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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退休教師休閒運動需求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國小退休教師休閒運動需求

主 要 在 呈 現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休 閒 運 動 需 求 及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休 閒 運 動 需 求 之 差 異 情 形 統 計 分 析 的 結 果 。

一、國小退休教師休閒運動需求

( 一 )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動 機

由 表 4-10得 知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動 機 , 高 雄 縣 以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佔 31%最 多 , 增 加 體 能 佔 14%次 之 ,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佔 13%再 次 之 , 而 以 增 強 自 信 心 及 其 他 佔 1%最 少 ; 高 雄 市 則 以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佔 29%最 多 ,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佔 16%

次 之,增 加 體 能 佔 14%再 次 之,而 以 增 強 肌 肉 力 量 及 其 他 佔 1%最 少。整 體 顯 示 , 高 雄 縣 市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動 機 仍 以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最 多 ,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及 增 加 體 能 次 之 。 其 分 佈 情 形 如 圖 4-8:

表 4-10 從 事 休 閒 運 動 的 動 機 ( 複 選 )

高 雄 縣 高 雄 市 總 和

類 別

人 次 百 分 比 人 次 百 分 比 人 次 百 分 比

減 肥 18 5 20 6 38 6

增 加 體 能 49 14 46 14 95 14

增 強 肌 肉 力 量 9 3 4 1 13 2

感 覺 良 好 22 6 21 7 43 6

改 善 心 肺 功 能 27 8 33 10 60 9

紓 解 壓 力 29 9 15 5 44 7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45 13 51 16 96 14

增 強 自 信 心 5 1 12 4 17 3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104 31 94 29 198 30

增 加 社 交 經 驗 32 9 25 8 57 9

其 他 1 0 1 0 2 0

總 和 341 322 663 100

5%

表 4-11 從 事 休 閒 運 動 的 意 願 ( 複 選 )

( 三 ) 運 動 指 導 員 的 功 能

( 四 ) 希 望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項 目

由 表 4-13得 知 希 望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項 目 , 高 雄 縣 排 名 前 十 名 者 依 序 是 游 泳 、 散 步 、 桌 球 、 爬 山 、 瑜 珈 、 森 林 浴 、 有 氧 舞 蹈 、 社 交 舞 、 伸 展 操 及 羽 球 ; 高 雄 市 排 名 前 十 名 者 依 序 是 游 泳 、 散 步 、 桌 球 、 森 林 浴 、 爬 山 、 瑜 珈 、 社 交 舞 、 韻 律 舞 、 郊 遊 及 伸 展 操 。 由 表 4-13-1得 知 依 類 別 排 序 高 雄 縣 以 戶 外 活 動 300人 次 佔 29%最 多,球 類 運 動 佔 18%次 之;高 雄 市 則 以 戶 外 活 動 301人 次 佔 29%最 多,健 身 活 動 佔 19%次 之。整 體 顯 示,高 雄 縣 市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希 望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項 目 , 高 雄 縣 市 排 名 前 五 名 者 依 序 是 游 泳 、 散 步 、 桌 球 、 爬 山 及 森 林 浴 ; 而 類 別 則 以 戶 外 活 動 為 最 多 , 而 以 健 身 活 動 次 之 。 其 分 佈 情 形 如 圖 4-11:

表 4-13 希 望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項 目 ( 複 選 )

續 表 4-13 希 望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項 目 ( 複 選 )

續 表 4-13 希 望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項 目 ( 複 選 )

表 4-13-1 希 望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項 目 類 別 排 序

( 五 ) 最 有 效 的 資 訊 管 道

( 六 ) 最 急 需 興 建 的 運 動 場 地

二、不同背景變項與休閒運動需求之差異情形

針 對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休 閒 運 動 需 求 , 擬 就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動 機 與 希 望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項 目 二 個 依 變 項 , 選 擇 被 圈 選 次 數 最 多 的 類 別 項 目 前 兩 項,有 促 進 身 體 健 康、增 加 體 能( 參 與 動 機 )、游 泳、散 步( 參 與 項 目 ) 等 四 項 來 考 驗 其 差 異 情 形 , 如 表 4-16-1至 4-16-4:

表 4-16-1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與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之 差 異 情 形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依 變 項

χ2

背 景 變 項 高 縣 高 市 總 和

性 別 5.499 0.525 3.170

年 齡 60785 9.030 0.661

教 育 程 度 4.269 3.974 7.129

健 康 情 況 0.499 5.743 4.342

經 濟 情 況( 每月收入) 5.575 4.975 7.829

居 住 情 形 5.955 7.058 12.699

專 長 7.475 22.974 7.076

退 休 時 間 3.951 0.817 0.483

p< .05

由 表 4-16-1得 知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動 機 -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方 面 : 高 雄 縣 之 性 別 變 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05) , 顯 示 參 與 動 機 為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者 以 女 性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於 男 性 。

高 雄 市 與 年 齡 、 專 長 等 變 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05) , 顯 示 未 選 擇 參 與 動 機 為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者 以 六 十 至 六 十 四 歲 者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具 行 政 專 長 者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高 縣 市 整 體 資 料 顯 示 , 居 住 情 形 變 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05) , 顯 示 參 與 動 機 為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者 以 與 配 偶 及 子 女 同 住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表 4-16-2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與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之 差 異 情 形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依 變 項

χ2

背 景 變 項 高 縣 高 市 總 和

性 別 0.703 2.251 1.733

年 齡 5.836 0.029 3.122

教 育 程 度 4.958 3.334 6.225

健 康 情 況 3.408 4.580 6.766

經 濟 情 況( 每月收入) 5.321 8.015 12.067

居 住 情 形 4.399 1.534 2.035

專 長 26.754 7.703 22.330

退 休 時 間 3.082 1.587 4.271

p< .05

由 表 4-16-2得 知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動 機 -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方 面 : 高 雄 縣 之 專 長 變 項 達 非 常 顯 著 差 異 ( p< .05) , 顯 示 參 與 動 機 為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者 以 具 有 體 育 專 長 者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高 雄 市 之 經 濟 狀 況 變 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05) , 顯 示 參 與 動 機 為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者 以 每 月 收 入 60,001元 以 上 者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未 選 擇 者 以 每 月 收 入 40,001元 至 60,000元 者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高 雄 縣 市 整 體 資 料 顯 示 , 與 經 濟 狀 況 及 專 長 等 變 項 均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05),顯 示 參 與 動 機 為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者 以 每 月 收 入 60,001元 以 上 者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以 具 有 體 育 專 長 者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表 4-16-3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與 游 泳 之 差 異 情 形 游 泳 依 變 項

χ2

背 景 變 項 高 縣 高 市 總 和

性 別 0.004 2.456 1.372

年 齡 14.520 3.849 12.043

教 育 程 度 8.432 5.166 8.812

健 康 情 況 1.993 0.608 1.798

經 濟 情 況( 每月收入) 0.141 3.519 1.887 居 住 情 形 15.470 4.689 9.563

專 長 15.042 10.179 12.259

退 休 時 間 6.859 0.984 6.554

p< .05

由 表 4-16-3得 知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項 目 - 游 泳 方 面 : 高 雄 縣 與 年 齡 、 退 休 時 間 、 居 住 情 形 等 變 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05) , 顯 示 參 與 項 目 選 擇 游 泳 者 以 五 十 至 五 十 四 歲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以 與 配 偶 及 子 女 同 住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退 休 時 間 以 在 0-3年 者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高 雄 市 無 變 項 達 顯 著 差 異 。

高 雄 縣 市 整 體 資 料 顯 示 , 與 年 齡 、 居 住 情 形 及 退 休 時 間 變 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05) , 顯 示 參 與 項 目 選 擇 游 泳 者 以 五 十 至 五 十 四 歲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以 與 配 偶 及 子 女 同 住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退 休 時 間 以 在 0-3年 者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表 4-16-4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與 散 步 之 差 異 情 形 散 步 依 變 項

χ2

背 景 變 項 高 縣 高 市 總 和

性 別 2.227 16.639 13.706

年 齡 10.902 6.919 12.684

教 育 程 度 7.050 7.159 5.469

健 康 情 況 1.528 6.511 5.362

經 濟 情 況( 每月收入) 1.282 4.552 0.803

居 住 情 形 2.955 10.341 6.914

專 長 15.471 15.956 24.219

退 休 時 間 10.226 2.216 9.404

p< .05

由 表 4-16-4得 知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的 項 目 - 散 步 方 面 : 高 雄 縣 與 年 齡 、 退 休 時 間 等 變 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05) , 顯 示 參 與 項 目 未 選 擇 散 步 者 以 五 十 至 五 十 四 歲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退 休 時 間 以 在 7-9年 者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高 雄 市 與 性 別 、 健 康 狀 況 、 居 住 情 形 及 專 長 等 變 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05),顯 示 參 與 項 目 選 擇 散 步 者 女 性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於 男 性,健 康 情 況 自 覺 尚 可 者 選 擇 散 步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與 子 女 同 住 選 擇 散 步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具 音 樂 專 長 者 選 散 則 步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高 雄 縣 市 整 體 資 料 顯 示 , 與 性 別 、 年 齡 、 專 長 、 退 休 時 間 等 變 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05) , 顯 示 參 與 項 目 選 擇 散 步 者 女 性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於 男 性 , 選 擇 散 步 的 年 齡 以 五 十 五 至 五 十 九 歲 者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具 音 樂 專 長 者 選 擇 散 步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退 休 時 間 以 在 6-8年 者 選 擇 散 步 的 百 分 比 顯 著 較 高 。

第四節 參與休閒運動之意見與觀念

主 要 在 呈 現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對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之 意 見 與 觀 念 及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差 異 情 形 統 計 分 析 的 結 果 。

一、國小退休教師對參與休閒運動之意見與觀念

( 一 ) 最 能 達 到 效 果 的 舉 辦 單 位

由 表 4-17得 知 , 認 為 最 能 達 到 效 果 的 舉 辦 單 位 , 高 雄 縣 以 民 間 社 團 85 人 次 佔 38%最 多,學 校 佔 23%次 之,政 府 單 位 佔 22%再 次 之;高 雄 市 以 民 間 社 團 81人 次 佔 33%最 多,學 校 佔 27%次 之,政 府 單 位 佔 22%再 次 之。整 體 顯 示 , 高 雄 縣 市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認 為 最 能 達 到 效 果 的 舉 辦 單 位 相 當 雷 同 , 普 遍 以 民 間 社 團 最 多 , 學 校 次 之 , 政 府 單 位 再 次 之 。 其 分 佈 情 形 如 圖 4-14:

表 4-17 最 能 達 到 效 果 的 舉 辦 單 位 ( 複 選 )

高 雄 縣 高 雄 市 總 合

類 別

人 次 百 分 比 人 次 百 分 比 人 次 百 分 比

民 間 社 團 85 38 81 33 166 36

私 人 機 構 11 5 24 10 35 8

學 校 52 23 66 27 118 25

政 府 單 位 49 22 53 22 102 22

獨 自 從 事 23 10 15 6 38 8

其 他 2 1 3 1 5 1

總 合 222 242 464 100

38%

36%

10%

55% 54%

2%

43%

0%

10%

20%

30%

40%

50%

60%

同意 不同意 視收費高低而定

高雄縣 高雄市

圖 4-15 付 費 參 加 休 閒 運 動

( 三 ) 適 當 的 場 地 收 費 標 準

付 費 參 加 休 閒 運 動 的 看 法 有 五 成 左 右 的 人 , 視 收 費 高 低 而 定 , 可 見 舉 辦 活 動 訂 定 適 當 的 場 地 收 費 標 準 是 很 重 要 的 。

1、 由 表 4-190得 知 , 如 果 需 要 使 用 者 付 費 , 每 次 使 用 室 內 費 用 高 雄 縣 以 51-100元 55人 佔 44%最 多 , 50元 以 下 佔 32%次 之 , 而 以 151-200元 佔 2%最 少 ; 高 雄 市 認 為 每 次 使 用 室 內 費 用 以 50元 以 下 48人 佔 39%最 多,51-100元 佔 36%次 之,而 以 201元 以 上 佔 4%最 少。整 體 顯 示,高 雄 縣 市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對 於 付 每 次 使 用 室 內 費 用 以 51-100元 最 多,50 元 以 下 次 之 。 其 分 佈 情 形 如 圖 4-16:

表 4-19 適 當 的 場 地 收 費 標 準 ( 室 內 每 次 使 用 )

2、 由 表 4-20得 知 , 每 次 使 用 戶 外 費 用 高 雄 縣 以 50元 以 下 46人 佔 37%最

3、 由 表 4-21得 知 , 每 次 使 用 游 泳 池 費 用 高 雄 縣 以 51-100元 63人 佔 50%

( 四 ) 最 能 提 供 市 民 從 事 休 閒 運 動 的 場 所

( 五 ) 指 導 意 願 的 選 擇

( 六 ) 想 參 加 的 培 訓 種 類

由 表 4-24得 知,如 果 舉 辦 休 閒 運 動 指 導 員 之 培 訓,想 參 加 的 培 訓 種 類,

高 雄 縣 以 球 類 運 動 44人 次 佔 20%最 多 , 戶 外 活 動 佔 17%次 之 , 而 以 體 適 能 檢 測 佔 2%最 少 ; 高 雄 市 以 戶 外 活 動 49人 次 佔 24%最 多 , 健 身 活 動 佔 18%次 之 , 而 以 體 適 能 檢 測 及 運 動 傷 害 防 治 佔 2%最 少 。 整 體 顯 示 , 高 雄 縣 市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想 參 加 的 培 訓 種 類 以 戶 外 活 動 最 多,健 身 活 動 次 之,球 類 運 動 再 次 之,

而 以 體 適 能 檢 測 最 少 。 其 分 佈 情 形 如 圖 4-21:

表 4-24 想 參 加 的 培 訓 種 類 ( 複 選 )

高 雄 縣 高 雄 市 總 合 類 別

人 次 百 分 比 人 次 百 分 比 人 次 百 分 比

球 類 運 動 44 20 26 13 70 16

戶 外 活 動 39 17 49 24 88 21

民 俗 性 運 動 12 5 10 5 22 5

舞 蹈 23 10 34 17 57 13

健 身 活 動 35 16 36 18 71 17

水 域 活 動 8 4 7 3 15 3

運 動 傷 害 防 護 13 6 5 2 18 4

體 適 能 檢 測 4 2 4 2 8 2

休 閒 活 動 企 劃 11 5 10 5 21 5 休 閒 活 動 經 營 管 理 21 9 12 6 33 8

其 他 15 7 11 5 26 6

總 合 225 204 429 100

20%

( 七 ) 休 閒 運 動 指 導 員 之 培 訓 方 式

( 八 ) 擔 任 志 工 之 參 與 意 願

由 表 4-26得 知,擔 任 志 工 之 參 與 意 願,高 雄 縣 以 不 願 意 者 93人 佔 74%,

願 意 者 達 26%;高 雄 市 以 不 願 意 者 佔 78%,願 意 者 達 22%。整 體 顯 示,高 雄 縣 市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擔 任 志 工 之 參 與 意 願 皆 以 不 願 意 者 居 多 。 其 分 佈 情 形 如 圖 4-23:

表 4-26 擔 任 志 工 之 參 與 意 願

74%

26%

78%

22%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不願意 願意

高雄縣 高雄市

圖 4-23 擔 任 志 工 之 參 與 意 願

高 雄 縣 高 雄 市 總 合

類 別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不 願 意 93 74 95 78 188 76

願 意 33 26 27 22 60 24

總 合 126 122 248 100

二、不同背景變項與休閒運動之意見與觀念差異情形

( 一 ) 針 對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國 小 退 休 教 師 對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之 意 見 與 觀 念 , 擬 從 付 費 參 加 休 閒 運 動 的 看 法 、 指 導 意 願 的 選 擇 、 休 閒 運 動 指 導 員 的 培 訓 方 式 與 擔 任 志 工 之 參 與 意 願 等 四 個 依 變 項 , 來 考 驗 其 差 異 情 形 , 如 表 4-27-1至 4-27-4:

表 4-27-1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與 付 費 參 加 休 閒 運 動 之 意 見 與 觀 念 差 異 情 形 付 費 參 加 休 閒 運 動

依 變 項 χ2

背 景 變 項 高 縣 高 市 總 合

性 別 0.291 4.244 2.538

年 齡 8.358 7.242 9.074

教 育 程 度 6.475 11.188 12.625 健 康 情 況 12.239 10.729 24.564 經 濟 情 況 ( 每 月 收 入 ) 13.201 2.870 8.333

居 住 情 形 7.269 6.068 7.042

專 長 31.152 11.219 23.805

退 休 時 間 7.598 6.323 11.815

p< .05

由 表 4-27-1得 知 , 在 付 費 參 加 休 閒 運 動 方 面 , 高 雄 縣 與 經 濟 情 況 、 專

由 表 4-27-1得 知 , 在 付 費 參 加 休 閒 運 動 方 面 , 高 雄 縣 與 經 濟 情 況 、 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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