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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家族理想

在文檔中 醒觉·对人生的态度 (頁 34-38)

我想《旧约圣经・创世记》中的创造天地的故事颇有重写的必要。在 中国的长篇小说《红楼梦》里,那个柔弱多情的男主角很喜欢和女人混在一 起,深深崇拜他那两个美丽的表姊妹,常以自己生为男孩子为憾。他说“女 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因为他觉得他的表姊妹是可爱的,纯洁的,

聪明的,而他自己和他的男同伴是丑陋的,糊涂的,脾性暴戾的。如果《创 世记》故事的作者是贾宝玉一类的人,知道他所说的是什么,那么,他一定 会写一个不同的故事。上帝用泥土造成一个人形,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

就成了亚当。可是亚当开始裂开了,粉碎了,于是上帝拿一点水,把泥土再 塑造起来;这渗进亚当的身体的水便是夏娃,亚当的身体里有了夏娃,其生 命才是完全的。这在我看来至少是婚姻的象征意义。女人是水,男人是泥,

水渗进泥里,把泥塑造了,泥吸收了水,使水有了形体的寄托,使水可以在 这形体里流动着,生活着,获得了丰富的生命。

许多年前,元朝大画家赵孟*的妻子管夫人(她自己也是画家,曾做宫 廷中的师傅),早已用泥和水来比喻人类的婚姻关系了。在中年的时候,当 赵孟*热情渐冷,打算娶妾的时候,管夫人写了下面这首词赠他,使他大受 感动,因而回心转意:

你侬我侬,

忒煞情多,

情多处,

热如火!

把一块泥,

捻一个你,

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

一齐打破,

用水调和,

再捻一个你,

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与你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槨。

中国人的社会和生活是在家族制度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这是尽人皆 知的事实。这个制度支配着中国人的整个生活型态,宣染着中国人的整个生 活型态。这种生活的家族理想是哪里来的呢?这个问题不常有人提出,因为 中国把这个理想视为当然,而外国的研究者又觉得没有充足的经验可以讨论 这个问题。关于家族制度成为一切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根据这一点,一般 人都认为其理论的基础是孔子所建立的;这种理论的基础极端重视夫妇的关 系,视之为一切人类关系之本,也极端重视对父母的孝道,以及一年一度省 视祖墓的风尚,祖先的崇拜,和祖祠的设立。

有些作家曾称中国人的祖先的崇拜为一种宗教,在我看来,这大抵是 对的。这种崇拜的非宗教之点,是在它排除了超自然的东西,或使之占着较 不重要的地位。祖先的崇拜几乎不和超自然的东西发生关系,所以它可以和 基督教,佛教,或回回教关于上帝的信仰并行不悖。崇拜祖先的礼仪产生了 一种宗教的形式,这是很自然而且很正常的,因为一切的信仰都须有一种外 表的象征和形式。我觉得向那些写着祖宗名字的十四五寸高的木主表示尊 敬,并不比英国邮票上印着英皇肖像更有宗教色彩,或更无宗教色彩。第一,

中国人大抵把这些祖先的灵魂视为人类,而不视为神灵;中国人是视他们为 老人家,而由子孙继续供奉着他们的,他们并不向祖先祈求物品或疾病的治 疗,完全没有崇拜者和受崇拜者之间普通那种讨价还价的事情。第二,举行 这种崇拜的礼仪不过是子孙纪念已逝世的祖先的一个机会,这一天乃是家人 团聚,对祖先创家立业的功绩表示感激的日子。拿它去代替祖先活着时的生 日庆祝,是不十分适当的,可是在精神上,它和父母的生日庆祝或美国“母 亲日”的庆祝,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基督教传教士禁止中国信徒去参加祖先崇拜的礼仪和宴乐,其唯一的 理由乃是因为崇拜者必须在祖宗的木主之前拜跪,这种行为是违犯“十戒”

的第一戒的。这一点是基督教传教士缺乏理解的最明显的证据。中国人的膝 头并不象西洋人的膝头那么宝贵,因为我们向皇帝拜跪,向县令拜跪,在元 旦日也向我们活着的父母拜跪。因此,中国人的膝头自然比较容易使用,一 个人向一块形如日历的木主拜跪,其异教徒的资格并不会增加或减少。在另 一方面,中国的基督徒因为不许参加大众的宴乐,甚至不许捐款去帮助戏剧 表演的费用,结果在乡村和城镇里不得不和一般的社会生活隔绝。所以,中 国的基督徒简直是被逐出了自己的家族了。

这种对自己家族的孝敬和神秘责任的感觉,常常形成了一种深刻的宗 教态度:这是毫无疑义的。例如,十七世纪的儒家大师颜元在年老的时候,

带着感伤的心情出门去寻找他的哥哥,因为他没有子嗣,希望他的哥哥有一 个儿子。这个相信行为重于知识的儒家弟子,当时住在四川。他的哥哥已经 失踪多年。他对于讲解孔子教义的工作感到厌倦,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这 在传教士说来,一定是“神灵的召唤”),觉得应该去寻找这个失踪的哥哥。

他的工作是困难到极点的。他不知道他的哥哥在什么地方,甚至也不知道是 否尚在人世。当时出外旅行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明朝的政权已经倾覆,各 地情形甚为混乱。然而,这位老人还是怀着宗教般的虔诚,不顾一切地出门,

到处在城门上和客栈里张贴寻人的告白,希望找到他的哥哥。他就这样由中 国西部一直旅行到东北诸省去,沿途跋涉几千里;经过了许多年,有一天,

他到一个公共厕所里去,把伞放在墙边,他的哥哥的儿子看见那把伞上的名 字,才认出他,带他到家里去。他的哥哥已死,可是他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

他已经替他的宗族找到一个子嗣了。

孔子为什么这样注重孝道,不得而知,可是吴经熊博士曾在一篇精彩 的论文里①说,其原因是因为孔子出世时没有父亲。《甜蜜的家》(“Home,

Sweet Home”)一歌的作者一生没有家庭,这种心理上的原因是相同的。如 果孔子小时有父亲的话,他的父性观念一定不会含着那么浓厚的传奇浪漫色 彩;如果他的父亲在他成人的时候还活着,这种观念一定会有更不幸的结论。

他一定会看出他父亲的缺点,因此也许会觉得那种绝对孝敬父母的观念有点 不易实行。无论如何,他出世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死了,不但如此,孔子 甚至连他父亲的坟墓在何处也不知道。他的父母的结合是非正式的,所以他 的母亲不愿告诉他父亲是谁。当他的母亲死时,他把她殡于(我想他的态度 是玩世的)“五父之衢”,后来他由一个老妇人探出他父亲的葬处,才把他的 父母合葬在另一个地方。

  ①上海英文《天下月刊》第一卷第一期《真孔子》(“The Real Confucius”)一文。

我们得让这个巧妙的理论去表现其自身的价值。关于家族理想的必要,

我们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可以找到许多理由。开头的观念是把人类视为家庭单 位的一份子,而不把他视为个人。这观念又得一种人生观和一种哲学观念的 赞助。那种人生观可以称为“生命之流”的原理,而那种哲学则认为人类天 赋本能的满足,乃是道德和政治的最后的目标。

家族制度的理想必然是和私人个人主义的理想势不两立的。人类终究 不能做一个完全孤立的个人,这种个人主义的思想是不合事实的。如果我们 不把一个人当做儿子、兄弟、父亲或朋友,那么,他是什么东西呢?这么一 个人变成了一个形而上的抽象名词。中国人既然是具有生物学的思想,自然 先想到一个人的生物学上的关系。因此,家族变成我们的生存的自然生物学 单位,婚姻本身变成一个家族的事情,而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在《吾国与吾民》里,曾指出这种占有一切的家族制度的弊害,它 能够变成一种扩大的自私心理,妨害国家的发展。可是这种弊害在一切人类 制度里都存在着,无论是在家庭制度里,或西方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里,

因为人类的天性根本是有缺点的。中国人始终觉得一个人是比国家更伟大,

更重要的,可是他并不比家庭更伟大,更重要,因为他离开了家庭便没有真 实的存在。现代欧洲民族主义的弊害也是同样明显的。国家可以很容易地变 成一个怪物,——现在有些国家已经变成怪物,——把个人的言论自由,信 仰自由,私人荣誉,甚至于个人幸福的最后目的完全吞没了。

我们可以用家族的理想来代替西洋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在这种家 族的理想里,人类不是个人,而是家族的一份子,是家族生活巨流的主要部 份。我所说的“生命之流”的原理,便是这个意思。在大体上说来,人类的 生命可说是由许多不同种族的生命之流所造成的,可是一个人直接感觉到 的,直接看见的,却是家族的生命之流,依照中国人和西洋人的比喻,我们 用“家系”或“家族的树”一词,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那棵树的一部分或一 个分枝,生在树身上,以其生命来帮助全树的生长和赓续。所以,我们必须 把人类的生命视为一种生长或赓续,每个人在家族历史里扮演着一个角色,

对整个家族履行其责任,使他自己和家庭获得耻辱或光荣。

这种家族意识和家族荣誉的感觉,也许是中国人生活上队伍精神或集 团意识的唯一表现。为使这场人生的球戏玩得和别一队一样好,或者比别一 队更好起见,家族中的每个份子必须处处谨慎,不要破坏这场球戏,或行动

这种家族意识和家族荣誉的感觉,也许是中国人生活上队伍精神或集 团意识的唯一表现。为使这场人生的球戏玩得和别一队一样好,或者比别一 队更好起见,家族中的每个份子必须处处谨慎,不要破坏这场球戏,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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