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兒童音樂認知發展歷程、學習之理論基礎與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兒童音樂認知發展歷程、學習之理論基礎與相關研究

本章分為四個部份來加以論述:第一節探討兒童音樂認知發展歷程、學習之 理論基礎與相關研究;第二節探討國小藝術與人文領域中音樂音感聽辨教學之內 涵與現況分析;第三節則探討音樂與認知發展之生理基礎之相關研究;第四節則 探討音感與大腦聽覺、腦波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兒童音樂認知發展歷程、學習之 理論基礎與相關研究

兒童的認知能力是依階段性而逐步建構、發展的,相對的,音樂學習與概念 能力的養成,與其認知及音樂行為發展亦有密切的關聯。許多心理學家認為音樂 知能是智能的一部分,音樂的學習也建構在認知心理學家的理論基礎上。

以下針對最廣為人應用的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Piaget, J. 1896-1980)與美國 教育學家布魯納(Bruner, J. 1915-)之心理學理論探討其與音樂認知學習之對應 關係,並探究兒童之音樂行為及音感能力發展與學習相關理論,以作為本研究分 析之理論依據。

一、 皮亞傑認知發展論之概念

瑞士心 理學家 皮亞 傑(Piaget, J. 1896-1980) 認為認 知過 程是 以「基模

(Schema)」作為基本的組織架構(Hargreaves, 1986),並開始主動運用與生俱 來的一些基本行為模式來對環境中的事物做出反應,從而獲取知識。皮亞傑更以 生物學的觀點解釋人的認知過程,主張所有認知成長是藉由同化(Assimilation)

與調適(Accommodation)兩種歷程所產生的結果,在探索外在世界的過程中,人 會同化外界新的訊息,使之與個人內在記憶中的知識相結合(Mayer, 1987a )。

(一)

皮亞傑認知發展之階段

兒童的認知發展是指其在智能和思考能 力的發展,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 (Piaget, J. 1896-1980) 認知發展階段理論,以四個階段來說明個體認知發展,依其 次序分為:感覺動作期(Sensorimotor Stage)、運思預備期 (Preoperations Stage)、

具體運思期 (Concrete Sperations Stage)和形式運思期(Formal Sperations Stage)

四個階段。綜合歸納各階段的年齡層、基模功能特徵及該階段之音樂能力,茲說

期 別 年齡 基模功能特徵 音樂行為

形式運思期

(Formal operations stage)

11 歲以上

1. 能作抽象思維。

2. 能按假設驗證的科學法 則解決問題。

3. 能按形式邏輯的法則思 維問題。

音樂上能比較不同的音樂觀 念與音樂特性,對音樂能有自 己的看法。

資料來源:張春興(1996)、謝苑玫(1994)。

謝苑玫(1994)指出高年級學童漸漸進入形式運思期,音樂方面,教師應指 導或複習基本音樂觀念,把這些觀念作為學生邏輯性分析音樂的基礎。

(二)皮亞傑認知發展論與音樂能力之相關性

美國音樂教育學者 Jean Sinor 曾依據 Piaget 的論點,於 1979 年 4 月在加州奧 克蘭高大宜教學法研習會中提出兒童音樂能力發展分析表(Choksy, 1988;吳舜 文,2002),包括知覺、反應及概念三部分,如表 2-1-2。由表中可以看出,兒童早 期的音樂能力便已開始具備「學習」能力,且即使只是「模仿」多於「創造」的 方式,仍能由感官的運動如聽覺及視覺等,來學習與認識事物的特徵,進而反應 及表現;也因此,透過「音樂-聽覺」的學習方式,在兒童早期發展中佔有相當重 要之地位(吳舜文,2002)。

表 2-1-2 Jean Sinor 兒童音樂能力發展分析表

Musical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兒童音樂能力發展

Age年齡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Concrete Operational 具體操作

Formal Operational 形式操作 Musical Development音樂能力發展

Perception知覺 Manipulating 運用

---

將外在物體事件轉變成內在心理事件的過程」,稱為認知表徵(張春興,1995),

提出了一套「表徵系統理論」(Systems of Representation Theory),分別為動作表徵期

(Enactive Representation Stage)、形象表徵期(Iconic Representation Stage)及符 號表徵期(Symbolic Representation Stage),茲分述如下:

(一)布魯納表徵系統論之發展歷程

布魯納認為兒童的心智能力發展是經由三種思考方式循序漸進的歷程。在 1960年發表《教育的過程》一書,指出孩童的學習必須透過三種表徵方式與過程,

將新的經驗融合於內在認知結構當中(張霄亭,2001),這三種表徵方式分別分 述如下:

1. 動作表徵期(Enactive Representation Stage)

年齡約為0~2歲,經常藉由肢體的碰觸來認識集探索周遭事物,像是以手去處 碰物體本身或是以口去嚐試物體的味道,藉此得知相關經驗及知識,仍缺乏可逆 性的觀念,尚不能做反向的思考。

2. 形象表徵期(Iconic Representation Stage)

年齡約為2~11歲,此時幼兒能以某形象來象徵某件物體或事件的本身,兒童 能運用視、聽覺而以映像或空間基模來代表外界事物(朱敬先,1995),能將對 物體的知覺記憶在心中,即心像保留能力的增加。

3. 符號表徵期(Symbolic Representation Stage)

年齡為11歲以後,這時期的兒童思想已較為成熟,能夠做抽象的思考已經能 夠運用語言、數字、圖形等符號來協助思考並幫助了解其他事物。

(二)布魯納表徵系統論與音樂能力之相關性

Eunice Boardman 和 Barbara Andres 在 其 著 作 《 The Music Book : Early Childhood》中,依據布魯納的表徵系統論,提出了不同階段兒童可能具有的一些

表 2-1-3 布魯納表徵系統論特徵與兒童音樂行為發展

心智發展歷程 年齡 功能特徵 音樂行為

動作表徵期(Enactive

Representation Stage) 0-2 歲 三歲以下幼童以動作瞭解 周遭世界。

Representation Stage) 2-11 歲

兒童可以運用感官對事物 Representation stage)

11 歲之後

由上表可得知,國小高年級學生屬形象表徵期之末期,已進入符號表徵期,

在音樂行為上已有理解象徵能力,思想已趨為成熟,能做抽象思考,對於音樂概 念學習的輔助工具已能配合學習及了解;而符號表徵期的兒童可給予音樂符號、

語法,藉助演奏以及演唱的方式,幫助兒童描述音樂(薛郁琪,2006)。

將布魯納之學習理論應用在音樂教學上所得到的啟示是,教師應該把握住學

生的心理發展,針對學生不同的認知表徵設計適切的教學活動,在教材組織上必 須呈現其結構性,使學生易於瞭解及記憶學科的原理原則,進而學習領會新的結 構。

三、兒童音樂及音感能力之發展與學習相關研究

兒童音樂學習與概念能力的養成,除了與上述的皮亞傑和布魯納的認知發展

有相關外,與其音樂能力發展亦有密切的關聯,以下針對高年級學生相關音樂知 覺概念之發展與學習、音樂能力及音感能力發展與學習二方面相關研究分別探究 之。

(一)兒童音樂概念之發展與學習

兒童的音樂能力發展與認知發展都是隨著年齡增長並有著密切關係,多數的 研究發現,某些音樂特質的理解能力較早,有些則較晚。兒童音樂概念發展階段 可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具有強弱變化與音色辨別的能力;第二階段則具有音高 旋律的認知及分辨節奏之能力;第三階段則是擁有和聲的辨識能力(Greenberg, 1979)。由此可得知在所有音樂特質中,對強弱(大小聲)變化和音色辨別(鋼 琴聲、小提琴聲等)的能力是兒童各項音樂能力中最早開展的,和聲認知能力則 是發展的最晚。

陳映蓉(2005)將McDonald(1989)、Greenberg(1979)和Zimmerman(1971)

所提出的兒童音樂概念的發展整理於下表 2-1-4:

表 2-1-4 兒童音樂概念發展特色

所提到Jean Sinor(1979)所歸納的知覺、反應、概念之「兒童音樂能力發展分析」,

Shuter-Dyson等人亦於1981年提出兒童能力發展順序表(引自鄭琇月,2005)如下 表所示:

表2-1-5 兒童能力發展順序表

兒童年齡 兒童音樂能力發展

0-1 開始對聲音產生反應。

1-2 能自發性的製造出樂音。

2-3 模仿所聽到歌曲的樂句。

3-4 能理解簡單的曲調;假若學習樂器,絕對音感可能得以發展。

4-5 可分辨音之高低,並會打簡單的拍子。

5-6 能瞭解響音與柔音,並能區別簡單音調及節奏的異同。

6-7 改進唱歌,並調整其音調;對有調性音樂的了解比無調性音樂多。

7-8 能辨別和協音或不和協音。

8-9 打節奏方面有進步,改進節奏的演奏能力。

9-10 節奏感與韻律感再進步,能感知較複雜的曲式。

10-11 開始建立和聲觀念;能對音樂的好壞有所感知。

12-17 增加欣賞能力、認知及情感上的反應。

資料來源:引自鄭琇月(2005)。

Campbell、Scott-Kassner (引自吳世玲,2000:13-14) 與 Dowlig(1982)皆提 出兒童音感能力發展階段。音感能力包括節奏、曲調、和聲三部份,研究者只說 明與聽音辨別有關的曲調特徵的發展階段如下表2-1-6:

表 2-1-6 兒童音感曲調能力發展階段表

年級 年齡 發展技巧及概念

5 歲

1. 具備音高的高、低音概念。

2. 具備曲調的上、下行概念。

3. 了解調性音階。

6 歲 1. 確認音高的改變。

2. 能夠感受音與音之間音程的不同。

7 歲 能夠感受到熟悉音調中突然的音高改變。

幼稚園~三年級

8 歲 能夠感受大調到小調之間的改變。

三~六年級 8-12 歲

1. 能夠區別音行進的方向、方式(級 進、跳進及同音反覆)。

2. 能建立音階及調式概念。

資料來源:吳世玲(2000)。

Campbell & Dickinson 指出兒童期的前幾年對音樂的發展有決定性的影響,四 至六歲更是發展聲音和音調敏銳力的關鍵時期(引自林朱彥,2009)。由表2-1-5 及 表2-1-6 可歸納得知兒童在四歲後能開始分辨高低音,並確認音高之改變;小學 低、中年級階段已經能感受音程的不同;高年級階段已能開始建立和聲的觀念,

並能區別音程的方向、方式(級進、跳進及同音反覆),並建立音階及調式概念。

除上述研究之外,另有國內外學者對兒童在音樂感知覺方面的發展做過大量 的調查、測試和實驗。如在兒童音樂能力發展上,Haecker 和Ziehen 做過調查,

其結果如下表2-1-7 所示(引自曹理,2002)。

表2-1-7 Haecker 和Ziehen 之兒童音樂能力的發展研究結果 音高、音程相關包括和絃分析(Chord Analysis),也就是聽辨和絃之組成音;音高 改變(Pitch Change)則是聽辨兩個和絃組成音之異同。

林雅萍(2004)根據八十二年課程標準之音樂能力內容,分析國小各階段學

年級 音感能力要項

邱垂堂(1990)強調音程的學習目的是使學習者具有音程感,能想像、感覺而 唱準音高;而音程感則是判斷曲調各音之間距離正確與否的關鍵(范儉民,1990)。

楊雅惠(1993)也認為實施曲調創作時,在技能方面需要具備曲調音程與音高辨識 的音感能力,才能創作曲調。此外,曲調與和絃創作是必備的基本創作項目,要擁 有良好的創作能力必須具備正確的音程音感能力。Buttram(1969)認為音程是音樂 結構中基本的組合,曲調音程則是音樂中基本的曲調組合,對於音程的了解與認知

楊雅惠(1993)也認為實施曲調創作時,在技能方面需要具備曲調音程與音高辨識 的音感能力,才能創作曲調。此外,曲調與和絃創作是必備的基本創作項目,要擁 有良好的創作能力必須具備正確的音程音感能力。Buttram(1969)認為音程是音樂 結構中基本的組合,曲調音程則是音樂中基本的曲調組合,對於音程的了解與認知