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建議 建議 建議 建議
從現任及曾任分駐(派出)所長樣本資料中發現,在工作壓力與工作滿意的關 係,均呈現負相關。工作壓力愈高不僅會傷害個人健康,更可能影響工作品質,
降低工作效能及對工作的滿意度,在此提出下列具體研究建議,作為實務上或後 續研究者參考,茲將其分別說明如下:
壹 壹 壹
壹、 、 、 、對警察機關及 對警察機關及 對警察機關及 對警察機關及分駐 分駐 分駐 分駐( (( (派出 派出 派出 派出) )) )所長 所長 所長 所長之具體建議 之具體建議 之具體建議 之具體建議
一、對警察機關而言:
(一)落實代理人制度
研究發現,分駐(派出)所所長在工作壓力之「家庭生活與工作」變項,感受 工作壓力最大。雖然分駐(派出)所皆有配置副所長一職,但是上級長官卻皆要求 不論分駐(派出)所發生任何大小事情,所長都必須要掌握狀況甚至親自處置,輪 休時,亦必須趕回處置,影響家庭的互動關係,而對家庭成員感到愧疚,造成 副所長制度,形同需設,因此,如能落實代理人制度,所長輪休時,全權由副 所長處理各項事務,讓勤休正常化,勢必能減少家庭方面所造成的壓力。
(二)建立合理的升遷管道
研究發現,分駐(派出)所所長在工作滿意之「組織滿意」變項,對工作滿意 感受度最低。如能建立合理的升遷制度,讓巡佐職稱的所長看得到未來,使升 遷管道通暢,使分駐(派出)所所長在工作上的積極性及接受新事物的態度上更主 動,提高對工作的滿意度,且提升整體治安維護的工作。
二、對分駐(派出)所長而言:
(一)做好時間規劃及自我壓力管理
研究發現,分駐(派出)所所長的工作壓力在「家庭生活與工作」變項感受最 大。分駐(派出)所所長由於工作性質的不同,使輪休不正常及無法配合家人休 假,因此無法完全兼顧家庭,如有輪休時,應盡可能陪伴子女,不要把休假時 間花費在交友或應酬上,做好時間規劃,對工作所產生的壓力亦必須做好自我 壓力管理,不要把壓力帶回家裏,降低家庭對工作所產生的壓力。
(二)善盡職責、自我成長
研究發現,分駐(派出)所所長在工作滿意之「組織滿意」變項,工作滿意感 受度最低,亦即對組織的升遷制度、工作量及機關福利等最不滿意,且因所長 年資的不同,而在團體組織的滿意上有差異。當然上述幾點皆是機關制度面的 問題,必須整體機關制度的修正,才能解決。惟分駐(派出)所所長,在如此的工 作環境中,本身的心態要調適,善盡本身職責,隨時吸收新知,對社會治安盡 一己之力。
貳 貳 貳
貳、 、 、 、對後續研究者建議 對後續研究者建議 對後續研究者建議 對後續研究者建議
一、在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由現任及曾任分駐(派出)所所長在有限的問卷題目 下,以自陳方式填寫問卷,對分駐(派出)所所長的工作壓力、工作滿意未能全面 性的了解,且受試之樣本或為了符合社會期許或因自我防衛的影響,在填答時 沒有據實回答,因而無法確實掌握受試者的反應,而影響研究結果,因此建議 未來研究者可採量化與質化並重的研究方法,相互佐證,使研究結果更趨於完 整性。
二、在研究變項方面
本研究將個人基本變項分為八項、工作壓力衡量構面分為三項、工作滿意 構面分為三項,製作量表問卷,做為衡量分駐(派出)所所長的工作壓力與工作滿 意的主要指標,但影響工作壓力及工作滿意的因素眾多,無法做全面性的探討。
建議後續相關之研究,可以採用更多不同的衡量構面及量表,編製問卷與研究 設計,使研究更臻完整並具參考價值。
三、在研究範圍與對象方面
本研究樣本受限於人力、物力及時空條件等因素考量,研究對象侷限於任 職於臺東縣警察局之現任及曾任分駐(派出)所所長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是否適 用於其他工作特性之警察機關或是其他縣市警察局,仍有很大的探討空間。因 此,建議後續研究者將實證對象擴及至各縣市警察局,以增加研究結果的有效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