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容是在2001年經由集體面談結婚的,依文獻了解到,在1999年之前,駐胡 志明市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針對結婚申請人採個別面談,但隨著臺越婚姻盛行,
申請人數大增,導致2000年至2004年採集體面談,且申請者全部過關,缺少了防 弊之效。直到2005年元月,才又改回一對一面談制(顏國鉉,2006,頁86-90)。集 體面談的缺點就是男女雙方未必是在充分了解下才結婚,因此,女方很容易有被 騙結婚的情況發生。
小容:「老公是比較愛挑,他喜歡吃肉,可是他就講紅燒魚、紅燒猪肉那是 越南的,他不要啊!他就要吃台灣的。」(L100062032)
小容:「我們不知道他有喝酒、吃檳榔,是去那邊娶我,完全檳榔甚麼都不 吃。」(L100032323)
不同於婆婆對小容的視如己出,老公愛挑嘴、喝酒、吃檳榔的惡習,讓小容 對老公的描述,沒有一項是正向的。在胡志明市才和老公相處四天,對於老公的 了解想必少之又少,如果老公刻意隱瞞,小容當然防不勝防。小容來臺的時間是 2002 年,對照當時的面談機制,屬於集體面談,加上小容老公並沒有中度以上 殘疾或是耄耋之年,而且面談只是防止假結婚者,並不包括不良的生活習慣,因 此,通過面談是輕易之事。言談中,小容雖有種被騙的感覺,但既已成事實,他 也只好接受,只是喝酒、嚼檳榔,不僅對自己的身體有害,對家人的影響其實更 深。
以資源理論來看婚姻關係,擁有較多資源的一方,例如教育背景、職業專長、
收入等,則有較大的權力與決定權(蔡文輝,2003,頁 174)。而從女性主義中的 父權思想觀點來看跨國婚姻,會發現女性在婚姻中是隸屬、卑微的身份與角色,
加上經濟能力無法自主,則更難擁有權力與地位(張芳全,2009,頁 43)。
小容:「他看我沒有啦!每次都吵架,我就問他,到底你要選那種(檳榔、
煙、酒),還是老婆?他就講,老婆甘願不要啊!」(L100062032)
在婚姻中,丈夫與妻子的權力不均容易導致「家庭暴力」,所謂「家庭暴力」
是指除了以肢體、器械等來攻擊對方之外,用語言來控制,造成心理上的傷害,
也算是家暴的一種(蔡文輝,2003,頁 177)。在老公的心中,小容的地位比不上 酒,如果彼此相安無事,也許小容還不會那麼難受,但老公整天只知道喝酒,在 酒後失控的情緒與語言,是讓小容十分憤怒與委屈的原因。
小容:「他有喝酒就會跟我們鬧,沒有鬧我就鬧婆婆,很討厭!」(L100032332) 早餐店老闆:「他老公很愛喝酒,出門就是要一瓶高梁,不然就是米酒,他 每天都在喝,臉都紅紅的,而且酒後會鬧事,會大小聲。」(B101022882) 小容:「我晚上睡覺就一直想、一直哭,我的命怎麼這樣,早上起來就沒有 看到人了,就跑去喝酒,喝到醉了才回來睡覺,你一個女孩子會不會心裡很 難過!」(L100062032)
「危機」可能帶來正面、反面或二者兼具的影響,但可肯定的是,它是處於 一個十分不穩定的時期。在家庭危機中,酗酒屬於可預期的內在危機壓力源(林 淑玲,2002,頁323-324)。因此,小容老公酗酒的行為,可說是導致家中隨時都 可能產生危機的一顆隱形炸彈。
外籍配偶大多在婚後一、二年便懷孕生子,除了這是一開始就被夫家賦予的 任務(傳宗接代),另外也是夫家希望藉由親情的牽絆,讓外籍配偶把心留在台灣 (鄭雅雯,2000)。孩子甚至是維繫外籍配偶與夫家之間的橋樑,因為夫家的成員,
為了孩子,必須努力與外籍配偶在生活上做些調適(蕭昭娟,2000)。
小容:「我坐月子,他就早上跑出去玩,喝酒啊!我心裡開始就很難過,我 們女孩子嫁老公,坐月子應該有老公陪啊!我老公為什麼這樣對我!」
(L100062032)
小容說:「我就很恨啊!為什麼你自己的小孩,你這樣對嗎?」(L100062032)
但小容的老公,對孩子似乎不太重視,或者應該是說,他根本就不在乎小容 有沒有留在台灣。小容除了感到心寒,也對老公產生恨意。
第一胎的痛徹心扉經驗,讓小容不想再生第二胎,甚至想以拿掉小孩來發洩 情緒。
小容:「本來我不想生了,那個老二,我很想要拿掉,我氣他嘛!可是四、
五個月了,就不行啊!」(L100062032)
父母所要扮演的角色主要有三種:生理照顧、管教、引導(林淑玲,2002,
頁 255)。小容的老公在最初期的生理照顧方面,不但沒有營造安全的環境來滿足 嬰兒的生理及情緒需求,反而是讓孩子處於衝突、爭吵不斷的負面氛圍中,可見 婚姻產生問題之後,對日後子女的教養,也容易有問題。
蒼天弄人,當初沒有拿掉的小孩,出生四個月後便夭折,小容也萌生離家出 走意念。
小容:「兒子死掉,我也有一點很想要離開,都不想回來了。可是我就想,
你一個女孩子帶一個小孩子,還有,臺灣你也是沒有很熟嘛!你跑到哪裡去,可 憐的是小孩子而已。」(L100062032)
黃森泉、張雯雁(2003)指出,隨著孩子的出生,外籍配偶由於對孩子的寄望,
讓他們在台灣的決心更加堅定,也因此加倍努力的去適應台灣的新生活。失去了 一個孩子,不能再失去第二個,理智暫時抑制住了悲傷至極產生的衝動念頭。由 此更可發現,小容對於孩子的責任感,比丈夫來的重。
研究顯示「愈高的家庭收入」之外籍配偶,對於婚姻的滿意度也愈高(陳恕 烈,2008,頁124)。呂美紅(2001)的研究也指出,外籍新娘的生活適應情形會因 家庭收入越高,則生活適應情形愈佳。但以夫家有三甲田地的小容為例,他的婚 姻生活卻不像前述文獻所述,存有較高的滿意度。
小容:「是比較不用擔心三餐啦!我知道可憐的還有很多……」(L101010421) 小容:「有一次,我跟老公吵得很嚴重,我就帶小孩子走了。心裡一直想,
婆婆沒有對我怎樣,老公就不要管他就好了,還是先回去煮飯再走好了。」
(L100032334)
經濟收入算是三餐無虞,但夫妻相處不睦也連帶影響了個人適應,儘管婆婆 待小容不薄,但畢竟一段婚姻中,丈夫才是妻子的依靠,這段婚姻帶給小容的,
除了衣食無缺之外,只有爭吵、傷害,委屈到達極限後,小容的內心又開始掙扎 是否要一走了之。
在小容心中,婆婆和小孩的地位已經遠遠超越老公,以致於老公的荒唐行徑 對小容而言,也不再那麼令她悲傷至極,可見小容已經能慢慢將心態逐漸轉化。
小容:「我們小孩子剛出生,不知道他爸爸是怎麼樣的人。我就講我願意顧 他,反正你就救他沒有關係,他沒辦法做什麼,我都會願意幫他照顧到好。」
(L100032334)
心態轉化後的改變,可以從老公生命垂危之時看出,即便曾經恨之入骨,但 過去的已成為往事,為了未出世的孩子,能夠見上父親一面,小容還是願意扛下 照顧可能成為植物人的老公一輩子。
越南曾是中國屬地,佛教在東漢末年時傳入,影響越南也供奉祖先,風土民 情與臺灣差異不大(顏國鉉,2006,頁85)。因此,「宿命」成了小容從一開始決 定嫁來臺灣,認為自己的命不會這麼不好,一直到來臺後面臨不順後自我安慰的 重要觀點。
小容甚至會想:「我到底上輩子欠他什麼,我做壞事那麼多嗎?我這輩子怎 麼這樣啊!」(L100062034)
小容:「因為我就想,我自己選的啊!我就不要講給他們知道,如果給他們 知道,他們就更難過啊!反正這邊(臺灣)什麼事我都會放我自己心裡這樣,
我不會給他們知道。」(L100062034)
小容的大姑曾告訴他,佛教在解釋夫妻之間的關係上,就像還上輩子的債,
目的是希望小容能有所釋懷。但要照顧重病的家人並不容易,尤其面對曾經傷害 自己很深的人,埋怨是人之常情,因此,在心力交瘁之時,小容只能用佛教因果 循環的想法,讓自己的情緒不再更加低落,不能怪別人,更不能向越南的家人訴 苦,因為這一切都是自己上輩子造的業,這輩子償還是應該的,儘管這是一種消 極的作法,但卻能讓心靈暫時得到平靜。
15世紀時,儒家文化入侵,導致越南女性的地位逐漸而全面低落。且又自19 世紀阮朝(Nguyen Dynasty)強調「男性為主」的儒家家庭道德,父系型態便成為社 會主要發展形式,因此儒家對於女性要求的「三從」、「四德」逐漸成為越南社會 對婦女普遍的規範(李美賢,2006)。
小容:「我就是怕比如我現在對他不好,外面的人、隔壁鄰居他會講,喔!
他老婆怎麼心那麼狠。」(L100062034)
雖然隨著時代的改變,女性的地位已大幅提升,但生長在東南亞較落後國家 的小容,教育程度不高,又嫁到偏遠鄉村,不去理會別人的閒言閒語,是很難的 一件事。印證了林麗珊(2001,頁22-24)所指,女性遵從三從四德後,沒有了自己,
因為女人奉行禮教,才能得到世人的旌表節烈。
小結:
渴望婚姻能帶他脫離困境的小容,勇於嘗試跨國婚姻,將自己寄託給不熟的 丈夫,卻也因此在不完整的制度下,成為跨國婚姻的受害者。而丈夫是女子一生 所託,但小容的老公卻似乎一點都不明白自己應背負的責任。值得令人欽佩的 是,小容能走出「依賴」丈夫的「夢想」,成為堅強的家庭支柱,未因不能託付 而自暴自棄。
從本節討論中,不難發現到,讓小容留下來的關鍵人物是小容的婆婆,先生,
在小容這段婚姻當中,似乎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