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兒童常見的說話 兒童常見的說話 兒童常見的說話- 兒童常見的說話 -- -語言障礙 語言障礙 語言障礙 語言障礙
兒童經由溝通行為與外在世界產生互動,也是兒童學習的基礎,當溝通發生 障礙,學習也發生遲緩。依據 Heward(1995)學者(引自林寶貴、錡寶香,2000)
的定義,溝通涉及訊息的編碼、傳遞與解碼,而語言則是個體在溝通時用以編碼 與解碼的符號。語言最常被定義為一種賦予聲音、文字、手勢動作及其它符號意 義的認知系統,而說話則是適當的使用不同的發聲、發音類型將語言表達出來的 一種方式。溝通障礙可分為兩種類型:(1)說話問題,(2)語言符號使用的問題。
美國聽語協會(American Speech-Language-Hearing Association, ASHA, 1982,
引自林寶貴、錡寶香,2000)則將說話障礙進一步分類為聲音障礙、構音障礙及 語暢異常;而在語言障礙部份則將其定義為在口語、書寫或其他符號系統的理解 與應用有障礙或異常發展現象,包括:語言形式的障礙(即:音韻、構詞、語法 障礙)、語言內容的障礙(即:語意障礙)與語言使用的障礙(即:語用障礙)。
說話異常和語言異常也可能同時發生;而國內依據民國八十一年教育部公部的
「語言障礙學生鑑定標準及就學輔導原則要點」規定,語言障礙依障礙類型分為 構音異常、聲音異常、語暢異常、語言發展異常四類(教育部,1992,引自林寶 貴、錡寶香,2000)。從以上分類看來語言異常及說話異常都可以界定為溝通異 常。同時國內學者鄭靜宜(2007)也將兒童常見語言溝通障礙的類型分為(1)
語言異常(language disorders)(2)語音異常(speech sound disorders)或 構音與音韻異常(articulatory and phonological disorders)(3)語暢異常
(fluency disorders)(4)嗓音異常,綜合以上來看,可將兒童常見的語言溝 通障礙區分為說話與語言異常兩者,茲將此分類整理列表如下。
表 2-2-1 兒童常見的語言溝通障礙
語言障礙
(language disorders)
語言符號異常 Aphasia
language development delay 音聲異常 Voice disorders
節律異常 Fluency disorders 說話障礙
(speech disorders)
語音異常 Functional articulation disorders
Motor speech disorders(Dysarthria, cerebral palsy)
Phonological disorders Apraxia of speech Cleft palate
資料來源:特殊教育中心九十六聽語障礙進階研習會手冊特殊教育中心九十六聽語障礙進階研習會手冊特殊教育中心九十六聽語障礙進階研習會手冊(15 頁)特殊教育中心九十六聽語障礙進階研習會手冊 ,鄭靜宜,民 96,國立嘉義大學。
根據許多研究文獻的報告指出,學齡兒童中具有溝通障礙者佔很高的比例。
例如美國 Dearman 和 Plisko(1981)的推估,美國 41,000,000 個在籍學童的說 話、語言障礙出現率為 6%(其中構音異常佔 3%、語暢異常佔 0.7%、聲音異常佔
96,國立嘉義大學。
由表 2-2-2 可知兒童語言障礙的出現率從 1.86%到 11.80%,其中構音異常所 占比例最高,這個發現與美國學者調查結果相符合,在特殊教育中,說話-語言 異常障礙兒童的出現率也高於很多其他障礙類別(林寶貴、錡寶香,2000),因 此值得我們重視。
以下將依說話異常及語言異常兩大分類來介紹兒童常見的說話和語言障礙。
壹、說話異常
說話異常(Speech disorder)是指個體說話過份異於常人,因而引人注目,
厭煩或不易被他人理解的地步(Van Riper,1978;43);其結果不但會妨礙自己與 他人的溝通,有時並會造成自己不適應,有些同儕還可能取笑其不同的說話方 式,或是故意模仿,這些都會傷害其自尊、自信、造成心理情緒的傷害。因此他 們會變得較退縮,在同儕群體中被孤立或排除。兒童常見的說話異常包括了構音 異常、聲音異常及語暢異常三大類,茲分述如下。
一、構音異常
學者 Van Riper 等人(1958)認為構音異常的產生,主要肇因於構音者對聲 音辨識能力的不良,無法經由聽覺的回饋了解自己構音的錯誤與正確發音之間的 差別;國內學者則認為在構音的過程中由於構音部位錯誤、或是氣流的方向、壓 力或速度不準確,甚至整個構音動作不協調,以致語音發生省略或不準確的現 象,便會造成語音的改變,形成構音異常(徐道昌、吳香梅、鍾玉梅,1997)。 依據國內學者林寶貴(1992)的分類方法,構音異常的原因可分為器質性和非器 質性兩者。器質性構音異常是由於口、唇、舌、軟顎、硬顎、牙齒咬合等構音器 官的構造、生理功能或神經系統方面的因素、而無法正確地聽取或發出所有或部 份的標準語音;非器質性構音異常則是因為如動作協調、語音聽辨力、聽覺記憶 廣度、觸覺與動覺、智力、閱讀能力與語言能力、父母教育程度、城鄉的環境文 話刺激差距、缺乏語言刺激環境等因素所造成的錯誤構音現象。構音障礙者其語 音的常見發音錯誤,則可以分為下列六種特徵:
(一)添加音:在正確的語音上有添加的現象,例如把「鴨子」說成「ㄌㄧㄚ.
ㄗ 」。
(二)省略音:聲母或韻母被省掉,造成不正確的語音,如「謝謝」說成「ㄧㄝ ˋㄧㄝ」。
(三)替代音:一個字的韻母或聲母被另一個韻母或聲母所取代,造成不正確的 音,如「剪刀」說成「ㄐㄧㄢˇ ㄍㄠ」。
(四)歪曲音:語音接近正確的發音,但聽起來不完全正確。例如:剪刀的剪發 成介於ㄐ與ㄗ音之間。
(五)聲調錯誤:如國語的四聲運用錯誤。例如:「小腦」說成「笑鳥」。
(六)整體性的語音不清:如唇顎裂、聽覺障礙、腦性痲痺等類兒童的咬字不清 晰,其類型較無法明確地列出如上述的一致錯誤類型。
以下再將上述構音異常原因的探討歸納如下表 2-2-3。
表 2-2-3 兒童構音異常的常見原因
原因 說明
機能性構音異常 以醫學角度來看找不出任何器官上的障礙,從骨骼與肌肉的構造 與運用,以及其他器官的構造上,都找不出任何缺陷,但講話卻 不清楚。
器官結構上的因素 如舌頭器官異常如小舌很短則說出來的音有鼻音,或者舌繫帶過 短、嚴重咬合不正及唇顎裂等。
動作不協調的困難 無法協調音素產生時需要共同收縮的肌肉,其肢體動作的協調能 力也有問題,如吶吃。
感覺異常 (1)聽力損失:聽到的聲音會有扭曲,或有一些音聽不清楚或聽
不到(2)聽覺記憶廣度異常(3)語音辨別異常:無法區辨自己 的語音和目標音之間的差別。
發展上的因素 受到環境或其他因素的阻止而影響孩子語音的學習,如父母親的 年齡、發音模式、身體的發展狀況、疾病、智力、遊戲活動、情 緒問題等
資料來源:語言障礙與矯治語言障礙與矯治語言障礙與矯治語言障礙與矯治(((第二版(第二版第二版)第二版)))(頁 142),林寶貴,民 91,台北市:五南 圖書。
除了上述構音障礙的常見因素外,Tarshis,Rodriguez 和 Seijo(2007)指
出構音障礙除了結構問題(如唇顎裂、腺樣體肥大)、機能性構音障礙和神經肌 肉疾患外,兒童言語失用症、音韻異常也是兒童說話異常分類中構音障礙的其中 兩項,以下就上述五種常見構音異常因素的說話特徵列表如下。
表 2-2-4 構音異常的不同因素和其說話的特徵
因素 說話的特徵
兒童言語失用症 處理多音節字詞有困難;有些已發展出來的音卻又消失;在某些情境可 以正確地發音但在其它情境卻又無法做出;有部份母音的發音困難;音 調的異常
神經肌肉疾患 言語不清;構音所需使用到的肌肉異常(下顎、舌頭、嘴唇等);同時合 併有餵食及吞嚥困難;流涎
音韻障礙 發音的錯誤多以一固定的型式出現如同一群的聲音上都有替代音的問題
(如”tea”替代”sea” 、”tirt”替代”shirt”)
結構的異常 腺樣體肥大;唇顎裂;牙齒缺失
機能性構音障礙 常見的替代音錯誤如”wobot”替代”robot”、”weaf”替代”leaf”
資料來源:Therapeutic approaches to speech and language disorders in early childhood.
Pediatric annals.
(p.471-477),by Tarshis,N.,Rodriguez,B.,& Seijo,R.M.,2007.
在語音溝通中,正確的構音與音韻使用乃是兩大基本先決條件。至於構音異 常與音韻異常所代表的意義到底有何不同呢?國內學者鄭靜宜(2007)認為構音 異常指的是說話者製造的語音不良,口齒不清令人難以聽辨,語音中有省略、替 代、添加、歪曲、聲調錯誤或含糊不清的情形;而音韻異常是音韻系統的缺陷,
牽涉大腦語音規則的組織、語音的辨識、語音的歸納、音義連結的異常;亦即是 個人在語音的表徵及組之上有困難,乃是一種中樞的缺陷,此為神經學在音韻階 層之功能不良。早期對於說不出準確語音方面的異常概以構音異常稱之,然而自 1980 年代以來,許多學者如 Bauman-Waengler(2000)在臨床上描述兒童語音不 清楚的狀況時,已漸漸地由構音異常改為音韻異常,對於這種定義的改變,贊成 與反對名稱的意見都有,且各有存在的道理,就實務而言,事實上很難精準區隔 兒童的語音問題究竟是純屬構音異常或是音韻異常,所以「構音/音韻異常」也
就常被加以使用,舉例來說,學者鄭靜宜(2007)將兒童語言溝通障礙分為四大 類,分別為(1)語言異常(language disorder)(2)語音異常(speech sound disorders)或為構音與音韻異常(articulatory and phonological disorders)
(3)語暢異常(fluency disorder)(4)嗓音異常(voice disorder)。構音與 音韻障礙雖各有其特性,但臨床上常可見到構音問題與音韻發展遲緩的合併出 現,事實上構音與音韻問題在下列兒童均可能出現,如(1)學齡前的兒童(2)
聽覺障礙者(3)腦性痲痺者(4)語言發展遲緩(5)智能不足者(6)構音結構 缺陷者如唇顎裂(7)吶吃者(運動神經系統損傷者)(8)發展性言語失用症(鄭 靜宜,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