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老年給付的軍人保險和公教人員保險並無年金制度,都是給一筆退伍金 或養老金。職業退休金的部分原本只有公教人員退撫制度,創立於 1943 年,在 1995 年 07 月 01 日十,由恩給制(政府負擔退撫經費)改為儲金制(由政府與 公務人員共同撥繳費用)。並且 1997 年 01 月 01 日軍人也正式加入退撫制度,成 為軍公教退撫制度。
資料來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圖 3.2 1997-2014 年軍公教退撫制度收支
軍人加入退撫基金後,1997 年底,基金收入 260 億元,退撫支出 12 億元,
支出占收入比例 4.77%。經過十年,2007 年底,參加基金人數合計 60 萬人,基 金收入 534 億元,退撫支出 255 億元,支出占收入比例 47.85%。如今,公布之 最新統計,19參加基金人數合計 62 萬人,基金收入 597 億元,退撫支出 630 億
19 參加人數公布至 2015 年底,但金額只公布到 2014 年底。2015 年底,參加基金人數稍微上升
0204060
billion (Taiwan dollars)
1995 2000 2005 2010 2015
year
Total income Total exp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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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支出占收入比例 105.64%。可以發現支出占收入比例逐年增加,若不進行改 革,可以預期未來仍會持續增加。
公務人員在 1997 年底基金收入 132 億元,退撫支出 6 億元,支出占收入比 例 4.74%。經過十年,2007 年底,參加基金人數 28 萬人,占整體人數 46.9%,
基金收入 256 億元,退撫支出 88 億元,支出占收入比例 34.26%。到了 2014 年 底,參加基金人數 29 萬人,占整體人數 46.3%,基金收入 280 億元,退撫支出 270 億元,支出占收入比例 96.5%。預計在 2015 年將首度入不敷出,並且基金累 積餘額預計會在 2030 年虧損,宣告破產。
教職人員在 1997 年底基金收入 105 億元,退撫支出 3 億元,支出占收入比 例 2.61%。經過十年,2007 年底,參加基金人數 20 萬人,占整體人數 33.3%,
基金收入 202 億元,退撫支出 105 億元,支出占收入比例 52.16%。到了 2014 年 底,參加基金人數 19 萬人,占整體人數 30.6%,基金收入 220 億元,退撫支出 224 億元,支出占收入比例 102.13%,首度入不敷出。教職人員基金累積餘額,
預計會在 2028 年虧損,宣告破產。
軍職人員在 1997 年開始加入退撫制度之後,該年底基金收入 23 億元,退撫 支出 3 億元,支出占收入比例 14.73%。經過十年,2007 年底,參加基金人數 12 萬人,占整體人數 19.8%,基金收入 76 億元,退撫支出 62 億元,支出占收入比 例 82.26%。到了 2014 年底,參加基金人數 14 萬人,占整體人數 23.1%,基金收 入 97 億元,退撫支出 136 億元,支出占收入比例 139.86%。軍職人員基金早已 於 2011 年首度入不敷出,且至今仍支出逐年攀升,期基金累積餘額,預計將在 2019 年虧損,宣告破產。
至 629,566 人。其中,公務人員共 288,415 人,占整體人數 45.8%;教職人員共 188,947 人,占 整體人數 30%;最後,軍職人員共 152,204 人,占整體人數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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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規定
以每個月為一期繳納,繳交金額依據基金提撥公式:
本俸 × 2 × 提撥率 × 負擔比例 = 每月提撥金額
提撥費用是以本俸加一倍做為計算基礎,本俸金額,公教人員參照公教人員保俸
(薪)標準表,軍職人員參照志願役現役軍人俸(額)表。提撥率為 8%至 12%,
然 2011 年 01 月 01 日修正實施《公教人員退休法》,將提撥率提升到 12%至 15%
的水準。20目前 2016 年提撥率仍維持在 12%,自 2006 年以降,已經 12 年沒有 調整退撫基金的提撥費率。而每月應繳退撫基金費用總額中,政府負擔比例 65%,
個人自行負擔比例是 35%。
請領規定
退撫基金請領條件是任職年數和請領者年齡的組合,公教人員,以下三個條 件滿足其中一個即可請領:任職年滿 5 年以上並且年齡年滿 60 歲、任職年滿 25 年以上、年齡年滿 65 歲。軍職人員則是必須服役滿 20 年,或是服役滿 15 年且 年滿 60 歲。基金退休金給付有三種方式,分別為一次退休金、21月退休金(俗稱 月退俸)和兼領退休金。22領取金額計算基本概念是將年資換算成基數,不同年 資長短有不同的換算方式,然後在用本俸乘之。公式如下:
本俸 × 2 × 基數 = 每月退休金金額
20 2011 年的時候提撥費率已經達 12%。過去退撫基金曾經過四次調升費率:2004 年起由 8.8%調 整至 9.8%、2005 年起由 9.8%調整至 10.8%、2006 年起由 10.8%調整至 12.0%。
21 一次退休金以年資滿一年為 1.5 個基數,最後不滿半年的年資可以視為 1 個基數,而滿半年卻 不足一年的年資可以直接視為 1.5 個基數。基數最高採計 35 年給予 53 個基數,唯有校長可 以給到 60 個基數。
22 月退休金有三種:1/2 一次退休金和 1/2 月退休金、1/3 一次退休金和 2/3 月退休金、1/4 一次 退休金和 3/4 月退休金。但 2011 年修法後,兼領退休金只能選擇 1/2 一次退休金和 1/2 月退 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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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數換算公式如下:
整年年資 × 2% + 1%(最後有不足半年的年資)
整年年資 × 2% + 2%(最後有半年以上、不滿整年的年資)
由於在 1995 年 07 月 01 日進行制度改革,所以對於部分退休人員給予額外補償 金,以及早期為鼓勵公務人員流動,讓新人加入公務體系,政府對於 1957 年出 生的人,其年滿 55 歲自願退休者將加一筆的一次性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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