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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 牙周病學:

在文檔中 肆、訓練機構特色 (頁 34-40)

中午 13:00-14:00 Perio Literature Review 6. 每人值班訓練平均每週值班頻率不超過 3 天 1 班。

7. 受訓期間每週平均看診診次 9-12 診,每診次時間不超過 4 小時(每日上午 1 診,下午 1 診,一週 共 10 診;共計 37.5 小時)。

8. 教學師資每週應有固定 4 診以上實際指導學員。

※訓練方式:

1. 臨床操作示範。

2. 專題演講。

3. 病例討論會。

4. 文獻回顧討論會。

5. 科際聯合病例討論會。

6. 教學門診。

7. 指定參加學會/公會舉辦之專科學術研討會。

※使用教材:

1. 專科指定之教科書。

2. 中西文期刊。

3. 網路學習:核心課程講義置於院內網站供學員學習及補救教學用。

4. 訂定 OSCE 教案課程。

5. 流程標準化之 DOPS 臨床操作表。

(3)評核方式:

(一)口腔醫學部定期針對學員學習知識、診療技能與態度等學習成效評估,包括:

1. 學前評估:例如學前紙筆測驗、口外牙或牙科模擬訓練機實務操作,約每季一次。

2. 核心課程紙筆測驗(每季至少一次)。

3. 360 度多面向評量考核表:於各科別受訓完填寫;內含導師及臨床教師對於學員在學習態度,知 識技術上的文字敘述考核及意見,學員可得知評估結果並給予回饋。

4. DOPS(Direct Observation of Procedural skills):在受訓人員學習中或學習完成後於臨床操作過程 中逐步評估受訓人員之成效,確認學員技術純熟度及應改進處理;每二個月平均 1 次。

5. 基本工作量(minimal requirement):學員需達到要求以確定各類型治療學習的完整性及純熟度。

6. OSCE(Objective Structures Clinical examination)評估法:擬定主題情境,使用標準病患使學員 模擬臨床情境學習鑑別診斷醫病溝通,共六項教案;每年進行一次。

7. 專題報告及教學滿意度之評核:學員定期專題報告或 Total Patient Care Case Presentation 後,各 級醫師給予學員報告滿意度之評核,希望訓練及提升學員表達及演講之能力;平均每年一次。

(二)評核標準:選修本訓練項目之受訓時間內,應完成本項目指定訓練內容與每月基本要求。

1. 病例需有病歷、牙周囊袋紀錄及 X 光片等完整資料,並有指導醫師簽名。

2. 每月按時完成病例量紀錄表、考核評量表及回饋表,並置於學習護照中。

3. 上列訓練方式的會議課程表、內容、報告成果均需檢附於學習護照中。

4. 對於整體教學成效各項記錄及學習護照呈現不符要求有完整之不適任學員輔導機制。

5. 本訓練項目於訓練結束後,應通過選修3:牙周病訓練操作型技術評量表(Direct Observation of Procedural Skills,DOPS)之評核>評核頻率至少二個月進行一次>每項評核分數皆需達4分以上始 為通過。

(三)佐證資料:基本要求所列之病例應有病例紀錄,紀錄內容包含下列資料:

1. 基本牙周相關手術:

(1) 病史紀錄。

(2) 術前X光片。

(3) 牙周囊袋紀錄。

(4) 牙齒搖動度紀錄。

2. 全口牙周炎病例資料蒐集、診斷分析與擬定治療計畫:術前、術後照片。

(4)教學設備

1. 臨床照相設備(含口內或口外攝影設備)。

2. 牙周診療器械,包括牙周探針、前後牙牙周刮勺。

3. 平行法X光定位器。

4. 牙周手術專用手術包,內應包括牙周探針、前後牙牙周刮勺或結石刮、骨銼等。

5. 設置網路平台,且能查詢本訓練項目相關文獻。

(三)-4 補綴學/贗復牙科學:

(1)訓練目標:

具有記錄、診斷牙齒咬合,提供製作固定及活動義齒之能力,並了解植牙、顳顎關節疼痛之處理。

1. 依病人主訴、臨床檢查、牙模紀錄、X 光等資料擬定並執行個人化整體贗復治療計畫。

2. 贗復牙科之儀器、材料及操作技巧。

3. 熟悉固定義齒牙冠、牙橋之準備及製作流程。

4. 熟悉可撤式局部義齒之準備及製作流程。

5. 熟悉可撤式全口義齒之準備及製作流程。

6. 學習顳顎關節障礙症侯群治療。

7. 學習牙科植體贗復知識。

8. 全口贗復重建。

(2)訓練內容:

※訓練內容:

學習贋復牙科基礎與進階之知識技巧,包含以下:

1. 依病人主訴、臨床檢查、牙模紀錄、X 光等資料,訂出並執行整體贋復治療計畫。

2. 熟悉贋復牙科之儀器、材料與操作技巧。

3. 熟悉固定義齒牙冠、牙橋之準備及製作流程。

4. 熟悉可撤式局部義齒之準備及製作流程。

5. 熟悉可撤式全口義齒之準備及製作流程。

6. 學習顳顎關節障礙症侯群治療。

7. 學習牙科植體贋復知識。

※基本要求:選修課程至少二個月,最多六個月。

每個月須至少完成植牙贋復治療計畫報告或全口重建治療計畫報告 1 例。

※教學時間:

每週一至周五

1. 8:00-9:00/13:00-14:00 為專題報告、文獻回顧、病例討論會、科際聯合討論會及示範教學時間。

2. 9:00-12:30/14:00-18:00 為門診及臨床教學時間。

3. 週一 上午 8:00~9:00 Prostho Case Presentation、Literature Review 中午 13:30~16:00 植牙病例討論會及文獻選讀(每月第四週)

下午 16:30~17:30 Implant 讀書會

4. 週二 上午 8:00~9:00 口腔醫學部晨間專題教學(主治醫師及外賓演講)

5. 週三 上午 8:00~9:00 口腔醫學部晨間專題教學(報告)

6. 週四 上午 8:00~9:00 Implant Case Conference

Or Combined conference(Prostho、OS、Perio、Ortho)

7. 週五 上午 8:00~9:00 Prostho Case Presentation、Literature Review、專科醫師授課(Intern、PGY 學員、Resident)

8. 每人值班訓練平均每週值班頻率不超過 3 天 1 班。

9. 受訓期間每週平均看診診次 9-12 診,每診次時間不超過 4 小時(每日上午 1 診,下午 1 診,一週 共 10 診;共計 37.5 小時)。

※訓練方式:

1. 臨床操作示範。

2. 專題演講。

3. 病例討論會。

4. 文獻回顧討論會。

5. 科際聯合病例討論會。

6. 教學門診。

7. 指定參加學會/公會舉辦之學術研討會。

※使用教材:

1. 專科指定之教科書。

2. 中西文期刊。

3. 網路學習:核心課程講義置於院內網站供學員學習及補救教學用。

4. 制定 OSCE 教案課程。

5. 病歷回顧口頭測驗之 CSR 評估表。

(3)評核方式:

(一)口腔醫學部定期針對學員學習知識、診療技能與態度等學習成效評估,包括:

1. 學前評估:例如學前紙筆測驗、口外牙或牙科模擬訓練機實務操作,約每季一次。

2. 核心課程紙筆測驗(每季至少一次)。

3. 360 度多面向評量考核表:於各科別受訓完填寫;內含導師及臨床教師對於學員在學習態度,知 識技術上的文字敘述考核及意見,學員可得知評估結果並給予回饋。

4. CSR(Chart Stimulated Recall Oral Examination):以病歷回顧口頭測驗蒐集及診斷技能,由學員 準備曾經參與照護的臨床病例,進行結構式討論,並由接受過訓練及有經驗的醫師負責考問;每 二個月平均 1 次。

5. 基本工作量(minimal requirement):學員需達到要求以確定各類型治療學習的完整性及純熟度。

6. OSCE(Objective Structures Clinical examination)評估法:擬定主題情境,使用標準病患使學員 模擬臨床情境學習鑑別診斷醫病溝通,共六項教案;每年進行一次。

7. 專題報告及教學滿意度之評核:學員定期專題報告或 Total Patient Care Case Presentation 後,各 級醫師給予學員報告滿意度之評核,希望訓練及提升學員表達及演講之能力;平均每年一次。

(二)評核標準:選修本訓練項目之受訓時間內,應完成本項目指定訓練內容與每月基本要求。

1. 病例需有病歷、牙齒模型及 X 光片等完整資料,並有指導醫師簽名。

2. 每月按時完成病例量紀錄表、考核評量表及回饋表,並置於學習護照中。

3. 上列訓練方式的會議課程表、內容、報告成果均需檢附於學習護照中。

4. 對於整體教學成效各項記錄及學習護照呈現不符要求有完整之不適任學員輔導機制。

5. 本訓練項目於訓練結束後,應通過選修4:補綴訓練/贗復牙科訓練病歷回顧口述評量(Chart Stimulated Recall Oral Examination,CSR)之評核>評核頻率至少二個月進行一次>每項評核分數皆

需達4分以上始為通過。

(三)佐證資料:基本要求所列之病例應有病例紀錄,紀錄內容包含下列資料:

1. 診斷、全口治療計畫。

2. 術前口腔內之照片 3. 術前 X 光片。

4. 治療病例以病例討論會方式作成紀錄。

(4)教學設備:

1. 技工設備:技工室、真空石膏攪拌器、水份比例測量用設備、石膏修磨器、超音波洗淨機、噴 砂裝置、樹脂打磨裝置、金屬打磨裝置、震盪儀、石膏儲存空間。

2. 烤瓷設備(選配):瓷爐或上釉瓷爐。

3. 雕腊設備之基本要求:本生燈或酒精燈、酒精噴燈(alcohol torch)。 4. 臨床設備:析量器(surveyor)、半調節性咬合器。

5. 設置網路平台,且能查詢本訓練項目相關文獻。

在文檔中 肆、訓練機構特色 (頁 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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