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港灣構造物檢測作業標準制訂
2.6 修復工法之處置對策補充與單價建置
2.6.2 修復工法之單價建置
修復工法單價建置之目的乃作為各構件劣化異狀在不同狀況等級 下的對應,以便配合巡查後之劣化數量進行修復費用估算。針對此項 工作,本案收集工程會「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 灣技術研究中心「碼頭本體設施維護管理系統建置之研究」、臺灣營建 研究院「營建物價」與臺北市政府「RC 橋梁維修補強手冊」進行彙整。
各處置對策之修復工法單價與其計價單位如表 2-23 所示,各修復 工法單價分析如表 2-24~表 2-34 所示。其應用有以下限制:
2-19~表 2-22 所列之劣化狀況為 2、3 之等級。惟礙於資料收集,目 前鋼筋混凝土修復工法 C7~C9 與 C11、鋼構件修復工法 S2、S4 與 S6 與其他構件修復工法 O4~O5 並未羅列。由於本案建置之維護管理 系統提供維修紀錄模組之功能,如圖 4.26、圖 4.27、圖 4.28 所示,
可將修復之預算書上傳系統儲存,未來可做進一步之分析,以便完備 其餘工法部分。
2.針對 2.6.1 節表 2-19~表 2-22 羅列之處置對策,若其劣化狀況等級為 4 者,因需進行結構分析瞭解成因與是否影響安全性,再進行結構補 強。故因其需另進行結構設計,非以巡查紀錄所載之劣化數量來進行 計算,故並包含於修復工法單價之內。
3.表 2-23 所列之修復工法單價,未包含假設工程費用,因此費用會因 個案而有所差異,故使用時,需再另行估計此費用。
4.因緊急維修與緊急搶修有時間急迫性,修復單價難以估計,故不屬本 案修復工法單價範疇。
表 2-23 修復工法單價列表
工法名稱 單位 單價(元)
1.鋼筋混凝土修復工法(C)
(1)樹脂砂漿塗抹工法(C1) m 937.5
(2)灌注環氧樹脂工法(C2) m 2,600
(3)修補水泥砂漿工法(C3) m2 1,000 (4)混凝土及鋼筋修補(C4) m2 2,350 2.鋼構造物修復工法
(1)新增鋼板焊補法(S1) m 2,082
3.其他修復工法(O)
(1)拋石護基工法(O1) m3 870
(2)拋放麻袋混凝土法(O2) m3 2,950
(3)新增護基方塊法(O3) m3 3,290
(4)防蝕塗料維修(O6) 個 617
(5)置換繫船柱(O7) 個 22,944
(6)構件脫落之維修(O8) 個 5,629
(7)置換防舷材(O9) 個 56,295
(8)置換車擋(O10) 個 1,350
表 2-24 樹脂砂漿塗抹工法(C1)單價分析表
註:單價調查日期:2006.06。
表 2-25 灌注環氧樹脂工法(C2)單價分析表
表 2-26 修補水泥砂漿工法(C3)單價分析表
註:單價調查日期:2006.06。
表 2-27 混凝土及鋼筋修補(C4)單價分析表
註:單價調查日期:2006.06。
表 2-28 新增鋼板焊補法(S1)
註:單價調查日期:2012.11。
表 2-29 拋石護基工法(O1)
項次 項目及說明 單位 數量 單價 複價 備註
拋石護基工法 m3 1
1 5~100Kg 塊石採拋 m3 1 870 870
計 m3 1 870
註:單價調查日期:2003.01。
表 2-30 拋放麻袋混凝土法(O2)
項次 項目及說明 單位 數量 單價 複價 備註
拋放麻袋混凝土法 m3 1
1 麻袋混凝土(II 型水泥)採拋 m3 1 2,950 2,950
計 m3 1 2,950
註:單價調查日期:2003.01。
表 2-31 新增護基方塊法(O3)
項次 項目及說明 單位 數量 單價 複價 備註
新增護基方塊法 m3 1
1 護基方塊(45T)採拋 m3 1 3,290 3,290
計 m3 1 3,290
註:單價調查日期:2003.01。
表 2-32 防蝕塗料維修(O6)
項次 項目及說明 單位 數量 單價 複價 備註
防蝕塗料維修 個 1
1 油漆工 時 1 462 462
2 油漆(材料) m2 1 155 155
計 1 個 617
註:單價調查日期:2012.11。
表 2-33 置換繫船柱(O7)
項次 項目及說明 單位 數量 單價 複價 備註
置換繫船柱 個 1
1 原有繫船柱拆除及運棄 個 1 3,000 3,000 2 15T 繫纜柱及安裝 個 1 19,944 19,944
表 2-34 置換防舷材(O9)
項次 項目及說明 單位 數量 單價 複價 備註
置換防舷材 個 1
1 400H×1500L 橡膠防舷材及安
裝 個 1 56,295 56,295
計 個 1 56,295
註:單價調查日期:1998.01。
2.7 小結
本期針對港灣構造物檢測作業標準制訂部分,針對構件編碼部分,
修正重力與板樁式碼頭單元以繫船柱為進行編碼,以便於檢測人員巡 查時對單元的辨識度,而檢測表格之修正亦針對各巡查類型之特性,
予以修正,以符實際之需求;而目視檢測標準部分,藉由前期教育訓 練與工作會議之討論予以修正鋼板樁接縫開裂與附屬設施起重機軌道 之標準,以便貼切於現實情形;儀器檢測之部分增列 3D 光達檢測技術 與防蝕系統(陽極塊)腐蝕電位測定之案例,以供檢測人員參考使用;最 後,本期針對構件各劣化狀況等級除增列新的處置對策外,亦嘗試建 置其對應之單價資料,以便與巡查時紀錄之劣化數量,以便後續估算 修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