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三)-2 牙髓病學:

在文檔中 肆、訓練機構特色 (頁 31-34)

(1)訓練目標:

具有牙髓疼痛、牙齒外傷、根管治療及充填等處理能力,並學習牙髓疾病之成因、診斷、治療、緊 急處理與疼痛管理等。

1. 診斷:牙髓疾病,牙根尖周圍疾病,裂齒症,牙齒外傷,牙周牙髓合併病灶之診斷。

2. 根管治療儀器、材料與使用技術,包括:

(1)橡皮障之使用技術。

(2)牙髓活性測試裝置。

(3)根管修形裝置。

(4)側邊及垂直根管充填法器械。

(5)根管長度測定裝置。

(6)根管顯微鏡。

(7)根管超音波裝置。

(8)放射線照像裝置。

3. 放射線X光影像之判讀。

4. 牙齒疼痛:疼痛來源診斷,急性根管症狀處理,根管治療術後疼痛處理。

5. 牙齒外傷處置。

6. 熟悉牙髓病手術:牙根尖周圍手術,牙齒再植術,手術性及非手術性顯微鏡的操作學習。

7. 認識進階根管治療學之知識與治療方式。

8. 學習轉診適應症。

9. 根管治療併發症之處理,包括根管器械斷裂、根管穿孔等。

(2)訓練內容:

※訓練內容:

學習牙髓疾病之成因、診斷、治療、緊急處理、疼痛管理等內容,包含以下:

1. 牙髓疾病診斷。

2. 熟悉根管治療儀器、材料與技巧。

3. 牙齒疼痛管理。

4. 牙齒外傷處置。

5. 熟悉牙髓病之各種手術,並瞭解須轉診之病例。

6. 認識進階根管治療學之知識。

※基本要求:選修課程至少二個月,最多六個月。

每個月須至少完成大臼齒根管治療:2 例。

※教學時間:

每週一至周五

1. 8:00-9:00/13:00-14:00 為專題報告、文獻回顧、病例討論會、科際聯合討論會及示範教學時間。

2. 9:00-12:30/14:00-18:00 為門診及臨床教學時間。

3. 週一 中午 13:00-14:00 Endo Case Presentation

4. 週二 上午 8:00-9:00 口腔醫學部晨間專題教學(主治醫師及外賓演講)

5. 週三 上午 8:00-9:00 口腔醫學部晨間專題教學(報告)

6. 週五 上午 8:00-9:00 Endodontic Literature Review 7. 每人值班訓練平均每週值班頻率不超過 3 天 1 班。

8. 受訓期間每週平均看診診次 9-12 診,每診次時間不超過 4 小時(每日上午 1 診,下午 1 診,一週 共 10 診;共計 37.5 小時)。

※訓練方式:

1. 臨床操作示範(含像皮障之使用)。 2. 專題演講。

3. 病例討論會。

4. 文獻回顧討論會。

5. 科際聯合病例討論會。

6. 教學門診。

7. 指定參加學會/公會舉辦之學術研討會。

※使用教材:

1. 科指定之教科書。

2. 中西文期刊。

3. 核心課程講義置於院內網站供學員學習及補救教學用。

4. 訂定 OSCE 教案課程。

5. 流程標準化之 DOPS 臨床操作表。

(3)評核方式:

(一)口腔醫學部定期針對學員學習知識、診療技能與態度等學習成效評估,包括:

1. 學前評估:例如學前紙筆測驗、口外牙或牙科模擬訓練機實務操作,約每季一次。

2. 核心課程紙筆測驗(每季至少一次)。

3. 360 度多面向評量考核表:於各科別受訓完填寫;內含導師及臨床教師對於學員在學習態度,知 識技術上的文字敘述考核及意見,學員可得知評估結果並給予回饋。

4. DOPS(Direct Observation of Procedural skills):在受訓人員學習中或學習完成後於臨床操作過程 中逐步評估受訓人員之成效,確認學員技術純熟度及應改進處理;每二個月平均 1 次。

5. 基本工作量(minimal requirement):學員需達到要求以確定各類型治療學習的完整性及純熟度。

6. OSCE(Objective Structures Clinical examination)評估法:擬定主題情境,使用標準病患使學員 模擬臨床情境學習鑑別診斷醫病溝通,共六項教案;每年進行一次。

7. 專題報告及教學滿意度之評核:學員定期專題報告或 Total Patient Care Case Presentation 後,各 級醫師給予學員報告滿意度之評核,希望訓練及提升學員表達及演講之能力;平均每年一次。

(二)評核標準:選修本訓練項目之受訓時間內,應完成本項目指定訓練內容與每月基本要求。

1.病例需有病歷及 X 光片等完整資料,並有指導醫師簽名。

2.每月按時完成病例量紀錄表、考核評量表及回饋表,並置於學習護照中。

3.上列訓練方式的會議課程表、內容、報告成果均需檢附於學習護照中。

4.對於整體教學成效各項記錄及學習護照呈現不符要求有完整之不適任學員輔導機制。

5.本訓練項目於訓練結束後,應通過選修 2:牙髓病訓練操作型技術評量表(Direct Observation of Procedural Skills,DOPS)之評核>評核頻率至少二個月進行一次>每項評核分數皆需達 4 分以上始 為通過。

(三)佐證資料:基本要求所列之病例應有病例紀錄,紀錄內容包含下列資料:

1. 術前、術後 X光片。

2. 橡皮障使用證明。

(4)教學設備:

1. 齒內超音波設備。

2. 電髓測試器。

3. 電子根管長度測試器。

4. 橡皮障組。

5. 牙髓病手術設備。

6. 感染管制設備,包括乾熱滅菌器或其他。

7. 牙髓病手術室(含牙髓病手術區域)。

8. 設置網路平台,且能查詢本訓練項目相關文獻。

在文檔中 肆、訓練機構特色 (頁 31-34)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