗教的 歧異。並在各教派教理的詮釋上,要加大互融互信的作法,積極作宗 教對話、宗教交流。但諸多方法中,如果不能有全神的思考,以此包 融無神、一神與多神宗教,必定難有終極融契的可能。
我們在前節有關文化大同──道體的追尋中,指出唯有透過美感 經驗來達到以美感天融契宗教天,而達終極真實。而基本的追尋態度 應超越名相、超越時空、超越情入理入靈通,並永存終極融契情懷。
當然宗教的神秘經驗,自己認識的神,自己和神的溝通,均是相當個 別的。因為神是無形無相,加以每個人基於其私密經驗,均可各個表 述,是有其自由度的。但也因為無形無相,其實祇要不惑於名相,並 改變對各宗教教理詮釋的方式,漸漸由各宗教有影響力的領袖人物,
對此終極真實,或道體重表述,以融契超越方式行之。妥當發揮美感 無限越昇的功能,是處理此問題的不二法門。並且將新的自稱的終極 真實,重新視為終極目標,繼而能有終極承諾,並進達終極獻身狀
態。祇有透過如此的終極融契,方能有全神宗教發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