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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牟宗三先生對二程理學之理解

牟 先 生 對二 程 理學 之 理解,主要 集 中在《 心體與 性 體 》( 冊 二 ),其 主要 之 進 路 乃 是 由 朱 子 開始 。一 般 學界之 意 見, 皆 以朱 子 為集北 宋 理 學之 大 成者 ,然而 牟 先 生卻 由 朱 子 對 二 程學 問 之回 應 態度 上 發 現此 中 仍有 重 大之 區 別 與轉 折 ,最明 顯的 例 子 是朱 子 對 明 道 學 問 之 態 度 。

朱 子 對 伊川 所 說無 一 不視 為 當 然而 接 受,然而對 明 道 則顯 有 保留。其編《 近思 錄 》 便 捨 明 道 之 識 仁 篇 , 而 謂 「 渾 論 、 太 高 、 學 者 難 看 」, 此 並 非 朱 子 個 人 之 意 氣 , 而 實 在 是 因 為其 整 個思 維 模式 及 義 理性 格 之差 別 使然 也 。依 牟 先生 ,伊 川朱 子 喜 做分 解 之 表 示 與 思考 ,而 明 道則喜 採 非 分解 之 指點 ,朱子 不 喜 明道 之 表達 方 式及 內 容, 一 者是 因 為 進 路 之 差 異 , 另 一 則 是 擔 心 明 道 之 學 有 近 於 佛 教 之 禪 宗 , 由 是 形 成 不 必 要 之 忌 諱 。 雖然 如 此, 然 此仍只 是 隱 伏之 線 索, 較 為明 顯 之 證據 , 乃是 朱 子對 明 道 後學 之 批 評 。 牟先 生 依 工夫 格 局之 差 別, 將 明 道之 學 分為 二 系 之發 展 ,其 一 是由 謝 上 蔡、 胡安 國、胡五 峰、張 南軒 一系,其是 由 日常 生 活之體 會 為 入道 之 路,屬「內 在 的 逆覺 體 證 」 一 路 ; 其二 則 是由 楊 龜山 、 羅 豫章 、李 延 平、朱 子 一 系, 其 以「 觀喜怒 哀 樂 未發 前 之 氣 象 」 為入 道 口訣 ,屬「 超 越 的逆 覺 體證 」一路 , 此 二路 雖 有入 路 之差 異 , 然皆 本 於 明 道 之 說, 而 正式 發 展出 之 理 系也 。 今朱 子 雖未 直 言 明道 之 非, 然 卻反 對 上 蔡的 「以 覺 訓 仁 」說 ,對 胡 五峰的 「 知 言」 則以 八 端置疑 , 對 五峰 的 弟子 更 是壓 制 甚 力。 今 若 上 蔡 以 下諸 說 皆本 明 道而 來 , 則朱 子 對以 上 諸說 之 不 滿, 實 即對 明 道學 說 之 不契 也 , 唯 礙 於 明道 地 位顯 赫 ,乃 迂 迴 攻之 耳 。另 一 方面 , 朱 子雖 受 學延 平,然 時 間 甚短 , 於 延 平 以 上之 傳 承未 能 相契 則 甚 明。 且朱 子 與象山 論 辯 主題 之 一, 便在先 察 識 或先 涵 養 之 爭 。象 山 主 先察 識 而後 涵 養 之, 此 則與 明 道之 學 相 契, 而 朱子 則 以心 為 氣 之靈 ,必 待 以 敬 涵養 之 後而 察 識之 , 是以 反 對先 察 識之可 能 。若 以 上所 論 無誤, 且 朱子 之 批評 並 非 意 氣之 舉 而為 嚴 肅之 學 術 態度 使 然, 則此中 朱 子 肯定 伊 川而 遠 離明 道 ,正 顯 出二 程 間 異 質 性 的 客 觀 差 異 。 根 據 朱 子 之 線 索 , 牟 先 生 進 一 步 展 開 文 獻 的 反 省 。

試 觀 牟 先 生 之 反 省 :

朱 子 編 《 程 氏 遺書 》 共二 十 五 篇 , 自 第一 至 第十 , 程 氏 門 人 及呂 與 叔所 記 者 皆 原 標 為 二 先 生語 。 …… 第 十 一 、 十 二、 十 三、 十 四 、 四 篇 乃劉 質 夫所 錄 , 皆 明 道 語 。 十 五以 下 直至 廿 五 , 各 家 所錄 皆 伊川 語 。 此 則 已 分判 清 楚。 劉 質 夫 所 錄 最 可 窺 見明 道 之思 理 與 風 範 。 然前 十 篇中 , 尤 其 呂 與 叔所 記 者, 若 除 少 數 有 注 明 者 外, 其 餘皆 無 法 確 定 是 誰語 , 則吾 人 對 于 明 道 思想 所 知者 必 甚 少 , 而 明 道 在 宋儒 中 之地 位 即 無 足 輕 重者 , 至少 亦 無 確 定 顯 赫之 地 位。 然 而 明 道 在 宋 儒 中 確有 一 公認 之 顯 赫 地 位 ,亦 確 是一 大 家 。 若 竟 無足 以 實之 者 ,

則 何 能 有 此 顯 赫 之 地 位 , 亦 何 足 以 成 大 家 而 為 儒 學 復 興 之 重 鎮 ?【 註 1】

明 道 在 宋 明 理 學 中 地 位 顯 赫 , 今 《 遺 書 》 中 文 獻 所 支 持 知 明道思想不足以支持明 道 之 地 位 , 則 應 更 做 分 析 , 以 確 認 明 道 思 想 地 位 之 根 據 何 在 。 牟 先 生 之 結 論 如 下 :

凡 屬 二 先 生 語 者 大 體 皆 是 明 道 語 , 至 少 亦 當 以 明 道 為 主 。 … …

1. 凡 屬 二 先 生 語 者 吾 人 可 視 為 二 程 初 期 講 學 之 所 發。此 期 以 明 道 為 主。… … 凡 確 定 為 伊 川 語 者 ,《 遺 書 》 第 十 五 以 下 , 始 真 代 表 伊 川 之 生 命 與 思 想 。

2. 明 道 心 態 具 體 活 潑 , 富 幽 默 , 無 呆 氣 。 故 二 先 生 語 中 凡 語 句 輕 鬆 、 透 脫 、 有 高 致 、 無 傍 依、 直 抒胸 臆 、 稱 理 而 談, 而 又有 沖 虛 渾 含 之 意味 者 ,大 體 皆 明 道 語 也 。

3. 明 道 語 句 簡 約,常 是 出 語 成 經,洞 悟 深 遠。又 常 是 順 經 典 原 文 加 幾 個 口 語 字 , 予 以 轉 換 點 撥 , 便 順 適 調 暢 , 生 意 盎 然 , 全 語 便 成 真 生 命 之 呈 現 。

4. 明 道 喜 作 圓 頓 之 表 示 , 伊 川 喜 作 分 解 之 表 示 。 朱 子 所 謂 「 明 道 說 話 渾 淪 , 學 者 難 看 」,實即 圓 頓表 示 而 為朱 子 所不 喜 也。故 凡二 先 生語 中 凡作圓 頓 表 示 者 皆 明 道 語 也 。 … … 。「 一 本 」 義 即 圓 頓 表 示 , 此 非 伊 川 所 能 有 也 。【 註 2】

當 文 獻 既 已 區 分 , 則 由 此 文 獻 即 可 分 析 出 明 道 與 伊 川 思 想 性格之異同,牟先生指 出 :

至 明 道 則 兩 方 面皆 飽 滿, 無 遺 憾 矣 。 明道 不 言太 極 , 不 言 太 虛, 直 從「 於 穆 不 已 」、「 純 亦 不 已」 言道 體 、 性 體 、 誠體 、 敬體 。 首 挺 立 「 仁體 」 之無 外 , 首 言「 只 心便 是 天,盡之 便 知 性,知 性 便 知 天,當 下 便 認 取,更 不 可 外 求 」,

而 成 其 「 一 本 」之 義 ,是 則 道 體 、 性 體、 誠 體、 敬 體 、 神 體 、仁 體 、乃 至 心 體 、 一 切 皆 一 。故 真 相應 先 秦 儒 家 之 呼應 而 直下 通 而 為 一 之 者是 明 道。 明 道 是 此 「 通 而 一 之 」 之 造 型 者 , 故 明 道 之 「 一 本 」 義 乃 是 圓 教 之 模 型 。【 註 3】

註 1. 牟 宗 三 : 《 心 體 與 性 體 》 ( 冊 二 ) ( 台 北 : 正 中 書 局 , 民 國 82 年 2 月 , 台 初 版 第 9 次 印 行 ) , 頁 1 -2 。

註 2. 同 註 1 , 頁 5 -8 。

註 3. 牟 宗 三 : 《 心 體 與 性 體 》 ( 冊 一 ) ( 台 北 : 正 中 書 局 , 民 國 85 年 2 月 , 第 10 次 發 行 ) , 頁 4 4 。

至 於 伊 川 ,

他 把 「 於 穆 不已 」 之 體( 道 體 )以及 由 之 而說 的性 體 只 收 縮提 煉 , 清楚割 截 視 為「 只是 理 」,即「 只 存有 而 不 活動 」的 理。…… 他 把 孟子 所 說的「 本心 即 性 」 亦 拆 開 而 為 心 性情 三 分: 性 亦 只 是 理 ,性 中 只有 仁 義 禮 智 , 仁義 禮 智亦 只 是 理 ; 仁 性 愛 情 ,惻 隱 羞惡 等 亦 只 是 性 ;心 是 實然 的 心 氣 , 大 體是 後 天心 理 學 的 心 , 心 與 性 成為 後 天與 先 天 、 經 驗 與超 越 的、 能 知 與 所 知 的相 對 之二 。 心 發 而 為 情,心亦 有 兩個重 要 的 觸角:一 是 後天的 偶 然 的收 歛 凝聚,由此 說 敬 , 說 涵 養 ; 一 是 心 知 之 明 , 由 此 而 說 致 知 格 物 。【 註 4】

由 以 上 引 文 可 知 , 牟 先 生 首 先 區 分 了 文 獻 之 差 異 , 由 是 再 根據文獻做客觀義理之 分 析 。明 道 之所 以 在北宋 理 學 中地 位 如此 顯 赫, 並 非只 是 語錄 中 之神來 之 語 所可 充 分 說 明 ,而 是 明道 所 展示之 境 界, 乃 是一 主 客觀皆 充 實 飽滿 之 圓教 系 統, 以 此圓 教 系統 之 確 立 而支 持 其在 北 宋理 學 中 獨有 之 地位 。然而 也 正 由於 明 道專 顯 境界 之 圓 融, 因而 分 解 即 非 此 系 統 所 重 , 而 朱 子 又 正 喜 分 解 性 之 展 示 , 是 以 朱 子 對 明 道 之 學 始 終 不 相 契 , 亦可 由 此 形式 上 得到 部 份 之說 明 。至 於 伊川 , 則正 式 有 義理 之 轉向 , 此中 之 關鍵 有 三 :首 先 是 伊川 對 道體 之 理 解, 順 其分 解 然與 所 以 然之 進 路, 將 道體 靜 態 化, 道體 成 為 靜 態 的 「 只 是 理 」, 而 缺 乏 「 感 而 遂 通 」 的 創 生 義 與 動 態 義 。 其 實 , 當 伊 川 強 調 道 體 的 超越 義 與存 有 義只 是 道 體之 一 義加 以 強調 , 此並 不 能說 是 錯誤, 而 可以 只 是說 法 之 強 調罷 了。 然 而,當 伊 川 在不 自 覺地 強 調道 體 的 存有 義 與超 越 義, 而 逐漸 遺 忘道 體 的 創 生義 與 內在 義,則 便 是 以偏 義 蓋全 義,由 是 而 形成 與 自先 秦 孔孟 儒 學 以至 北 宋 前 三 家 濂溪 、 橫渠 、明道 之 學 ,有 一 基本 義 理上 之 差 異。 由 於道 體 理解 之 偏 差, 連 帶 著 對 性 體與 心 體之 理 解亦 形 成 轉折。伊 川 由《中 庸 》中 和 說而 分 解心性 為 二,性 是 理 , 是 喜 怒 哀樂 未 發之 不 動者,是 天 下之 大 本所 在。而 心 則 屬氣,是 喜怒哀 樂 已 發之 內 容 , 是 具 動 態義 的 。由 於 性是 理 而 心是 氣 ,是 以 心性 為 二, 如 理 氣之 為 二。 今 心與 理 既為 二 , 則心 所 發之 情 即不必 保 證 其必 然 為善 ,因為 氣 本 身為 非 理性 之 存在 , 不必 有 道德 上 之 定 向也 。 今若 欲 成就 道 德 之善 , 則心 必 要能 合 於 性、 合 於理 ,始能 使 心 所發 之 情 皆 中 節 合宜 。而 使 心能如 此 則 有賴 工 夫為 之,此 即 伊 川涵 養 用敬 與 格物 致 知 之說 。就 伊 川 而 言, 心之 所 以能發 而 中 節, 乃須 先 有一以 敬 涵 養之 工 夫, 由是而 使 心 能因 敬 而 正 , 是 能發 而 中節 。同時 , 吾 人喜 怒 之發 乃 是對 物 而 起, 是 以若 欲 發而 中 節 ,除 心 由 敬 而 正 之外 ,亦 要 能如實 掌 握 事物 應 然之 理,由 是 而 使此 發 更能 保 證其 中 節 合宜 ,此 即 將 工 夫重 在 《大 學》的 格 物 致知 。 由道 體 的然 與 所 以然 、 形上 與 形下 之 區 分, 性 即 理 而 心 為氣 之 區分 ,涵養 與 格 物致 知 之工 夫,凡 此 無 一不 顯 一分 解 之進 路 ,此 即 構成

註 4. 同 註 3 , 頁 4 4 -4 5 。

伊 川 思 想 極 重 要 之 特 色 , 而 特 為 朱 子 所 繼 承 者 也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二 程 之 區 別 不 只 在 分 解 與 非 分 解 之 區 別 , 而更在道體、性體、心 體 及 工 夫論 之 差異 ,而此 差 異 又不 只 是二 程 之差 異 ,而 更 是伊 川 與整個 儒 學 心性 是 一 的 大 傳 統相 異, 由 是而支 持 了 牟先 生 對宋 明 理學 之 分 系。 此即 傳 統之二 系 :五 峰 蕺山 系 與 象 山陽 明 系, 以及非 傳 統 的伊 川 朱子 系。牟 先 生 之分 系 不只 是 分系 , 更重 要 的意 義 乃 是 清楚 地 分判 了 二程 區 別, 以 及朱 子 應有之 地 位, 由 是而 還 原出宋 明 儒 學發 展 之 真 實 面 貌 , 此 中 , 二 程 之 區 分 正 是 十 分 關 鍵 的 問 題 所 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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