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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3 中文字的辨識研究

顯示介面所呈現的資訊通常包含了文字、圖形、動畫等多種表達方式,但為 了簡化版面設計,使用文字的比例佔大多數,然而,關於文字辨識這方面的研究,

國外的研究者都是利用英文字作為實驗材料(Fukuzumi,1998),大部分的實驗設 備為 CRT,唯少數的國內研究者會利用中文字作為實驗材料,卻大都是採用傳統 的 CRT 來作為閱讀工具,目前探討在 TFT-LCD 上的中文辨識績效仍為少數,並 且採用的是 12~14 吋的尺寸,實驗環境為一般日光燈的環境,探討關於在小型 LCD 上的辨識績效的研究文獻所採用的文字材料為日文,然而,中文是目前全世界最 多人口使用的語言,因此,將資訊中文化勢必成為潮流。

Mills and Weldon(1987)指出,可讀性(readability)通常是根據文章內容可 以被理解的程度,而辨識度(legibility)則是根據文章項目辨別的難易程度。測 量「可讀性」與「辨識度」通常是採用不同的測試作業,測量「可讀性」是藉由 對文章的「閱讀理解力」來衡量,作業內容為連續性且有意義的文章;而測量「辨 識度」是利用短暫的或閃爍的視覺訊息,呈現單一文字或一小串字母來作衡量,

並且在 Schanda(1993)所整理的 ISO 9241-3:1992 中,定義辨識度為「一個字元 或符號可以很容易的被辨認初期視覺特性」,中文的書寫傳統上是以字為單位,而 在閱讀時卻是以「詞」(Chinese word)作為知覺與處理的單位,並且車載資訊系 統所呈現的訊息亦是以「詞」為單位,例如地名、路名、功能項目等,因此,本 研究所採用的實驗材料將以「單一字詞」作為呈現在 LCD 上的目標訊息。

一、字型

由於駕駛人是以瞥看的方式讀取顯示介面上的資訊,因此與文字的閃現時間 及搜尋作業有關,王天津與侯東旭(1996)的研究發現,進行文章內容的搜尋作

業時,中文字型以黑體的搜尋績效最佳;王安祥、陳綉雨與陳明德(2001)的研 究結果亦顯示黑體有較佳的搜尋正確率;另外,張銘勳與鄭世宏(1996)探討字 型於VDT上之閱讀識認性研究,發現中黑體有最高辨識正確率;Shieh 、Chen and Chuang(1997)探討字型與色彩配置對中文字視認度的研究發現,computer type

(新細明體)的辨識正確率優於標楷體。Sander and McCormick(1998)也認為,

對於印刷英語文件而言,假若照明環境不佳,則粗字體因為對比的關係,變得較

控制變項。

另外在吳瑞屯與劉英茂(1987)的研究中,對於中文字詞、語音與語意屬性 之探討,依筆劃的多寡,將中文字分為三類:15 筆劃以上為高複雜度、4~14 筆 劃為中複雜度、3 筆劃以下為低複雜度,依文字使用頻率的高低,每百萬字出現 120 次以上為高使用率,每百萬字出現 50 次以下為低使用率。本實驗將採行上述 分類,為求變異最大化,將文字筆劃數固定為 5~20 的筆劃,包含中複雜度與高 複雜度,文字使用頻率為高使用率,從教育部所公佈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

中選出單字並組合成 30 個字詞作為實驗材料。

三、字體大小

衡量字體大小的單位,一般常用所謂的「點制」,對於印刷文件而言,一點 1pt=1/72英吋(約0.35mm),對於螢幕上的文字而言,一點的大小則視VDT作業的 軟硬體設定而有所不同,因此以視角來作為字體大小的代表參數是較佳的選擇。

Sander and McCormick(1998)提出VDT的文字大小應在20’到22’視角;王天津與 侯東旭(1996)建議18pt的字體其搜尋績效最佳,嚴貞與黃雅(2001)則建議20 pt 的字體其legibility較佳;而李建宏(1997)則是把字體大小與字型(實驗所用字型為 粗圓體)結合起來,研究結果發現,在藍色液晶字的調查中,100 %的受測老人能 看到26pt(經實際量測為8 mm高)的字級,而10pt(經實際量測為3 mm 高)的字級則 有7 %的受測老人無法看清楚。

本實驗的文字筆劃數與視距為控制變項,為了將字體大小的干擾變異降低,

並且考慮自變項「LCD 位置」有三個水準:右邊 17°、儀表板中央、右下 38°,

使得眼睛與 LCD 中心點之距離分別約為 55 公分、60 公分、72 公分,因此會造成 視角(visual angle)的不同,為了使三種 LCD 位置的視角相同,所以根據各眼距

的不同來設定字型大小。Sander and McCormick(1998)提出在一般辦公室環境 下時,VDT 的文字大小應在 20’到 22’視角,其眼睛與螢幕中心點之距離約為 60 公分,換算成字的高度為 3.5mm 與 3.8mm,另外,Cai、Chi and You(2001)發 現字體大小與文字筆劃數有顯著交互作用,每增加一筆劃,legibility threshold 就 需增加視角 0.25 弧分,其關係式為[0.25×總筆劃數+10.81],因為實驗材料的

「stimulus」為「名詞」,因此以最多筆劃數 20 劃來代入公式,得到 legibility threshold 是 15.81 弧分,但這是針對靜態的辦公室環境所建議的,因此另外採用 ISO15008 integrated(2000)針對車內環境所建議的視角 24 弧分,來作為本實驗的固定視角,

代入公式:字的高度=視角×閱讀距離/3438,算出字高各為 3.8mm(視距 55cm)、

4.2mm(視距 60cm)、5mm(視距 72cm),而實驗用 LCD 的大小為 7 吋,會使得 輸出文字縮小三倍(實際量測結果),所以將文字大小放大三倍,最後設計字高為 11.4mm(視距 55cm)、12.6mm(視距 60cm)、15mm(視距 72cm),在 LCD 上 的呈現效果才會是 3.8mm(視距 55cm)、4.2mm(視距 60cm)、5mm(視距 7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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