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參與者配對分組至快速離心組與慢速離心組,每位參與者在第一回合的離 心運動依組別進行快速或慢速的離心運動;在第一回合離心運動過後,快速離心組與慢 速離心組的膝屈肌群損傷反應如下:
一、血清肌酸激酶活性 (CK)
以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兩組間CK活性在第一回合離心運動前後 (基準 值、運動後48小時及72小時) 的差異 (如表4-2)。結果顯示測驗時間與實驗組別的交互 作用未達顯著水準 (F=3.505, p > .05);測驗時間因子的主要效果達顯著水準 (p < .05),
但實驗組別因子的主要效果未達顯著水準 (p > .05)。在測驗時間因子主要效果檢定顯示,
在離心運動後72小時,快速離心組與慢速離心組的CK活性顯著高於基準值 (p < .05)。
表4-2 兩回合離心運動前、運動後48小時及72小時的CK變化
快速離心組 慢速離心組
時間 第一回合 第二回合 第一回合 第二回合
基準值 206.4 ± 121.0 214.9 ± 84.9 121.1 ± 42.4 212.0 ± 157.8 48小時 4358.7 ± 4593.7 bc 361.8 ± 177.8 b 273.3 ± 88.1 298.0 ± 227.6 c 72小時 9661.5 ± 9887.9 bcα 320.4 ± 161.6 b 1046.2 ± 779.7 β 470.4 ± 664.9 δ 註:單位為U/L;b快速離心組兩回合間達顯著差異;c慢速離心組第二回合與快速離 心組第一回合達顯著差異;α快速離心組第一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差異;β慢速離心組 第一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差異;δ慢速離心組第二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差異。
二、下肢最大等長肌力 (MVIC)
本研究將參與者離心運動前測量的下肢最大等長肌力定義為100%基準值,並將離 心運動後的下肢最大等長肌力以基準值的百分比表示,做為標準化的MVIC。將標準化 的MVIC以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兩組間MVIC在第一回合離心運動前後 (基 準值、運動後立即、24小時、48小時及72小時) 的差異(如圖4-1)。結果顯示測驗時間與
實驗組別的交互作用達顯著水準 (F=2.801, p < .05),且測驗時間因子與實驗組別因子的 主要效果也達顯著水準 (p < .05)。將時間因子進行單純主要效果比較發現,除慢速離心 組在離心運動後72小時外,快速離心組與慢速離心組在離心運動後的所有時間點上,
MVIC都顯著低於基準值 (p < .05);將實驗組別進行單純主要效果比較發現,在離心運 動後48小時及72小時,快速離心組的MVIC衰退程度顯著大於慢速離心組 (p < .05)。
圖4-1 兩回合離心運動前、運動後立即、24小時、48小時及72小時的MVIC變化 註:a第一回合兩組間達顯著差異;b快速離心組兩回合間達顯著差異;c慢速離心組第
二回合與快速離心組第一回合達顯著差異;α快速離心組第一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 差異;β慢速離心組第一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差異;γ快速離心組第二回合與基準值 達顯著差異;δ慢速離心組第二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差異。
三、關節活動度 (ROM)
本研究將參與者離心運動前測量的關節活動度定義為基準值(0°),將離心運動後的 關節活動度減去離心運動前的關節活動度,並以差值表示。將ROM以混合設計二因子變
異數分析,考驗兩組間ROM在第一回合離心運動前後 (基準值、運動後立即、24小時、
48小時及72小時) 的差異 (如圖4-2)。結果顯示測驗時間與實驗組別的交互作用達顯著 水準 (F=5.228, p < .05),且測驗時間因子與實驗組別因子的主要效果也達顯著水準 (p r< .05)。將時間因子進行單純主要效果比較發現,快速離心組與慢速離心組在離心運動
後立即、24小時、48小時以及72小時,ROM都顯著低於基準值 (p < .05);此外,將實驗 組別進行單純主要效果比較發現,在離心運動後48小時及72小時,快速離心組的ROM 減少程度顯著大於慢速離心組 (p < .05)。
圖4-2 兩回合離心運動前、運動後立即、24小時、48小時及72小時的ROM變化 註:a第一回合兩組間達顯著差異;b快速離心組兩回合間達顯著差異;c慢速離心組第
二回合與快速離心組第一回合達顯著差異;α快速離心組第一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 差異;β慢速離心組第一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差異;γ快速離心組第二回合與基準值 達顯著差異;δ慢速離心組第二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差異。
四、肌肉酸痛指數 (SOR)
以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兩組間SOR在第一回合離心運動前後 (基準值、
運動後24小時、48小時及72小時) 的差異 (如圖4-3)。結果顯示測驗時間與實驗組別的 交互作用未達顯著水準 (F=.041, p > .05);測驗時間因子的主要效果達顯著水準 (p
< .05),但實驗組別因子的主要效果未達顯著水準 (p > .05)。在時間因子主要效果檢定 顯示,在運動後24小時、48小時以及72小時,慢速離心組與快速離心組的SOR都顯著高 於基準值 (p < .05)。
圖4-3 兩回合離心運動前、運動後24小時、48小時及72小時的SOR變化
註:a第一回合兩組間達顯著差異;b快速離心組兩回合間達顯著差異;c慢速離心組第 二回合與快速離心組第一回合達顯著差異;α快速離心組第一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 差異;β慢速離心組第一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差異;γ快速離心組第二回合與基準值 達顯著差異;δ慢速離心組第二回合與基準值達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