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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個案研究

個案研究在於探討一個個案在特定情境脈絡下的活動性質,希望去瞭解其中 的獨特性與複雜性。研究者的興趣通常在於瞭解過程而非結果,因而研究者會著重 整體觀點,瞭解現象或事件的情境脈絡而不只是特殊的變項(林佩璇,2000)。我 們可以說個案研究就是一種研究策略,選擇單一個案,採用各種方法如觀察、訪談、

調查、實驗等,以此蒐集完整的資料,掌握整體的情境脈略與意義、深入分析真相、

解釋導因、解決或改善其中的方法(邱憶惠,1999),亦即個案研究能夠幫助研究 者釐清特定的真實情境脈絡,達成整體而通盤的瞭解。個案研究即是對特定現象的 檢視(examination),例如一個計畫、一個事件、一個人、一個機構、或者一個社 會團體(Merriam,1988)。個案研究所指的「個案」,可以是一個人、一個事件或一 個機構或單位。Stake 則認為個案是一個有界限的封閉系統(a bounded system),

它指的是一個界線明確的對象而非泛指某種過程。例如一位教師、學生可以是個案,

一個革新方案、一所學校也都是一個個案,但是一個教師的教學、幾所學校間的關 係都不能稱作是個案,因為他們不是有界限的封閉系統(Stake,1995)。要瞭解一個 個案可以從兩個具體因素判斷:第一,它是一個有界限的系統;第二,系統中存在 著某種行為型態(the behavior patterns of the systems),研究者可以藉由此行為型態 或活動性質來瞭解系統的複雜性與脈絡過程的特性(林佩璇,2000)。

個案研究的理論背景:

個案研究的發展與人類學研究與社會學研究的密切相關,特別是將個案研究 應用於教育上,則可追溯到一些理論的影響,包括民族誌、歷史研究、心理學、

以及社會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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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誌

民族誌研究是人類學家所發展的研究設計,主要在於研究人類社會及文化。它 除了是一套用來蒐集資料的方法之外,它同時也是指使用這套技巧所撰寫而成的 成品,亦即必須對資料採取文化脈絡的觀點來詮釋(Merriam,1988)。在個案研究 中,Malinowski 的田野研究是一個很重要的實例。Malinowski 是波蘭裔的澳大利 亞人,他因一次世界大戰而避難至美拉尼西亞島(Melanesia),在島上居住的三年 期間讓他有機會對當地的奇風異俗進行觀察,他採取的是參與觀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他將當地社會的每個細節作分類,對他而言,文化指的是社會生活中 行為、信念、和儀式的共同模式,而文化研究就是要去瞭解行動者和其行為、信念 模式連結的脈絡意義(Hamel, Dufour, & Fortin, 1993)。民族誌研究所重視的文化脈 絡理解,正是個案研究所強調的整體性。應用於教育上,無論研究的對象是學生、

學校或課程,個案研究均會著重於社會文化的詮釋,對文化脈絡的考量正是這類型 的研究有別於其他質化研究之處(Merriam,1988)。

(二)歷史研究

第二種影響到教育領域個案研究類型為歷史研究。這種型態的研究運用歷史 學中普遍的技巧(techniques),特別是原始資料的使用。歷史個案研究應用於教育 領域時,會特別去描述在某段時期中的事件所涉及的機構、方案或實際情況,以便 瞭解整個事件的情境脈絡,以及背後的預設,當然也可能瞭解到整個事件對於機構 或參與者的衝擊(Merriam,1988)。

歷史個案研究主張研究一個現象必須從事長期的研究,由整體觀點來描述與 分析特殊的現象(個案)(Merriam,1988)。Bogdan 和 Biklen(1982)在他們討論這種 類型的個案研究中提到,某人若要做「自由學校(free school)」的研究,他可能會 去追溯這種學校如何形成(how)、第一年是什麼型態、歷時一段時間之後有何變 革、現在又如何(若仍營運)、或者如何結束(若已經關閉)(轉引自Merriam,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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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理學

第三類型的質化個案所援引的概念、理論以及測量技巧是從心理學探究教育 問題而來,心理學家的研究對於教育的影響通常較其他學科更為直接。心理學個案 研究將焦點放在單一個體之上,對於探索某些人類行為面向的研究焦點,形成了心 理學個案研究的特點。二十世紀初期的佛洛依德,以一些個別的個案研究而發展出 心理分析理論;而皮亞傑研究自己的小孩所發展的認知結構的階層理論,對課程與 教學產生了重大的衝擊與影響(Merriam,1988)。而在學校輔導體系中,個案研究 的應用也相當的普遍,這便是教育領域中結合心理學與個案研究的應用。

(四)社會學

社會學應用個案研究可以追溯自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美國社會工作者的 研究。當時的研究對象為遷移至市郊的人口,社會工作者對於新移民所帶來的許多 問題(如失業、貧窮、犯罪等)特別感興趣。不過他們很少直接處理這些議題,主 要還是透過官方有關健康服務的統計,和其他二手資料,很少實地去瞭解問題(林 佩璇,2000)。1916 年,透過芝加哥大學社會系的 Wiliam Thomas 展開田野研究的 計畫,Robert Park 也隨後加入,這些研究立即引發一連串對於貧窮、犯罪等社會問 題的個案研究。Park 運用了他新聞學訓練的背景到這些田野研究之中,他並且鼓 勵他的學生要揚棄官方文件,親身進入到研究問題的現場,接觸他們的研究對象並 蒐集許多相關的一手資料。芝加哥大學也因而迅速發展出個案研究的領航地位

(Hamel, , Dufour, & Fortin, 1993)。

而教育領域中個案研究受到社會學的影響,主要在於關注到教育現象中社會 建構和社會化等問題,例如學生同儕互動、中學裡社會結構的功能、角色模式對師 生互動的影響等。要瞭解個別行為,我們必須去探討個人是如何去知覺他們的環境,

有哪些困難以及可以變通之處(Merriam,1988)。同樣的,要瞭解教育現場中學生 的問題,我們就必須從他們本身的觀點來審視問題,並自學校情境脈絡理解其行為 模式。

14 Guba & Lincoln

(1981)

Helmstadter (1970)

Hoaglin & Others (1982)

Stake(1981) Wilson(1979)

濃厚的描述

Yin,1994;林佩璇,2000;邱憶惠,1999):

(一)特殊性(particularistic)

個案研究著重在一項特殊狀況、事件、方案或現象,情境脈絡係個案研究的核 心,研究者並不期待一個人能從個案研究中發現得以擴大至其他情境時空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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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則,重要的是,我們要瞭解「在這個個案中所呈現的是什麼?」亦即最終要表 現的是此一個案的獨特性。

(二)整體性(holistic)

個案研究反對化約主義(reductionism),或是元素主義(elementalism),希望 從一個完整的情境脈絡中來掌握研究現象,而不是找出幾個變項,用簡統計分析來 推論因果關係。重要的是,個案研究要盡量對研究對象或現象進行全面性、通盤性 的理解。

(三)描述性(descriptive)

描述性意指個案研究的最終成品必須是在研究下呈現出對現象豐富、濃厚的 描述。濃厚的描述一詞出自人類學,其意指對於事件或本質徹底且充分的文字描寫,

同時也指對文化常模和社區價值態度作有意義的詮釋。要能作有意義的詮釋自然 需要整全而豐富的描述。個案研究希望盡量含括所有可能的變項,並對期間的互動 加以描寫,因此所需的資料便需要有多樣化的來源(如文獻、引文、圖表)。

(四)詮釋性(interpretative)

個案研究應該提供讀者足夠的脈絡依據,以對現象或事件作意義詮釋,因為要 瞭解現象中的複雜關係,就必須注意行動者的意向,瞭解行動者的參照架構和價值 觀,建立起同理心的瞭解,將研究訊息傳達給讀者,使之對個案中的事件加以反省、

詮釋。

(五)啟發性(heuristic)

啟發性指的是個案研究必須在研究當中提供讀者對於現象的理解,除了帶出 新意義的發現之外,拓展讀者的經驗,或者確認所知的知識。亦即個案研究有助於 讀者對研究現象的再瞭解,產生新的洞察力來探索先前所未察覺的關係與變項,更 加釐清辨明事實間的關係脈絡。

(六)歸納性(indu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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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究相當依賴「歸納理性」(inductive reasoning),研究過程中的推論、概 念、或者是假設都應該在資料的檢視中浮現出來,這些資料必須是植基於情境脈絡 本身。個案研究者應充分運用所蒐集來的資料,從中發現事件的關係脈絡、概念、

或是相關因素,以對現象進行理解。

(七)自然類推性(naturalistic generalization)

個案研究所稱的自然類推性並非類推至其他情境或對象的通則性,而是對原 本認識的的通則作一修正。自然類推是基於心照不宣的知識(tacit knowledge),將 個人經驗融入個案發現中,而產生新的理解。Leean(1981)指出從研究中所得的自然 類推,有助於讀者產生新的視野以瞭解人類活動的整體圖像(林佩璇,2000)。

採用個案研究的理由:

研究者採用個案研究的理由通常有以下四點(Merriam,1988;邱憶惠,1999): 研究者不控制整個事件的發生;欲深入瞭解關於發生事件當時的過程(how)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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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分析

(archival analysis)

是誰(Who)、 語言(姚美華、胡幼慧,1996:141-142)。

Merriam(1988)指出,對研究對象有不同的假設就會採用不同的研究種類,

因此必須要有適當的標準來評估效度和信度。大部份的研究者都宣稱因為質化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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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本身對事實的不同假定、不同的世界觀和不同的派典,所以也應該對效度和信度 有不一樣的概念。以下分別說明個案研究的效度和信度:

(一)內在效度

內在效度處理的問題是研究者的發現和事實符合的程度,研究結果是不是真 的捕捉到真相和事實,真的觀察到他們想要的東西?Merriam(1988)指出,質化 研究的基本假設之一就是事實是全面性的、整體性的、多面向性的,且一直在改變。

事實本身並不是一個單一固定客觀的現象,被觀察到的東西其實是人們對現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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