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2.3 使用專利保護創新發明的情況
Cohen et al.(2000)研究美國製造業為何要申請專利,到得下列的結果(表 2-1),顯示企業申請專利的原因,主要是為了防止競爭對手的抄襲。然而,為了 達到保護自身創新發明的目的,是否企業都會採用申請專利的方式呢?
表 2-1 申請專利的原因
Reasons (nonexclusive) Products Processes Prevent copying 96% 78%
Patent blocking 82% 64%
Prevent suits 59% 47%
Use in negotiations 48% 37%
Enhance reputation 48% 34%
Licensing revenue 28% 23%
Measure performance 6% 5%
資料來源:Cohen et al.(2000)
如表 2-1 所示,可見不管是產品或製程方面的發明創新,申請專利的目的絕 大多數都是為了避免被抄襲,其他重要的原因還有防堵策略、避免訴訟、談判籌 碼、以及增加聲譽等等。Levin et al.(1987)與 von Hippel(1988)認為,以下情況企 業將用營業秘密而不是專利來保護發明:
一、該發明難以被競爭者以逆向工程破解;
二、被侵權或被競爭者使用時難以察覺;
三、專利所揭露的資訊會損害企業的競爭優勢。例如製造晶片時的最佳溫 度、有高信賴度的測試方法等等,對產品的品質有重大的影響。
在企業經營實務上,營業秘密常和專利一起使用來保護創新與發明,使競爭 者無法順利在未獲授權時,施行該被保護之技術。然而在技術快速進步、且資訊 快速流通的情況下,今天難以用逆向工程破解的技術,可能明天就被解開。例如 Hicks et al.(2001)的研究發現,資訊科技產業每百萬美元產出的專利數,從 1989-1992 年的 0.28 件,成長為 1993-1996 年的 0.48 件。原因可能在於資訊科技 產業更傾向於利用專利來保護創新發明、還有「專利投資組合競賽」的現象。
Ziedonis(2000)研究美國半導體業廠商 1980-94 年的專利,也發現除了傳統上保護
此外,在其他用來保護發明創新的方法是可能時,可申請專利保護的發明創 新申請專利的比例,可視為是公司申請專利的傾向。Mansfield(1986)研究美國製 造業,發現當以專利來保護技術是可能時,企業傾向申請專利,大約有66-87%
可專利的發明申請了專利權。Arundel(1998)的研究則得到不同的數據,在 19 個 產業中,將產品創新申請專利的傾向平均是 33%,製程創新則是 20.1%,其中 所有創新申請專利傾向皆超過 50%的有製藥業、化學業、機械業、以及精密儀 器業,同時也發現當公司規模愈大,或專利可有效防止競爭者抄襲時,申請專利 的傾向會更明顯。
快速變化的技術、累積性的技術創新、與短促的產品生命週期,會增加企業 申請專利的動機。如果產品生命週期較長,企業將更謹慎考慮競爭對手會從專利 所揭露的資訊獲益,於是傾向採用營業秘密的方式來保護其發明(Ziedonis,
2000)。此時專利的角色,是在和其他技術的專利所有人協商授權,或是設下技 術跟隨者的障礙。
由以上學者的研究可知,專利權的申請主要是用來保護創新與發明不被抄 襲,企業利用專利來保護創新與發明的傾向也比利用其他方式來得多,機械業是 最符合此現象的產業之一,其專利策略、申請、保護、及運用,對競爭優勢會有 相當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