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使用者/開發者之採用行為與預期用途,與是否觸發自由開源軟體 授權條款的互惠義務息息相關,以下的「自由開源軟體決策流程圖」與「自 由開源軟體決策矩陣圖」,即以採用行為與預期用途為出發,協助使用者/
開發者藉由各種不同情狀因素(包括是否產製衍生程式、是否於組織外散 布、是否分享衍生程式等),快速篩除使用上具有智慧財產權管理風險之授 權條款,以協助閱覽者,能進一步選擇符合其具體利用情境下,所適合之 自由開源軟體專案;基本上,「自由開源軟體決策流程圖」與「自由開源軟 體決策矩陣圖」的引導內容,可適用於嵌入式資通訊硬體產品(Embedded System)、雲端式服務專案(Remotely 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以及一 般的資訊建置系統(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然而此三種利用型態的不 同點,主要在於提供/散布程式碼的定義和範圍略有歧義,所以會在不同的 情境下啟動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的互惠性要求,故建議本指引的閱讀 者,可接續閱覽「自由開源軟體專案散布向性比較表」,來得到更充足的引 導資訊。
自由開源軟體
原則上適用所有 Copyleft 類型授權條款,但是否得採 GPL、AGPL,仍須進行個 案判斷。
不得使用限制型、限制混合 型,僅得使用 BSD、MIT、
APL 等不具互惠要求之授 權條款。
圖 6:自由開源軟體決策流程圖(請配合「自由開源軟體決策矩陣表」
的情境說明閱讀)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BSD、MIT、APL 類型的自 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
BSD、MIT、APL 類型的 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
原則上可適用於所有
Restrictive-hybrid 類型授權條款
可適用所有授權條 款類型
表 3:自由開源軟體決策矩陣表(請配合「自由開源軟體決策流程圖」閱讀) oftware/emacs/
2. OpenStack:
採用行為與預期用途 利用要點 可適用之 Permissive 性質的自由 開源軟體(模組、元 Permissive 類型授權 條款
http://opencv.org/
3. Apache Lucene:
http://lucene.apache.
org/core/
FOSS
+
原狀使用構成套裝
私有軟體 Permissive
+
採用行為與預期用途 利用要點 可適用之 Copyleft 性質的自由開 源軟體(模組、元件、 Copyleft 類型授權 條款,但是否得採
https://mariadb.org/
2. Linux Kernel:
https://www.kernel.o rg/
3. Weka:
http://www.cs.waikat o.ac.nz/ml/weka/
構成套裝
私有軟體 Copyleft
非直接衍生
採用行為與預期用途 利用要點 可適用之
將 Permissive 性質的自 由開源軟體直接進行 僅得使用 Permissive 特性之自由開源軟
https://jquery.org/
2. OpenBSD:
http://www.openbsd.
org/
3. Lemur Project:
http://www.lemurpro ject.org/
情 境 6
預期將組織內部所開 發之軟體元件,與 Permissive 性質的自由 開源軟體元件置於同 一個軟體專案中,進行
「混合」(Commingle)
式的應用,其後統一將 Permissive 類型授權 條款 Server:
http://httpd.apach
採用行為與預期用途 利用要點 可適用之 Restrictive-hybrid/Weak Copyleft 性質的自由開 源軟體元件置於同一 個軟體專案中,進行
「混合」(Commingle)
式的應用,其後統一將 Restrictive 性質 最大的不同點 Copyleft
混合
採用行為與預期用途 利用要點 可適用之
表 4:自由開源軟體專案散布向性比較表 Input/Output System, BISO),若具有可更動性,
則其性質仍然是軟體程式,後續散布,就必須 遞、傳散(Codes conveying)的 條件。 center:
http://support.linksys.co m/en-apac/gplcodecenter 2. SONY Open Source
Code Distribution
8 對此議題進一步的評論與說明,可參閱右列專文,「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s Campaign for Free BIOS」:http://www.fsf.org/campaigns/free-bios.html (last visited Dec. 15, 2013)
採用行為 散布定義 注意事項 專案實例
(Storage medium),提供相關自由開源軟體元 件的程式源碼,或者;3、提供電子格式或紙本 格式之文件,告知產品的買受人,後續應透過 何種途徑,來向販售公司取得相關自由開源軟 體元件之程式源碼。
Service
https://products.sel.sony.
com/opensource/
3. Samsung Open Source Release Center:
http://opensource.samsun Exception:
http://www.mysql.com/a bout/legal/licensing/foss-exception/
2. FAQ about the GNU licenses:
http://www.gnu.org/licen ses/gpl-faq.html#v3Votin gMachine
雲端遠距
採用行為 散布定義 注意事項 專案實例 用式資訊系統專案
裡,與專案裡其他元件 進行資料存取與功能 分擔式的互動。
的資訊設備裡,則多數的自由開 源軟體授權條款,認為此種使用 行為,不會落入散布程式碼的範 圍內。
元件經修改後置於網路空間進行遠端服 務,使用者即可依條款第 13 條之規定,向 服務提供者索取 AGPL-3.0 專案及其衍生 成果的程式源碼;
2. 此遠距資訊服務專案,若拆解為二部份進 行運作,例如伺服器端是以自由開源軟體 專案元件為主幹,而使用端是以自行撰寫 的私有程式來與伺服器端進行互動,且兩 端在實例中能被判定彼此為獨立著作,則 不生自由開源軟體授權程式碼散布之問 題,反之,若兩端之軟體程式具有衍生關 係,則部份論者認為此種狀態已該當散布 程式碼的作為,而將啟動後續的互惠義務。
型–Google Search:
https://www.google.com/
2. AGPL-3.0 授權的會員關 係管理系統 CiViCRM:
https://civicrm.org/what/l icensing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