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問卷是依據各專家第一次問卷調查回饋之意見,經描述統計的 方式,將各題項的眾數、平均數及意見等彙整在第一部份「第一次問卷調 查各題項統計及意見彙整」中(以下簡稱彙整表),並以彙整之意見修正 或增刪指標,呈現在第二部分的問卷內容中,第一次問卷各題項的次數分 配亦列在第二部分的第二次問卷各題項「重要程度」「適切程度」勾選處 下緣並請專家再一次地修正指標,在每項指標之後提供「意見說明欄」,
說明作改變或填答的理由。
第二次問卷最大的特色是每一份問卷都不相同,除了每位專家第一次 問卷的各指標勾選數值外,另外都附上研究者與其第一次所填答意見的回 應,以求有效的溝通。
第二次問卷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寄出,於同年十一月三十日 回收完畢,總計寄出十二份問卷,回收十二份有效問卷。依據本次回收的 問卷內容,分別就指標構面與指標項目說明修正之過程,再分析統計各指 標構面及各指標項目的平均數、四分差、眾數等資料。
壹、指標構面
在指標構面方面,統計結果分重要程度及適切程度二部分加以說 明,另第三部分為討論及說明,以討論專家們意見彙整及處理說明部 分:
一、重要程度:
專家的十二份問卷統計結果顯示如表 4.11。依平均數高低次序排 列為:「三、擬定適性學習系統計畫」平均數 4.91、標準差 0.30、眾數 5,「二、評估教育需求」平均數 4.83、標準差 0.39、眾數 5,「四、溝 通與整合理念」平均數 4.67、標準差 0.65、眾數 5,「九、建立檢討與 評估機制」平均數 4.50、標準差 0.67、眾數 5,「一、建立行政組織體 系」平均數 4.17、標準差 0.83、眾數 4,「五、建置教育資訊站」平均 數 4.17、標準差 0.375、眾數 4,「八、設立社區聯繫窗口」平均數 4.17、
標準差 0.83、眾數 5,「六、辦理研習研討活動」平均數 4.00、標準差 0.85、眾數 4,「七、辦理社區聯誼活動」平均數 3.42、標準差 0.67、
眾數 4。
若依專家意見的離散程度大小排列,則顯示構面「二、評估教育需 求」、「三、擬定適性學習系統計畫」整體意見一致,其次為構面「五、
建置教育資訊站」、「四、溝通與整合理念」、「七、辦理社區聯誼活動」、
「九、建立檢討與評估機制」,構面「一、建立行政組織體系」、「八、
設立社區聯繫窗口」、「六、辦理研習研討活動」整體意見相差較大、意 見較分歧,研究者將此次統計資料於第三次問卷中呈現,以取得專家進 一步的溝通與共識。
二、適切程度
專家的十二份問卷統計結果顯示如表 4.11。依平均數高低次序排 列為:「二、評估教育需求」平均數 4.67、標準差 0.49、眾數 5,「四、
溝通與整合理念」平均數 4.67、標準差 0.49、眾數 5,「三、擬定適性 學習系統計畫」平均數 4.64、標準差 0.67、眾數 5,「九、建立檢討與 評估機制」平均數 4.50、標準差 0.67、眾數 5,「五、建置教育資訊站」
平均數 4.33、標準差 0.49、眾數 4,「一、建立行政組織體系」平均數 4.25、標準差 0.87、眾數 4,「八、設立社區聯繫窗口」平均數 4.25、
標準差 0.75、眾數 4,「六、辦理研習研討活動」平均數 4.08、標準差 0.51、眾數 4,「七、辦理社區聯誼活動」平均數 3.67、標準差 0.89、
眾數 4。
若依專家意見的離散程度大小排列,則顯示構面「二、評估教育需 求」、「四、溝通與整合理念」、「五、建置教育資訊站」、「六、辦理研習 研討活動」整體意見較一致,其次為構面「三、擬定適性學習系統計畫」、
「八、設立社區聯繫窗口」、「九、建立檢討與評估機制」,構面「一、
建立行政組織體系」、「七、辦理社區聯誼活動」整體意見相差較大、意 見較分歧,研究者將此次統計資料於第三次問卷中呈現,以取得專家進
一步的溝通與共識。
統計結果依平均數高低次序排列為「1-3 建立相關辦法」平均 數 4.58、標準差 0.5、眾數 5,「1-1 設立學校專門負責部門」平均 數 4.25、標準差 0.5、眾數 4,「1-4 建立行政組織體系彈性運作機 制」平均數 4.20、標準差 0.5、眾數 4,「1-2 籌組社區教育委員會」
平均數 4.00、標準差 0.375、眾數 4。
若依專家意見的離散大小排列,則顯示「1-3 建立相關辦法」
意見最為相近,其次為「1-1 設立學校專門負責部門」、「1-4 建立 行政組織體系彈性運作機制」,而項目「1-2 籌組社區教育委員會」
的意見較為分歧。
(二)適切程度
統計結果依平均數高低次序排列為「1-3 建立相關辦法」平均 數 4.58、標準差 0.67、眾數 5,「1-1 設立學校專門負責部門」平 均數 4.17、標準差 0.83、眾數 4,「1-2 籌組社區教育委員會」平 均數 4.00、標準差 0.85、眾數 4、「1-4 建立行政組織體系彈性運 作機制」平均數 3.90、標準差 1.20、眾數 4。
若依專家意見的離散大小排列,則顯示「1-3 建立相關辦法」
意見最為相近、其次為「1-1 設立學校專門負責部門」、「1-2 籌組 社區教育委員會」,項目「1-4 建立行政組織體系彈性運作機制」則 相差較大。
(三)討論及說明
1.部份專家建議將「1-1 設立學校專門負責部門」修正為「1-1 指 定學校專門負責部門」,此意見將列入第三次問卷的指標項目
「1-1 指定學校專門負責部門」。
2.綜合專家學者之意見,可見專家對「1-4 建立行政組織體系彈性 運作機制」之適切程度看法較為分歧,於是、研究者將在第三次 問卷與專家進一步的溝通以取得共識。將第二次問卷修正之結果
與個別之意見呈現於第三次德懷術問卷,對「建立行政組織體系」
標準差 0.51、眾數 4、「2-7 評估社區國中教育協助之需求」平均數 3.83、標準差 0.94、眾數 4。
若依專家意見的離散大小排列,則顯示專家們對「2-1 評估課 程是否符合社區學生需求」、「2-4 具體評估現有師資並輔導教師發 展」、「2-5 具體評估現有設備」、「2-6 評估社區學生來源」的意見 較一致,其次為「2-8 評估學校招生人數是否合乎未來需求」、「2-2 評估課程是否符合社區發展需要」、「2-3 具體評估哪些類科需要整 併與調整」、的看法稍微有差距,對項目「2-7 評估社區國中教育協 助之需求」的意見較為分歧。
(二)適切程度
統計結果依平均數高低次序排列為「2-1 評估課程是否符合社 區學生需求」平均數 4.75、標準差 0.45、眾數 5,「2-3 具體評估 哪些類科需要整併與調整」平均數 4.58、標準差 0.51、眾數 5,「2-4 具體評估現有師資並輔導教師發展」平均數 4.58、標準差 0.51、
眾數 5,「2-2 評估課程是否符合社區發展需要」平均數 4.50、標準 差 0.67、眾數 5,「2-5 具體評估現有設備」平均數 4.42、標準差 0.51、眾數 4,「2-6 評估社區學生來源」平均數 4.08、標準差 0.51、
眾數 4,「2-8 評估學校招生人數是否合乎未來需求」平均數 4.08、
標準差 0.90、眾數 4,「2-7 評估社區國中教育協助之需求」平均數 3.75、標準差 0.97、眾數 4。
若依專家意見的離散大小排列,則顯示專家們對「2-1 評估課 程是否符合社區學生需求」、「2-3 具體評估哪些類科需要整併與調 整」、「2-4 具體評估現有師資並輔導教師發展」、「2-5 具體評估現 有設備」、「2-6 評估社區學生來源」的意見較一致,其次為「2-2 評估課程是否符合社區發展需要」,而對項目「2-8 評估學校招生人
數是否合乎未來需求」、「2-7 評估社區國中教育協助之需求」的意
三、擬定適性學習系統計畫
第二次問卷回收統計,專家對於「3-1」到「3-5」五項的重要程度 及適切程度的意見,其平均數、標準差及眾數結果如表 4.14
(一)重要程度
統計結果依平均數高低次序排列為「3-3 擬定明確的適性學習 系統短、中、長期計畫」平均數 4.58、標準差 0.67、眾數 5,「3-4 適性學習系統計畫可與社區教育相結合」平均數 4.42、標準差 0.67、眾數 5,「3-5 適性學習系統計畫與社區發展可以密切銜接」
平均數 4.36、標準差 0.81、眾數 5,「3-2 調查現有適性學習系統」
平均數 4.33、標準差 0.49、眾數 4,「3-1 調查社區資源」平均數 4.25、標準差 0.45、眾數 4。
若依專家意見的離散大小排列,則顯示「3-1 調查社區資源」、
「3-2 調查並評估現有適性學習系統」意見最為相近,其次為「3-3 擬定明確的適性學習系統短、中、長期計畫」、「3-4 適性學習系統 計畫可與社區教育相結合」,而對項目「3-5 適性學習系統計畫與社 區發展可以密切銜接」意見較為分歧。
(二)適切程度
統計結果依平均數高低次序排列為「3-3 擬定明確的適性學習 系統短、中、長期計畫」平均數 4.58、標準差 0.67、眾數 5,「3-4 適性學習系統計畫可與社區教育相結合」平均數 4.42、標準差 0.67、眾數 4,「3-2 調查現有適性學習系統」平均數 4.33、標準差 0.49、眾數 4,「3-5 適性學習系統計畫與社區發展可以密切銜接」
平均數 4.18、標準差 0.75、眾數 4,「3-1 調查社區資源」平均數 4.17、標準差 0.39、眾數 4。
若依專家意見的離散大小排列,則顯示「3-1 調查社區資源」、
「3-2 調查並評估現有適性學習系統」意見最為相近,其次為「3-3
第二次問卷回收統計,專家對於「4-1」到「4-5」五項的重要程度 及適切程度的意見,其平均數、標準差及眾數結果如表 4.15
(一)重要程度
統計結果依平均數高低次序排列為「4-1 宣導適性學習系統計 畫,取得教師之共識」平均數 4.73、標準差 0、眾數 5,「4-3 宣導 適性學習系統計畫,取得學生之共識」平均數 4.36、標準差 0.5、
眾數 5,「4-4 參與社區發展委員會、宣揚適性學習系統理念」平均 數 4.18、標準差 1、眾數 5,「4-2 取得家長會共識爭取各項資源」
平均數 4.17、標準差 0.875、眾數 5,「4-6 建立義工制度」平均數 4.00、標準差 0、眾數 4,「4-7 建立義工制度」平均數 3.91、標準 差 0、眾數 4,「4-5 建立義工制度」平均數 3.75、標準差 0.375、
眾數 4。
若依專家意見的離散大小排列,則顯示「4-7 建立義工制度」
意見趨於一致,其次為「4-6 建立義工制度」、「4-1 宣導適性學習 系統計畫,取得教師之共識」,而對項目「4-3 宣導適性學習系統計 畫,取得學生之共識」、「4-2 取得家長會共識爭取各項資源」、「4-4 參與社區發展委員會、宣揚適性學習系統理念」、「4-5 建立義工制 度」則意見較為分歧。
(二)適切程度
統計結果依平均數高低次序排列為「4-1 宣導適性學習系統計 畫,取得教師之共識」平均數 4.45、標準差 0.69、眾數 4,「4-3 宣導適性學習系統計畫,取得學生之共識」平均數 4.27、標準差 0.79、眾數 4,「4-4 參與社區發展委員會、宣揚適性學習系統理念」
平均數 4.27、標準差 0.90、眾數 5,「4-2 取得家長會共識爭取各 項資源」平均數 3.92、標準差 0.67、眾數 4,「4-6 建立義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