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人格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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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人格特質
人格(personality)是個人特徵(Characteristics)、屬性與特性的總和,使每個 人都能與他人有所不同的一種持續且特殊的特質(Guilford,1959)。由於具有持續 性與穩定性,且因人格的不同而造成個體的差異,因此人格的存在可做為區分個 人差異的標準。
而特質是一種人格的向度,是依據人們顯現出某種特徵的程度來加以分類,
以區分個體與他人的一致性思考、感覺或是行為(Burger,2008)。而Allport(1961) 認為特質會決定個人行為,包含了共同特質(Common trait)與個體特質(Personal trait)兩部分,其中個體特質又分為核心特質(Cardinal trait)、中心特質(Central trait) 與次要特質(Secondary trait)三個部分。
1. 共同特質:所有的人都可以用某種性格上的不同水準加以描述,是人格 結構中共同存在擁有的部分。
2. 個體特質:個人獨有的性格組合。
(1) 核心特質:主導整體的人格與行為特質,個人並不一定會擁有。
(2) 中心特質:最適描述個體的主要特質。
(3) 次要特質:個體不甚重要的特質,往往只在特殊的情境下展現。
對於有系統的人格特質構面研究,可從Cattell的十六人格基本構面開始,他 也指出人格中有共同特質與個體特質兩個部分,除此之外還將人格特質分成表面 特質(Surface trait)與潛源特質(Source trait)兩類,提出了十六項源本人格特質,
並發展出十六人格因素量表(16PF)。
1. 表面特質:表現在外的行為,人格結構中直接與外界接觸的部分,會因 環境不同而改變。
2. 潛源特質:是構成人格的基本特質,不易為外界察覺,需透過表面特質 加以探究,Cattell提出的十六項人格因素即是潛源特質,如表2-4-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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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1 Cattell 十六人格潛源特質
因素 低分 高分
A 緘默、不關心、分離 直率、熱心、隨和
B 低智力 高智力
C 低自我強度、易心煩、情緒不穩 高自我強度、冷靜、情緒穩定 E 服從、溫順、軟弱、缺乏自信 主導、獨斷、強勢
F 嚴肅、審慎、憂鬱、擔心 隨遇而安、熱情、快樂
G 權宜、低超我 有良心、高超我
H 膽小、害羞、疏遠、拘謹 大膽、冒險
I 意志堅強、自力更生、嚴格 意志薄弱、敏感、依賴
L 信任、理解、接受 多疑、妒忌、退縮
M 實際、樸實、關注細節 富想像、不拘小節
N 天真、謙遜、豪爽 精明世故、具洞察力
O 自滿、有自信、穩當 恐懼、自我斥責、侷促不安
Q1 保守、價值觀傳統、不喜歡改變 開明、接受改變、激進 Q2 依賴群體、喜歡參與並加入他人 獨立、機智、自足 Q3 不受管束、放縱、浮躁 強制、嚴厲
Q4 平穩、沉著、放鬆 焦躁、緊繃
資料來源:Schultz & Schultz. 2009. Theories of Personality (9th ed.), p.269.
在Cattell之後,陸續有其他的研究者對於人格特質的歸類進行研究,如Tuppes 與 Christal、Norman、Costa 與 McCrae等。而根據Cattell的研究,Tuppes 與 Christal(1961)也接著提出了五項人格因素,分別為活力性(Surgency)、依賴性 (Dependability)、情緒穩定性(Emotional Stability) 、親和性(Agreeableness)、文化 (Culture)。而Norman(1963)改進了其他人格特質論的研究,發現了五項人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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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M(Five Factor Model)。在眾多的人格特質研究中,最被接受的是Costa 與 McCrae(1992)提出的五大人格特質構面(Big Five),包括:對新事物接受度(Openness to Experience)、勤勉審慎性(Conscientiousness)、外向性
(Extraversion)、親和性(Agreeableness)、情緒穩定性(Neuroticism),其人格
(Openness to Experience)
獨立、創造力、人際機伶、集中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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