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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者推估本品經健保收載後五年,因局部癲癇發作而接受本品作為輔助治 療之兒童(50 公斤以上)患者數約 10 人至 60 人,16 歲以上成人患者約 300 人至 2,200 人,年度藥費約為 1,550 萬元至 1.1 億元。考慮現有治療被取代所節省之藥 費,預估財務影響約為 500 萬元至 3,400 萬元,若考慮本品在劑量調整階段所節 省之非藥品醫療費用,對健保財務影響約為第一年 400 萬至第五年 2,800 萬。

建議者估算預算衝擊的方法如下:

1. 臨床使用地位:建議者財務影響模型假設本品納入健保給付後,對新使用合 併治療之患者,將取代其可能使用之輔助治療藥品,對已經使用合併治療之 患者而言,本品除可能取代既有的輔助治療藥品,也可能成為新增的合併治

療藥品選項,因此對於健保財務而言屬於取代關係與新增關係。

2. 定義目標族群:建議者設定符合下開條件者為接受AEDs治療之癲癇患者:

(1) 在不同日期被診斷出一次癲癇(ICD-9-CM code: 345)或兩次非熱性痙攣 (non-febrile convulsions;ICD-9-CM code: 780.3或780.39)者。

(2) 於癲癇發作4週後曾接受與癲癇或非熱性痙攣有關的額外諮詢者。

(3) 於癲癇發作7天後至1年內,曾接受兩次以上抗癲癇藥物治療(ATC:N03A)。

3. 使用AEDs治療人數推估:建議者根據上述條件分析2013至2016年健保資料庫,

依年齡定義12歲以上未滿16歲為兒童個案,16歲以上為成人個案,得到歷年 新使用AED治療之患者(新個案),以及已經在使用AED治療之患者(既有個案) 人數。參考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估」的到歷年總人口數,計算 各年使用AED治療盛行率,再以線性迴歸推估未來五年可能使用AED治療的 癲癇患者人數。

4. 使用AEDs合併治療人次推估:建議者在根據前述預期可能使用AED治療的癲 癇患者人數,根據2013至2016年健保資料庫分析得出使用合併治療比例;另 考量每人使用的輔助治療種類不只一種,根據健保資料庫估計成人平均使用 1.2種AEDs輔助治療,兒童則平均使用1.3種AEDs輔助治療。並採以下公式計 算使用合併治療人次。

合併治療人次=目標族群(使用 AEDs 治療人數) * 使用合併治療比例(使用至 少一種以上 AED 的比例) * 平均每患者使用 AED 的種類數

5. 使用本品人次推估:建議者分析本品對既有AEDs的市佔率取代,由於 lacosamide與perampanel自2015年起被健保收載,建議者假設在本品位進入市 場的情況下,lacosamide與perampanel市佔率將持續增加,而其他AEDs的市佔 比情況在未來5年內保持不變。當本品被收載後,在成人患者部分,會取代 lacosamide、levetiracetam、perampanel、zonisamide、topiramate等五種AEDs,

尤其是治療地位(ATC 前五碼相同)的新藥lacosamide與perampanel,因此在模 型中設定本品對此二種AEDs的取代率加權為2;而lacosamide與zonisamide受 適應症的年齡限制,本品在兒童患者只取代 levetiracetam 、perampanel、

topiramate。根據神經科專家經驗,醫師較傾向為成年患者開立新的AEDs,

也較可能為已經使用AEDs治療的患者(既有個案)增加新的AEDs做為輔助性 治療,故模型設定本品在成年患者和既有個案患者中佔有更高的權重。根據 健保資料庫研究,發現約有10%的患者會將新AED增加至現有的治療組合中,

故模型假設本品收載後,原先使用合併治療的患者中有10%會新增本品至原 本治療組合。根據市場推估以及臨床專家意見設定本品市占率,推估本品納 入健保給付後的未來五年內約共有320至2,200人次接受本品治療。

6. 藥費及其他醫療費用:有關使用本品之平均每人每年藥費之計算,建議者依 內部資料,假設有 90%患者每日兩次口服錠劑 50 毫克,10%的患者每日兩 次口服錠劑 100 毫克,並以 2 品項建議價格計算加權年度藥費。而在被取代

藥品之平均每人每年藥費計算部分,建議者的基本模型設定本品在成人患者 會取代 lacosamide、levetiracetam、perampanel、zonisamide、topiramate,在 兒童患者會取代 levetiracetam、perampanel、topiramate,而這些 AEDs 的藥品 價格和醫療服務成本則根據健保署公布之最新藥價,每日標準劑量參照 WHO ATC 每日定義劑量系統(Defined Daily Dose, DDD)以及臺灣食品藥物管理署 (TFDA)核准的仿單規定,此外,由於劑量調整期間的劑量差異大且難以判斷 劑量,故以維持期藥費計算每日藥費,而劑量調整階段及其相關費用無法運 用健保資料庫加以判斷,因此建議者利用劑量調整期間的額外門診支出來估 算劑量調整階段的成本。

7. 財務影響:基礎分析中,本品收載後五年間,預期有 10 至 60 名兒童患者(12 歲以上)以及 300 至 2,100 名成人患者會使用本品做為輔助治療,本品藥品總 成本約為第一年 1,550 萬元至第五年 1.1 億元。考慮現有治療被取代所節省之 藥費以及本品在劑量調整階段所節省之非藥品醫療費用,對健保財務影響約 為第一年 400 萬元至第五年 2,800 萬元。

8. 敏感度分析:考量劑量比例與市場變化之參數不確定性,建議者進行三項敏 感度分析:

(1) 只使用本品50毫克錠劑:當所有患者只使用本品50毫克錠劑,年度藥費將 下修,藥費財務影響約為第一年380萬元至第五年2,600萬元,考慮劑量調 整階段所節省之非藥品醫療費用,對健保財務影響約為第一年300萬元至第 五年2,100萬元。

(2) 本品可取代所有抗癲癇輔助藥物:假設本品在成人患者可取代現有各類抗 癲癇輔助藥物,在兒童患者仍受適應症限制,藥費財務影響約為第一年540 萬元至第五年3,700萬元,考慮劑量調整階段所節省之非藥品醫療費用,對 健保財務影響約為第一年460萬元至第五年3,200萬元。

(3) 本 品 只 取 代 lacosamide 與 perampanel : 假 設 本 品 在 成 人 患 者 只 取 代 levetiracetam與perampanel,在兒童患者只取代perampanel,藥費財務影響第 一年約節省150萬元至第五年約節省1,200萬元,考慮劑量調整階段所節省 之非藥品醫療費用,對健保財務影響可節省第一年約200萬元至第五年約 1,700萬元。

本報告認為建議者提出之財務影響分析架構完整明確,惟在計算藥品使用人 數及取代品藥費上有部分疑慮,本報告修正部分參數後進行財務影響分析之評論 及校正如下:

1. 臨床使用地位:本報告認為建議者在基礎分析中,設定本品在成人患者將取 代目前現有抗癲癇藥物 Vimpat

®

(lacosamide)、Fycompa

®

(perampanel) tablets、

Zonegran

®

(zonisamide)、Topamax

®

(topiramate)、Keppra

®

(Levetiracetam)市場 之臨床地位應屬合理,然而其他現有抗癲癇藥物,如 Neurontin

®

(gabapentin)、

Lyrica

®

(pregabalin)、Gabitril

®

(tiagabine)、Lamictal

®

(lamotrigine)和 Sabril

®

(vigabatrin),其藥品市場在本品被收載後,亦會受本品取代影響。此部份之 不確定性建議者有進行敏感度分析。

2. 目標族群及使用人數推估:本報分析健保資料庫確認建議者依據 2013 至 2016 年健保資料庫所得到歷年癲癇合併治療病人數,參數合理且符合本品之建議 給付之輔助治療範圍。然而,建議者在兒童用藥族群只估算 12 至 15 歲病童,

與本品主管機關許可適應症之適用於 4 歲以患者並不一致,因此,本報告認 為建議者未將 4 歲至 11 歲族群納入計算所可能對使用人數造成的不確定性。

本報告擬計算 4 歲至 11 歲族群的可能使用人數。假設 4 歲至 11 歲族群使用 AEDs 治療盛行率為新個案為 0.1%至 0.2%,既有個案為 0.02%至 0.015%,使 用國發會歷年人口數推估使用 AEDs 治療人數,復按照建議者所提出之合併 治療比例與平均使用 AEDs 數量作為分析參數,推估未來五年內 4 歲至 11 歲 族群約有 30 至 210 人次可能接受本品治療。根據衛福部統計之 2017 年度中 等以下學校學生平均身高、體重統計,4 歲至 11 歲兒童平均體重女孩為 16.1 至 36.9 公斤,男孩為 16.3 至 35.3 公斤,就本品仿單建議用法用量,11 至未 滿 20 公斤兒童患者每天 1 至 2.5 毫克/公斤,20 至未滿 50 公斤兒童患者每天 1 至 2 毫克/公斤,計算 4 至 11 歲兒童患者每次平均用量均未達 30 毫克;然 而,建議者本次建議品項之最小成分劑型為 50 毫克,因此,即使健保收載本 品,大部分 4 歲至 11 歲患者使用本品做為輔助治療之機率較低。本報告認為 本品實際使用人數可能較建議者推估為多,但受限於參數無法明確估算。此 外,有關本品市占率推估的部份,本報告認市占率之影響因數甚多,導致使 人數推估具有不確定性。

3. 藥費及其他醫療費用:本報告發現建議者所臚列之 AEDs 的藥品價格與健保 署公布之最新藥價略有差異,另行校正分析。本報告認為建議者自開始用藥 就以維持期劑量計算比較品藥費,與臨床現況不符,故根據文獻[64]與臨床 醫師意見推估取代藥品的起始劑量。此外,建議者在取代藥品藥費計算上,

部分藥品並未根據最新之健保支付價格進行調整;另建議者根據健保門住診 統計檔計算劑量調整階段之額外門診支出成本係已包含門診藥費,如此會重 複計算可能節省的取代藥費,因此本報告改採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 目及支付標準[65]門診診察費支付點數重新計算。

4. 原情境年度總醫療費用:經上述相關參數之校正後,本報告重新推估本品未 進入健保市場前,未來五年藥費約為 3 億元至 4 億元之間。

5. 新情境年度總醫療費用:本報告重新推若本品納入健保給付後,未來五年的 本品藥費約為第一年的 1,550 萬元至第五年的 1.1 億元之間,若一併納入其他 取代藥品及本品無須劑量調整階段所節省之其他醫療服務費用,則未來五年 的年度總醫療費用約為 3 億元至 4.4 億元之間。

6. 財務影響:新情境年度總醫療費用與原情境年度總醫療費用相減,得到未來 五年之健保財務影響,第一年約增加 580 萬元至第五年約 4,000 萬元的支出。

由於無法明確推估 4 歲至 11 歲兒童患者的使用情形,實際財務影響可能略有

低估。

7. 敏感度分析:建議者認為台灣在 levetiracetam、lacosamide 和 topiramate 的臨 床實際日用量與 DDD 並不一致,在藥費計算上另提出專家數據。本報告諮 詢臨床醫師後,認為 levetiracetam 的 1,500 毫克 DDD 過低,一般每日用量約 在 2,000 毫克至 3,000 毫克,而 lacosamide 和 topiramate 的 300 毫克 DDD 與 臨床現況相符,故另根據不同每日用量進行敏感度分析。未來五年之健保財

7. 敏感度分析:建議者認為台灣在 levetiracetam、lacosamide 和 topiramate 的臨 床實際日用量與 DDD 並不一致,在藥費計算上另提出專家數據。本報告諮 詢臨床醫師後,認為 levetiracetam 的 1,500 毫克 DDD 過低,一般每日用量約 在 2,000 毫克至 3,000 毫克,而 lacosamide 和 topiramate 的 300 毫克 DDD 與 臨床現況相符,故另根據不同每日用量進行敏感度分析。未來五年之健保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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