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學資源方面,本部建置有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等 3 個教 師教學資源網站、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等 16 個學生學習資源網站,
以及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平臺。國家教育研究院亦建置有網路大學及 國中小學習網—愛學網等網站。雖然這些網站各具特色且有豐富的資 源,惟需更考慮使用者的需求,以創造合作、分享及智慧使用的資源 中心。
三、推動策略
(一)精進教師專業素質
民國 101 年 10 月 19 日,行政院將《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送請立法院審查,該修正草案的特色包括:1.明定教師在校服務時
間,不得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2.明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應接 受教師評鑑。教育當局應趁此教師法提出修正之機會,更進一步探討 師資培育之相關問題並提改進方案,新一代人才之培育應有系統性作 法,即應整合學校、家庭與社會三層面之教育面向,對下一代人才所 應培育之基本教養與倫理價值觀,先建立共識,並有效納入教育與教 學之中。因此,本部研擬精進教師專業素養之相關方案如下:
1.強化師資培育制度及提升師資素質
首先,本部將檢討師資職前培育課程及教學方式,是否符合新世 代學習的要求。再者,將檢視實習制度是否已有效培育出專業師資,
並修訂《師資培育法》,將目前的先實習後檢定改為先檢定後實習。
另讓各師培大學回歸本質,強化其師資培育的角色與功能,同時檢討 並鼓勵設置具有未來性之師資培育類科及進修管道。
此外,本部將強化師資生之遴選及獎勵方案,以探討如何遴 選優秀合適的師資生接受師資培育,提升師資生之素質。因此,
本部將推動師資生遴選標準流程,甄選優秀學生接受師資培育,
並建立師資生獎勵制度,以表揚有優秀表現之師資生。
2.檢討教師資格檢定及教師甄選模式,篩選出具有教學能力之教師 目前中小學教師資格檢定多為記憶背誦為主之題型,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之甄選模式也多以筆試為第一階段篩選方式,不利於教 師多元能力之養成,進而將不利於培育學生之思考力及判斷力。故本 部將重新檢視教師資格檢定之模式及教師甄選之方式,以引導教師具 備多元的教學專業能力。
為精進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內涵,檢核師資生之真實能力,本部首 先將調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科目,自 103 年起國小師資類科加考「數 學能力測驗」1 科。再者,將檢討目前教師檢定模式,增加應用、分 析、評鑑及創造層次的擬真實情境式命題內容,整合教師理論知識與
教育實務情境,並強化試題分析和考題內容,以提升試題的鑑別度與 信、效度。最後,將研議技職體系師資生取得乙級技術士證列入教師 資格檢定考試加分項目,以提高師資生之實務操作能力。
3.精進教師專業社群,建立師資培用平臺
教師的專業發展應從初任教師的導入階段到後續的持續專業成 長,研發階段式的支持系統,以增進教師的教學能力,並關注在學生 的學習。爰本部將更精進教師專業社群,鼓勵專業發展與專業進路的 提升,以活化教學,並將強化大學與中小學師資的專業互動,以協助 中小學師資重返大學校園進修,或參加教育和教學相關的研習與討 論。另將針對目前的學科中心、教學輔導團、種子教師制度等,進行 去蕪存菁之綜整,或加以重新規劃。
至於大學、中學、師培大學的師資,本部將建立制度化培用聯盟 之工作平臺,以推動教學與課程發展的教師工作坊及研習會,集結在 知識技能、需求、經驗等方面可以相互學習的教師,彼此截長補短,
以精進教師專業社群,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4.提升教師專長授課比例,維護學生權益
為使各領域均能有專長教師,本部將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教育 局,優先將專長不足之師資列為教師甄選之缺額,並鼓勵共聘制度。
此外,也將增開第二專長學分班,促使教師進修,增加專業知能及教 學品質,以保障學生權益。
5.推動以教師專業發展為基礎之教師評鑑制度
在民國 99 年的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中,對於「擴大辦理中小學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與「推動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均有高度共識。
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辦理 7 年多來,參與之校數及教師數已逐步 擴大,102 學年度共有 1,571 校(40.32%)、5 萬 0,972 位教師(25.04
%)參與。
檢討辦理成效,發現教師透過教學觀察與教學檔案評鑑之方式,
確實可以促進教師反思,有助教師專業成長,促進學生學習。目前中 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已建置多項配套措施,包括建立各類評鑑人才 培訓制度(含初階評鑑人員、進階評鑑人員、教學輔導教師及講師)、
公布並修正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建置輔導網絡及專業發展 整合平臺,且成立中央輔導群等。
為引導教師專業省思,協助教師專業成長,透過同儕輔導及運用 評鑑結果精進教學,進而提升教學品質,以增進學生學習成效。本部 將修正《教師法》,俟立法院通過後,取得教師評鑑之法源依據;另 亦將積極研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同時並將依據教 師專業標準及教師專業表現指標,發展教師評鑑指標、工具,培訓專 業評鑑人員。此外,更將進一步建構中央、地方及學校三層級教師專 業成長支援體系,以協助教師實施同儕輔導及運用評鑑結果精進教 學。
6.逐年調降代理(課)教師比率,保障學生穩定學習
為逐年調降代理(課)教師,本部將合理管制正式教師排課及減 授課情形,避免代理(課)教師之授課比率過高,並將研修《國民小 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以提高國小教師員 額編制、輔導各地方政府辦理超額教師介聘,維護超額教師權益。另 將整合課稅配套等專案所聘請可提高編制之專任教師,並有效掌握代 理(課)教師人數,以及教師專長授課比率之動態,俾確實了解代理
(課)教師運用情形及管制狀況。
(二)強化教保服務品質
1.建立連貫性及層次性之教保服務人員職前培育制度
為建立教育與照顧兼具的學前綜合性服務體系,培育具備教保專 業知能的幼兒園教保員,提升整體教保服務品質,本部已規劃有幼兒
園教保員教保專業知能課程,為使教保員課程能完整銜接幼兒園教師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將進一步整合規劃教保服務人員的職前培育課 程,避免教保服務人員不斷重複修習類似科目,建立具連貫性及層次 性的職前培育制度。
2.辦理幼兒園領導者增能研習,提升主管之行政及課程領導效能 本部將規劃及辦理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課程、建立園長培訓制度 及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幼兒園主管之「課程領導」進修課 程,以提升園長(主任)在領導、規劃整體園務,以及執行幼兒園教 保課程之能力。
3.推廣《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確保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 本部為落實《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幼兒為主體的教保核心價 值,建立教育與照顧兼具的學前綜合性服務體系,業於民國 101 年 10 月發布《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 方針,提供幼兒適切教育環境與內容,支持幼兒在社會文化的生活情 境中學習。
未來將持續推廣該課程暫行大綱,以透過教保服務人員的引導,
採生活化、遊戲化方式規劃六大領域教學活動,延伸幼兒學習觸角與 充實生活經驗,學習與人相處,關懷生活環境,培養對周遭人、事、
物的熱情與動力,以完整銜接國小義務教育。
4.增加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滿足家長教保服務需求
幼兒教育是個人終身學習的重要關鍵,亦是一切教育的根基所 在,為奠定國家基本人力,儘早提供普及幼兒教育的機會,《幼兒教 育及照顧法》乃明確揭櫫政府應提供優質、普及、平價及近便的教保 服務。
惟目前我國公私立幼兒園比率失衡(約 3︰7),為逐步提升平價 教保服務的供應量,本部與地方政府將逐年增設公立幼兒園,並辦理
非營利幼兒園 5 年內達 100 園,朝向公私立幼兒園比率 4︰6 的目標 邁進。
(三)深化十二年國教
十二年國教即將在 103 學年度正式實施,為有效降低各界對十二 年國教之疑慮,本部將採取下列作法:
1.保障弱勢族群,成就每一位學子
本部除將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授權研訂相關保障辦法,對家 庭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提供補助外,並將培訓教師,俾期能對學習 落後的學生進行適當之補救教學。為此,本部已訂定國民中小學各年 級工具學科之《基本學習內容》,並研發對應之評量試題,作為檢測 學生學習成效之工具,檢測未通過的學生,即應接受補救教學;並將 要求教師在教學時,應關注到學生每一個學習階段的困難,適時施予 補救教學,以確保學生學力品質,並應研發以學習者為中心、能符合 差異性需求的教學策略,以減少需補救教學的學生數。
對於已有相當程度之落後學生,本部鼓勵學校規劃於一般上課期 間採抽離班級之方式進行補救教學,讓補救教學得於一般上課時間內 實施,同時解決學生、家長或教師無意願參與課後補救教學之問題,
對於已有相當程度之落後學生,本部鼓勵學校規劃於一般上課期 間採抽離班級之方式進行補救教學,讓補救教學得於一般上課時間內 實施,同時解決學生、家長或教師無意願參與課後補救教學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