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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2.2 休閒農業管理

政府為了大力推動休閒農業的發展,提出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其中提到具有豐富農 業生產及農村文化資源,豐富田園及自然景觀,交通便利等條件,得規劃為休閒農業區,而 休閒農業區須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擬具規劃書,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劃定。主管機關 受理休閒農場籌設申請,經農業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就所定申請書件審查符合規定,其不涉及 土地使用變更編定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其餘應報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後,核發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對於休閒農業區之規劃及輔導、休閒農 場之申請設置、休閒農場之設施、休閒農場管理與監督及對於目前已存續休閒農場之專案輔 導,均有明確規定。完整的休閒農漁園區計畫研提架構如圖2.1 所示。

圖2.1 休閒農業相關組織架構圖

休閒農漁園區計畫的研提方式分為統籌計畫與細部計畫,統籌計畫主要為直轄市及各縣

(市)政府經由資源調查,整合轄內各鄉農漁產業、自然景觀、休閒設施、年度活動(包含 農委會

休閒農漁園區策劃小組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 區農業改良場水土保持局

輔導委員 評鑑委員 縣市政府

經 營 輔 導

在地行動委員會 或農業產銷班/

農業合作社 景

觀 輔 導

行 銷 輔 導

協會團體

公所

農︵漁︶會

農業產業、藝文、大型體育活動)、古蹟景點等既有資源,以策略聯盟方式建構帶狀休閒農漁 園區之整合計畫,而細部計畫由農(漁)會、公所或民間與農(漁)業相關公益法人團體擇 一代表該鄉(鎮、市、區)研擬,以經農委會劃定之休閒農業區及以農(漁)會與公所互動 良好之鄉鎮為優先考量。

圖2.2 計畫申請審核流程

計畫申請審核的流程如圖 2.2 所示,由各鄉鎮園區提出細部計畫,由縣市政府進行可行 性評估,接著由縣市政府邀請諮詢輔導委員、區農業改良場推廣專家及水土保持局工程人員 參與現場勘查與評定進行計畫初審。檢附審查委員初審意見及具體縣市政府綜合意見送交農 委會,由輔導處邀請各區農業改良場、水保局、企劃處、會計室召開書面審查會議進行書面 計畫審核與專案審查,審查完成後公佈計畫補助縣市名單與分類分級核定計畫補助金額,交 由縣市政府修正計畫,農委會完成最後核定作業,此為計畫申請審核流程。

計畫執行的流程則如圖 2.3 所示,農委會正式核定計畫後,由經營輔導團輔導各單位進 行工程與活動設計與規劃。規劃完成後,進行建設工程與活動籌辦,工程建設的順序為發包、

各鄉鎮園區細部計畫

園區現場可行性評估

縣府計畫初審

農委會書面計畫審核

農委會專案審查

計畫補助縣市名單 公佈分類分級核 定計畫補助金額

縣(市)政府修正計畫

農委會核定作業 Yes

No

Yes

No No

施工及驗收;活動籌辦並開始經營運作,計畫的執行由農委會評鑑查證。

圖2.3 計畫執行流程 農委會正式核定計畫

工程、活動設計規劃

發包流程

施工 活動舉開

活動籌辦

工程驗收 經營運作

農委會評鑑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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