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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研究結果

第六節 交通、所得、主觀福祉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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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交通、所得、主觀福祉之間的關係

前面透過 OLS 探討了每個變項對於主觀福祉的影響,但對於主要變項在 模型之中的關係,還有待釐清,以下將針對「所得」、「交通相關變項」(主 要交通方式與通勤時間)對於「生活福祉」(快樂與生活滿意度),探討三者 之間是否存在中介效果,還是各自獨立影響依變項。會不會是個人所得對主觀

福祉的影響,其中含有主要交通方式或通勤時間的中介效果呢?

為了討論這個三者之間的關係,需要透過Baron & Kenny(1986)所界定 的方法,若要說一個模型當中的變項之間具有中介效果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

第一,自變項顯著影響依變項。第二,當中介變項加入模型後,原本自變項的 變得不顯著或迴歸係數大幅降低。第三,自變項與中介變項有關連。以下將以 這三個條件作為標準,來確認是否存在中介效果。

表 9、表 10 分別是以快樂、生活滿意度為依變項的 OLS,每張表中各有 四個模型,其中前兩個模型就是上一節探討通勤時間、交通方式對主觀福祉影 響的 OLS,即為最適模型,後兩個模型則是從最適模型中,拿掉通勤時間這個 變項之後的 OLS,藉由與最適模型比較,來觀察通勤時間會不會在個人月收入 對數對於主觀福祉的影響中,產生中介效果。結果顯示,表 9、表 10 的模型(3) 與(4)中的「個人月收入對數」依然顯著,且與最適模型中的迴歸係數差別極 小,無論是快樂還是生活滿意度作為依變項皆是如此,顯然加入通勤時間這個 變項之後,對於個人月收入對數的顯著與係數都幾乎沒有影響,完全不符合上 述中介效果的第二個條件:「當中介變項加入模型後,原本自變項的變得不顯 著或迴歸係數大幅降低」,通勤時間與個人月所得對快樂的影響較可能是彼此 獨立的關係。反而是在表 9 有個意外的發現,「台北、新北、基隆」這個用來 代表交通接近性的虛擬變項原本在所有模型中都不顯著,當依變項為快樂,且 拿掉通勤時間後,就變得顯著了,可能暗示了大眾交通工具較發達區域並非完 全不影響快樂,而是透過通勤時間的中介來影響到個人的快樂程度。

(0.041) 0.122**

(0.041) 0.125***

(0.037) 0.126***

(0.037)

年齡 -0.05*

(0.02) -0.051*

(0.003) -0.047*

(0.018) -0.046*

(0.018) 年齡平方項 0.0005*

(0.0002) 0.0005**

(0.0002) 0.0005**

(0.0001) 0.0005**

(0.0001) 主觀健康程度 0.400***

(0.027) 0.400***

(0.027) 0.410***

(0.026) 0.410***

(0.026)

(0.128) -0.020

(0.128) 0.002

(0.115) 0.002

(0.115)

大專 -0.012

(0.130) -0.009

(0.130) 0.009

(0.118) 0.008

(0.117)

研究所以上 0.017

(0.143) 0.024

(0.143) 0.051

(0.131) 0.050

(0.131)

(0.000) -0.001***

(0.000) 主要交通方式機車 -0.044

(0.044) 0.004

(0.043) 註:*p<.05 **p<.01

(0.039) 0.192***

(0.039) 0.190***

(0.035) 0.183***

(0.035)

年齡 -0.084***

(0.019) -0.088***

(0.002) -0.076***

(0.017) -0.078***

(0.017) 年齡平方項 0.0008***

(0.000) 0.0009***

(0.000) 0.0007***

(0.000) 0.0008***

(0.000) 主觀健康程度 0.391***

(0.026) 0.391***

(0.028) 0.400***

(0.025) 0.400***

(0.025)

(0.132) -0.064

(0.120) -0.062

(0.125)

高中職 -0.005

(0.121) -0.003

(0.121) -0.048

(0.109) -0.049

(0.113)

(0.136) 0.091

(0.135) 0.035

(0.125) 0.041

(0.124)

大眾交通工具較發達地區(對照組:剩餘其他縣市)

台北、新北、基隆 -0.012

(0.043) 0.019

(0.044) 0.000

(0.000) -0.001**

(0.000) 主要交通方式機車 -0.103*

(0.042) -0.043

(0.039)

主要交通方式汽車 0.141**

(0.046) 0.079

(0.077)

常數項 1.441**

(0.524) 1.494**

(0.523) 1.204*

(0.480) 1.278**

(0.480)

N

2772 2772 2772 2772

R2 0.219 0.220 0.218 0.219

Adjusted R2 0.215 0.216 0.215 0.216 註:*p<.05 **p<.01 ***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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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0、表 11 分別是以快樂、生活滿意度為依變項的 OLS,每張表中各有 三個模型,其中前兩個模型就是上一節探討通勤時間、交通方式對主觀福祉影 響的 OLS,即為最適模型,第三個模型則是從最適模型中,拿掉主要交通方式 這個變項之後的 OLS,藉由與最適模型比較,來觀察主要交通方式會不會在個 人月收入對數對於主觀福祉的影響中,產生中介效果。結果顯示,表 10、表 11 的模型(3)中的「個人月收入對數」依然顯著,且與最適模型中的迴歸係數差別 不大,無論是快樂還是生活滿意度作為依變項皆是如此,顯然加入主要交通方 式這個變項之後,對於個人月收入對數的顯著與迴歸係數都幾乎沒有影響,完 全不符合上述中介效果的第二個條件:「當中介變項加入模型後,原本自變項 的變得不顯著或迴歸係數大幅降低」,主要交通方式與個人月所得對快樂的影 響較可能是彼此獨立的關係。至於表 9 出現交通較發達地區變項變得顯著的情 況,在表 10、表 11 皆未發生,加入主要交通方式後,模型中其他變項基本上變 化不大。

經過表 9、10、11、12 的檢驗後,可以確認個人月收入對於主觀福祉的影 響,並不受任何交通相關變項的影響,包括通勤時間、主要交通方式,中介的 關係不存在,獨立影響依變項。

(0.041) 0.122**

(0.041) 0.135***

(0.040)

年齡 -0.05*

(0.02) -0.051*

(0.003) -0.048*

(0.020)

年齡平方項 0.0005*

(0.0002) 0.0005**

(0.0002) 0.0005*

(0.0002) 主觀健康程度 0.400***

(0.027) 0.400***

(0.027) 0.408***

(0.026)

(0.140) 0.084

(0.140) 0.046

(0.126)

高中職 -0.021

(0.128) -0.020

(0.128) -0.035

(0.115)

大專 -0.012

(0.130) -0.009

(0.130) -0.024

(0.130)

研究所以上 0.017

(0.143) 0.024

(0.143) 0.010

(0.143)

大眾交通工具較發達地區(對照組:剩餘其他縣市)

台北、新北、基隆 -0.074

(0.045) -0.063

(0.046) -0.070

(0.042)

交通相關變項(

1.

通勤時間、

2.

主要交通方式,對照組:非主要騎機車、非主 要開汽車)

通勤時間 -0.001**

(0.000) -0.001***

(0.000) -0.001**

(0.000)

(0.553) 1.116*

(0.538)

N

2772 2772 2772

R2 0.197 0.197 0.200

Adjusted R2 0.193 0.193 0.196 註:*p<.05 **p<.01 ***p<.001。

(0.039) 0.192***

(0.039) 0.219***

(0.038)

(0.000) 0.0009***

(0.000) 0.0008***

(0.000) 主觀健康程度 0.391***

(0.026) 0.391***

(0.028) 0.401***

(0.026)

(0.132) -0.075

(0.132)

高中職 -0.005

(0.121) -0.003

(0.121) -0.018

(0.121)

大專 0.088

(0.123) 0.092

(0.123) 0.081

(0.123)

研究所以上 0.078

(0.136) 0.091

(0.135) 0.076

(0.135)

大眾交通工具較發達地區(對照組:剩餘其他縣市)

台北、新北、基隆 -0.012

(0.043) 0.019

(0.044) -0.006 註:*p<.05 **p<.01 ***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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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七章 結論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主要發現

本研究的主要發現有四點。首先,根據交通部的民眾日常使用運具調 查,台灣確實是機車王國,且私人運具為主流,以大眾交通工具主要交通方式 的民眾較少。而從縣市來看只有北市、新北、基隆三個縣市的民眾以大眾交通 運輸為主要交通方式的比例較高,其餘縣市的比例多大致上接近平均值,主要 騎機車的比例落在 50%到 60%、汽車在 20%到 30% 大眾交通工具、其他大約皆 在 10%上下。此外,主要騎機車比例最高的是台南市、主要開汽車比例最高的 是新竹縣。研究結果顯現了台灣的公共運輸發展城鄉差距過大,在建設上、推 廣上也仍舊不足。於此,本研究描繪出台灣民眾日常交通工具使用情況的整體 圖像,回答了研究問題之三。

第二點,社會條件確實會影響個人的主要交通工具,在邏輯迴歸模型 中,收入、教育程度、年齡增加會顯著負面影響個人以機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的 機率;收入、教育程度、年齡增加會顯著正面影響個人以汽車為主要交通工具 的機率,女性則相對男性有負面影響,也就是男性更可能主要開汽車。最後,

居住地區也會影響個人的主要交通工具選擇,而且影響力不容小覷,縣市內部 的交通基本建設與政策。此結果證成了研究假設之一。另一個角度來說,根據 邏輯迴歸的結果,也證成了台灣主要騎機車的群體與主要開汽車的群體差異截 然相反,前者更可能是「收入較低」、「教育程度較低」、「年齡較低」,後 者更可能是「收入較高」、「教育程度較高」、「年齡較高」、「男性」。

「機車」與「汽車」台灣兩大主流交通工具相比,關鍵在「安全性」、「移動 能力」、「舒適度」三個面向都是汽車遠勝機車,筆者推論主要交通方式的差 異,會使得本來就處於劣勢的機車族可能因此加雪上加霜,加劇社會不平等。

由於機車的安全性不足,他們日常生活得面臨更高的意外風險、由於機車的移 動能力較弱,會成為他們在接近生活必要之服務(例如:醫療、教育、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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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大阻礙,由於機車的舒適度較差,也是造成個人生活滿意度顯著下滑的原 因之一。

第三點,通勤時間會負面顯著影響個人的快樂、生活滿意度,證成了研 究假設之三。如同許多文獻指出的「通勤對個人的負面影響」,本文透過華人 家庭動態資料庫再次證明了此負面效果,同時也說明了在探討影響個人快樂、

生活滿意度的因素時,常被忽略的通勤時間也是一個重要變項。

第四點,個人的生活滿意度方面,主要交通方式為機車會有顯著的負面 影響、主要交通方式為汽車會有顯著的正面影響,快樂則是皆無顯著相關,研 究假設之二有一半獲得認證,同時回答了研究問題之一。此研究結果正呼應了 主要交通工具的差異是「讓劣勢的群體更加不利」並且「加劇社會不平等」之 論述,主要騎機車對生活滿意度的顯著負面影響,可以說是前述提到機車與汽 車之間三大關鍵落差:「安全性」、「舒適度」、「移動能力」綜合造成的後 果,導致主要騎機車的個人主觀上會評估自己生活過得比較不好,主要交通方 式的差異確實是社會不平等的一個面向。此外,生活滿意度與快樂在模型中截 然相反的結果,也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

第二節 快樂與生活滿意度測量之落差

模型中的主要交通方式顯著影響生活滿意度,卻不影響快樂,針對這個 結果有以下幾種可能:首先,正如文獻回顧中提到的,快樂更接近「情緒」、

滿意度更接近「評估」,情緒相對於評估,維持時間更為短暫,更容易會回到 中間值,「評估」本身就是要針對過去的一段時間,常常是半年以上,甚至一 整年來的時間進行整體的評價,這樣的差異會導致實際調查研究進行時,受訪 者不會將機車的缺點,如:安全性、舒適度、移動能力,展現在自評快樂程度 上,除非受訪者近期有發生主要交通工具影響生活的經驗,使情緒受到影響而 自評不快樂,然而,偏重評估性質的生活滿意度,就會因為上述機車的缺點,

影響到個人對前一段時間的整體評價,而直接反映在生活滿意度上,形成本文 模型的結果,主要交通方式顯著影響生活滿意度,卻不顯著影響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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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交通的社會排除」在台灣

文獻回顧中,曾提到「交通的社會排除」理論,原本是作為主要交通工 具的差異,導致不平等的重要理論,若依照許多交通運輸學者的定義(Kenyon et al. 2003):

「人們被阻止參與社群內經濟、政治、社交生活的過程,因為對於機會、服 務、社會網絡的可接近性之匱乏,部分或整體是由於整個社會環境預設了多數 人皆有高的移動能力,但個人的移動能力在其中卻相對不足所導致。」

此定義不免稍嫌寬廣了一些,因此我將此理論的關鍵概念區分為「移動能 力」、「接近性」,移動能力偏重在個人面向,在本文的模型中就是由「主要 交通工具」涵蓋;接近性偏重在公共面向,在本文的模型中就是由「大眾交通 工具發達地區」涵蓋。在本文的尾聲,已經可以透過本文各個模型的結果,回 答「交通的社會排除究竟適不適用於台灣的脈絡呢?」

此定義不免稍嫌寬廣了一些,因此我將此理論的關鍵概念區分為「移動能 力」、「接近性」,移動能力偏重在個人面向,在本文的模型中就是由「主要 交通工具」涵蓋;接近性偏重在公共面向,在本文的模型中就是由「大眾交通 工具發達地區」涵蓋。在本文的尾聲,已經可以透過本文各個模型的結果,回 答「交通的社會排除究竟適不適用於台灣的脈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