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934·
未考三品满,本身及父母俱与三品祭葬。三品四品,共历三年 以上者,虽未考四品满,本身用三品未考满例,祭一坛半,葬 父母祭一坛。凡被劾闲住者,虽遇覃恩,复致仕,仍不给祭葬。
勋臣祭葬,皇亲出自上裁。驸马都尉祭十五坛。公、侯、
伯在内掌府事坐营,在外总兵有殊勋加太子太保以上者,遵《会 典》。公、侯十六坛,伯十五坛,掌府坐营总兵有勋劳者七坛,
掌府坐营年劳者五坛,掌府坐营而政迹未著者四坛,管事而被 劾勘明闲住者二坛,被劾未经勘实者一坛。勘实罪重者,并本 爵应得祭葬皆削。又正德间,公、侯、伯本祭俱三坛,嘉靖间 二坛。今遵嘉靖例,以复《会典》之旧。武臣祭葬,遵正德、
嘉靖例,都督同知佥事、锦衣卫指挥祭三坛,署都督同知佥事 一坛,余推类行之。
帝从其议。万历六年更定,凡致仕养病终养听用等官,祭 葬俱与现任官同。十二年续定,被劾自陈致仕官,有日久论定 原无可议者,仍给祭葬,父母妻视本身为差等。
丧葬之制
洪武五年定。凡袭衣,三品以上三,四品、五品二,六品 以下一。饭含,五品以上饭稷含珠,九品以上饭粱含小珠。铭 旌、绛帛,广一幅,四品以上长九尺,六品以上八尺,九品以 上七尺。敛衣,品官朝服一袭,常服十袭,衾十番。灵座设于 柩前,作白绢结魂帛以依神。棺椁,品官棺用油杉朱漆,椁用 土杉。墙翣,公、侯六,三品以上四,五品以上二。明器,公、
侯九十事,一品、二品八十事,三品、四品七十事,五品六十 事,六品、七品三十事,八品、九品二十事。引者,引车之绋
明史 ·935·
也;披者,以纁为之,击于輀车四柱,在旁执之,以备倾覆者 也;铎者,以铜为之,所以节挽歌者。公、侯四引六披,左右 各八铎。一品、二品三引四披,左右各六铎。三品、四品二引 二披,左右各四铎。五品以下,二引二披,左右各二铎。羽幡 竿长九尺,五品以上,一人执之以引柩,六品以下不用。功布,
品官用之,长三尺。方相,四品以上四目,七品以上两目,八 品以下不用。柳车上用竹格,以彩结之,旁施帷幔,四角重流 苏。志石二片,品官皆用之。其一为盖,书某官之墓;其一为 底,书姓名、乡里、三代、生年、卒葬月日及子孙、葬地。妇 人则随夫与子孙封赠。二石相向,铁束埋墓中。祭物,四品以 上羊豕,九品以上豕。
初,洪武二年,敕葬开平王常遇春于钟山之阴,给明器九 十事,纳之墓中。钲二,鼓四,红旗,拂子各二,红罗盖、鞍、
笼各一,弓二,箭三,灶、釜、火炉各一,俱以木为之。水罐、
甲、头盔、台盏、杓、壶、瓶、酒瓮、唾壶、水盆、香炉各一,
烛台二,香盒、香匙各一,香箸二,香匙箸瓶、茶钟、茶盏各 一,箸二,匙二,匙箸瓶一,碗二,楪十二,橐二,俱以锡造,
金裹之。班剑、牙仗各一,金裹立瓜、骨朵戟、响节各二,交 椅、脚踏、马杌各一,诞马六,枪、剑、斧、弩、食桌、床、
屏风、柱杖、箱、交床、香桌各一,凳二,俱以木为之。乐工 十六,执仪伏二十四,控士六,女使十,青龙、白虎、朱雀、
玄武神四,门神二,武士十,并以木造,各高一尺。杂物,翣 六,璧一,筐、笥、楎、椸、衿、鞶各一,笣二,筲二,粮浆 瓶二,油瓶一,纱厨、暖帐各一。束帛青三段,纁二段,每段 长一丈八尺。后定制,公、侯九十事者准此行之。余以次减杀。
明史 ·936·
碑碣
明初,文武大臣薨逝,例请于上,命翰林官制文,立神道 碑。惟太祖时中山王徐达、成祖时荣国公姚广孝及弘治中昌国 公张峦治先茔,皆出御笔。其制自洪武三年定。五品以上用碑,
龟趺螭首。六品以下用碣,方趺圆首。五年,复详定其制。功 臣殁后封王,螭首高三尺二寸,碑身高九尺,广三尺六寸,龟 趺高三尺八寸。一品螭首,二品麟凤盖,三品天禄辟邪盖,四 品至七品方趺。首视功臣殁后封王者,递杀二寸,至一尺八寸 止。碑身递杀五寸,至五尺五寸止。其广递杀二寸,至二尺二 寸止。趺递杀二寸,至二尺四寸止。
坟茔之制,亦洪武三年定。一品,茔地周围九十步,坟高 一丈八尺。二品,八十步,高一丈四尺。三品,七十步,高一 丈二尺。以上石兽各六。四品,四十步。七品以下二十步,高 六尺。五年复位。功臣殁后封王,茔地周围一百步,坟高二丈,
四围墙高一丈,石人四,文武各二,石虎、羊、马、石望柱各 二。一品至六品茔地如旧制,七品加十步。一品坟高一丈八尺,
二品至七品递杀二尺。一品坟墙高九尺,二品至四品递杀一尺,
五品四尺。一品、二品石人二,文武各一,虎、羊、马、望柱 各二。三品四品无石人,五品无石虎,六品以下无。
当太祖时,盱眙扬王坟置守户二百一十,宿州徐王坟置坟 户九十三,滁州滁阳王坟亦置坟户。四年,又赐功臣李善长、
徐达、常茂、冯胜坟户百五十,邓愈、唐胜宗、陆仲亨、华云 龙、顾时、陈德、耿炳文、吴桢、孙恪、郭兴坟户百。成化十 五年,南京礼部言 :“常遇春、李文忠等十四人勋臣坟墓,俱 在南京城外,文忠曾孙萼等,以岁久颓坏为言,请命工修治。
明史 ·937·
“帝可其奏,且令无子孙者,复墓旁一人守护之。
赐谥
亲王例用一字;郡王二字,文武大臣同。与否自上裁。若 官品未高而侍从有劳,或以死勤事者,特赐谥,非常例。洪武 初,有应得谥者,礼部请旨,令礼部行翰林院拟奏。弘治十五 年定制,凡亲王薨,行抚、按,郡王病故,行本府亲王及承奉 长史,核勘以奏,乃议谥。文武大臣请谥,礼部取旨,行吏兵 部考实迹。礼部定三等,行业俱优者为上,颇可者为中,行实 无取者为下,送翰林院拟谥。有应谥而未得者,抚、按、科道 官以闻。
按明初旧制,谥法自十七字至一字,各有等差。然终高帝 世,文臣未尝得谥,武臣非赠侯伯不可得。鲁、秦二王曰荒、
曰愍。至建文谥王祎,成祖谥胡广,文臣始有谥。迨世宗则滥 及方士,且加四字矣。定例,三品得谥 ,词臣谥“文”。然亦 有得谥不止三品,谥“文”不专词臣者,或以勋劳,或以节义,
或以望实,破格崇褒,用示激劝。其冒滥者,亦间有之。
万历元年,礼臣言 :“大臣应得谥者,宜广询严核。应谥 而未请者,不拘远近,抚、按、科道举奏,酌议补给 。”十二 年,礼臣言 :“大臣谥号,必公论允服,毫无瑕疵者,具请上 裁。如行业平常,即官品虽崇,不得概予 。”帝皆从之。三十 一年,礼部侍郎郭正域请严谥典。议夺者四人:许论、黄光升、
吕本、范廉;应夺而改者一人:陈瓒;补者七人:伍文定、吴 悌、鲁穆、杨继宗、邹智、杨源、陈有年。阁臣沉一贯、朱赓 力庇吕本,不从其议。未几,御史张邦俊请以吕柟从祀孔庙,
明史 ·938·
而论应补谥者,雍泰、魏学曾等十四人。部议久之,共汇题先 后七十四人,留中不发。天启元年,始降旨俞允,又增续请者 十人,而邦俊原请九人不与。正域所请伍文定等亦至是始定。
凡八十四人。其官卑得谥者,邹智、刘台、魏良弼、周天佐、
杨允绳、沉炼、杨源、黄巩、杨慎、周怡、庄鹔、冯应京皆以 直谏,孟秋、张元忭、曹端、贺钦、陈茂烈、马理、陶望龄皆 以学行,张铨以忠义,李梦阳以文章,鲁穆、杨继宗、张朝瑞、
朱冠、傅新德、张允济皆以清节,杨慎之文宪,庄鹔之文节,
则又兼论文学云。
三年,礼部尚书林尧俞言 :“谥典五年一举,自万历四十 五年至今,蒙恤而未谥者,九卿台省会议与臣部酌议 。”帝可 之。然是时,迟速无定。六年,礼科给事中彭汝楠言 :“耳目 近则睹记真,宜勿逾五年之限 。”又谓 :“三品以上为当予谥,
而建文诸臣之忠义,陶安等之参帷幄,叶琛等之殉行间,皆宜 补谥 。”事下礼部,以建文诸臣未易轻拟,不果行。至福王时,
始从工科给事中李清言,追谥开国功臣李善长等十四人,正德 谏臣蒋钦等十四人,天启惨死诸臣左光斗等九人,而建文帝之 弟允熥、允□、允熙,子文奎,亦皆因清疏追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