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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文獻探討

2.  偵探/犯罪小說

i. 公式化架構?文本意義和主要議題

偵探/犯罪小說主要在十九世紀下半期興起,1883 年發表在倫敦暢銷 週刊的未署名文章首先注意到這個文類日漸受到讀者歡迎,而1902 年Chesterton 的系列文章試圖幫它辯護、指出其雖然結構簡單、文采 薄弱、迎合大眾對犯罪和血腥暴力的嗜好,但是在維護法律上有其功 用。1940 年代第一本專書出版,對此文類更加肯定,並以實際取向

討論故事的社會歷史背景和敘述技巧。到了六零年代後,各種文學理 以警察代替偵探,有時這種文類又稱做Mystery fiction 或Thriller,但 共同架構都是由設謎到解謎,緊湊的步調不能稍停,一切指向最後的 已知道」的內容(Todorov, Eco),偵探小說的公式化結構明顯之至。

偵探/冒險小說多採用倒置性結構,一開始即是已經發生犯罪結果(通

系重新成為內在連貫、前後一致的完整「封閉」,讀者也就因為獲得 解答而心滿意足。

偵探/冒險小說的敘述結構,確實內涵了深遠而保守的社會意義。首 先,小說肯定偵探的解讀,否定其他角色的讀法,其實是基於認定符 號只可能有唯一真正意義的信念, 基於客觀真理只有一個的信念;

其次,偵探過程將犯罪/空洞/打破秩序進行填補,不能容忍脫序、混 亂、不定性,也是捍衛既有社會秩序體系,讀者來到故事的結尾,真 相大白,全面性、安慰性的解答化衝突為和諧,也不再有隱藏意義或 矛盾因素,讀者對對現實秩序和穩定的信念再次得到鞏固。其三,既 然客觀真相只有一個,而唯一途徑又是偵探一再標榜的科學辦案、證 據蒐集、邏輯推理,則理性、邏輯和科學知識的價值觀再次得到確認。

偵探小說本身的線型敘述架構,就是遵循一步步循序合理演進的理性 過程,而作為一種符號意義的解讀,又是一個基本上有關知識運用的 過程,因此偵探小說以其步驟清楚的推理過程,以及神化偵探進而引 起讀者強烈學習慾望的效果,搖身一變為學習、效仿和信仰科學理性 等主流價值的強力宣傳工具。以偵探/犯罪小說的這些特性,其主要 文本意義確實具有保守、使讀者安於現狀的社會意義。

除了這種形式架構,偵探/犯罪小說的內容更是維護現狀,犯罪必定 受到懲罰、正義一定伸張,善惡對立的道德之戰必定以善的勝利結局,

以下將討論偵探/犯罪文學的重要議題:

主要議題:

偵探、監控和城市空間:

前文提到,大眾文學的興起和現代大都市的擴張、工業化生活、都市 人口急增息息相關,而其中偵探小說更是和都市現代性、前現代價值 觀和固定人際關係遭到徹底改變而引起的社會動盪相關。犯罪故事雖 然早就存在,但十九世紀連載的犯罪故事以及被視為現代偵探故事鼻 祖的愛倫坡的作品,都是和現代大都市緊密相關,反映隨著工業化城 市的興起和大量人口的湧入,都市迷宮般的空間、熙熙攘攘的人群和 關係疏離、只重外表的生活方式,成為醞釀犯罪、藏匿蹤跡的溫床。

也因此偵探被視為和都市遊人一樣(flaneur),具有刺穿迷宮表象、到達 背後真相、將一切重新整頓回歸秩序的萬能凝視,在都市街頭跟蹤罪 犯、破除謎團。偵探代表社會的主流正義,也聯手和國家機器構成監 控大眾和異己份子的懲罰性力量,偵探/犯罪小說的興起,和國家監控

力量對城市時空間的加重掌控息息相關。在二十世紀的美國,偵探/犯 罪小說後來發展成冷硬派文類(hard-boiled),場景是更為混亂充滿犯罪 的美國大都市,邪惡和貪墮瀰漫整個城市文本,缺乏市中心和明確城 市規劃的蔓延性城市空間(如洛杉磯)更是犯罪的溫床和脫序的迷宮,

挑戰和威脅偵探的力量。

犯罪、法制和道德

早期的犯罪故事裡,罪行往往只是財產失竊,直到十九世紀後期,罪 行逐漸變成對個人自我和生命的威脅,原因可以是財產爭議或是男女 情慾,但手段性質日漸血腥、暴力、聳動,直到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 偵探小說裡,死亡/謀殺從此確定成為偵探/犯罪小說的必不可缺的罪 行。

在所謂經典偵探/冒險文學裡(包括愛倫坡、福爾摩斯、及克莉絲蒂代 表的黃金時期),罪犯和偵探的界線明確劃分,善和惡水火不容。私 家偵探雖然在聰明、智力和個人勇氣上明顯高出警察(代表國家法制 的集體力量),暗示國家法制的不完善,甚至有時更有一些怪癖以顯 出其不同于芸芸大眾的天才特質,體顯某種個人英雄主義的訴求,但 道德層次代表了真正的(高於法制)公平正義,偵探和同樣聰明的罪 犯之間的界線就是善惡的道德線,在道義上偵探和國家法制是同一陣 線,甚至是國家機制束手無措後的最後一道防線,因此其代表善、道 德、法制的力量無庸置疑。

但在後來發展到美國的冷映派偵探/犯罪文學裡,罪惡的力量更加龐大,

整個國家機器都受到污染,而偵探自己也因個人情慾或是過往恩怨等 身陷其中,善和惡、偵探和罪犯的界線日益模糊,無力感、幻滅感貫 穿全文。

推理和冒險

愛倫坡的偵探以及黃金時代克莉絲蒂的「是誰幹的」小說裡的偵探,

多是遠離犯罪現場、運用理性和邏輯破案,因此頭腦的功用被推崇至 上。但是在福爾摩斯故事裡,偵探既具頭腦理性,同時又具備時刻準 備投入實地辦案、與罪犯決一搏鬥的強壯體魄和勇氣,冒險和驚聳的 成分明顯增多,這也常使得偵探/犯罪文類和男性冒險文類具有許多相 似元素。福爾摩斯故事增加冒險和強調身體,被認為是與十九世紀末 新殖民主義興起、以及英國國內擔心反向殖民、亟欲強健振興國體相

關;而黃金時期偵探文類以鄉下上層階級莊園為場景,體現戰前階級 秩序井然的黃今年代,因此冒險的成分式微。冷戰期間龐德間諜文學 的興起,可謂又是將偵探犯罪文學中冒險/身體的成分發揮的淋歷盡至,

而變成一種新的次文類。

性別和慾望

偵探/犯罪文學裡的偵探幾乎是清一色男性,女性的感情用事、以及女 性所代表的性慾及其對偵探保持理性頭腦的干擾和威脅,使得偵探文 學對女性相當敵視,福爾摩斯更是發誓永不結婚、以免破壞他的理性 判斷力。女性被極盡貶低或是幾乎不見,這也是為何黃金時期阿嘉沙 克莉絲蒂雖身為女性,其後期作品也有女偵探瑪波小姐,但是瑪波被 設定為早就已過女性性慾干擾的老太太年紀,而反而代表常識、鎮定、

智慧的男性化氣質。

在美國冷硬派偵探小說裡,偵探之所以自身難保、身陷於籠罩一切的 象徵化罪惡之中,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女性的性誘惑對偵探造成的極 度威脅,以致命蛇蠍女人出現的女性形象,極度誘惑偵探,最後偵探 拒絕/打敗蛇蠍女人,也因此而警告男性化理性和智慧必須遠離女性的 必要性。

偵探過程因代表理性、科學、線型邏輯而本身就是男性化象徵,女性 欲介入偵探文類首先需面臨偵探過程和女性本身就互相不容的問題,

女性主義學者Cora Kaplan 就認為偵探文類是一個不適合女性主義者 的文類。在近十幾年裡,出現新的女性主義偵探小說(包含女同性戀 偵探小說), 這些女性偵探迥異於瑪波小姐之處,在於顛覆偵探小說 的本質方法論上──理性、邏輯、男性化的偵探方法,而是採取女性化 感性、直覺、隨意撿拾片段線索、跟他人話家常聊八卦、以及依靠女 性群體友誼、而不是男性單打獨鬥方式破案,女偵探具有明顯女性專 業人員的成熟又不失感性,同時女性性慾不再是妨礙或威脅,反而是 促進力量,這點在女同性戀偵探小說尤其明顯。

真相和謎團

偵探/犯罪文學以解謎、傳達真相為中心,不僅結/解構主義學者大感興 趣,精神分析理論也提供不少靈感。偵探/讀者、罪犯和被害者的三角 關係,以及犯罪現場的神秘、可怕又強烈的吸引大加的好奇,在在顯 示其和伊底普斯「原初場景」的心理關連。犯罪的解讀、三角關係的

相對性主體位置及其建立的意義相對性、以及讀者對偵探的移情作用,

使得偵探故事的偵探過程成為解釋心理驅力慾望、慾望的匱缺以及拉 岡所說象徵體系運作的很好範例,但是偵探小說在結尾的圓滿封閉,

將眾人皆有的罪過慾望只投射到罪犯一個替罪羊身上,迴避了「真實」

的逼視,回歸某種虛假又不需付出代價(所以快感無窮)的幻覺;同 樣,受到蛇蠍女性誘惑的冷硬派偵探,卻最終拒絕她所代表的慾望匱 缺和死亡驅力的真實,從而回復自戀式的想向自我完整。

最後,在後現代偵探小說,或又稱為形而上偵探小說裡,追求唯一真 理、以線型理性為過程、推崇最終解答、並清楚劃分主體和客體的經 典偵探文學,被視為體現現代時期價值和知識體系的代表,而形而上 偵探小說不再有唯一真相,而是不斷拖延、不斷進一步指涉、卻沒有 最終解答,一個線索或關鍵文本只是引向下一個線索,偵探過程(而 不是結果)成為讀者反思知識體系和自我本體等固有觀念的靈感。

ii. 為何流行?讀者的意義使用/消費和快感

偵探/犯罪文學為何具有如此的吸引力?早期文化菁英學者認為是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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