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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實證結果與分析

一、敘述統計分析

表 5-1、5-2、5-3 列示本文迴歸式中各項變數的敘述性統計值。2003 年至 2007 年度中整體上市企業樣本的有效稅率(ETR)平均值約為 25.3%,故可知內外資 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前上市企業之有效稅率低於名目稅率 33%不少。而在經濟 特區內註冊的企業佔總樣本數的 25.8%;此外,中國大陸主管機關想要重點開發 的西部地區也佔了 18.5%,該些地區都是平均稅賦較低的地區,或許可以解釋平 均有效稅率偏低的情況。2008 年至 2010 年度中整體上市企業樣本的有效稅率

(ETR)平均值約為 21.2%,主要是因為名目稅率下降,以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改變的原因。因為稅收優惠政策改的比較嚴格,不再有普惠制的情形,所以即便 名目稅率降了 8%,平均有效稅率才降了 4.6%。

而資本弱化的比率 THINCAP 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前後只有些微改 變,從 17%升至 19.2%,距離規定的上限 200%還有很大一段差距,故可知中國 大陸上市企業使用債權性投資的問題並非十分嚴重。但如果看標準差與極大值的 話,可見該比率的導入對於規範濫用債權性投資的問題還有點起色,標準差變小 了,最大值也變小了。

看產業別的話,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前後都是製造業為最大宗佔了快 60%,其次是批發零售業與房地產業,服務業仍少,這幾年的產業轉型還不明顯。

而看外資企業的佔比,2003-2010 年平均只佔了 2%,其實非常的少,這與上市 企業強制股權分散的要求有關。在上市時即使外資持有的股份不變,仍會因為增 發股票將外資持股部分稀釋。此外,這代表外資企業主要還是以中小型的企業為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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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1 2003-2007 年上市企業各變數之敘述性統計值

平均值 中位數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

ETR 0.253 0.220 0.171 0.000 0.995 SALARY 0.080 0.064 0.299 0.000 18.490 OPEXP 0.096 0.055 0.626 0.000 36.137 THINCAP 0.170 0.056 0.424 0.000 19.359 AREA_SA 0.259 0.000 0.438 0.000 1.000 AREA_E 0.350 0.000 0.477 0.000 1.000 AREA_M 0.207 0.000 0.405 0.000 1.000 FOR 0.021 0.000 0.143 0.000 1.000 I_AGRI 0.012 0.000 0.109 0.000 1.000 I_MINING 0.020 0.000 0.139 0.000 1.000 I_MFG 0.575 1.000 0.494 0.000 1.000 I_GAS 0.025 0.000 0.156 0.000 1.000 I_BUILD 0.012 0.000 0.111 0.000 1.000 I_TRANS 0.020 0.000 0.142 0.000 1.000 I_RETAIL 0.093 0.000 0.290 0.000 1.000 I_ESTATE 0.080 0.000 0.271 0.000 1.000 I_SERVICE 0.030 0.000 0.171 0.000 1.000 I_MEDIA 0.009 0.000 0.096 0.000 1.000 I_CONGLOM 0.056 0.000 0.231 0.000 1.000 SIZE 21.330 21.258 0.977 14.158 27.301 R&D 0.037 0.020 0.056 0.000 0.796 ROA 0.293 0.054 14.236 0.000 901.750 CAPINT 0.289 0.265 0.176 0.00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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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2 2008-2010 年上市企業各變數之敘述性統計值

平均值 中位數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

ETR 0.212 0.183 0.154 0.000 0.999 SALARY 0.116 0.071 0.777 0.000 33.015 OPEXP 0.154 0.048 2.215 0.000 108.785 THINCAP 0.192 0.040 0.363 0.000 7.326 AREA_SA 0.255 0.000 0.436 0.000 1.000 AREA_E 0.372 0.000 0.483 0.000 1.000 AREA_M 0.197 0.000 0.398 0.000 1.000 FOR 0.020 0.000 0.139 0.000 1.000 I_AGRI 0.015 0.000 0.120 0.000 1.000 I_MINING 0.019 0.000 0.137 0.000 1.000 I_MFG 0.596 1.000 0.491 0.000 1.000 I_GAS 0.015 0.000 0.121 0.000 1.000 I_BUILD 0.012 0.000 0.111 0.000 1.000 I_TRANS 0.011 0.000 0.106 0.000 1.000 I_RETAIL 0.085 0.000 0.279 0.000 1.000 I_ESTATE 0.085 0.000 0.278 0.000 1.000 I_SERVICE 0.029 0.000 0.168 0.000 1.000 I_MEDIA 0.007 0.000 0.086 0.000 1.000 I_CONGLOM 0.047 0.000 0.213 0.000 1.000 SIZE 21.606 21.474 1.236 15.418 28.136 R&D 0.047 0.030 0.064 0.000 0.840 ROA 0.084 0.063 0.256 0.000 12.825 CAPINT 0.228 0.196 0.170 0.00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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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3 2003-2010 年上市企業各變數之敘述性統計值

變數 平均值 中位數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

ETR 0.236 0.202 0.166 0.000 0.999 SALARY 0.095 0.066 0.550 0.000 33.015 OPEXP 0.120 0.052 1.502 0.000 108.785 THINCAP 0.179 0.049 0.400 0.000 19.359 AREA_SA 0.257 0.000 0.437 0.000 1.000 AREA_E 0.359 0.000 0.480 0.000 1.000 AREA_M 0.203 0.000 0.402 0.000 1.000 FOR 0.020 0.000 0.142 0.000 1.000 I_AGRI 0.013 0.000 0.113 0.000 1.000 I_MINING 0.019 0.000 0.138 0.000 1.000 I_MFG 0.584 1.000 0.493 0.000 1.000 I_GAS 0.021 0.000 0.143 0.000 1.000 I_BUILD 0.012 0.000 0.111 0.000 1.000 I_TRANS 0.017 0.000 0.128 0.000 1.000 I_RETAIL 0.090 0.000 0.286 0.000 1.000 I_ESTATE 0.082 0.000 0.274 0.000 1.000 I_SERVICE 0.030 0.000 0.170 0.000 1.000 I_MEDIA 0.008 0.000 0.092 0.000 1.000 I_CONGLOM 0.053 0.000 0.223 0.000 1.000 SIZE 21.444 21.346 1.100 14.158 28.136 R&D 0.041 0.024 0.060 0.000 0.840 ROA 0.207 0.057 10.907 0.000 901.750 CAPINT 0.264 0.235 0.176 0.00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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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係數分析

表 5-4、5-5 列式本文主要研究變數間的相關係數分析。在主要研究變數部 分,結果顯示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前 ETR 與 SALARY 為顯著負相關,p 值小於 0.05;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後,仍為顯著負相關,且 p 值更顯 著,小於 0.001。這與假說有出入,稅前扣除額的種種限制並不會讓 ETR 與 SALARY 有正相關,反而是扮演一般費用的角色-費用越多,有效稅率越低。

而另一個稅前扣除額 OPEXP 就符合假說預期。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 後與 ETR 呈現顯著負相關。代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後稅前扣除額的 規定漸趨公平與合理。

關於反避稅的 THINCAP 變數,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前 ETR 與 THINCAP 呈現不顯著的關係;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後 ETR 與 THINCAP 呈現顯著相關,p 值小於 0.01。代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後,資本弱化 的規定對於濫用債權性投資的情況真的有被遏阻並改善。至於 FOR 這個代表外 商投資企業的變數,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前後雖然是負相關,但都呈現不 顯著的狀態。究其原因,可能是因為符合定義的外資企業只佔樣本的 2%,對於 整個樣本的影響微乎其微;此外,地區性的普惠制度也讓內外資企業的有效稅率 偏低,並不限定於外資企業的身份。

在控制變數中,SIZE與ETR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前不顯著,而在 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後,呈現顯著正相關,顯示企業規模與有效稅率之 關係,在單變量的分析下符合政治成本假說(Zimmerman 1983)。ETR與R&D 的關係呢,在兩稅合一之後為顯著負相關,符合一般預期。而ETR與ROA的關係,

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後呈現顯著負相關,與一般的理論不符。此變數 唯一的研究限制為計算方式與一般計算方式不同,是用稅前財務淨利加上財務費 用37,而非利息費用來計算的。故有可能是因為沒有準確的利息費用所以本變數 與ETR的關係就與理論上不同。最後的CAPINT變數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 一之後與ETR顯著負相關,與理論相符。整體而言,上述變數間相關係數分析的 結果初步支持本文之假說以及過往的文獻,但這些檢驗並未控制潛在的其他干擾 因素,故本文最終將於迴歸模型中對研究假說進行檢驗。

37財務費用的計算是用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加上匯兌損益及相關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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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4 2003-2007 各變數之皮爾森相關係數

ETR SALARY OPEXP THINCAP FOR SIZE R&D ROA CAPINT ETR 1 SALARY -0.0401* 1

OPEXP -0.0174 0.921*** 1

THINCAP 0.000458 -0.014 -0.00755 1

FOR -0.0265 -0.00651 0.00605 -0.000478 1

SIZE 0.00105 -0.0954*** -0.109*** 0.158*** -0.0068 1

R&D 0.00577 0.0116 0.0174 -0.00372 -0.0185 -0.114*** 1

ROA -0.014 0.0141 0.0658*** -0.00659 -0.00238 -0.117*** -0.0105 1

CAPINT -0.0179 -0.00965 -0.0177 0.134*** 0.00467 0.0885*** 0.0106 -0.0257 1

* p < 0.05, ** p < 0.01, *** p < 0.001

表 5-5 2008-2010 各變數之皮爾森相關係數

* p < 0.05, ** p < 0.01, *** p < 0.001

ETR SALARY OPEXP THINCAP FOR SIZE R&D ROA CAPINT ETR 1

SALARY -0.0636*** 1

OPEXP -0.0491** 0.796*** 1

THINCAP 0.102*** -0.0335 -0.0246 1

FOR -0.0134 -0.00686 -0.00539 -0.00634 1

SIZE 0.110*** -0.136*** -0.113*** 0.317*** -0.00289 1

R&D -0.0450* 0.0115 -0.00442 -0.0427* -0.0142 -0.108*** 1

ROA -0.0766*** 0.0267 0.0208 -0.0443* -0.00433 -0.0876*** 0.0227 1

CAPINT -0.104*** -0.0302 -0.0392* 0.0397* -0.00501 0.0147 0.118*** -0.03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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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證結果分析

本研究樣本期間為 2003 年至 2010 年,歷經兩套稅法制度,一為內外資企業 所得稅兩稅合一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存在著許多稅前扣除額的扣除標准與內外 資內外有別的稅收優惠制度。二為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後的《中華人民共 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前的諸如稅前扣除額的扣除 標準,及地區性優惠取消,但仍保留西部地區某些產業的稅收優惠;此外,新企 業所得稅法還新增一章來規範反避稅的問題。為了捕捉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 一前後主要變數對有效稅率的影響,除了將迴歸模型分成 2003-2007 年、

2008-2010 年兩種之外,還設計了一個 2003-2010 年的全期間模型,並在全期間 的模型中放入主要變數與代表 2007 年(不含)以後的虛擬變數的交乘項。該交 乘項的係數的意義為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前後主要變數的迴歸係數的差 異。

Ordinary Least Square(OLS)估計模式之實證結果:

表 5-6 列式”2003 年-2007 年”、”2008 年-2010 年”以及”2003 年-2010 年”三個 期間迴歸模式之實證結果,依本研究主題分為主要控制變數和其他控制變數分析 之。

1. 主要控制變數

(A)薪資費用(SALARY)

表 5-6 模式(1a)中 SALARY 迴歸係數為負值,且達顯著水準,違反 本文 H1a 之假說,不合理不公平的稅前薪資扣除的規定,並沒有因為越多 工資薪金費用但不可扣除所以與有效稅率呈正相關,反而是呈現負相關。

本文推論可能薪資費用中被剔除的費用並沒有很多,大部分還是在扣除標 準內扣除完畢。而模式(1b)中 SALARY 變數與有效稅率為不顯著負相關,

這可以理解成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後相關稅前扣除規則統一,所 導致的正常結果。

(B)營運費用(OPEXP)

表 5-6 模式(1a)中 OPEXP 的迴歸係數為正值,且達 10%顯著水準,

與假說 H1b 符合,代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前稅前扣除額的標準 的確讓課稅負擔扭曲,營運費用越高的,反而有越高的有效稅率。OP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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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前因為稅前扣除標準的規定太嚴格,很多 費用都不能稅前扣除。這部分可以用財稅差異的概念來解釋。作為分母的 會計稅前淨利將各種營運費用在稅前正常扣除,但作為分子的當期應納稅 額卻是從限制各種費用扣除的應納稅所得額所計算出來的,所以分子的應 納稅額相對於會計稅前淨利計算出來的所得稅費用會高出許多,故有此實 證結果。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後,因為稅法的修改,應納稅所 得額的計算更為公平合理,可扣除上限提高,故營運費用對有效稅率的影 響,從模式(1b)中可知,就會不顯著。

(C)資本弱化比率(THINCAP)

表 5-6 模式(1b)中明顯看出,ETR 與 THINCAP 為 5%顯著正相關,

代表反資本弱化規定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後,對有效稅率帶來 新的負擔,符合假說 H2 的預期。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後,中華 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特別重視反避稅的問題,故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增設 第 6 章專門規範反避稅的問題,從 2008 年以來,業已實施三年。除了法律 的增設之外,主管機關也加大了徵管的力度,所以迴歸式的係數與顯著性 是一個合理的結果。

(D)地區別虛擬變數(AREA)

表 5-6 模式(1a)、(1b)中可看出,地區性的稅收優惠制度此消彼長 的政策變化。本文的虛擬變數的設置以西部地區為對照組,故其他地區虛 擬變數的迴歸係數所表達的是相較於西部地區的影響數。內外資企業所得 稅兩稅合一之前,較明顯的稅收優惠地區是西部地區與經濟特區,故東部 地區與中部地區的係數顯著為正,而經濟特區呈現不顯著的狀態。內外資 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修改了稅收優惠的適 用辦法,稅收優惠的地區別適用只剩下西部地區中鼓勵類產業才能享受,

模式(1b)明確顯示出政府預期的政策結果。

2. 其他控制變數

(A)外資企業(FOR)

該變數在表 5-6 中,不管是(1a)、(1b)、(1c),外資企業在內外資企 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前後對有效稅率的影響都不顯著,本文推測是因為符合 本文定義的外資企業佔樣本數 2%而已,影響力不大;此外,地區性稅收優 惠讓許多內資企業也受惠,可能影響沒那麼明顯。故上市企業並非研究內 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前後內外資企業有效稅率變化的好樣本,畢竟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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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太少,無法捕捉到所有外資企業的情況,或許要有中國大陸當地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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