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07 年度綠廳舍改善類補助案例
3.2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位於嘉義市安和街 209 號,本次欲改善之建築物 為第一辦公大樓和第二辦公大樓兩棟建築物,第一辦公大樓總樓地板面積為 1,127.22 m2, 而第二辦公大樓總樓地板面積為 4,220.94 m2,使用人數約為 143 人。本次欲改善範圍皆 為辦公室範圍,經實地現勘後發現,單位主要耗能問題為使用老舊 T8 燈管之燈具,且 照度多數都超過 1000Lux 以上,有超量設計之情事,故建議將原有 4 管燈具改為 3 管燈 燈具,進行減盞作業。本團隊依據室內照明節能改善規範為原則,研擬具體有效的改善 方式,改善該單位燈具老舊耗能且照度超量之問題,以達到最佳的節能效益及舒適性。
圖3.1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建築物外觀
圖3.2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地理位置示意圖
(來源:本報告整理)
圖3.3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位置圖
辦公大樓
3.2.2 問題說明
第一辦公大樓辦公室和第二辦公大樓辦公室照明現況多為 T8 燈管(T8 40Wx3 輕 鋼架燈具3 盞、T8 40Wx4 燈具 18 盞、T8 20Wx4 輕鋼架燈具 379 盞、T8 40Wx2 山型 燈具11 盞、T8 40Wx4 山型燈具 3 盞、T5 28Wx2 山型燈具 2 盞,總共 416 盞),主要改 善空間為辦公區域,光源需長時間開啟,而因燈具老舊且無配置高效率之反光板,故造 成空間環境照明效率不佳、照明用電密度過高與照度不均等問題,故建議將耗能燈具汰 換為具節能標章之LED 高效率電子式燈具,以達到節能之需求。
圖3.4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室內照明改善前照片
3.2.3 改善對策
本案因使用老舊T8 燈管,且照度多數都超過 1000Lux 以上,有超量設計之情事,
故本團隊擬將耗能之T8 燈具汰換為 LED 燈具,改善效率不佳且使用年限過久之問題,
並依照室內照明節能改善規範之用電密度要求,進行減盞作業並重新進行燈具配置,使 照度均布符合使用需求,以達節能效益,改善配置圖如下。
第一辦公大樓1F 改善範圍說明圖
第一辦公大樓2F 改善範圍說明圖 圖3.5 第一辦公大樓改善範圍說明圖
(來源:本報告整理)
1F~2F 平面圖
3F~4F 平面圖
5F~6F 平面圖
圖3.6 第二辦公大樓改善範圍說明圖
(來源:本報告整理)
改善前 改善後
改善前 改善後
圖3.7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改善前後照片
(來源:本報告整理)
3.2.4 分析方法及節能效益
該單位每日照明開啟時間9 個小時。因此照明設備用電度數及平均電費計算如下:
1. 每 日 平 均 耗 電 度 數(kWh/day)=平 均 消 耗 電 力 (kW)×使 用 時 間 (hr/day)
2. 每 年 平 均 耗 電 度 數(kWh/yr)=每 日 平 均 消 耗 電 力 (kW)×每 年 使 用 時 數 (hr/yr) 3. 每 年 可 節 省 的 電 費(元 )=全 年 節 電 度 數 (kWh/yr)×用 電 費 用 (元 /kWh)
表3.1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室內照明改善前後比較
改善前 改善後 節能效率
燈具種類 盞數 總功率(W) 燈具種類 盞數 總功率(W)
73.43%
T8 40W×3 3 360 LED-13W×3 24 936 T8 40W×4 18 2,880
LED-6.5W×4 322 8,372 T8 20W×4 379 30,320
T8 40W×2 11 880 T8 40W×4 3 480 T5 28W×2 2 112
單位平均每年開啟照明252 天,每日開啟 9 小時,則預估每年可節省之耗電量約:
[35,032 (W) – 9,308(W)]× 9(小時) × 252(天) /1,000 ≒ 58,342.03(度)。每度電費依單位 與台電訂定之契約容量每度 3.5 元計算,則預估每年可節省電費為 58,342.03×3.5 ≒ 204,197.11(元),符合綠建築日常節能指標之精神,室內照明改善效益如下所示。
表3.2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室內照明改善效益分析表
說明 室內照明改善
改善前照明總瓦數(W) 35,032
改善後照明總瓦數(W) 9,308
節能效率(%) 73.43
照明節能效益(kWh/yr) 58,342.03 照明節能效益(元) 204,197.11 總減少 CO2排放量(kg) 32,321.48
(來源:本報告整理) 備註 : (1)電費依單位與台電訂定之契約容量每度電費 3.5 元計算。
(2)一度電之碳排放係數為 0.554kg 計算。
3.2.5 改善成效總結
本案之契約金額約為546 萬元,自籌比例 30%,完工日為 8 月 16 日。
本案改善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之室內照明,除了可節省照明用電 量之外,將老舊之燈具改成發光效率較佳燈具,以提升照明效率,符合綠建築室內環境 指標之精神。
本案總工程費用為 546,000 (元),備註:參考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決標公告。預計 回收年限約: 546,000 (元)/ 204,197.11 (元) ≒2.67(年)。其改善成效總結如下表 3.3 所示。
表3.3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整體節能效益總結表
說明 室內照明改善
節能效益(%) 73.43%
節能效益(kWh/yr) 58,342.03 節能效益(元) 204,197.11 減少 CO2排放量(kg) 32,321.48
(來源:本報告整理) 備註:(1)節能省電=照明消耗功率×使用時間。
(2)電費依單位與台電訂定之契約容量每度電費 3.5 元計算。
3.3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