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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子及妃丧葬
自洪武中懿文太子后,至成化八年悼恭太子薨,年甫三岁。
帝谕礼部,礼宜从简,王府及文武官俱免进香帛。礼部具仪上。
自发丧次日,辍朝三日。帝服翼善冠、素服,七日而除。又三 日,御西角门视朝,不鸣钟鼓,祭用素食。文武群臣,素服、
麻布、绖带、麻鞋、布裹纱帽,诣思善门哭临,一日而除。第 四日,素服朝西角门奉慰。在外王府并文武官,素服举哀,二 日而除。
嘉靖二十八年,庄敬太子薨。礼部上丧礼。帝曰 :“天子 绝期。况十五岁外方出三殇,朕服非礼,止辍朝十日。百官如 制成服,十二日而除。诣停柩所行,罢诣门哭临。葬遣戚臣行 礼 。”
万历四十七年二月,皇太子才人王氏薨,命视皇太子妃郭 氏例。辍朝五日,不鸣钟鼓。帝服浅淡色衣,百官青素服、黑 角带朝参,皇长孙主馈奠。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洪武二十八年,秦王樉诋薨,诏定丧礼。礼部尚书任亨泰 言 :“考宋制,宜辍朝五日。今遇时享,请暂辍一日。皇帝及 亲王以下,至郡主及靖江王宫眷服制,皆与鲁王丧礼同。皇太 子服齐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 。”从之。
定制:亲王丧,辍朝三日。礼部奏遣官掌行丧葬礼,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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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撰祭文、谥册文、圹志文,工部造铭旌,遣官造坟,钦天监 官卜葬,国子监监生八名报讣各王府。御祭一,皇太后、皇后、
东宫各一,在京文武官各一。自初丧至除服,御祭凡十三坛,
封内文武祭一。其服制,王妃、世子、众子及郡王、郡主,下 至宫人,斩衰三年,封内文武官齐衰三日,哭临五日而除。在 城军民素服五日。郡王、众子、郡君,为兄及伯叔父齐衰期年,
郡王妃小功。凡亲王妃丧,御祭一坛,皇太后中宫、东宫、公 主各祭一坛。布政司委官开圹合葬。继妃、次妃祭礼同。其夫 人则止御祭一坛。俱造圹祔葬。郡王丧,辍朝一日。行人司遣 掌行丧葬礼,余多与亲王同,无皇太后、皇后祭。郡王妃与亲 王妃同,无公主祭。合葬郡王继妃次妃丧礼,俱与正妃同。凡 世子丧,御祭一,东宫祭一。遇七及百日、下葬、期年、除服,
御祭各一。凡世孙丧礼,如世子,减七七及大祥祭。凡镇国将 军,止闻丧、百日、下葬三祭,奉国将军以下,御祭一。
初,洪武九年五月,晋王妃谢氏薨,命议丧服之制。侍讲 学士宋濂等议曰 :“按唐制,皇帝为皇妃等举哀。宋制,皇帝 为皇亲举哀。今参酌唐、宋之制,皇帝及中宫服大功,诸妃皆 服小功,南昌皇妃服大功,东宫、公主、亲王等皆服小功,晋 王服齐衰期,靖江王妃小功,王妃服缌麻,辍朝三日。既成服,
皇帝素服入丧次,十五举音。百官奉慰,皇帝出次释服,服常 服 。”制曰“可”。其后,王妃丧视此。
正统十三年,定亲王茔地五十亩,房十五间。郡王茔地三 十亩,房九间。郡王子茔地二十亩,房三间,郡主、县主茔地 十亩,房三间。天顺二年,礼部奏定,亲王以下,依文武大臣 例。或王、或妃先故者,合造其圹。后葬者,止令所在官司安 葬。继妃则祔葬其旁,同一享堂。
成化八年二月,忻王见治薨。发引日,帝不视朝。及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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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朝一日。十三年,四川按察使彭韶言 :“亲王郡王薨逝,皆 遣官致祭,使臣络绎,人夫劳扰。自后惟亲王如旧,其郡王初 丧遣官一祭,余并遣本处官。凡王国母妃之丧,俱遣内官致祭。
今宗妇众多,其地有镇守太监者,宜遣行礼。又王国茔葬,夫 妇同穴。初造之时,遣官监修,开圹合葬,乞止命本处官司。
“帝从礼部覆奏,王妃祭礼如旧,余依议行。弘治十六年七月,
申王佑楷薨。礼部言 :“前沂穆王薨,未出府。申王已出府而 未之国,拟依沂穆参以在外亲王例行之 。”
王妃葬地载于《会典》者,明初追封寿春等十王及妃,坟 在凤阳府西北二十五里白塔,设祠祭署、陵户。南昌等五王及 妃祔葬凤阳皇陵,有司岁时祭祀,皆与享。怀献世子以下诸王 未之国者,多葬于西山,岁时遣内官行礼。
永乐十五年正月,永安公主薨。时初举张灯宴,遂罢之。
辍朝四日,赐祭,命有司治丧葬。二月,太祖第八女福清公主 薨,辍朝三日。定制,凡公主丧闻,辍朝一日。自初丧至大祥,
御祭凡十二坛。下葬,辍朝一日。仪视诸王稍杀,丧制同,惟 各官不成服,其未下嫁葬西山者,岁时遣内官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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