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淹水潛勢資料分析與整合
第三節 使用淹水潛勢資料之限制、範圍及方法
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製作之淹水事件模擬成果,其應用地理 資訊系統疊合模擬淹水潛勢範圍資料庫,顯示兩者套繪後之空間關係。
往後可再利用資料庫整合功能,將相關防救災資料的交換、彙整、分工 建置進行完整的分析與規劃,建構都市防災規劃資訊系統,以利未來防 救災決策支援系統之相關單位研究運用。
一、使用淹水潛勢資料之限制
實際發生之淹水規模不易完全預測,且涉及變數甚多而複雜,因 此,為忽略複雜的水理變化,故使用淹水潛勢資料之前有下列基本的假 設與限制:
1. 為進行淹水潛勢圖之套繪分析,所以潛勢圖運用數值模式模擬所 蒐集之各項資料,包括地形、地貌、氣候、交通設施、水利設施、土地 使用狀況等,均以當時規劃中或已完成之現況資料為準。
2. 以 24 小時延時颱風雨為降雨代表型態,且在使用不同總降雨量 300 及 600 公厘的條件下,假設台北市境內之所有堤防及護岸於颱洪事 件中,均無潰決、氾濫或溢流之現象發生。
3. 由內政部地政司的台灣省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數化資料來決定不 同土地利用狀況之曼寧糙度n 值。
4. 大台北地區防洪計畫及其後續相關計畫均已完成,境內所有抽水 站於颱洪期間皆正常運作,且下水道排水系統無淤積現象發生。
5. 堤外河水高漲,各模擬區中之排水系統,無法以重力排水,需以 抽水站控制排水。各抽水站之操作,其抽水量之設定以各排水系統最終 出口流量大小為依據,即當該抽水站出口流量小於總抽水量時,其抽排 水量等於出口流量;如大於或等於該站總抽水量時,其抽排水量等於總 抽水量。
動。
二、使用淹水潛勢資料之範圍
都市防災規劃人員在應用淹水潛勢資料之前,需先判定目前擬規劃 之區域範圍為何,再評估上述之基本假設與限制後,再將淹水潛勢資料 作為都市與建築規劃審議工作中之參考。
淹水潛勢圖屬於靜態的資料,可以看出洪水影響的空間分佈範圍;
土地的利用開發則是屬於動態的,正在進行的土地開發會直接影響到逕 流量,進而衝擊下游地區之淹水潛勢。因為淹水潛勢圖無法立即反應未 來的土地開發所造成的洪水量的改變,因此,在規劃工作中應管理新的 土地開發,來減少因為開發造成對洪水量的影響,才可以避免下游地區 某重現期洪水提早出現,也可以維護資源利用公平性(薩支平、鄧慰先,
2000、本研究整理)。
規劃人員尚須注意該規劃範圍之土地利用現況、是否有明顯之淹水 風險、是否正進行土地使用規劃之工作,並建議都市防災規劃人員在運 作淹水潛勢圖之同時,可結合專業領域之水利工程師,再實際提出適當 的規劃方案。
三、使用淹水潛勢資料之方法
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防洪研究群已完成台灣本島 22 縣市颱 洪災害淹水潛勢圖分析與製作(許銘熙等人,2000),淹水潛勢圖分別 依據 150、300、450 及 600 公厘利用水文預測模式、水理計算、數值模 擬及地理與水文資訊資料庫等,模擬各縣市之淹水狀況,進而製作淹水 潛勢圖。因此,都市防災規劃人員在規劃之前應先向防災國家型科技計 畫辦公室索取欲規劃範圍之颱洪災害淹水潛勢圖,並結合專業領域之水 利工程師,再實際提出適當的規劃方案。
第四節 重要研究成果
22 縣市颱洪災害淹水潛勢圖分析與製作(許銘熙等人,2000),淹水潛 勢圖分別依據150、300、450 及 600 公厘利用水文預測模式、水理計算、豪雨強度下,台灣地區之可能淹水區域及淹水深度,進而評估水災所造
民國 88 年 7 月行政院中央防災會報第五次會議決議有關淹水潛勢
(四)訂定相關配套措施
除了上述修訂防災規劃及評估相關改善工程等與洪災防制之直接 對策外,尚有土地利用之限制、相關法規或法令之檢討及修訂、應變措 施之訂定,以及對民眾教育宣導之加強等配套措施應儘速擬訂。
圖3-1 台北縣市淹水潛勢總圖(600 公厘/日)
圖3-2 台北縣市淹水潛勢總圖(300 公厘/日)
資料來源:許銘熙等人,1999,台北縣市淹水潛勢資料,
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研究報告 NAPHM PH-004
第五節 小結
淹水潛勢地區於空間規劃上實屬環境敏感之天然災害區,應先考量 當地環境資源特性,對淹水潛勢區之土地使用管制,應兼顧其生活品質 需要,加強經營與管理。高淹水潛勢地區之管理,應根據國土綜合開發 計畫、區域計畫以及學者專家意見,研提淹水潛勢區之建築防洪策略。
氣象條件(颱風、豪大雨、溫室效應)與地理環境(地質、山脈、河道)
實為國內水災產生之主因。颱風為自然現象,目前人力尚無法消彌,地 理環境之缺點則可利用人力補強,以減少水災造成之嚴重性。
不同暴雨條件下所模擬之各地區淹水潛勢情況,可作為未來檢討河 川防洪及改善地區防洪排水工程之參考依據,並協助地方政府及民眾瞭 解淹水潛勢與提高防災意識,以其減少淹水風險(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 辦公室,1999)。故本研究之淹水潛勢資料來源即根據防災國家型科技 計畫防洪研究群之研究成果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