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前述各節,對於十九世紀前期與後期的北臺灣方志各稻種的記錄,逐一 進行分析與深究,可知這些稻種對照日後的農事調查,多確有其品種,清代 的方志記錄雖然簡略,亦呈現部分稻種的特色線索。綜觀這些志書記載,其 書寫記錄的邏輯為何,又反映北臺灣地區稻作經營配置的何種特色,是以下 探討的重點。

(一)書寫記錄的邏輯與呈顯內容 1. 新增數量的意義

綜合上述十九世紀北臺方志,共提供47種稻穀品種,若算入品種下所區 分的小品種(如紅、白米、大、小粒等區分),則有53種。根據1910年代的 調查,北臺灣地區的稻作品種共有548種,121當中或有不少品種係日治初期再 分化的新品種,但是因更細緻的調查與區分所得。雖然傳統的記錄有所侷 限,但就新增品種而言,《淡水廳志稿》有12種新增品種,《淡水廳志》有1 種、《苗栗縣志》有6種、《苑裏志》有8種,《樹杞林志》有6種,新增品種 共有33種,提供品種多元化的趨勢觀察。品種不斷的增加,意味著稻農在擁

119 臺灣總督府農事試驗場,《臺灣重要農作物調查‧普通作物》,頁75、94。

120 臺灣總督府農事試驗場,《臺灣重要農作物調查‧普通作物》,頁86。

121 于景讓,《臺灣稻米文獻抄》(臺北:臺灣銀行,1950),頁253。

有新品種的情況下,仍不放棄較早利用的品種,且援用者多具有產量、品 質、生長快速等方面的特色。種植單一高產量的品種的思維,係日治時期以 降強調科學化經營模式的運作方式,以利高產量的產出。然此一生產模式除 需有特定改良品種外,必須搭配高勞力、多肥料的投入(即生產設備成本的 提升),及特定外部市場的經濟誘因,並抹平各地區的自然、人文差異性。

122清代農民除市場誘因,並考量各小地區的自然特色與田土特性,採取與自 然環境較為和諧的經營模式,對於品種產生不同的對待方式。

為何有這麼多的新增品種被書寫下來?尤其《淡水廳志稿》是新增稻種 記錄最多的方志,反映北臺灣氣候與人為需求交會下,產生的品種變異,使 得品種與舊有以中南部地區為主的方志記載有明顯的差異。此外,在地人修 志得以掌握在地的資訊,此一優勢是不可忽略的因素。鄭用錫、蔡振豐、林 百川、林學源等人,部分雖非掛名的主纂人,但皆是在地士紳,稻米攸關民 食與經濟,在調查及日常所見所聞機率自然較高,成為書寫方志新品種的重 要來源依據。123部分舊品種的地區稱呼也得以被記載,如七十日早,在北臺 灣即稱為銀魚早,過山香主要分布在桃園地區等。而部分描述並出現「農家 盛行此種」、「作麯甚佳」等應是第一線實際經營者、使用者所反應的意 見。方志中的物產志常被認為是輾轉沿襲,但在地人所纂修的方志內卻呈現 不一樣的風貌。

就記錄的名稱、描述方式,除仰賴採訪所得,也融入修纂者自身的選 擇。如發音相同的品種,因不同的書寫者,出現差異的文字記錄,如尖仔與 占仔,葉下逃與葉下萄等,顯示編纂者對於名稱的表達方式和詮釋。

122 詳細討論可參見李力庸,《日治時期臺中地區的農會與米作(1902-1945)》。板橋:稻鄉,

2004。蔡承豪,〈「軍刀農政」下的臺灣稻作技術改革與地方因應〉,《臺灣學研究》 6

(2009年12月),頁83-118。

123 張素玢、李鈺淳的研究指出,以常見物種為主來分析,有越到後期越詳細的趨勢,是否與在地 文人掌握書寫實務有關,可資再進行探討。參見張素玢、李鈺淳,〈資料擷取與描述比對:清 代臺灣方志物產分類邏輯的分析與解釋〉。

2. 分類與描述

品種分類可根據不同邏輯,如植物學上的秈米(印度型 Indica)、粳米

(日本型 Japonica),民間俗稱的在來米、蓬萊米,物理外觀不同的一般米與 糯米,收穫期差異的早稻、晚稻,田地特性的水稻、陸稻等。依前文的彙 整,十九世紀北臺灣的方志書寫主要依照稻穀的物理特性(外觀、黏性、大 小等)、收成時節,及田地性質進行區別。清代臺灣僅有秈米,並無俗稱蓬 萊米的粳米,故時人僅將之區分成秔米跟秫(糯)米兩大類。種植及收成季 節是另一區分的重點,故再區分為早稻與晚稻兩大類者。而種植的田地情況 因涉及賦稅等級,亦是項目之一,部分品種被標註種植於田(水田)、園

(旱田)兩大類。透過上述邏輯,在方志、檔案的編輯,仕紳文人或親身所 見,或訪談農商地主,除記載民間農人依照稻穀的外觀、植株高低、生長特 性、收成早晚、產量高低,甚至採集該物種的地點、提供的人名等命名俗名 外,並形成秔米/糯米、早稻/晚稻、水稻/旱稻等分類方式。

這樣的分類知識在當時有共通性,亦有地域性差別。如《授時通考》中 記載:「臺灣府土產,早稻、晚稻、禾黏稻。水田者名為水黏,芒種後種,

米絕佳。埔地者名為埔黏,立夏後種,米稍遜。」124所提到的禾黏稻、水 黏、埔黏等,便非臺灣方志常用記述語,臺灣方志多稱較黏的米為糯米,或 記為秫米,可能來自於閩南語的稱呼。固然在內地?晚清的省分,以黏來稱 呼糯稻相當普遍,但在《授時通考》對於其他府縣的記載,同有稱糯稻者,

為何特稱臺灣為黏?125這樣的知識轉介過程為何?值得另行深入分析。

124 鄂爾泰,張廷玉等奉敕撰,《欽定授時通考》卷二十二,《穀種‧稻三》,頁14a。國立故宮 博物院藏。

125 目前所見以黏來稱呼臺灣稻穀者,最早為沈光文的〈臺灣賦〉,稱臺灣物產「穀區埔黏、快 黏」。參見沈光文,〈臺灣賦〉,收於許俊雅、吳福助主編,《全臺賦》(臺南:國家臺灣文 學館籌備處,2006),頁532。後則為尹士俍的《臺灣志略》,稱臺灣稻穀「一曰黏穀……一 曰埔黏……一曰三杯……」。參見尹士俍,《臺灣志略》,頁306。而清代臺灣方志中,只用 黏穀、埔黏等語者,皆註明引自《臺灣志略》。尹士俍為山東人,是否與其生長該地的地域知 識有關,仍待進一步的探討。其部分生平可參見國立故宮博物院編,《宮中檔雍正朝奏摺》第 24輯(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1977),頁392。

就描述的內容而言,張素玢與李鈺淳分析臺灣21本方志對動植物分類,

認為傳統的分類方式主要有二:(1)以直觀方式依照動植物的外形分類、

(2)以人類對動植物的利用方式進行分類。126就稻穀品種的概略分類及描述 而言,亦可見如此現象。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