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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傳統街巷與都市空間組織關係

梁俊仁(1991)研究整理自發性街廓模式源自於府城市街架構經街廓最後以計劃 分劃的結果而呈現變化後轉換形式,即街廓以內的實體或虛體元素表現方式。此類都 市聚落的成長邏輯乃以私人據有生活領域為根本,而都市之形成則是以公共領域為結 構主體,如街道、公共設施機構等。此結構主體的建立當被以人為因素在方式上、尺 度上或數量上擴大時,無法再以自發性的力量完成,即成為自發性空間最後的基本模 式,並開始空間轉化的程序。因此梁俊仁歸納出都市計劃前都市整體性及街廓內部構 成形式:

1. 計劃發展概念:以府城城垣為界,形成封建性、內發性的都市型態。

2. 發展之意識型態:聯境組織或郊商主導的防禦性、經濟性需求。

3. 市街之組織結構:市街巷弄以線性有機成長為主。

4. 街廓形成:尚無街廓概念,僅有一由大街自然圍塑的格狀空間。

5. 街之形式意義:街為市街發展的重心,街形以使用行為之複合性來決定,同時街 兩側多同屬性。

6. 場所感或領域感:以街、點狀公共空間分佈決定位向或意義。

7. 內部特質:聯境與宗教性空間關係密切。

然而在中國傳統社會所形成的街道比西方更甚,很多學者認為,中國傳統城市空 間注重街道,而西方傳統城市空間則以廣場為主。如果說,「廣場」一直是西方文化 中最重要的社交性外部空間型態,那麼在中國傳統生活方式中最重要的公共空間模式 便是「街道」7;其中廟宇及廟前廣場與城市組織關係,建立在分支街巷組織中,廟 埕廣場存在於街巷組織層次,這個層次可以往上連接更大的層次-公共大街,亦可深 入連結各私密的生活小巷,因此廟埕廣場與街巷代表了一個公共生活領域單元(孫全 文,1992)。

圖 2-3-3 台南市街巷道與廟埕關係圖 資料來源:孫全文

傳統城市是由界定明確、互相交錯在一起的街道和廣場網絡組織而成,至少位於 建築群之間的空間,其重要性與建築群相當。廣場也許是都市空間最初組織形式,一 旦外圍蓋滿房子之後,街道就成為廣場的延伸8。至此可看出街巷在都市空間結構中 扮演著空間及活動的延續性,由線性而網絡化型態將都市結構緊密串連起來。

7朱文一,1995,空間符號城市,淑馨出版社,p.149

8 Roger Trancik 謝慶達譯,2002,找尋失落的空間-都市設計理論,台北:田園城市文化事業有限公 司,p.68

二、傳統街巷步行功能與意義

從前的街道,

是居民來去的所在,是大家互通訊息的空間,

今天的街道,

人跡越來越少,汽車越開越快,

幾十年來,我們是怎樣把街道逐出了生活之外?

為了讓人回歸成街路上的主角,

我們需要一場造街運動,把街道搶回來! 9

這是曾旭正(1993)在新故鄉雜誌發表一篇「把街道找回來」文章,其中描述著 街巷空間為人行活動及交流場所,街道空間除了對於都市結構產生影響之外,在許多 不同文化意義系統中,街道更經常被定義為服務當地居民會面、產生互動交流的地 方,也被用來作為交通流通的媒介,而在台灣街道空間更包含了居住、工作、購物、

娛樂、宗教等等不同活動內容。

從一個空間結構體驗上來說,街道不僅展現了一個都市發展性格,更是容納了多 樣化的都市活動,其為傳送都市生命養分的基礎維生系統,也就是在自然環境的基盤 之上,留下了人為環境秩序在歷史過程中的主要變遷軌跡,因此步行空間應可吸引多 數人的聚集,代表著地區購物、社區娛樂、工作活動的機會增加、創造地方凝聚力並 成為地方活動聚集核心;而其外部空間的提供,能改進地區居民的彼此關聯性,減少 市民的疏離感,並因提供一個安全而有吸引力的場所,使其具有足夠的安全性,不受 到機械物或障礙物的影響或限制,使人心靈得以抒發,減低外在的壓迫(蕭向吟,

2003)。

劉東裕(2001)提到街道不只是因應步行移動的空間,更是反映都市人們生活及 社會結構的地方。同時,台灣近代都市街道空間的特質在於與人類活動的過程及其樣 式,如通過活動、儀式及重要節慶來活性化、廣場化街道空間。都市各種文化、娛樂、

資訊乃至人們之間的交流,其發展的舞台是藉步行者空間而存在,而當時,該空間本 身就是都市生活樣式的象徵實體;並且,它不是隔斷都市各街區的空間,而是用來連 結都市中各空間的構成要素。

9曾旭正,1993,「把街道還給我們!」,新故鄉雜誌季刊第三期

Jan Gehl(1996)將公共空間戶外活動歸納為三種類型:必要性活動(Necessary activities)、選擇性活動(Optional activities)、社交性活動(Social activities)。而每 一種空間中活動類型對於實質環境要求差異性極大。

(1)必要性活動:包含通學、上班、購物等無關活動參與程度,而是每天必經過程,

這類活動對於外環境沒有太大關係,在任何條件下皆可進行。

(2)選擇性活動:如散步、駐足觀賞、停留等僅產生在適宜有利的外在條件之下。

(3)社交性活動:例如兒童嬉戲、鄰居交談、打招呼等各種參與者彼此互動交往的 活動,其活動產生在人們於同一個空間相遇碰面、擦身而過或僅 僅於彼此視線範圍內發生。

同時亦談到街道生活模式的改變最能清楚展現出都市社會演變狀況。全世界許多 以汽車為主控的市中心已經轉換成人行街道系統,人們在公共空間的生活也明顯增 加,並且遠遠超越過忙碌的商業活動,一系列廣泛社交和休閒城市生活已因應而生。

陳志梧(1996)談到街道空間的設計,實質包括作為車輛使用的中心部份及其兩 側建築所圍出之開敝部分。換言之,街道空間乃指車行與人行活動的線形場所,它基 本的功能包括:

(1)連接不同地點,作為穿越性的空間。

(2)作為組構地市不同空間的框架。

(3)作為使用者認知實質環境的參考依據。

(4)作為城市的社會空間(social space)。

今野博(1990)認為在人行空間或步道在都市設計中的意義與功能包含著:1、

作為安全舒適的交通空間系統、2、作為都市媒介空間系統、3、作為都市空間有序化 的要素。

另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觀察人行空間,許多社會學家認為街道在生活的角色所扮演 的是資訊的情報來源、是通往目的地的路徑,也是活化都市與熱絡生活的重要媒介,

而對都市而言,街道表現出社會和文化的過程,扮演著社會和空間相互關係的重要角 色。它是各種不同文化、人群或物件的交流場所,可說是一個小宇宙,容納了形形色 色的生活及活動,影響著人們的生活特質,牽連著彼此間的互動(蕭向吟,2003)。

因此在現今都市空間裡,步行空間存在的意義價值便是提供人行作為安全舒適的 行走環境、作為都市帶狀開放空間來提供休憩活動及溝通交流場所,進而促使都市環 境重新成為人性親切尺度及安居樂業理念的發展型態,使民眾對都市產生認同感。

根據以上文獻對於傳統街巷空間特質和都市步行空間的功能闡述,本研究歸納以 下幾點在於舊市中心區傳統街巷環境中,步行空間系統分別就都市網絡化和都市開放 空間層面所扮演的意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