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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活動參與在社會網絡之意涵

以下將對於休閒的意涵、休閒活動參與意涵、休閒活動參與對社會網絡間之影 響、休閒活動參與在高齡者社會網絡的意涵,作一說明。

一、休閒的意涵

休閒(Leisure)一詞是由拉丁文中的 Licer 而來,原意是指准許,證實休閒是 為了愉悅自己而自由參與並依自由意志決定繼續與否 (Cordes & Ibrahim, 1999)。

Kelly (1990) 分別從三個概念來定義休閒分別是時間、活動及體驗。在時間上,休 閒就是扣除必須義務所剩餘的時間,或是自由運用的時間;在活動上,休閒是一種 活動的形式或活動的意義;在體驗上,休閒是參與者的認知、感受或是心理狀態。

綜合三方面,他提出了一個綜合的定義:休閒是在某一時間從事某項活動過中,所 體驗到的自由與內心的滿意。Bammel 與 Burrus-Bammel (1996) 也提出界定休閒的 三種途徑:第一種認為休閒是最後剩餘的事;第二種是定義休閒是一種心靈狀況或 態度;而第三種則是認為,只要人們認為是休閒的,就是休閒。Stokowski (1996) 歸 納了三種休閒類型的傳統定義:一般來說,休閒被定義為:(一)一種態度或自由的 感覺;(二)一種社會活動;(三)一個特定的時間片段。並且認為休閒是一很重要 的社會現象,其意義和型態會隨著文化和社會背景有所不同而改變。由此可知,休 閒是出自於自由意願且在能自由運用的時間內而從事的行為,從事該行為時能得到 內心的滿足。

二、休閒活動參與意涵

在休閒活動參與意涵方面,分為休閒活動參與的定義與休閒活動參與特性兩部 分來探討:

(一)休閒活動參與的定義

Ragheb 與 Griffith (1982) 將休閒參與定義為參與某種活動的頻率或象徵個體 所參與普遍的休閒活動類型。休閒參與可說是在必要時間及義務時間以外,參與某 種活動的頻率與情形(高俊雄,1999)。休閒參與通常是指,參與活動的種類與參與 活動的頻率而言,所參與的活動是指非工作性質的活動,且這種活動是可以自由選

擇參與或不參與。通常這些活動是發生在個人的自由時間,不是義務性質的選擇或 參與。Kelly (1983;1990) 對於社區居民休閒參與的型態,將休閒參與的相關研究 歸納為三種休閒參與模式:固定刻板模式(Stereotypes model)、均衡模式(Balance model)以及核心模式(Core model)。有些休閒參與活動會隨著個人的特質、社會 背景以及所處環境的改變而變動,這些則稱為差異休閒參與(Distinguished Leisure Participation),是一個人在不同成長階段,或人與人之間的休閒參與型態主要不同 之處。刻板模式參與活動內容是刻板固定的;均衡模式內容是多元的,基於均衡生 活體驗、生活內涵原則,選擇參與適合的活動。核心模式是重複、經常發生的,這 些活動大都是經濟、方便、在住家附近的活動。這與一般老人休閒參與的情形頗為 吻合。Godbey (1994) 參考 Nash 的休閒參與模式,將休閒參與價值分出層級化,零 級以下是危害社會的參與,零級是危害自身的參與,一為旁觀的參與,二為情緒的 參與,三為主動性的參與,四為創作的參與。

綜合以上,本研究認為休閒活動參與是指在任何空間,可自由支配的時間裡,

隨心所欲去從事其內在興趣、價值或需求的休閒活動,不是義務性的選擇和參與。

(二)休閒活動參與特性

本研究將休閒活動參與特性分為類型、時間及形式,詳述如下:

1.類型

國內一般在研究休閒參與時,首先最常與活動頻率之多寡來加以討論,並以因 素分析(factor anaiysis)或集群分析(cluster analysis)等統計方式,簡化繁多的休 閒活動項目,以便於歸類成不同類型的休閒活動屬性,探討不同人口背景變項之差 異。所以一般休閒活動的實證研究過程分析,常將休閒活動類型加以整理及歸納,

將具有相同相似屬性的休閒活動加以歸類成一體,分成數個具代表性的類型,再加 以分析探討(林政龍,2006)。

一般分類方式依陳彰儀(1989)研究指出休閒活動的內容與種類研究的方式有 三種;研究者主觀分析法;因素分析法(Factor Analysis);多元尺度評定法 MDS

(Multidimensional Scaling)。

陳在頤(1993)指出適合老人的休閒活動以順序為(1)太極拳、(2)香功、(3)

爬山、(4)棋奕、(5)散步、(6)慢跑、(7)其他:可依個人經濟情況及興趣選擇 計有游泳、高爾夫、外丹功、槌球、網球等。除了棋奕之外,大致上是為運動性的

項目,所以可稱為休閒運動。普遍發現台灣老年人參與休閒運動的種類是以散步、

慢跑及登山健行項目為主(陳鴻雁,2000)。銀髮族在參與運動或休閒運動時以溫如 不激烈為原則(陳文喜,1999)。相關研究指出適合銀髮族的休閒活動以靜態及室內 為主,但有許多研究也指出戶外之體能及運動性活動,為許多銀髮族最喜歡的項目 之一。

休閒活動的選擇依照個人的嗜好,需求,能力與環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張翠 珠(2001)的研究中採用主觀分類法,將休閒活動的主觀觀點來區分為藝文性,體 能性,娛樂性與社交性四大類。

綜合上述,休閒活動的分類並無一定的方法,不同的分類法就會產生不同的分 類結果,每種分類方法各有其價值與優缺點。

2.時間

休閒是個人在義務時間外所剩餘的時間,活動主要是基於一種自由的意識,自 由的選擇,自己想從事的休閒方式。從休閒過程中自己選擇休閒活動的自由,是根 據可以支配的時間來作決定。國外學者 Brightbill (1960) 認為,休閒是自由、空閒、

不被佔據的時間,也就是個人可以自由利用的一段時間,因此不管我們如何去界定 休閒的概念,時間是休閒的核心。Parker (1976) 認為休閒是工作和其他義務以外的 自由時間,而其活動特質是自由不受拘束。

Iso-Ahola 與 Crowley (1991) 研究美國青少年的休閒無聊感與休閒參時,將休 閒參與予以概念化,使用自我報告的方式,列出休閒參與的頻率,分為五點量表,

從「不曾」到「常常」代表 0-4 分。高俊雄(1999)在「台灣地區居民休閒參與之 研究一自由時間的觀點」一書中提到衡量個體的休閒參與法有兩類,自由時間運用 法 (free time use or time budget) 和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頻 率 法 (leisure activity participation):

(1)自由時間運用法:將一個人在一天 24 小時中分成數個單位時間,將每一 個時段從事的活動加以紀錄。

(2)休閒活動參與頻率法:將一個人在某段時間(一天、一星期、一個月、一 季或一年)參與某一種活動的頻率,以數字或描述差異,如很少參與、經常參與等 方式表達。

陳南琦(2000)將休閒參與衡量分為兩類:(一)以參與活動頻率的多寡來探討,

運用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叢集分析(Cluster analysis)等統計方式將活動項 目歸類。(二)以時間運用探討參與活動時所花費的時間及在什麼時間參與活動。

除了實際時間,另外考慮到「知覺時間」,即在李晶(2003)針對職工在從事印 象最深刻之休閒活動中時間安排之特性的時間設計量表,內容包括:

(1)實際頻率:半年內參與印象最為深刻的休閒活動的實際頻率(5 次以下、

5~9 次、10~14 次、15~19 次、20 次以上)。

(2)實際時間:參與休閒活動的實際時間(1 小時以下、1~3 小時、3~6 小 時、6 小時~1 天、1~2 天、2 天以上)。

(3)知覺頻率與時間:參與此活動的知覺頻率與知覺時間(非常少、很少、適 中、很多、非常多)。

綜合上述,休閒活動參與的時間特性,應包括休閒活動參與所佔的實際時間比 例、休閒活動參與實際頻率、休閒活動參與的時段以及知覺的時間,才合乎休閒活 動參與的「時間特性」。

3.形式

休 閒 參 與 的 互 動 形 式 是 一 種 活 動 的 結 構 , 需 透 過 活 動 進 行 來 呈 現 (Russell, 1982)。互動的方法,牽動社會人際網絡,也影響參與的程度(林政龍,2006)。以 人際互動的人員數量來看,有獨自一人、兩人面對面、三五好友或群體參與的方式;

以組織的特質來看,可能是家庭、課堂、賽會、俱樂部、同好團體、特定機構或開 放式場域。不同的互動形式,代表了休閒參與的特性。Farrell 與 Lundegren (1978) 提 到,休閒活動參與互動形式指的是為了有關一個活動設計的基本目的,用以組織參 與者之間的互動方式,以達到活動之目的。

因此,關於形式的種類,Russell (1982) 便將休閒活動的互動形式分成八種:(1)

俱樂部;(2)競賽;(3)旅行;(4)特別活動;(5)上課式;(6)開放設施;(7)

志願服務;(8)工作坊;(9)研討會。

林政龍(2006)歸納學者分類,以社會互動 (social interaction) 的型態,可以 發現休閒參與的互動方式有:

(1)一個人從事活動:隨性式、無接觸人群。

(2)二人以上以隨性的方式參加:聊天、拜訪、聚會、同好團體、其他活動。

(3)固定組織:競賽、觀賽、課程、社團、會議、俱樂部、研討會、志願服務。

綜上所述,活動參與的互動形式會影響到參與者之間的互動模式,在參與者的 態度上、彼此的互動上以及對活動的知覺便有所不同。瞭解參與者互動特性,從個 人獨自參與到組織性參與,顯示休閒參與人際互動的特性。

4.小結

根據以上討論發現,本研究除了探討休閒參與特性中的活動類型,以「時間特 性」囊括休閒參與的頻率和時間,並加入「互動形式」來探討高齡者其休閒活動參 與對社會網絡建構之影響。

三、休閒活動參與對社會網絡的影響

最早研究在個人的休閒及遊憩行為對於社交團體影響的報告是在 1962 年發表 於 ORRRC 的研究 (Stokowski, 1990) ,該報告發現,在分析及測量遊憩活動的參與 者時,會吸引個體參與該遊憩活動時通常都是因為家人、朋友及同事的關係。而 Burch (1969) 提出了個人社區理論,認為個體會以其作為休閒和遊憩行為的基礎,

他指出,個人之所以傾向選擇某些特定的休閒活動和形式是由於他們在自己的社會

他指出,個人之所以傾向選擇某些特定的休閒活動和形式是由於他們在自己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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