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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執行面之檢討

(一)學生對就學貸款瞭解程度不夠

近幾年來,「政府」為彰顯重視中低收入家庭之子女教育問題,不但加強就 學貸款的功能,減輕其籌措教育費用之負擔,教育部並以放寬貸款門檻、修訂就 學貸款等措施,來協助中低收入家庭之子女就學。政府加強宣導,可得到促進教 育機會均等、協助中低收入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教育機會普及化、培育優秀人才 等總利益,應遠大於修訂辦法與宣導之成本,尤其任何規章辦法有不合時宜修訂 是必然的程序,政府若能利用電子媒體加強宣導,將貸款訊息傳給社會大眾知 悉,事實上是傳播政府施政績效,有助於提升社會形象。而對「學生」與「銀行」

則因相關辦法修改,其中的變動因與學生權益息息相關,將貸款訊息傳給社會大 眾知悉,讓大家能瞭解就學貸款之梗概,減少銀行與學生許多困擾和查詢,也能 減少銀行與學生作業上困擾,提升銀行服務品質與企業形象,讓學生真正感受到 政府的良善美意。

(二)學生與銀行申貸手續不夠簡化 簡化就學貸款申貸手續之方案有:

1.減少申貸次數:由目前借款學生應於每一教育階段學程至承貸銀行辦理簽約對 保手續,簽訂額度借據後,如有動用額度之需要,於每一學期註冊前檢附「撥 款通知書」申請撥款。若每一學期申請撥款能簡化為每一學年申請一次,將減 少申貸次數。

2.利用網路申貸:辦理就學貸款學生利用網路填妥申請書及撥款通知書後至各承 貸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3.規劃對保時間:避免學生們均集中時間到銀行對保造成擁擠延長辦理時間。

4.申領戶籍謄本:建置戶政網路連線及工作站於就學貸款承貸行提供申貸者,節 省申辦時間。

5.簡化申貸手續。

以上措施對「學生」可節省申貸辦理之時間,也就是降低其成本,對學生而言 其就學貸款貸總利益並不影響,但是成本減少淨利益將會增加的;「銀行」而言,加 速申貸作業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會計成本、提升獲利能力。申辦手續簡便,

提高貸款者之滿意度,讓貸款學生對銀行業者留下良好印象,成為未來之潛在顧客,

更能感激政府之德政。

(三)就學貸款申請作業時有變動 1.貸款作業流程之異動

(1)教育部除對就學貸款辦法內容之修訂外,原本由各學校業務承辦人彙整學 生申請資料造冊後,檢附磁碟片寄送交財政部財稅中心,審核是否符合申 貸資格之認定,於 94 學年度起變更為利用網路彙送相關資料。網址 http://credit.moe.gov.tw,開放測試。

(2)各校登入系統之機關代碼為教育部統計處所編之機關代碼,帳號分日、夜 間部(或進修部)給予二個不同代碼。

(3)首次登入成功後系統會強迫更改密碼及要求輸入承辦人基本資料。

2.就學貸款作業相關人員、業務、地點之異動

(1)就學貸款作業相關人員如教育局、教育部、臺北富邦銀行、高雄銀行、土 地銀行、財稅中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各個高中以上學校與就學貸 款作業相關人員異動或然率甚為頻繁。

(2)原臺北銀行與富邦銀行合併成為臺北富邦銀行,也因此少去某些營業點,

如花蓮、台東學生在申請貸款對保就須另外找分行;臺北市區原受理各校 送達單位由中山北路的總行改往松山分行,近來改桂林分行,當然承辦人 也換了。

(3)各校內就學貸款作業相關人員如生輔組、出納組、會計室、電算中心或多 少因而調整、變更人與事。

(四)逾期放款情形日趨惡化

近年的經濟不景氣,就學貸款需求殷切,餘額急遽增加。但此種貸款屬於「無 抵押之信用貸款」,亦無對申請人做信用調查,逾期放款情形日趨惡化,造成承 貸銀行很大的負擔。而就學貸款逾期放款有以上與其他放款不同外,金額小、筆 數多,催帳不易、催帳成本高卻效益不彰。教育部 92 年度推動信用保證制度,

尚未有完整之辦法依循,成效未現。逾期放款增加「銀行」、「政府」、「學生」之 成本,嚴重影響銀行獲利能力,造成個人之不良信用,積極有效改善始能讓貸款 之利益顯現,創造三贏。

學生對就學貸款辦法瞭解程度不夠,不知按期還款,所以必須把還款責任告 訴學生,就學貸款並非就學補助,學生就學及緩繳期間由政府、金融業於現階段 辦理授信相關作業,似仍無法排除戶籍謄本之要求,目前嘉義市政府與台銀嘉義 分行連線辦理請領戶籍謄本。全額或半額補貼的貸款利息皆是來自全體納稅人的 錢,於畢業就業後,應即擔負起攤還本息的還款責任,以感恩的心來回餽政府的 美意及社會每位納稅人所付出之貢獻與心力,好讓政府能夠繼續幫助需要幫助的 學生。貸款逾期不還的後果在國內外都是非常嚴重的。逾期未還款的人,承貸銀 行會將學生逾期還款資料送請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將會嚴重影響個人日後在 社會上的信用紀錄。

1.政府在加強宣導方式上,目前有學校舉辦說明會、貸款訊息印製學生手冊、利 用校園網路、政府與銀行印製宣導手冊。但是效果最好的應該是電子與平面媒 體之宣導,若政府能適時利用電子與平面媒體加強宣導,有效達到告知目的,

並可提升政府形象。

2.讓學生及家長明暸還款時間和金額,可以減少逾期放款,為能真正送達借款人 處所,住址之更新和正確性是必要的。目前網路普及且具效率,未來可加強利 用網路通知還款,及便利的還款與查詢方式,提高還款意願。

3.學生畢業後若無固定收入或收入不足償還每月貸款,造成逾期並且信用不良,

絕非政府舉辦就學貸款所樂見。目前之貸款還款方式是申請本貸款之學生於各

階段學業完成後(除在職專班之學生應於學業完成)即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 本息,償還貸款期限為貸款一學期者得以一年計,如此類推;償還期間之利息 由學生自付。還款期限與每期還款金額均依照借款人之貸款次數與金額而定,

無法隨著個人所得不同而變動,忽略初入社會之新鮮人收入較少或失業因素造 成逾期,若採行「依借款人所得攤還」方式,還款方式宜富彈性和易償性,減 輕還款壓力,讓借款人有能力還款,可降低逾期放款。

4.就學貸款金額不大,就學期間需自付利息者,每月僅需繳付幾佰元或上仟元,

容易疏忽造成逾期放款,增加承貸銀行催帳手續,亦造成學生信用不良之後果,

實非良策,若貸款屬於自付利息者,還款期間為每半年繳款,則可明顯減少學 生困擾與承貸行作業,逾期情形將獲改善。

5.教育部擴大貸款對象之作法,雖然幫助更多家庭繳交學費,但根據國外的研究 發現,借款者的「個人特質」與「逾貸行為」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研究發現,

成績較差或中途輟學的借款者,逾貸發生比率較高,加入借款人的「學業成績」

限制,減少逾貸發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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