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 國民黨政府的校園控制
第二節 四六事件前國民黨政府的校園控制力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4
第二節 四六事件前國民黨政府的校園控制力
在 1949 年所發生的四六事件之前,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對於校園的控制力相 對較事件後弱,在此之前,雖有因澀谷事件與沈崇案件引起的抗議行動,不過此 二件事件為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前,以及 1947 年 7 月動員戡亂之前,尚未有明確 的法令能對於社會強力控制,且國民黨政府甚至有人參與抗議行動。澀谷事件與 沈崇案的抗議行動,皆由校園首先發起,本節將先以此為例來探討國民黨對於校 園的控制。而二二八時期,全台遭受國民黨政府強力壓制,短暫戒嚴解除不久後,
因國共情勢緊張實施動員戡亂,台灣亦納入戡亂的範圍內,照理來說應要加強控 制,包括共產黨的第二戰線─校園,但在實際狀況上是如何,則是本節接著要討 論的部分。17
早於 1946 年 12 月因澀谷事件的抗議行動與 1947 年 1 月因沈崇案的反美行 動前,1946 年 5 月 4 日台灣已有紀念五四的活動,在本文第三章第一節已探討 當時的狀況。在這次的紀念活動中,基隆中學的遊行活動中,當時的教官教唱《義 勇軍進行曲》,此曲為當時中共在抗爭時常使用。18此次基隆的紀念遊行與警方 發生衝突,根據當時基隆中學學生陳德潛回憶,同學們手上拿著青天白日滿地紅 國旗,卻又唱著《義勇軍進行曲》、《我們在苦難中長大》等中共常用的歌曲,引 起警方注意並發生衝突。19當時國共雙方處於邊打邊談的狀況,國民黨與共產黨 關係曖昧,而從上述提及唱著《義勇軍進行曲》可知並未嚴加控管,但在與警方 衝突上則又能看出另一個面向,即取締共產黨。不久之後的澀谷事件抗議與沈崇 反美事件,也能稍微管窺國民黨政府此時在台的行事風格。
澀谷事件引起的抗議事件,根據陳炳基回憶為其開始串聯北部學校,甚至找 上三青團(可以三青團名義至學校宣傳、召集),在印製傳單上則找上台灣省政治
17 呂芳上,《從學生運動到運動學生 : 民國八年至十八年》(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4),頁 431-432。
18 藍博洲,《二二八野百合》,頁 52。
19 藍博洲,《二二八野百合》,頁 53-5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5
建設協會的蔣渭川,可見在籌備時集結各方力量,亦並未受到阻撓。20當抗議活 動開始後,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亦列席於講台上,當遊行開始時,張慕陶勸說 在場人士已開大會,便不需要遊行,但仍無法控制群眾,群眾最後除了至當時的 美國領事館抗議,也至行政長官公署抗議。21
因沈崇案引起台灣的一九反美活動時,校方已開始對學生提出警告不得參 加,國民黨也意圖打壓此次的抗議,也得知國民黨有鎮壓學運的風聲,不過最後 仍然順利於 1 月 9 日舉行集會遊行。22活動開始進行後,各方人士開始演講,其 中包括時任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的柯遠芬,與澀谷事件引起的抗議活動相同,柯 遠芬在各方人士講話結束,群眾愈遊行時出面欲阻止遊行,但也無法制止群眾。
23
葛超智在《被出賣的台灣》中的看法,則認為此兩次共同有「反美」內涵的 抗議行動,暗地裡有國民黨的支持,藉此打擊台灣人對美國的印象。24從上述兩 事件的探討來看,澀谷事件的抗議行動與一九反美行動中,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 陶與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皆在會場參與活動,但當群眾愈遊行抗議時,便 試圖阻饒,最後失敗並且無法阻止群眾至長官公署陳情抗議,推斷此二次抗議是 在國民黨政府可以忍受的範圍內,但卻無法有效的控制群眾。
歷經二二八之後,學校一度停課,至 3 月初才開始恢復上課,但台灣省行政 長官公署教育處制定了六項辦法整頓學校:1.各校應先調查學生;2.各校住校學 生自 3 月 17 日起一律復課;3.凡離校學生自問確未參加此次事件者,統限於 3 月 17 日起至 22 日止一律到校辦理登記手續,逾期即以退學論;4.登記時應由家 長或保證人率領到校,填特別保證書,未繳相片者應即補繳;5.學生上課及散學
20 陳炳基,〈我參加了「一二二○」學生示威遊行─反對東京「澀谷事件」判決的抗議運動始末〉,
頁 62。
21 陳炳基,〈我參加了「一二二○」學生示威遊行─反對東京「澀谷事件」判決的抗議運動始末〉,
頁 63。
22 藍博洲,《沉屍‧流亡‧二二八》,頁 81。
23 藍博洲,《沉屍‧流亡‧二二八》,頁 82。
24 Geroge Kerr 著、陳榮成譯,《被出賣的台灣》,頁 228-23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6
時,途中應遵守交通秩序,先後按次陸續回家,不得集團同行,並須配帶學生徽 章符號;6.學生在校不得自行集會,並不得參加任何校外團體活動。25除此之外,
也制定了「二二八事變各校參加暴動之學生懲戒標準」作為各校懲處的準則。26 從此「二二八事變各校參加暴動之學生懲戒標準」來看,官方力量開始較有力地 進入校園,此亦為建立在二二八恐懼之下的成果,校園內的學生活動過了一陣子 才又活潑了起來。
1947 年夏,為學生暑假期間,在中國大陸念書的台灣學生返台休息。在放 假以前,同年 6 月 2 日為學生訂為反內戰日,準備聯合各界罷工、罷市、罷教、
罷課,要求民主的聯合政府,但在 6 月 2 日前夕武漢大學發生與國民黨軍的衝突,
造成慘案,引起所謂的六二學潮。27此次的學潮也影響當時在中國大陸留學的台 灣學生,在大陸的台生 1947 年經過 228 事件與中國大陸的各項學潮、抗爭,暑 假返台後組織「巡迴演講團」,於 8 月 20 日開始活動,從台北南下向台灣學生報 告「內地所聞」,介紹「反內戰、反飢餓、反迫害」。281948 年學生在校園內的抗 爭活動漸漸活潑,以台大與師院為例,1948 年春師範學院開始爭取提高公費、
反飢餓,要求生活品質的維持。29根據當時師院學生盧兆麟與陳培基的回憶,當 時經常以「反飢餓」作為口號抗議,陳培基亦提及學生宿舍時常聽見《你是燈塔》
一曲,皆為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常用的口號與歌曲。30台大於 1948 年 7、8 月間,
因解聘一部分舊有教職而導致人事糾紛,進而影響新進教師的引進,影響教學品 質而引發學生抗議。31同年 10 月間,台大也因轉學生的問題引起學生抗議,學
25 〈保障學生安心就學,教育處訂定辦法六項〉,《台灣新生報》,1947 年 3 月 23 日,第二版,
引自歐素瑛,《傳承與創新:戰後初期台灣大學的再出發(1945-1950)》(台北:台灣古籍,
2006),頁 146。
26 〈二二八事變各校參加暴動之學生懲戒標準〉,全宗名:《國立台中技術學院》,檔號:
A310310000Q/0036/9999/2/1/010/0000327850003,檔案局藏,1947 年 4 月。
27 劉維開,《蔣介石與國共和戰(1945-1949)》,頁 137。
28 〈升學內地大學生 明起赴各地演講〉,《台灣新生報》,1947 年 8 月 19 日,第二版。藍博 洲,《青春戰鬥曲─二二八之後的台北學運》(台北:愛鄉,2007),頁 36-39。
29 台大四六事件資料蒐集小組,《台大四六事件考察:四六事件資料蒐集小組總結報告》,頁 31。
30 藍博洲,《青春戰鬥曲─二二八之後的台北學運》,頁 56-61。
31 〈台大人事糾紛平議〉,《公論報》,1948 年 7 月 20 日,第二版。〈台大學生護校〉,《公 論報》,1948 年 8 月 19 日,第二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7
生認為此次續招轉學生有內定之嫌,將導致學校品質下降與不公平的現象,甚至 有學生發起組織「反對續招轉學生委員會」,並獲得各學院自治會支持,聲勢浩 大。32
不過國民黨政府並未完全放任,首先從學生自治會規則來看,早於 1943 年 11 月 22 日,國民政府已制定「學生自治會規則」,1947 年 2 月台灣省行政長官 公署通知各中等以上學校轉發此一規則。33此規則於 1947 年底行憲後作修正,《台 灣省政府公報》於 1948 年 1 月 26 日公布修正要點,提及此次修正要點原則:1.
配合行憲,廢止有關黨團員之規定;2.訓練學生自治精神,採用直接選舉,俾學 生意見得普通表達更臻民主;3.獎勵學術研究,使學行優良學生充任學生自治會 理事,以為示範。34「學生自治會規則」雖有助於學生自治,但同時也便於國民 黨政府控管。而發生於 1947 年年中的六二學潮,同樣為國民黨政府關注,擔憂 此一潮流是否流向台灣,要求警察局對此事關注。35對於六二學潮的戒備,台灣 當時亦適用「後方共產黨處置辦法」處理,不過此次的學潮對台灣並無造成明顯 的影響。36
1947 年夏,台灣省政府教育廳通知學校,依照國民政府令發佈動員戡亂完 成憲政實施綱要第七條「為維持安寧秩序政府對於煽動叛亂之集會及宣傳得以限 制」,應注意各校如有正當集會亦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派員參加藉機監視,可見
32 〈台大續招轉學生〉,《公論報》,1948 年 10 月 22 日,第三版。〈台大續招轉學生 學生方 面表示反對〉,《公論報》,1948 年 10 月 30 日,第三版。
33〈電各中等以上學校為轉發「學生自治會規則」,希知照〉,《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報》,
1947 年 2 月 27 日。
34 〈電省立各級學校為轉發「學生自治會規則修正要點」,希知照〉,37:春:19,頁 310-311,《台 灣省政府公報》,1948 年 1 月 26 日
35 〈各地學潮迭起影響警安秩序案〉,全宗名:臺中市警察局,檔號:
A376590200C/0035/194.4/1/1/021,檔案管理局藏,1947 年 6 月 2 日。〈學潮持續擴大變質情報乙 件 希飭屬嚴密注意隨報〉,檔號:A376590200C/0035/194.4/1/1/023,全宗名:臺中市警察局,檔 案管理局藏,1947 年 6 月 16 日。
36 〈案由:為六二學潮所逮捕之奸偽份子依後方共產黨處置辦法檢同辦法希轉飭所屬警機關等 妥為處置由〉,全宗名:內政部警政署,檔號:A301010000C/0037/00055/0005/01/005,1947 年 10 月 29 日。〈查所謂六二學潮對本轄境併無影響故無是項被捕人犯飭屬嚴密奸逆份子潛伏活動外 特電覆請按核〉,全宗名:內政部警政署,檔號:A301010000C/0037/00055/0005/01/012,檔案管 理局藏,1947 年 12 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8
當時對於校園活動已要求多加注意。37
隨著中國大陸情勢越來越緊張,國民黨政府擔心中國大陸的學潮擴大,因此 要求學校多加注意,像是 1948 年 3 月即告知注意「共匪政策動全國各學校下學 期一校一事運動」,同時列出須注意可能引起學潮的 5 項:1.公費問題;2.私立學
隨著中國大陸情勢越來越緊張,國民黨政府擔心中國大陸的學潮擴大,因此 要求學校多加注意,像是 1948 年 3 月即告知注意「共匪政策動全國各學校下學 期一校一事運動」,同時列出須注意可能引起學潮的 5 項:1.公費問題;2.私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